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是人的心靈之窗,是五官當中最具表達力的器官,也是最能顯出人精神與漂亮的器官。華人用雙眼“炯炯有神”來形容人的正麵形象;
也用“雙瞳剪水”描述女孩子的美麗動人。
而負麵的用法也不少,比如“有眼無珠”是形容人不能看清真相;“賊眉鼠眼”是形容一個人的猥瑣;當我們斥責一個人枉顧事實,就說“你瞎呀,沒長眼嗎?”還有“瞎指揮”,“瞎起哄”等。
瞳孔、瞳仁、瞳人
眼睛不僅僅代表人的外觀,更重要的是眼睛能讓人看見外部的世界。人眼中有“瞳孔”,它是眼虹膜中間的圓孔。外部的光線從“瞳孔”進入眼內,周邊的括約肌可以調節“瞳孔”的大小。光綫較強時,括約肌收縮,限製光綫的進入,光綫較弱的時候,括約肌放鬆,瞳孔變大。
近視者的瞳孔通常比較大,遠視者則比較小。此外人在興奮、或者疼痛、恐懼時,瞳孔也會擴大,在睡覺時瞳孔就會縮小。如果觀察貓的眼睛,就可以明顯看到瞳孔的變化,貓眼在暗處又大又圓,在亮處變成一條竪綫。
“瞳孔”也被稱作“瞳仁”。這個“瞳”字有時候也寫作兒童的“童”,用兒童的“童”字,也説出了瞳孔的一個特點。語言學家王力在《同源字典》中說,“瞳孔中有人像,故為童子”,把兒童的“童”,左邊加上“目”字旁,就是“瞳仁”的瞳。
而“瞳仁”也有時寫為“瞳人”。用 “仁愛”的“仁”字組詞“瞳仁”,正是中國古人說的:能以克明視萬物,故乃呼為瞳仁。用“人類”的“人”組詞“瞳人”是更直觀的説法,當兩個人在對看的時候,都可以看到對方的瞳孔中有個小人,這個小人正是被縮小的自己。
小女孩、小學生、Pupil
在英文中,說“瞳孔”的詞有兩個:一個詞是“pupil”,另一個是短語 “The Apple of my eye ”。都是說人“瞳孔”,聽起來爲什麽卻又“風馬牛不相及”呢?
“pupil小孩子/小學生”這個詞的演變:在希伯來原文聖經中,這個詞的意思是“眼睛中心的暗色部分”,也可以翻譯成“眼中的小眼”,也可以類比“人中的小人物”。
當舊約聖經被翻譯成拉丁文時,翻譯者更注重到這個詞的內涵,是“小人物”或者 “無足輕重的人”。拉丁文的名詞都分陽性、陰性,到了今天,拉丁語係的父母給孩子起名字時,男孩子和女孩子的名字,在尾音那裏還是會用不同的拚法,可以分出性別來。
“曈人”在拉丁文中是陰性名詞,通常用來稱呼“pupilla 小女孩”。
女性而且是兒童,在當時的社會中,地位是卑微的,很符合“小人物”的定義。
後來這個拉丁文轉換成英文的“pupil”時,英文語法比較簡單,名詞不分陰性陽性,詞義也有所轉變,變成了“小學生”的意思。
因此在英文中,“pupil”這個單詞既有“瞳孔”,也有“小學生”的意思。而瞳孔中反射出的人的影像,的確是個微縮版的“小人兒”。
為什麼“瞳孔”被稱之爲“蘋果”?
