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馬太福音12章1----50節

(2024-08-16 22:15:52) 下一個

1 那時,耶穌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吃。 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說:“看哪,你的門徒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了。” 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饑餓之時所做的事,你們沒有念過嗎? 他怎麽進了神的殿,吃了陳設餅?這餅不是他和跟從他的人可以吃的,唯獨祭司才可以吃。 再者,律法上所記的,當安息日祭司在殿裏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你們沒有念過嗎? 但我告訴你們:在這裏有一人比殿更大。 ‘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做有罪的了。 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在12章,以法利賽人為代表的人,繼續抵擋、質疑、甚至敵對主耶穌。

法利賽人把掐麥穗吃當作做工(可能他們認為隻要是掐麥穗就屬於收割,可以用於準備食物),都是摩西律法禁止在安息日做的(出埃及記20:10)。

主耶穌舉出兩個例子來反駁法利賽人的指控:1是當年大衛和他的隨從饑餓時,吃了聖殿裏隻有祭司才可以吃的陳設餅(撒母耳上21:1-6)。2是安息日裏在聖殿服事的祭司他們也在工作,但並不違法律法(民數記28:9-10)。然後主耶穌宣告,祂比聖殿還大,因此,祂就有更大的權柄來決定哪一個是違反律法的,哪一個不是。耶穌引用大衛的例子,並不是為大衛辯護說大衛做的對,而是強調做這件事的人,是大衛,是以色列人的王,他所擁有的權柄使得他做這樣的事,就變得合理。而主耶穌比大衛更大,正如祂說祂比聖殿還大一樣。聖殿的侍奉使得祭司幹犯安息日的條例,成為合理,那麽比聖殿更大的主耶穌,所吩咐做的事情,豈不更加可以成為合理嗎?因此,這裏強調的始終是主耶穌的至高權柄,直到第8節,主總結說,我是安息日的主!

“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引自何西阿書6:6,同樣表明神的至高主權,祂喜愛憐恤那些有需要的人,甚至高過那些宗教禮儀上的律法,應用在門徒在安息日因饑餓而掐麥穗吃的行為,即滿足他們的饑餓,優先於遵守安息日的那些規條。這是神的權柄,是主耶穌的權柄,那些法利賽人,豈能有權柄旨意這位至高的主呢?所以,主總結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這裏的人子,指的顯然是耶穌自己。安息日的主,隻有一個,那就是耶和華神自己,耶穌宣稱自己也是安息日的主,實際上就是宣稱自己神的兒子的神性,在無法接受主耶穌那些全新教導的法利賽人來看,這無疑是大逆不道,褻瀆耶和華神。

如果主耶穌是安息日的主,那麽門徒們在安息日所做的,到底是否違反律法關於安息日的規條,當然是主耶穌說了算,祂才是詮釋安息日律法規條的最高權柄。然而,法利賽人不僅不接受主的這至高權柄,他們反而越來越拒絕甚至敵視耶穌。在主耶穌之前,法利賽人一直是律法的詮釋者,而如今,主耶穌公然挑戰他們的權威,甚至要剝奪他們的這個權柄,他們自然不甘心拱手相讓,而是拚死抵抗、以維護他們既有的權威和權柄。

耶穌離開那地方,進了一個會堂。 10 那裏有一個人枯幹了一隻手。有人問耶穌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 11 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裏,不把它抓住拉上來呢? 12 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 13 於是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複了原,和那隻手一樣。 14 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有一個法利賽人想要控告耶穌,於是故意提出一個問題,想引誘主耶穌上鉤。根據猶太律法,除非某個人有死亡的危險,否則在安息日不可以治病。但主耶穌用了一個安息日掉坑裏的羊的例子,來宣告,在安息日裏做善事是可以的。

實際上,除了死海古卷所屬的昆蘭(Qumran)社區禁止在安息日解救動物之外,其他的猶太社區都允許在安息日解救動物。對於一個動物尚且如此,對於一個人,豈不更應該如此嗎。接著,主耶穌不僅如此說,也立刻實踐了祂所說的,治好了一個會堂裏手枯幹了的人。主耶穌的行動,更是激怒了那些法利賽人,他們就開始商議如何除掉這個公然蔑視他們權威的人。主耶穌宣告,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但這些法利賽人,在安息日居然開始謀劃如何除掉耶穌,這是何等的諷刺和醜惡!

