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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詩經,去田獵——還、叔於田、大叔於田

(2023-05-08 10:47:21) 下一個

說起打獵,大部分人都會覺得離我們非常遙遠;在詩經的年代裏卻並非如此。

還(齊風)

子之還兮,遭我乎峱之間兮。並驅從兩肩兮,揖我謂我儇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並驅從兩牡兮,揖我謂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陽兮。並驅從兩狼兮,揖我謂我臧兮。

大致意思:
您的輕便靈活啊,與我相逢在峱山的山間啊。合在一起驅(馬)跟隨兩隻三歲的獸啊,對我作揖說我敏捷啊。
您的盛壯啊,與我相逢在峱山的山道啊。合在一起驅(馬)跟隨兩隻雄獸啊,對我作揖說我好啊。
您的強壯有力啊,與我相逢在峱山的山南啊。合在一起驅(馬)跟隨兩隻狼啊,對我作揖說我臧啊。

肩:借為“豜”,有說三歲豕,有說四歲的。造字的時候可能指三歲的豬,後來可能變成泛指三歲的獸。

剛讀的時候,我以為這兩人可能都住得離峱山不遠,所以各自打獵時才會頻頻遇見。暗自感歎他們真有風度,對獵物不爭不搶,還能互相誇讚,這可是掙錢呐。

讀了幾遍以後感覺不太對,兩隻狼?狼不是該成群的嗎?再讀幾遍,終於注意到了“驅”字。現在經常用“並駕齊驅”表示兩人差不多厲害,兩千多年前這個“驅”字估計確實在說趕馬。齊國不是遊牧民族的國家,能養得起馬的肯定是有錢人,不會靠打獵吃飯。隻有兩狼在前,可能是狼群被打散了,這次打獵的規模不會小;那麽“驅”字不但是驅馬,很可能在驅馬車,這才符合獵者的身份。

在聲勢浩大的狩獵中,作者收獲不錯,合作成功後互相客氣一番,兩撥人分頭再找獵物,然後又碰到一起,如是者三,真是緣分呐。

首段應該在追某種動作敏捷的小獸,兩人相互讚美對方身手利落;所以這裏的“肩”不會是野豬。三歲的野豬,總有一百多斤了,光靠敏捷肯定搞不定。

第二段的獵物是雄獸。形容獵人的“茂”和“好”應該可以互換,估計是指體格不錯,可以跟這兩隻雄獸短兵相接。

第三段的狼就更危險了。2012年山東棗莊有隻近一百二十斤的野狼到處流竄,幾天裏咬死兩人,重傷好幾個。一百多個警察拉網式尋找,發現後開槍擊中一條腿,它又帶傷跑了二十多公裏,成功遊過四條河,其中一條足有百米多寬。等到它最後終於被堵住,回頭就過來反撲,幸虧警察帶了衝鋒槍。詩中這兩個獵人用冷兵器追著狼打,得意之情溢於言表。

《毛詩序》說詩旨是刺齊哀公迷戀打獵,致使齊國好獵成風,荒廢政治,然而我非但沒看出一點諷刺的意思,多讀幾遍,還有點洋洋得意起來。

齊國首都臨淄在今天的齊都鎮,沿淄水走,不到十幾公裏的地方有個小盆地,四周丘陵環繞,西北角有個穀道可入。這盆地中間有座孤山,比周圍的丘陵稍矮一截,百米多高,三裏地寬,它就是峱山。沒有瀑布飛泉,也談不上奇峰怪石,然而齊國的國君大臣們就是喜歡過來遊玩,因為這地方太適合打獵了:周圍是平地,可以驅車環繞,不用擔心迷失方向,而獵物一不小心被趕上峱山就被斷了後路,很適合讓獵手追殺。

兩千多年後,燈下按圖索驥,似聞車聲隆隆,忽散忽聚,似見兩狼回身反撲的凶悍,忽然想起那句“好獵成風”,或許在《毛詩序》的時代,峱山依然有適合狩獵的美名。

《還》中的獵人能打狼,下麵這首詩的主角就更厲害了。

大叔於田(鄭風)

