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日子,每天都像在獨木橋上行走,下麵是萬丈深淵和紅色旋渦,……。不過,在風狂雨暴的年代,也有極少數人很幸運,他們處在風暴眼的正中,比如演樣板戲的那些人。https://baike.baidu.com/item/%E9%A3%8E%E6%9A%B4%E7%9C%BC/12022781
幸運音樂人
1968年夏天,被趕出家門的我,暫住中央樂團的叔叔家,樓下住著鋼琴家殷承宗與合唱隊員金鐵霖,二人都是年輕的音樂人。當年的第一夫人在三十年代曾是文藝青年,此時正在抓樣板戲。在血腥的時代,能出演樣板戲,運氣實在超好。
在樣板團的叔叔家,四鄰八舍都是音樂人。每天都聽見各家窗口傳出美聲唱出的現代京戲:李玉和的“獄警傳,似狼嚎…”,小鐵梅的“我家的表叔數不清…”,沙奶奶的“那一天同誌們把話拉…”。
年輕的合唱隊員金鐵霖,也每天“啊…啊…啊”的吊嗓子,唱樣板戲。 有一天聽見叔叔說:“金鐵霖去湖南‘外調’,釣回來個新娘,明天結婚”。這位新娘是湖南花鼓戲演員,在文革前的全國文藝匯演中,她演的湖南花鼓戲“補鍋”得了獎,她名叫李穀一。
第二天,我和其他孩子一起去金鐵霖的婚禮湊熱鬧,看見嬌小羞澀的新娘,穿著掐腰的緊身上衣(這裝扮好少見,那時人們都穿著寬大的直筒子服裝)很拘謹地靠著牆邊捂嘴而笑。在她麵前,我們這些北方孩子都顯得過於高大健碩。想不到後來李穀一的民歌,在西洋化的中央樂團挑起了大梁。出名之後,李穀一又改嫁紅二代,成了春晚壓軸的重磅級人物;金鐵霖也成了音樂界的名人名導。
年輕的鋼琴家殷承宗,當年也被“第一夫人”選中,每天反複彈奏“鋼琴伴唱紅燈記”。在那個缺油少糧的年代,殷承宗依然陽光健碩。有一天我和小夥伴在樓下議論說,殷承宗的身材像個大麵包,兩腿像麵包下插了兩根筷子。沒想到他在陽台上聽見了,反問我們:“你們是想吃麵包了嗎?”
照叔叔的話說,年輕單純的殷承宗除了音樂,啥也不懂,連燒開水都不會,生活上全靠好鄰居照顧;別人若忘記喂養他時,他會主動上鄰居家找吃喝。文革中他被人利用卷入了政治,昏頭昏腦地上了位,得罪了些人。後來他移居到海外,聽說前幾年又葉落歸根,回到廈門老家。
失去自由尊嚴
年紀漸長之後,發現人們對居住地的選擇,不一定要繁華和富裕,更重要的是要讓人活得有尊嚴,有行動和言論的自由。文革之前,我年紀還小,沒見過外麵的世界,當時感覺人是有自由和尊嚴的。
如臨深淵:而文革一開始,自由和尊嚴都沒有了。首先說話與做事的自由被剝奪了,人不能說自己想說的,隻能重複報紙上的話,人人都是傳聲筒;更不能做自己想做的,隻能“緊跟黨中央”。那時唯一的期望是“活下去”,早不知“尊嚴”為何物。每天都像在獨木橋上行走,下麵是萬丈深淵和紅色旋渦,一腳落空,就跌下去萬劫不複:不是被群眾專政,就是被當作反革命判刑甚至槍斃。
互告互罰:很糟的是,身邊的革命群眾,甚至親人和朋友,都有權告發或者懲罰“反革命”,輕則打一頓,重則打死或送去坐牢,施暴者沒有任何心理負擔,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受難者沒有任何反抗的機會。
非正常死亡
隨意殺人:在紅八月中,每天都有許多人被打死,火葬場派了一些卡車去街上拉死屍。有一次無意聽到幾位女生(十四歲上下)講她們押運屍體的事。說她們當時坐在“運屍車”的死屍堆上,押車去火葬場。突然有一位女生感覺身下有人在蠕動掙紮,她嚇得大叫起來,另一位老辣些的,狠狠地跳到那蠕動的人身上,跳起落下反複數次,直到那人的死被“坐實”、不再動彈為止。
殺人合法:這些年輕女孩子,理直氣壯地說,打死人是革命行動,是“響應和執行”最高領袖的最高指示。沒人任何人敢說“你們這是違法,是草菅人命”,因為說這話的人會立刻被暴力鎮壓。一個十幾億人口的國家,一旦法律規則失效,隻剩下思想標準,草菅人命的事,隨時隨地都在發生。
無死亡統計:即便在撥亂反正之後,也沒能統計出到底有多少人在暴力下非正常死亡。對比之下,以色列的大屠殺紀念館中,滿牆都是受難者的照片,讓子孫後代永遠記住那場災難和受難者。在中國,誰還記得文革和大饑荒的死難者,甚至連死亡的數字我們都不清楚,更何談記住每一個人!
