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時,耶穌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吃。 2 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說:“看哪,你的門徒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了。” 3 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饑餓之時所做的事,你們沒有念過嗎? 4 他怎麽進了神的殿,吃了陳設餅?這餅不是他和跟從他的人可以吃的,唯獨祭司才可以吃。 5 再者,律法上所記的,當安息日祭司在殿裏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你們沒有念過嗎? 6 但我告訴你們:在這裏有一人比殿更大。 7 ‘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做有罪的了。 8 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在12章,以法利賽人為代表的人,繼續抵擋、質疑、甚至敵對主耶穌。
法利賽人把掐麥穗吃當作做工(可能他們認為隻要是掐麥穗就屬於收割,可以用於準備食物),都是摩西律法禁止在安息日做的(出埃及記20:10)。
主耶穌舉出兩個例子來反駁法利賽人的指控:1是當年大衛和他的隨從饑餓時,吃了聖殿裏隻有祭司才可以吃的陳設餅(撒母耳上21:1-6)。2是安息日裏在聖殿服事的祭司他們也在工作,但並不違法律法(民數記28:9-10)。然後主耶穌宣告,祂比聖殿還大,因此,祂就有更大的權柄來決定哪一個是違反律法的,哪一個不是。耶穌引用大衛的例子,並不是為大衛辯護說大衛做的對,而是強調做這件事的人,是大衛,是以色列人的王,他所擁有的權柄使得他做這樣的事,就變得合理。而主耶穌比大衛更大,正如祂說祂比聖殿還大一樣。聖殿的侍奉使得祭司幹犯安息日的條例,成為合理,那麽比聖殿更大的主耶穌,所吩咐做的事情,豈不更加可以成為合理嗎?因此,這裏強調的始終是主耶穌的至高權柄,直到第8節,主總結說,我是安息日的主!
“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引自何西阿書6:6,同樣表明神的至高主權,祂喜愛憐恤那些有需要的人,甚至高過那些宗教禮儀上的律法,應用在門徒在安息日因饑餓而掐麥穗吃的行為,即滿足他們的饑餓,優先於遵守安息日的那些規條。這是神的權柄,是主耶穌的權柄,那些法利賽人,豈能有權柄旨意這位至高的主呢?所以,主總結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這裏的人子,指的顯然是耶穌自己。安息日的主,隻有一個,那就是耶和華神自己,耶穌宣稱自己也是安息日的主,實際上就是宣稱自己神的兒子的神性,在無法接受主耶穌那些全新教導的法利賽人來看,這無疑是大逆不道,褻瀆耶和華神。
如果主耶穌是安息日的主,那麽門徒們在安息日所做的,到底是否違反律法關於安息日的規條,當然是主耶穌說了算,祂才是詮釋安息日律法規條的最高權柄。然而,法利賽人不僅不接受主的這至高權柄,他們反而越來越拒絕甚至敵視耶穌。在主耶穌之前,法利賽人一直是律法的詮釋者,而如今,主耶穌公然挑戰他們的權威,甚至要剝奪他們的這個權柄,他們自然不甘心拱手相讓,而是拚死抵抗、以維護他們既有的權威和權柄。
9 耶穌離開那地方,進了一個會堂。 10 那裏有一個人枯幹了一隻手。有人問耶穌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 11 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裏,不把它抓住拉上來呢? 12 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 13 於是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複了原,和那隻手一樣。 14 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15 耶穌知道了,就離開那裏。有許多人跟著他,他把其中有病的人都治好了, 16 又囑咐他們不要給他傳名。 17 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 18 “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裏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19 他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 20 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 21 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
主耶穌為我們死的日子還沒有到,因此,主耶穌就離開那個地方,但是祂醫病的服事並沒有停止。為了避免過早的激怒那些反對者,主耶穌囑咐那些被醫好的人,不要傳播祂所行的。這也正應驗了以賽亞書42:1-4節的預言,以賽亞的預言,本來指的是以色列人,但馬太顯然把這個預言應用在了主耶穌身上,主耶穌是最終應驗這個預言的那一位。祂柔和謙卑、有憐恤、愛這些軟弱的人、並把救贖的福音傳遍萬邦,使得外邦人都仰望祂的名(原來的經文並沒有這一句)!雖然將來外邦人都要仰望祂的名,但眼下,祂的同胞,那些法利賽人,卻要陰謀除掉祂。這是何等大的對比,何等大的悲哀啊!