“pupil 瞳孔”是比較正式的英文說法。不過,另外一個說“瞳仁”的短語“the Apple of my eye”,在近東和西方也很早就很流行了。
在古教會時期,大約在主後590年,神職人員通用的語言是拉丁文。當時的大主教格裏高利一世(Pope Gregory I),認爲“教牧關懷”的事工非常重要,要求教會和牧者,要像愛護眼睛、愛護孩子一樣愛護神的選民,大家也要“彼此相愛”。
到了第9世紀(855年)英國的國王阿爾弗雷德(King Alfred the Great),將這句拉丁文翻譯成古英語,編入了英國教牧人員必備的牧養手冊。本來阿爾弗雷德國王(King Alfred)是用古英文中的“Arpel”這個詞,“Arpel”本身就有“apple蘋果”和“pupil小孩子”的雙重意思,而且眼球的形狀是圓形,好像蘋果一樣,在大眾中流行的時候,被直接簡化成了“apple 蘋果”。
之後到了1611年英王詹姆斯在他欽定的聖經版本中,把“the Apple of my eye”確定為現代英文聖經的標準翻譯。
希伯來原文的本意
説了半天,最關鍵的因素是:舊約聖經的原文是希伯來文,在希伯來文中,“瞳人”這個詞,隻有“Little Man of his Eye”,也就是“眼中的小眼/小人”的意思,並沒有“眼中的蘋果”的意思。
不過當聖經被翻譯成拉丁文之後,“瞳人”被翻譯成“pupilla 小女孩”。基督教在世界上傳開之後,拉丁文的聖經更容易被翻譯成各國的文字,因爲拉丁語係包括了“西班牙語、葡萄牙語、法語、意大利語、羅馬尼亞語、波蘭語”等。連英語、德語也屬於拉丁語係中的“日耳曼語族”。以前的大學者常常能通曉五、六種語言,其實學了拉丁語係的其中的一種語言,其他幾種就很容易學會了。所以這個説法流行得很廣。
不過,翻譯中文舊約聖經的宣教士,卻是直接從希伯來文翻譯的。
希伯來原文聖經中並沒有“眼中小人兒“的説法。因此他們受到拉丁文或者英文翻譯的影響,直接把希伯來原文的“眼中的小人”翻譯成了“瞳人”,其實這個翻譯更接近原文也有更深刻含義。
眼睛是人體最重要和敏感的部位,隻要有一小粒灰塵飛進來,就會非常難受。用“眼中的瞳仁”形容神對祂兒女的愛和保護,是相當貼切的。
聖經的說法與文學的應用
在聖經中,一共有五次提到“眼中的瞳人”,其中有四次是用來形容神愛祂的百姓以色列人。比如英文版的《申命記》中說:"He found him in a desert land, and in the waste howling wilderness; he led him about, he instructed him, he kept him as the apple of his eye. 耶和華遇見他在曠野荒涼野獸吼叫之地,就環繞他,看顧他,保護他,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申32: 10)。您應該注意到英文的“the apple of his eye”,在中文經文中就是簡單的一個詞“瞳人”。
當時的以色列人,已經在埃及的“爲奴之地”住了四百年,在生活習慣和文化方麵已經被同化了很多。他們在摩西帶領之下囘歸故土的過程中,經歷了多次反復;在人煙稀少、野獸橫行的曠野徘徊了四十年。他們還時不時地反叛、鬧事,以至於第一代以色列人,大部分都死在了曠野。儘管如此,神卻一直保護他們“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不讓他們受到傷害,也讓他們有吃有喝,最後能夠在約書亞的帶領下回到迦南(今日的巴勒斯坦)。
在西方國家,人們都很熟悉聖經,拉丁語係的國家,都知道“the Apple of my eye”的説法。劇作家莎士比亞Shakespeare在《仲夏夜之夢Midsummer Night's Dream》中,巧妙地使用了這個短語,讓其具備多層含義:仙女用紫色花製成了愛情藥水,滴在熟睡的少年人(pupil)的眼(pupil)中,少年人就好像被丘比特之箭射中,他眼中充滿了愛情。劇中臺詞“Sink in apple of his eye”是雙關語,“apple of his eye”既代表了那少年人(pupil),也代表了他瞳孔(pupil)中燃燒的愛情。
在詩歌和藝術創作方麵,有一首英文歌在形容親密關係和愛情時唱道:
You're the apple of my eye 你是我眼中的瞳孔
You're the apple of my heart 你是我的真心所愛
當世間充滿無法預測的災難時,想到天父像愛護“眼中的瞳人”一樣時刻守護著我們,心中就有了平安和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