反人類價值觀
並不追凶:猶太人恩怨分明,追究二戰中的納粹凶手直到天涯海角。文革中那些在光天化日之下打死人的行為,和納粹殺死猶太人的罪,同樣都是反人類的。納粹是專門針對猶太人種;文革是針對“黑五類/九類”。文革中的非正常死傷何止百萬,文革後“撥亂反正”時,並沒有去追究凶手的責任。
人心之惡:有不少人反思說,當時頭腦發熱,加上缺乏法製,全社會都混亂失控了。其實,有些文革中的受難者,在文革前也曾迫害過他人;受過他迫害的某些人,借著文革的機會施行反報複。於是,許多人都具有逼迫者與被逼迫者的雙重身份。有些文革凶手還辯稱自己也是受害者(受四人幫之害)。
可見,這場民族的大災難,不但混淆了是非,也暴露了人心之惡:人心中的惡念在革命理念的掩蓋下,形成的紅色旋渦讓許多人卷入其中,施暴者能肆無忌憚,是因他們既不受良心的責備,也不受社會法律的製裁。
無文明共識:現代文明社會有一個共識:在非戰爭狀態下,任何人不得用暴力手段傷害他人。可惜在中國文革期間,全社會撇棄了基本的道德和文明共識,在非戰爭狀態下,硬要挖出一批敵人。。其實他們中的很多人,早已是社會上的弱勢群體,這時更是被隨意地羞辱、打殺,他們沒有任何反抗或者尋求法律幫助的空間。
凶手逍遙:施暴者的暴行不但具有正當性,不必承擔法律責任,還代表了正確和光榮。即便之後證明受害者不是“敵人”,也不過是用一句話或者一張紙恢複其名譽,施暴者仍然逍遙法外。
隻有在弱肉強食的野蠻社會,凶手才不必主動懺悔和道歉。一個用思想標準代替了法律規則的社會,甚至還不如野蠻社會。文革中的打手,大都平安活到晚年、含飴弄孫,從不擔心被法律製裁。至於暴行的旁觀者,在當年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而不敢阻止人行凶,則是可以諒解的。
社會道德陷落
包庇惡者、漠視受害人的社會,就是在鼓勵人“從惡不從善”。
人性降級:更可怕的是,經曆了紅色恐怖的時代,大家養成了一種低下的做人原則,在得勢時隨意逼迫失勢的人,到失勢時就趕緊低頭認罪、討好得勢的人。於是,全社會沒有公理,任何人沒有尊嚴,隻能隨機應變地苟活。中國今天有了很多“巨富”,但是沒有貴族,因為這幾代人的脊梁骨都退化了,隻會像泥鰍一樣藏在泥水中伺機而動。
族群退化:一個失去了正義感、不懂賞善罰惡的民族,一個沒有法律規範,不追究個人罪責的民族,惡人惡事一定會不斷蔓延。更可怕的是,一個選擇忘記苦難和傷痛的民族,一定難以脫出“惡與苦難”的輪回。
在個人層麵,一個不會懺悔的人,甚至不如野蠻人。野蠻人殺戮是為了爭奪食物,而文革的殺戮是為了什麽呢?其實有許多國人,對文革是有深刻反思的。可惜的是,如今在公開場合,已經聽不到他們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