22 當下,有人將一個被鬼附著、又瞎又啞的人帶到耶穌那裏。耶穌就醫治他,甚至那啞巴又能說話,又能看見。 23 眾人都驚奇,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 24 但法利賽人聽見,就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啊。” 25 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就對他們說:“凡一國自相紛爭,就成為荒場;一城一家自相紛爭,必站立不住。 26 若撒旦趕逐撒旦,就是自相紛爭,他的國怎能站得住呢? 27 我若靠著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著誰呢?這樣,他們就要斷定你們的是非。
耶穌這次醫治的神跡和趕鬼,使得眾人都驚奇,耶穌應該是大衛的子孫吧!但法利賽人不僅不認同這樣的看法,他們反而借機再一次惡毒攻擊主耶穌,說主耶穌趕鬼是靠鬼王趕鬼。鬼王別西卜在猶太人眼裏,就是魔鬼撒旦。趕鬼也是法利賽人的一個工作,但他們從來不會認為自己趕鬼靠的是鬼王,卻汙蔑主耶穌趕鬼的能力來自魔鬼。靠魔鬼趕鬼,也可以形同耶穌行了巫術,而行巫術在猶太律法中,不僅被禁止,甚至可以被處死刑。因此,這樣的指控實在是用心極其險惡的。但主耶穌用了個簡單的邏輯推論,就把法利賽人反駁的啞口無言。魔鬼撒旦如果攻擊自己的手下,他的國怎能站立得住呢?
28 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 29 人怎能進壯士家裏搶奪他的家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財。 30 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而如果主耶穌是靠著聖靈趕鬼,那麽就表明,聖靈與主耶穌同在,也就是神的國就臨到了。主耶穌這裏用了神的國(而不是天國),一是和神的靈相呼應,二是和魔鬼的國相對比。 主耶穌趕鬼是趕走附在人身上的邪靈,把那人從魔鬼的控製下(即魔鬼的國)解救出來。家具就是被魔鬼附的人,壯士就是魔鬼,要把被鬼附的人搶奪過來,就勢必要捆綁住那魔鬼。而不支持主耶穌、甚至抵擋主耶穌的,就是主耶穌的敵人,也就是和魔鬼是一夥的,屬於魔鬼國中的人(也就是不與耶穌相合的人)。
31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唯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 32 凡說話幹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唯獨說話幹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這裏主宣告,一切罪和褻瀆的話,包括反對主耶穌的人,都可赦免,但唯獨有一樣除外,那就是褻瀆和反對聖靈,就是眼前那些法利賽人所做的,他們明明知道趕鬼必是靠著聖靈,但他們卻裝作不知,反而誹謗耶穌靠著鬼王趕鬼,相當於把聖靈說成魔鬼,這實在是“褻瀆聖靈”最明顯的例子。這些法利賽人拒絕接受主耶穌到一個地步,他們竟然把主耶穌來自聖靈的能力,說成來自魔鬼。這實在是無法赦免的大罪。至於到底什麽是褻瀆聖靈的行為,這裏的例子就十分明顯,但也十分特別。弟兄姐妹們,我們也沒有必要日日恐懼自己是否做了褻瀆聖靈的事。因為連三次不認主的彼得,因著他的認罪悔改,也可以被主寬恕赦免,即使是猶大,如果他認罪悔改,回到主的身邊,主也必定會饒恕他。主用祂的寶血遮蓋了我們的罪,無論是大罪還是小罪,關鍵是看我們是否能真正的認罪悔改,是否讓我們的主耶穌,做我們生命的主!因此,這裏的褻瀆聖靈,指的是故意的不信;而那些幹犯人子的人,是對主耶穌道成肉身但又是神子的身份不清楚的情況下的不信,和明知是聖靈的作為卻硬著心否認這樣的褻瀆聖靈的行為是完全不同的。這裏和約翰一書所指的必死的罪指的是同一件事情(約翰一書 5:16-17),都是指不信不接受主耶穌的福音。
33 你們或以為樹好果子也好,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 34 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 35 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裏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 36 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閑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 37 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
主耶穌在7:16-20節,已經用過好樹、壞樹這樣的比喻;毒蛇的種類,在3:7施洗約翰用過,主耶穌這裏把它借用過來。從一個人的言語和行為,我們就可以看出他的心思意念。這些法利賽人說出褻瀆聖靈的話,必是心就充滿了邪惡,到一種程度,連對聖靈的敬畏感都蕩然無存了。最終隻有兩類人,善的和惡的,區分的標準就是他們對於主耶穌的福音如何回應。而且,在將來審判的日子,我們所說的話,每一句、每一個行動都會被審查,特別是我們說出的話,它反應出了我們心中的善與惡。神會憑我們的話,或定我們為義、或定我們有罪。當然,這裏主耶穌是在說,因行為稱義嗎?當然不是,這裏主耶穌所說的重點,依然是我們的心裏如何對待主耶穌的福音,從心裏接受的,聖靈就會住在我們裏麵,讓我們生出好的言行來,就會被稱為義,相反的,如果心裏不接受,那麽就會生出各樣惡的行為來,就會被定罪。就如同這些明知卻故意裝作不知、甚至歪曲事實、詆毀聖靈的法利賽人。
這些拒絕、抵擋主耶穌的法利賽人,毫無疑問,是心裏邪惡的人,因此,就生出如此邪惡的言語和行為,在將來審判的日子,必然無法逃脫被定罪的命運。
38 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跡給我們看。” 39 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跡,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跡以外,再沒有神跡給他們看。 40 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 41 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約拿更大! 42 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見了那麽多主耶穌行的神跡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居然再一次求耶穌行個神跡給他們看(當然他們所要求的神跡並非如醫病趕鬼這樣的,而是更大的,能夠證明主耶穌就是猶太人所期望的彌賽亞的神跡,就如以賽亞書38:7-8所記載:”我耶和華必成就我所說的,我先給你一個兆頭, 就是叫亞哈斯的日晷向前進的日影往後退十度。“那樣的)。主耶穌斷然回答他們,再沒有神跡給他們這些邪惡淫亂的人了,除了約拿的那個神跡,約拿曾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主這裏講的當然是祂將來的死而複活。那些拒絕耶穌的人,甚至還不如當年那些聽了約拿的警告而悔改的尼尼微人!約拿被神從死裏拯救出來,然後使得以色列人暫時免除了從尼尼微人手裏毀滅。主耶穌死而複活,是為了把必死的罪人從罪中解救出來,賜給他們永生。約拿尚且使得尼尼微人全城悔改,主耶穌比約拿更大,更值得聽到祂信息的人,認罪悔改,跟從祂。但這些法利賽人卻硬著心、瞎著眼,誹謗、抵擋、拒絕,甚至謀劃殺了祂,可見他們是何等的愚蠢和悖逆!
