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我在 Oshawa 買了一套投資房,租客一直住到今年年初才搬走。快兩個月了,我還沒收到熱水器的租賃賬單,擔心逾期罰款,於是2025年2月28日上午 10:10 給租賃公司打電話,等了很久才接通,直到 11:21 才結束通話。
在電話中,我問了熱水器的使用年限,該公司的客服告訴我這個熱水器是2010年安裝的,至今已有15 年了。我問每月租金,她說是 $40.53 + HST ($5.25),總共 $45.79。這麽一算,一年要付 $549.59,15 年的總租金高達 $8,243.80!
然後,我順便問了一下新款熱水器的租賃價格,她說中等大小的壁掛式熱水器每月租金 $56 + HST ($7.28),總共 $63.28。這麽算下來,一年 $759.36,15 年總租金 $11,390.40!
掛斷電話後,我找了一位專業師傅谘詢,他告訴我,安裝一台新的壁掛式熱水器大約 $2,800。於是,第二天,我給租賃公司發郵件,詢問如果買斷這個用了15年的熱水器,需要多少錢?男性客服回複說:$501.71!
這合理嗎?我用穀歌搜索了一下,2010年同款新熱水器的市場價大約是 $1,000。熱水器的正常壽命為 10-15 年,如今已經超期服役,我居然還要再交$500買斷?這未免太不公平了!於是,我繼續發郵件問這個買斷價格是不是太離譜了。
這位男士的回複如下:
“您的合同屬於useful life contract (使用壽命合同), 意思是隻要設備還能用,租賃合同就會一直有效, 直到技術人員認定無法修理,或者客戶選擇買斷。買斷價格按照您購買當天的市場零售價計算,並由我們公司單方麵決定。”
天哪! 15 年的租賃費已經遠超設備原價,現在買斷還要再付近一半的費用,而且價格完全由租賃公司說了算! 這簡直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隻要合同在,他們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完全沒有商量的餘地!
盡管我覺得買斷價格有點高,但為了避免以後被繼續“割韭菜”,我還是咬牙支付 $501.71 買斷,並花 $2,800 安裝了一台全新的壁掛式熱水器。
這次通話讓我學到了一個全新的概念——“使用壽命合同”,徹底刷新了我的認知。原以為租賃是靈活便捷的選擇,沒想到卻成了一場無休止的付款遊戲。從長遠來看,對於收入有限的家庭,一次性購買新設備或許才是更經濟、更明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