叔於田,乘乘馬。執轡如組,兩驂如舞。叔在藪,火烈具舉。袒裼暴虎,獻於公所。將叔勿狃,戒其傷女。
叔於田,乘乘黃。兩服上襄,兩驂雁行。叔在藪,火烈具揚。叔善射忌,又良禦忌。抑罄控忌,抑縱送忌。
叔於田,乘乘鴇。兩服齊首,兩驂如手。叔在藪,火烈具阜。叔馬慢忌,叔發罕忌。抑釋掤忌,抑鬯弓忌。

大致意思:
叔去田獵,駕馭四匹馬拉的戰車。握韁繩如絲帶,左右外側的兩匹馬象(踏)舞步。叔在草木聚集的地方,(眾人)列隊都舉起火把。脫去上衣與虎搏鬥,進獻到君主所在的地方。願叔不要反複(這麽做),防備它傷到你。
叔去田獵,駕馭四匹黃馬拉的戰車。居中的兩匹馬馬頭揚起,左右外側的兩匹馬雁行(有序)。叔在草木聚集的地方,(眾人)列隊都高舉火把。叔善於射箭,又善於駕馭車馬。或騁馬飛奔、或止馬停下,或發箭、送。
叔去田獵,駕馭四匹以黑為主夾雜白色的馬拉的戰車。居中的兩匹馬起頭並進,左右外側的兩匹馬象手(聽話)。叔在草木聚集的地方,(眾人)列隊火把都很旺盛。叔的馬慢了,叔放箭稀少了。放開箭筒蓋子(蓋回去),把弓放進弓袋裏。

第二段說叔善於射,又善於駕馭。“縱送”中的“縱”基本都解釋為發箭,但“送”就很模糊。有說“從禽曰送”的,也有說“覆彇曰送”的。“從禽”是指追蹤獵物,追蹤不是本詩主旨;而“彇”字一看就跟弓有關,馬上去查,“彇”是弓弭,在弓的兩頭。那為什麽要覆它,怎麽個覆法?沒查著具體的解釋,卻查到一個現代的愛好者的經驗:他用過很多材質的傳統弓,其中單體竹子弓、單體木弓性能最差,使用30—40箭數就需要下弦休息;竹木層壓弓好多了,可以到一百下;筋木弓更佳。

既然“縱”是把弓拉滿之後的放手,那我猜“送”可能是鬆開弓弦,讓弓休息一下。叔的時代較早,用的可能是竹弓或木弓,需要時不時從弓的兩頭取下弓弦。這弓的一縱一送,正好對應馬的一罄一控,又承接了前麵的“善射”和“良禦”,選材精當,餘味悠長。

後來弓的製造技術突飛猛進,在春秋末期《考工記》裏已記有製造筋角木複合弓的工序,射手們不再需要在戰鬥中頻繁取下弓弦;再過幾百年,連我們眼裏的古人都沒幾個記得這事了,記載裏語焉不詳,讓我一通好找。

那時候不流行騎兵,戰車才是高端戰力。常見的戰車有雙馬拉的,有四馬拉的,現在還會講“一言既出,駟馬難追”,可見四匹馬拉的戰車速度很快。戰車上的人是指揮者,最初每輛車配十個步兵,後來漸漸增加到七十二人。古代四匹馬算是一“乘”,古文裏常有的千乘之國聽上去兵力不多,算一下要有四千匹戰馬,七萬二的步兵,這還沒算車上的甲士、以及後勤之類的輔助兵種,想想好費錢啊,武王伐商的時候他自己的主力部隊也不過三百乘而已。

近代英國馬車也有用四匹馬的,下麵那張照片上的是05年的查爾斯王子。

既要揮鞭,又要執韁,已經很忙了,兩千年前的中國戰車對馭手的要求更高,他要用六條韁繩,駕四匹馬。難度最高的是“天子駕六”,幸虧隻有天子才能過這個癮。


這是軍事博物館裏陳列的古代戰車。中間的兩匹服馬是拉車主力,大概象現在的引擎,邊上的驂馬控製方向,那就是帶動力的方向盤。開車嘛,大家都知道,方向盤最要緊,所以詩中每段都提到“兩驂”。