當年示巴女王從地極(不是指南北極,而是指外邦,可能在古埃塞俄比亞)來所羅門這裏學習智慧,結果高聲讚美以色列的神(列王紀上10:1-13),主耶穌要比所羅門還大,更應該被這些法利賽人所接受,但他們卻拒絕,遠不如當年的示巴女王,女王當然有資格定這些悖逆愚蠢人的罪!當然這裏僅僅是主耶穌所用的一個比喻,示巴女王是否得救進入天國?她是否真的會審判這些邪惡的法利賽人?我們無法確定,隻有將來在天國我們才會知道。
之前3、4節提到大衛、祭司、在此處提到先知約拿、所羅門,這些人代表了舊約的三種人,王、先知、祭司,神通過這三種人傳達並成就祂的旨意,如今主耶穌比他們都大,當然,神會通過主耶穌來傳達並成就祂的旨意了。
43 汙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卻尋不著。 44 於是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裏去。’到了,就看見裏麵空閑,打掃幹淨,修飾好了, 45 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裏。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這邪惡的世代也要如此。”
主耶穌接著講到即使被祂趕走鬼的人,也需要立刻接受耶穌成為他的主人,否則,汙鬼尋不到棲身之地,返回來,看見這個人裏麵空空如也,便帶更多、更惡的鬼來,那人情況比之前被一個鬼附,更加糟糕了。
因此,對於那些被耶穌醫治、趕鬼,聽到主的福音的人,他們必須立刻把主接到自己裏麵,讓主成為他的新主人,否則,他的舊主人,魔鬼,可能會卷土重來,重新占領他們的心,再次成為他們的主人,他們的情形隻會比以前更糟糕了!
46 耶穌還對眾人說話的時候,不料他母親和他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他說話。 47 有人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 48 他卻回答那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 49 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 50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耶穌的弟兄,可能指的是耶穌的弟弟們,瑪麗亞和約瑟的骨肉。不過也有一些古代的傳統說法,認為約瑟以前有一段婚姻,也有孩子,那可能就是耶穌的同父異母的哥哥了。當然,天主教有的人仍然持瑪麗亞終身是處女的看法,這裏的弟兄他們就解釋為表兄弟或堂兄弟,雖然這裏的希臘原文“弟兄",很少用來指堂(表)兄弟的。
對於已經跟從耶穌的那些門徒,主耶穌在這裏宣告了一個人與人之間的除了家庭關係之外的,另外一種全新的、密切的關係,是指一種屬靈的親密的關係,就仿佛血緣家庭的弟兄姐妹一樣,甚至高過血緣家庭弟兄姐妹之間的關係。 進入到這樣一種關係裏的前提條件是:”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
相對那些猶太人,特別是法利賽人的拒絕、抵擋、敵視和仇恨,跟隨主耶穌的門徒們,形成了一個新的集體,一個超越血緣關係的屬靈的家庭關係,這也是我們教會的雛形。正如主說的:” 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30節),跟隨主的人,聚集在主的周圍,成為相合的弟兄姐妹,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有一個共同的父,天父,主耶穌是長子,獨生子,我們則是祂的弟兄姐妹,是神的兒女。正如羅馬書8章14--17節說的:”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17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做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阿門嗎?
因此,我們看到在12章,馬太的記述,涉及了各類對主耶穌有不同回應的人群。拒絕祂的法利賽人;被祂醫治趕鬼聽到祂福音還沒有接受祂為主的人;以及已經跟隨祂成為祂門徒的人。成為主耶穌的仇敵、再一次被魔鬼占有、還是成為屬靈的弟兄姐妹,馬太給了我們不同的選擇,但你的選擇,卻決定著你的未來最終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