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學者普遍認為,作為西方文化的中心的“自我” (self; individual),在中國文化中沒有位置。
這話對不對?也對也不對。
說它對,是因為儒家文化是中國文化的核心,而儒家文化沒有給自我留下多大空間。說他不對,是因為在儒家文化之外,還有其他哲學流派,甚至“唯我”學派。
“唯我”學派的挫敗與式微
在春秋時期,“唯我”學派的代表人物是楊朱,也稱作楊子。在戰國時他已經具有與墨家同等的影響。孟子就說過﹕“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
楊子以反對墨子的“兼愛”而著稱 。墨子主張愛世上所有的人,楊子卻唱反調,宣揚愛惜自己----貴己。可惜他的言論和文章都已失傳。
《列子 · 楊朱》被認為保有楊朱思想之原旨:“古之人,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對此,當代學者賀麟解釋說:“不拔一毛以利天下,即極言其既不損己以利人,以示與損己利人的利他主義相反,亦不損人以利己,以示與損人利己的惡人相反,而取其兩端的中道。”這簡直是最早的人權宣言。
但《列子》畢竟不是《楊子》。他的具體主張還是無由知曉,而隻能從別人對他的評論中來推測。
《淮南子》說﹕“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楊子之所立 也。” 這是中性的沒有褒貶的、近於客觀的評論。
《孟子》就不客氣了,說﹕“楊子取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 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楊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 在孟子那裏,楊朱明顯已經被汙名化、妖魔化了,或者說在道德上被判了死刑。此後它真的就式微了。
儒家文化中的“自我”
儒家主張,根治春秋時期社會混亂的根本,是回到西周那種諸侯臣服周王、天下和諧太平的時光,辦法就是提倡仁和禮。具體而言也就是竭盡所能去維護所謂的五倫: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除了朋友要平等對待、互相信賴以外,其他四種關係都是一方對另一方的絕對尊敬與服從:臣忠君,子孝父、妻順夫、弟敬兄。
每個人都在自己的位置上,做自己應該做的事,從不逾越規矩;為了家庭、家族、社會的利益去約束自己。當自己的利益與家庭、社會的利益發生衝突時,犧牲自己的利益。這樣一來,自我的空間被擠壓得近似於無。
小說往往最真實地反映現實。唐人傳奇《霍小玉傳》中的李益與名妓霍小玉的愛情悲劇,就反映了自我在家庭社會中的位置。李益是一個貴公子,他為小玉的美貌所動,狂熱地追求她。年幼無知的小玉為李益的“癡情”和才華所誘惑,對他獻出了純潔而深沉的愛。但自知身世卑微,難諧秦晉,她隻希望能和李益有八年的歡愛,然後削發為尼。然而這樣的可憐要求也是虛幻的。李益一離開她,得了官職,就忘了海誓山盟,另與世家之女盧氏訂婚。小玉聞知,憂思成疾,痛不欲生。當俠士黃衫客將李拉至她床前,小玉怒斥他的負心,然後“長慟號哭數聲而絕。” 故事寫得哀怨淒惻,在濃鬱的悲劇氛圍中對位卑而情深的風塵女子的悲慘命運表示了深切同情。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李生是在維護家族利益而犧牲自己的戀情和幸福,也給小玉帶來滅頂之災。
《李娃傳》寫的是滎陽貴公子鄭生赴京趕考,愛上了妓女李娃,為此而拋棄了功名。後來資財蕩盡,為鴇母設計趕出家門,成為為葬禮唱曲的藝人。被父親發現後,受到鞭撻幾乎喪命,後淪為乞丐。一日風雪交加,鄭生衣衫襤褸,沿街乞討,恰被李娃認出。李娃頓生憐愛之心,不顧他“枯瘠疥厲,殆非人狀”,上前抱其頭,“以繡襦擁而歸於西廂。” 她照料鄭生恢複健康,督促他考中進士。其父又和他“和好如初。” 可以看出,他的處境完全取決於是給家族帶來恥辱還是榮耀,作為“自我”的個人是沒有任何地位的。
道家文化中的“自我”
與儒家以社會為中心不同,道家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哲學派別。它主張在自然麵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隻有調節自己,遵從自然,與道為一,才能全真保性,自然逍遙。
但這裏的逍遙,是以擺脫塵世的欲念為代價的。常人所喜愛的美食、美色、美聲,儒家所推崇的的功名利祿,都為道家祖師老子、莊子所鄙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 一切感官愉悅和物質追求都對人無益,保持健康體魄才是正途。 “是以聖人之治也,虛其心,實其腹,弱其誌,強其骨。”
在老莊眼裏,功名利祿使人脫離自然之道,有害於人的身心健康,不利養生,所以 “至人無己,神人無功,聖人無名。” 人所追求的應是擺脫俗務糾葛,調節自身而與道為一,寵辱不驚,達到永恒的心靈寧靜,人生至樂。
顯而易見,“自我”在道家哲學裏是不完全的。在那裏,你隻有精神的自由,沒有感官愉悅、享受美食、美色、美聲的自由。
學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