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投票站成功偷票,也必須滿足前文所述的同樣條件
#1 【大量】:不偷則以、一偷必贏。全美範圍至少能夠偷到幾百萬張,在喬州至少能夠偷到10萬張 ;
#2 【絕對隱秘】:(a)不會被普通投票人察覺舉報( b)不會被投票 / 點票站察覺(c)經得起事後常規審計(d)經得起重新點票(e)嚴格限製參與人數、以防泄密;
#3 【無個人刑責】:偷票違法,在喬州【偷票】每張監禁10年、罰款10萬。【偷票】萬一暴露,必須確保 FBI / GBI 無法順藤摸瓜、找到當事人;
在喬州現場投票,必須依法出示以下證件之一
多數情況下,無法出示以上證件者會被當場拒絕。個別不被拒絕的,也隻能投 Provisional Ballot。
【無證偷票】 Provisional Ballot
現場無證件投票,最多隻能偷到少量 Provisional Ballot ,但要靠它翻盤絕無可能。
#1 不能滿足【大量】這個基本條件:川普得約 4000 票、拜登得約7000 票,隻差 3000 票,與【成功偷票】的基本數量要求差距超過一個數量級。對比 2016 年 川普得約 2500 票、 Hillary 得約 4800 票,差距 2400 票的結果也沒有異樣,因為 20% 左右的增量也跟總投票數的 4M 到 5M 的增量成比例。
#2 不能滿足【絕對隱秘】基本條件:(b)現場工作人員裏,無論是哪個黨派,都不會讓對方輕易得逞。就算能瞞天過海,到了點票站,也過不了類似【缺席票】的驗證程序(e)參與人數過多,無法絕對保密;
#3 不能滿足【無個人刑責】基本條件: 如果【偷票】直接參與人真的數以千計,暴露機會幾乎100%,FBI / GBI 很容易順藤摸瓜、將多數涉案人繩之以法。
因此,兩黨都缺乏在投票站【無證偷票】的原始動機, 我們至今也沒聽說 FBI / GBI 對此立案調查。
許寧 Frank Hui
2020-11-24
美國亞特蘭大 Atlanta 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