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選擇
北京的局勢一日緊似一日,學生風潮此起彼伏,緊接著發生了“三·一八”慘案。繼而魯迅南下遠走廈門,不久,轉至廣州,最終定居上海,開始了最後十年的生命曆程。
上海時期的魯迅徹底從文學創作轉向了社會批判。在那裏,他的雜文創作達到了高潮。也正是這些雜文,讓後世的人將其塑造成為一個鬥士,一個引導社會輿論的文學旗手。
人文學者、《黃河文學》副主編謝泳則不同意這種長期以來對魯迅的認識。“嚴格說,魯迅對中國左翼思想是有影響的,但作為一般的社會影響,在知識界,他沒法和胡適相比。”謝泳說。那時候,魯迅是寄寓在上海租界當中的自由職業者,而胡適則是頻頻出入學界、政界的大學校長。
無論怎樣,在上海時期的魯迅是發出了大量聲音的。這些聲音的主旨是對社會、對黑暗麵的批判,以及與形形色色的人之間的論戰。“很多年輕人說魯迅罵人很苛刻,但是魯迅罵過的人都是一些社會賢達、雅士、士大夫,是那些悠然自得、自我感覺特別良好的文人。他保護的、他喜歡的都是那些被流放或者是被打壓、很窮困的人。”孫鬱說。
憑借自己的正義感,魯迅始終是願意站在弱者一邊的。但他沒有也無心為大眾去指出一條光明之途,“他甚至對任何選擇都存懷疑,認為人一旦選擇,就成為選擇的奴隸。他真正堅持的就是對個體的尊重和個性的張揚。”孫鬱說。
對於這一點,魯迅自己是深知的,麵對前來請教人生方向的青年,魯迅親切待之,卻又怕他們向自己學習,“假使我真有指導青年的本領——無論指導得錯不錯——我決不藏匿起來,但可惜我連自己也沒有指南針,到現在還是亂闖。倘若闖入深淵,自己有自己負責,領著別人又怎麽好呢?我之怕上講台講空話者就為此。”魯迅曾在信中寫道。
相比於魯迅與權勢的互不相容,胡適的所作所為則要入世得多。從提出“好人政府”,到主張“憲政國家”,無論是對北洋政府還是國民黨政府,胡適似乎都沒有放棄過改造的努力,盡管在現實當中,胡適的種種努力被左翼人士認為是與虎謀皮,甚至是在為虎作倀。
1929年,胡適在《新月》雜誌發表《人權與約法》《我們什麽時候才可以有憲法》。1932年又創辦《獨立評論》。胡適在這些雜誌中大聲呼籲保障人權,言論自由,並主張憲政民主,反對一黨獨裁。
回頭看來,胡適有些文章對國民黨的批判,其激烈程度絲毫不亞於魯迅,今人讀之尤為其擔心。針對國民黨不循法製,任意壓製人權,胡適寫道,“無論什麽人,隻須貼上‘反動文人’‘土豪劣紳’‘共黨嫌疑’等等招牌,便都沒有人權的保障……無論什麽書報,隻須貼上‘反動刊物’的字樣,都在禁止之列,都不算分割自由了。”
針對國民黨推行的“文化運動”,胡適評論說,“根本上,國民黨的運動是一種極端的民族主義運動,自始便含有保守的性質……這種理論便是後來黨國時種種反動行為和反動思想的根據了。”在這樣猛烈的抨擊下,國民黨查封了登載胡適文章的《新月》雜誌,並迫使胡適辭去了中國公學校長之職。盡管如此,胡適始終堅持,自己的批評沒有惡意,隻是為了國民黨自身的改善。
“胡適和魯迅都是對當時的體製不滿的知識分子,但兩人所走的路徑不一樣,魯迅帶有左翼傾向,並帶有烏托邦色彩。而胡適遵循的是自由主義,比較重視經驗和事情的操作性。但兩人卻有共同的底線,那就是要求社會更公平,更有正義。”謝泳評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