 15 耶穌知道了,就離開那裏。有許多人跟著他,他把其中有病的人都治好了, 16 又囑咐他們不要給他傳名。 17 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 18 “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裏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19 他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 20 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 21 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

主耶穌為我們死的日子還沒有到,因此,主耶穌就離開那個地方,但是祂醫病的服事並沒有停止。為了避免過早的激怒那些反對者,主耶穌囑咐那些被醫好的人,不要傳播祂所行的。這也正應驗了以賽亞書42:1-4節的預言,以賽亞的預言,本來指的是以色列人,但馬太顯然把這個預言應用在了主耶穌身上,主耶穌是最終應驗這個預言的那一位。祂柔和謙卑、有憐恤、愛這些軟弱的人、並把救贖的福音傳遍萬邦,使得外邦人都仰望祂的名(原來的經文並沒有這一句)!雖然將來外邦人都要仰望祂的名,但眼下,祂的同胞,那些法利賽人,卻要陰謀除掉祂。這是何等大的對比,何等大的悲哀啊!

22 當下,有人將一個被鬼附著、又瞎又啞的人帶到耶穌那裏。耶穌就醫治他,甚至那啞巴又能說話,又能看見。 23 眾人都驚奇,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 24 但法利賽人聽見,就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啊。” 25 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就對他們說:“凡一國自相紛爭,就成為荒場;一城一家自相紛爭,必站立不住。 26 撒旦趕逐撒旦,就是自相紛爭,他的國怎能站得住呢? 27 我若靠著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著誰呢?這樣,他們就要斷定你們的是非。

耶穌這次醫治的神跡和趕鬼,使得眾人都驚奇,耶穌應該是大衛的子孫吧!但法利賽人不僅不認同這樣的看法,他們反而借機再一次惡毒攻擊主耶穌,說主耶穌趕鬼是靠鬼王趕鬼。鬼王別西卜在猶太人眼裏,就是魔鬼撒旦。趕鬼也是法利賽人的一個工作,但他們從來不會認為自己趕鬼靠的是鬼王,卻汙蔑主耶穌趕鬼的能力來自魔鬼。靠魔鬼趕鬼,也可以形同耶穌行了巫術,而行巫術在猶太律法中,不僅被禁止,甚至可以被處死刑。因此,這樣的指控實在是用心極其險惡的。但主耶穌用了個簡單的邏輯推論,就把法利賽人反駁的啞口無言。魔鬼撒旦如果攻擊自己的手下,他的國怎能站立得住呢?

 28 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 29 人怎能進壯士家裏搶奪他的家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財。 30 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而如果主耶穌是靠著聖靈趕鬼,那麽就表明,聖靈與主耶穌同在,也就是神的國就臨到了。主耶穌這裏用了神的國(而不是天國),一是和神的靈相呼應,二是和魔鬼的國相對比。 主耶穌趕鬼是趕走附在人身上的邪靈,把那人從魔鬼的控製下(即魔鬼的國)解救出來。家具就是被魔鬼附的人,壯士就是魔鬼,要把被鬼附的人搶奪過來,就勢必要捆綁住那魔鬼。而不支持主耶穌、甚至抵擋主耶穌的,就是主耶穌的敵人,也就是和魔鬼是一夥的,屬於魔鬼國中的人(也就是不與耶穌相合的人)。

