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測風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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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試法】在美國 - 18: 吃裏爬外

(2021-01-05 04:37:01) 下一個

Wellington HOA 董事會日思夢想地要搞【租賃管製】,一聽到物管向他們推銷的那個 RMS 的變相【租賃管製】服務便如獲至寶,未經谘詢 HOA 律師便立即在月會上決議采納。幾天後到了要在合同和 RMS 代書的 Wellington HOA 董事會【租賃管製決議案】簽字時才想起需要請律師先過目。這位律師一年前剛剛負責起草了那個被我們全體投票否決的【租賃管製】修正案,她是如何回複的,我至今沒有看到文件記錄。根據不久前和她交往的經驗,我估計她會實話實說,告訴董事會這樣做屬於越權。但董事會心存僥幸,認為多數業主是法盲,應該可以輕易蒙混過關,更何況 RMS 已經承諾願意為日後的法律糾紛承擔所有相關費用,於是還是把合同簽了,但最終沒敢簽那份【租賃管製決議案】。難怪在我反複追問下,董事會至今不敢正麵回答我關於業主上交租賃信息是否【強製】這個問題,因為他們也害怕留下違法證據。

 

董事會在【強拆】事件跟我交手之後,知道自己在【租賃監管】上理虧,但又不甘心就此放棄,於是在我開始抗議的第一天起,就已經跟 RMS 和物管密謀對我封口。他們不但對我的電郵質詢置之不理,還直接轉發給 RMS,希望可以找到上法庭控告我的【證據】。那位唯一主動加入我創辦的小區電郵群的董事,還秘密將業主們的私群電郵轉發給 RMS。更無恥的是,身為律師的 RMS 總經理竟敢公開承認他正在非法監控我們的電郵私群,希望以此恐嚇敢於發聲的業主。RMS 在強詞奪理和間接恐嚇無效後,便特地選擇了【感恩節前夜】晚飯時間向我發出恐嚇電郵,威脅我馬上向他們認錯,並立即收回對他們非法行徑的揭露指控,否則會上法庭告我誹謗罪,希望以這種心理衝擊最大化的卑鄙手段把我嚇退。但我知道陳述事實不屬於誹謗,而且還有【反誣告法】的保護,當然不會被他們輕易嚇到。RMS 於是變本加厲,感恩節後沒幾天,便通過律師向我發出【禁製警告信】,正式開始了通過法庭誣告我的第一步。

 

董事會這時也沒閑著,因為現任律師不願意違反職業道德為他們無理辯解,他們還另請律師向全體業主發信,對小區 HOA 法規做牽強附會、混淆視聽的曲解,希望可以蒙混過關。但這個律師也不敢超越底線,信中隻字不提董事會單方麵實施的【租賃監管】是否屬於【強製性】。

 

(待續)


 

許寧 Frank Hui

2021-01-05

美國亞特蘭大 Atlanta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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