戰車對戰,當然不會自殺式迎頭相撞,在相互避讓錯車時,兩邊的驂馬最容易受傷。萬一碰到這種情況,乘員可以解開驂馬的韁繩,靠著剩下的馬匹繼續戰鬥。相比英國那種馬車,這樣的一字排開的方式更容易在戰場上生存。

當時用的是兩輪戰車,車廂做得很小,並排站三個人就挺滿了。中間是駕駛員——車禦,兩邊是車左、車右。當時大家的行車習慣是左轉彎,要在右側錯車,這時兩車的車右們就該用長兵器互相傷害了;左側比較安全,往往會安排神箭手,如果將領在戰車上指揮,也會安排在車左。詩裏的叔是三項全能,格鬥,禦馬,射箭,樣樣精通。

周代的田獵同時也是軍事訓練。那些舉火的人很可能就是車後麵跟的步兵,火把上下晃動,模擬森林大火的烈焰飛騰。

第一次讀的時候我以為他們在放火燒林,立刻想到了這些年的幾場大火。後來想想水火無情,要真著了火,肯定是人跟老虎一起跑,沒功夫打架和射箭,還是用火把的可能性大一點。

老虎被騙出來了,叔沒有放過它。或許是老虎躥得太快,又或者是箭的射程不遠,總之他沒靠箭術,而是選擇近前搏鬥。武器雖不比上後世,架不住人猛啊。我懷疑古代用戰車跟弓箭性能也有關係,射上幾十箭就要下弓弦,不見得在馬背弄吧,何況那時候馬鐙還沒發明,很容易掉下來的。

我一直以為古代中國使用的是個子矮小的蒙古馬,比不了歐洲的馬匹。然而歐洲中世紀時的馬並不高,有篇文章研究了英國兩千多匹從公元四世紀到十七世紀的馬骨,發現它們的肩高大部分低於1米四四(14.2 hands)。春秋趙卿墓出土馬匹共計四十六匹,屬蒙古馬係,平均肩高一米四八。就算對它們來說,車還是太重了。先人的解決方式就是多帶幾匹換著用。叔用了三組馬,所以千乘之國的馬匹數量還要再乘以三,直達一萬兩千匹。這個數目太大了,就假設隻有重要人物才有備用馬匹吧,再加上重要人物的隨從,總數也要再加上不少。

召集起眾人,自然要多訓練幾日,我猜詩中至少說了三天的行獵。首日最艱難,需要得力的好馬,後兩天,大家按捺不住愛美之心,同色戰馬一字排開,相互炫耀。田獵快結束時,人的興致還是很高,火把依然很旺,但獵物不陪他們玩了,非死則徙爾。眾人無奈地看著叔放緩步伐,收起弓箭,留待下次的田獵。

他們出來開心,留在邑中的人也許正在想念。

叔於田(鄭風)

叔於田,巷無居人。豈無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
叔於狩,巷無飲酒。豈無飲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
叔適野,巷無服馬。豈無服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

大致意思:
叔去田獵,巷子裏沒有居住的人。怎麽會沒有居住的人?(他們)不如叔啊。確實美而仁愛。
叔去狩獵,巷子裏沒有喝酒的人。怎麽會沒有喝酒的人?(他們)不如叔啊。確實美而好。
叔到郊外,巷子裏沒有駕馭馬的人。怎麽會沒有駕馭馬的人?(他們)不如叔啊。確實美而勇猛。

“洵美且武”?看來那時的人們確實彪悍,不但在住處附近馴馬,周圍看熱鬧的還要評論這馬馴得漂不漂亮,也不怕出個意外,馬衝過來踢上幾腳。

《叔於田》的作者可能是個女子,留在邑中,感歎寂寞。《大叔於田》的作者可能是叔的同伴,把田獵的細節娓娓道來。這兩首詩的主角未必是同一個人,按詩經裏的次序,《叔於田》在前。可能是它傳唱日久之後,某人技癢,再作一首,炫耀一下他們田獵的盛況。

這隆隆車聲早已遠去,如今隻能在想象中看戰車來往,舉火暴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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