31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唯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 32 凡說話幹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唯獨說話幹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這裏主宣告,一切罪和褻瀆的話,包括反對主耶穌的人,都可赦免,但唯獨有一樣除外,那就是褻瀆和反對聖靈,就是眼前那些法利賽人所做的,他們明明知道趕鬼必是靠著聖靈,但他們卻裝作不知,反而誹謗耶穌靠著鬼王趕鬼,相當於把聖靈說成魔鬼,這實在是“褻瀆聖靈”最明顯的例子。這些法利賽人拒絕接受主耶穌到一個地步,他們竟然把主耶穌來自聖靈的能力,說成來自魔鬼。這實在是無法赦免的大罪。至於到底什麽是褻瀆聖靈的行為,這裏的例子就十分明顯,但也十分特別。弟兄姐妹們,我們也沒有必要日日恐懼自己是否做了褻瀆聖靈的事。因為連三次不認主的彼得,因著他的認罪悔改,也可以被主寬恕赦免,即使是猶大,如果他認罪悔改,回到主的身邊,主也必定會饒恕他。主用祂的寶血遮蓋了我們的罪,無論是大罪還是小罪,關鍵是看我們是否能真正的認罪悔改,是否讓我們的主耶穌,做我們生命的主!

 33 你們或以為樹好果子也好,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 34 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 35 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裏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 36 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閑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 37 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

主耶穌在7:16-20節,已經用過好樹、壞樹這樣的比喻;毒蛇的種類,在3:7施洗約翰用過,主耶穌這裏把它借用過來。從一個人的言語和行為,我們就可以看出他的心思意念。這些法利賽人說出褻瀆聖靈的話,必是心就充滿了邪惡,到一種程度,連對聖靈的敬畏感都蕩然無存了。最終隻有兩類人,善的和惡的,區分的標準就是他們對於主耶穌的福音如何回應。而且,在將來審判的日子,我們所說的話,每一句、每一個行動都會被審查,特別是我們說出的話,它反應出了我們心中的善與惡。神會憑我們的話,或定我們為義、或定我們有罪。當然,這裏主耶穌是在說,因行為稱義嗎?當然不是,這裏主耶穌所說的重點,依然是我們的心裏如何對待主耶穌的福音,從心裏接受的,聖靈就會住在我們裏麵,讓我們生出好的言行來,就會被稱為義,相反的,如果心裏不接受,那麽就會生出各樣惡的行為來,就會被定罪。就如同這些明知卻故意裝作不知、甚至歪曲事實、詆毀聖靈的法利賽人。

這些拒絕、抵擋主耶穌的法利賽人,毫無疑問,是心裏邪惡的人,因此,就生出如此邪惡的言語和行為,在將來審判的日子,必然無法逃脫被定罪的命運。

38 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跡給我們看。” 39 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跡,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跡以外,再沒有神跡給他們看。 40 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 41 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約拿更大! 42 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見了那麽多主耶穌行的神跡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居然再一次求耶穌行個神跡給他們看(當然他們所要求的神跡並非如醫病趕鬼這樣的,而是更大的,能夠證明主耶穌就是猶太人所期望的彌賽亞的神跡,就如以賽亞書38:7-8所記載:”我耶和華必成就我所說的,我先給你一個兆頭, 就是叫亞哈斯的日晷向前進的日影往後退十度。“那樣的)。主耶穌斷然回答他們,再沒有神跡給他們這些邪惡淫亂的人了,除了約拿的那個神跡,約拿曾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主這裏講的當然是祂將來的死而複活。那些拒絕耶穌的人,甚至還不如當年那些聽了約拿的警告而悔改的尼尼微人!約拿被神從死裏拯救出來,然後使得以色列人暫時免除了從尼尼微人手裏毀滅。主耶穌死而複活,是為了把必死的罪人從罪中解救出來,賜給他們永生。約拿尚且使得尼尼微人全城悔改,主耶穌比約拿更大,更值得聽到祂信息的人,認罪悔改,跟從祂。但這些法利賽人卻硬著心、瞎著眼,誹謗、抵擋、拒絕,甚至謀劃殺了祂,可見他們是何等的愚蠢和悖逆!

