羅馬書5:1--11 接著論到因信稱義導致的效果,我們信的人從因信稱義得到何種益處呢?答案是借著耶穌基督的死與複活,與神和好,並以神為樂!
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2 我們又借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借著因信稱義,我們有如下幾個美好的果效:
第一是我們與神相和了。“相和”在原文裏就是“平安”這個字,在舊約裏,平安常常指神所賜的平安,它不單包括安全,也包括與神和諧的關係,包括主觀的內在的平安,以及客觀的、實在的平安的環境和經曆,以及不再與神為敵,必得救贖的把握。正如以賽亞書32:17所說:“公 義 的 果 效 必 是 平 安 ; 公 義 的 效 驗 必 是 平 穩 , 直 到 永 遠 。”本來因著罪,人是與神為敵的,如今,因著基督的血,我們被神稱義,卻與神和好了,得享在祂麵前的平安。
第二是我們可以進入現在所站的恩典中。這恩典指的是什麽?當然是得到救恩,成為與神和好的神的兒女,是神白白的賜予下來的,以祂的兒子為挽回祭的赦罪的恩典。我們之所以可以進入這恩典,是因為基督,祂成了領路人,領我們進入了這恩典。
第三是歡歡喜喜的盼望神的榮耀。歡歡喜喜這個詞在原文是誇口的意思,和保羅所反對的自誇相比,這裏的誇口指的是以神誇口,為神的慈愛、公義和信實而誇口,在誇口中,自然帶有歡歡喜喜的意思。
值得誇口、歡喜的是盼望,盼望的是確信可以得到,卻仍然沒有得到的東西,這裏指的是神的榮耀。亞當沒有犯罪之前,是以神的榮耀為衣服的,但因著犯罪,這榮耀的衣服就失去了;重新得回這神的榮耀為衣,永遠與神同住,是我們的盼望,因著神的慈愛、信實,這盼望必會實現,因此可以誇口,以神誇口。
借著因信稱義,我們本來已經與神和好,已經站在恩典之中,但還沒有能夠回到神的榮耀麵前,那時將來的事,卻是必會成就的事情,實在值得我們為神的慈愛和信實而誇口,而歡喜快樂!
3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4 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5 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保羅接著說:以上這個誇口,盼望神的榮耀的來臨,不單在好的環境中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可以以神誇口的,也是可以歡歡喜喜的。
這裏的患難指的可能不是環境,而是指歡喜的原因,在患難的環境中仍覺歡喜,是一種消極的歡喜;而因著患難而歡喜,卻是積極的歡喜,保羅指的也可能是後者。同時,一種苦難來自生活本身的經曆,可能是神的管教,而另一種苦難,則是因著信仰、見證、侍奉而遭到的苦難,即為基督而受的苦難,保羅這裏講的,很可能指的是後一種。在這樣的患難中,當我們歡喜接受,甚至因此而歡喜,就會生出忍耐的心,可以歡喜的堅持、堅守下去,相反,我們就會生出抱怨、反抗的心,自然無法堅持下去。
因此,因患難而歡喜,就可以使人生出忍耐和堅持,神給我們的那些因基督而受的苦難,往往使得我們更加堅強。
而忍耐和堅持,又可以使人變得老練(原文的意思可能是“經過磨練閃閃生輝”的意思,即生命會更加燦爛和豐實;或者是“經過試驗就可知道祂的性質”的意思),即養成經過各樣試煉、試探而越來越堅強的生命。
而這樣的生命,自然會生出對神榮耀再來的切實的盼望,因為這盼望就是老練的生命活著的目的和意義。而因為這樣的盼望是有確據的,自然不會覺得羞恥,它不是空想,也不是自我安慰,自欺欺人,而是實在的必會實現的盼望。
為什麽這麽說?因為聖靈把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我們就知道,神對我們的愛,是我們的盼望得以最終實現的保證,既然這愛,使得我們如此確信這盼望的實現,我們當然不會覺得羞恥,而是為患難,也照樣誇口,照樣歡歡喜喜。
這是聖靈的工作,祂把神的愛,澆灌在我們裏麵,使我們認識到神的愛,是我們生出那美好盼望的源頭,也是那盼望必會成就的保證!
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 8 唯有基督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由聖靈澆灌給我們的神的愛,究竟指的是什麽?保羅接著就給了我們一個說明。6節的軟弱和罪人是同義詞,指我們仍然陷在罪中的狀態(靈裏軟弱、行不出義來,反而行出不敬虔的惡來),基督按著神所定的日期(是在我們軟弱的時候,而不是別的時候),神按祂的旨意和安排,派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為我們這些罪人而死。
在現實生活中,為義人(或義事)而死的人,是不多見的(幾乎沒有),為仁人(或仁事、善事)而死的,也極為少有。
這裏義人和仁人可以是同義的,以重複加強語氣,也可以不同,義人指的是獨善其身的、行為上正直公義的人,這樣的人,很難有人為他而死。仁人強調的是對他人有恩、做善事的人,為他而死的,或者有。
但我們的基督卻我們這些醜惡的、邪惡的罪人而死,這實在是不應該發生的,但偏偏神的兒子---基督就這麽做了,神對我們的愛,也正在此大大顯明了。也因著這愛,使得我們對於神的榮耀的盼望就更加值得我們誇口,值得我們歡歡喜喜。
神的愛,原文有神自己愛的意思,這愛是來自於三位一體神本身的,而不是外來的,因著神的愛,基督上了十字架,而不是因著基督上十字架,神才生出愛來。十字架上的血是神、三位一體神共同付上的代價,救恩的成就彰顯的是三位一體神的愛。
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借著他免去神的憤怒。
這是修辭手法中的輕和重的對比手法,第一個就無比的好,那麽第二個就更加的好。我們這些不配的罪人,靠著基督的血就可稱義,那麽也可以借著祂的死,免去神的憤怒,即將來神的審判,獲得永恒的救恩,這自然是更加的好!(也可從容易、更容易來解釋)
10 因為我們做仇敵的時候,且借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10節進一步解釋9節的內容,本來我們是神的仇敵,神理應不放過我們,但祂卻借著兒子基督的死,來與我們和好,這是多麽好的事情。也因著這和好,我們因著祂的複活就得到了永恒的生命,神永遠的救贖,這豈不是更好的事嗎!(也可從容易、更容易來解釋)
11 不但如此,我們既借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借著他以神為樂。
11節和1節前後呼應,為整個段落做了總結,既然我們因著耶穌的血,與神和好,我們當然也可借著耶穌以神誇口,歡歡喜喜,以神為樂。
這裏的歡喜快樂的原文,都是以神誇口的意思,但在七十士譯本,也常做歡喜的意思。
備注:我的這些”羅馬書讀經筆記“,很多地方參考了D.A.Carson NIV Zondervan study Bible,"聖經綜合解讀”,周兆真羅馬書中文聖經注釋,鮑會園羅馬書天道聖經注釋,李思靜博士的一些講道內容、以及其他一些參考書目。非常謝謝這些學者提供的一些見解。求聖靈繼續帶領,使我可以完成羅馬書的讀經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