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說到美國很多“鄉下警察”都是活雷鋒,今天接著說城市的警察。
美國鄉下“良民”多,小城鄉的警察沒有多少案件需要處理,又不時地幫助處理左鄰右舍的日常困難,當然就像周邊百姓的“好鄰居”。但是我們這些非“土生土長”的往來移民,如果在開車時突然被警察喊停,還是會緊張的。除非是神經很粗、個性特別“大而化之”的那類人。
超速美女蒙查查
美國警察對女性通常會比較客氣。1990年代初,有一次聽幾位從四川來美開公司的女士聊天,其中的一位說,她剛到美國時,沒有考美國駕照,先用國際駕照開車。她的開車習慣像在國內一樣,一看見車少,她就開始超速。一位警察在後麵閃著警燈猛追,她也不減速,後來兩三輛警車夾住她,她還以為是警察在保護她的安全,對警察嫣然一笑,還伸出大拇指點讚。
還好坐在她旁邊的人看出來不對,讓她趕快停車。 他們停車路邊後,她聽不懂警察對她說的話,隻笑嘻嘻地反複回答:“yes,good”。
警察拿她沒辦法,看她笑靨如花,也有些迷惑。後來警察反倒好言好語地安慰和勸誡她,讓旁邊那位半吊子英文的朋友當翻譯,說在美國駕駛,安全第一等等,當然也沒有給她開罰單。
這女子最後還說“有空來吃飯,嚐一嚐川菜”,警察一臉苦笑。旁邊的朋友本來嚇得一身大汗,過後直誇她運氣好。
看來無論東西南北,美女總是吃香的,尤其是“蒙查查”的美女。
高速公路爆胎
其實在二十多年前,大部分警察還是比較和善的,我就曾經被警察救援過。
那是一次爆胎的經曆。90年代末,我在downtown的Prudential保險公司上班。我每天要換行好幾條高速公路,最擁擠和危險的路段是三條高速(5號、10號、60號)交叉分路的地段。
那次意外發生的就那麽巧,我正在切換線要出60號公路時,突然車子一陣顛簸,車速驟減,有東西從車底飛濺出來,我意識到車子爆胎了。還好後麵的車子都跟著減速,右邊三個線道的車子也讓出路來,我可以跨線停在右邊的路肩。可是那個路肩正在高架橋上,非常窄,上下都是川流不息的汽車。我下車大約走了五、六十英尺,才找到路邊的交通報警電話。我剛一拿起電話,接電話的人就告訴我,天上的直升機已經報告了我車子的狀況,讓我不要害怕,不要站在橋麵上,而要在路邊等侯拖車。
打完電話,我才感覺到害怕。不過還好,很快警察和修理車就過來了,先在路邊放了一長串(應該超過100公尺)的警戒棒(頂端冒著小火花),提醒過路車提前換道,保護路邊的我們。
警察記錄了爆胎的情況,問我有沒有備胎,我說應該有,他們幫我換上備胎,告訴我最近的修車店在哪裏。不過我這時心裏很怕,不敢開車。
警察和我聊了幾句天,我心情放鬆了不少,他對我說:“我駕駛警車在妳前麵開路,妳跟著我的車,我會一直帶妳走過複雜的三線交叉路段,到了妳熟悉的高速公路,看見妳恢複信心,我才會離開,妳願意試一試嗎?我相信妳沒問題!”
我說:“好!”於是一輛警車在我前麵開路,旁邊的車都禮讓;還有一位警察在後麵收起路上的警戒棒。我跟著帶路警車漸漸回到正常車速,走出了這段危險的交叉公路。到一個路口,警察從車窗伸出手告別,下了高速,我也平安駕駛回家。
警察為何要喊停
大概是在1989年底,我當時在一個中國餐館打工。有一天晚上9點多下班之後,我開車回家,突然聽見按汽車喇叭的聲音。我覺得應該和我沒有關係,繼續開車,到了一個紅燈路口,在停車等變綠燈的時間,又聽到鳴笛,是旁邊一輛警車發出來的。我立刻非常緊張,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麽交通法規。我於是趕快換到右邊線道,然後停到路旁。警車也跟著停在後麵,但是從頭至尾警車沒有亮起警燈。
兩位非常高大的警察(一男一女)來到我的車旁,我搖下車窗,問“what’s matter/我出什麽狀況了?”他們笑眯眯地說“沒有任何狀況。隻是,妳認不出我們了嗎?”我想了想,我們到這邊還不到一年,除了先生的同事之外,並沒有什麽美國朋友,就搖搖頭說“no”。他們笑著說出了我打工餐館的名字,說他們每周來吃飯,都是我為他們服務。不忙的時候,還會和他們聊幾句家長裏短的。我這時才恍然大悟,有一對身材很高的夫妻,每周兩次固定來吃午餐,有時候還帶著孩子;兩人都衣冠楚楚,丈夫儀表堂堂、妻子外表靚麗,有幾分像戴安娜王妃。
我從來沒想到過,他們是警察。見我想起他們來,二人都笑了,說他們是從東歐某國(好像是匈牙利還是羅馬尼亞)移民來美國的。還自我解嘲說“在這些國家,警察的名聲可不太好”。
羅馬尼亞人怕警察
我們在美國、加拿大的大城市、小地方都住過。對警察的感覺很複雜,主動向警察求助、和被動地被警察叫停,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前蘇聯和東歐移民,也和我有同樣的感覺,在某些狀況下我們都對警察有條件反射式的 “恐懼感”。
這種“恐懼感”是由於過去生活的環境造成的“慣性”,沒有這種生活體驗的人很難有共鳴。那是弱勢的普通百姓,對強勢的上層統治的不信任和懼怕。比如說二戰時期的猶太人,他們在納粹統治下的恐懼,其它種族的人就很難體會。經過文革暴力的人和沒有這種經曆的人,也很難有同樣感受。
在美國長大的人,總是強調自己的“人權”,不會把警察等同於胡作非為的暴力群體。在交通違規時,通常都會按照法律規則接受警察的指令,如果不同意警察的罰單,之後還可以到法庭上訴警察執法不公。
而我們這批來自“共產國家”的人,最怕的就是被警察盯上。到了西方很多年,舊的慣性恐懼還是難以消除。記得我在加拿大工作時,公司的秘書是羅馬尼亞人,不但外表長得金發碧眼,而且她的法語和英語都十分流利,我一直以為她是土生土長的加拿大人。
直到有一次,我無意中說到,我在街上遠遠看見警察,總是刻意規避,不敢麵對麵地走近和麵對他們。她馬上回應說: “我也是。每當看到有迎麵而來的警察,我趕緊過到馬路的另外一邊,或者提前轉彎,等他們走遠了,再回到原路。我一看到警察就心跳加快,害怕被他們找麻煩。”
人身體的內傷往往會伴隨人很長時間,心理的傷痛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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