當年示巴女王從地極(不是指南北極,而是指外邦,可能在古埃塞俄比亞)來所羅門這裏學習智慧,結果高聲讚美以色列的神(列王紀上10:1-13),主耶穌要比所羅門還大,更應該被這些法利賽人所接受,但他們卻拒絕,遠不如當年的示巴女王,女王當然有資格定這些悖逆愚蠢人的罪!當然這裏僅僅是主耶穌所用的一個比喻,示巴女王是否得救進入天國?她是否真的會審判這些邪惡的法利賽人?我們無法確定,隻有將來在天國我們才會知道。

之前3、4節提到大衛、祭司、在此處提到先知約拿、所羅門,這些人代表了舊約的三種人,王、先知、祭司,神通過這三種人傳達並成就祂的旨意,如今主耶穌比他們都大,當然,神會通過主耶穌來傳達並成就祂的旨意了。

43 汙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卻尋不著。 44 於是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裏去。’到了,就看見裏麵空閑,打掃幹淨,修飾好了, 45 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裏。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這邪惡的世代也要如此。”

主耶穌接著講到即使被祂趕走鬼的人,也需要立刻接受耶穌成為他的主人,否則,汙鬼尋不到棲身之地,返回來,看見這個人裏麵空空如也,便帶更多、更惡的鬼來,那人情況比之前被一個鬼附,更加糟糕了。

因此,對於那些被耶穌醫治、趕鬼,聽到主的福音的人,他們必須立刻把主接到自己裏麵,讓主成為他的新主人,否則,他的舊主人,魔鬼,可能會卷土重來,重新占領他們的心,再次成為他們的主人,他們的情形隻會比以前更糟糕了!

46 耶穌還對眾人說話的時候,不料他母親和他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他說話。 47 有人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 48 他卻回答那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 49 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 50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耶穌的弟兄,可能指的是耶穌的弟弟們,瑪麗亞和約瑟的骨肉。不過也有一些古代的傳統說法,認為約瑟以前有一段婚姻,也有孩子,那可能就是耶穌的同父異母的哥哥了。當然,天主教有的人仍然持瑪麗亞終身是處女的看法,這裏的弟兄他們就解釋為表兄弟或堂兄弟,雖然這裏的希臘原文“弟兄",很少用來指堂(表)兄弟的。

對於已經跟從耶穌的那些門徒,主耶穌在這裏宣告了一個人與人之間的除了家庭關係之外的,另外一種全新的、密切的關係,是指一種屬靈的親密的關係,就仿佛血緣家庭的弟兄姐妹一樣,甚至高過血緣家庭弟兄姐妹之間的關係。 進入到這樣一種關係裏的前提條件是:”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

相對那些猶太人,特別是法利賽人的拒絕、抵擋、敵視和仇恨,跟隨主耶穌的門徒們,形成了一個新的集體,一個超越血緣關係的屬靈的家庭關係,這也是我們教會的雛形。正如主說的:” 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30節),跟隨主的人,聚集在主的周圍,成為相合的弟兄姐妹,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有一個共同的父,天父,主耶穌是長子,獨生子,我們則是祂的弟兄姐妹,是神的兒女。正如羅馬書8章14--17節說的:”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17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做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阿門嗎?

因此,我們看到在12章,馬太的記述,涉及了各類對主耶穌有不同回應的人群。拒絕祂的法利賽人;被祂醫治趕鬼聽到祂福音還沒有接受祂為主的人;以及已經跟隨祂成為祂門徒的人。成為主耶穌的仇敵、再一次被魔鬼占有、還是成為屬靈的弟兄姐妹,馬太給了我們不同的選擇,但你的選擇,卻決定著你的未來最終的結局。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