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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聽了國家公眾台 (NPR) 的播客,是關於薩爾瓦多(El Salvador) 的安全。記得幾年前,有許多薩爾瓦多難民先逃到墨西哥,再從墨西哥進入美國,申請庇護。要求庇護的原因是薩爾瓦多幫派泛濫,除了自相殘殺,還濫殺無辜,嚴重危害平民的生命安全。為此,薩爾瓦多一度成為世界上謀殺率最高的國家。
薩爾瓦多兩個最大的黑幫是MS13 和第18街,這兩幫是死對頭,並以其殘暴臭名遠揚。據說薩爾瓦多政府曾私下裏與這兩幫談判,希望降低謀殺率,但作用微乎其微。
從維基百科中了解到,2022 年 3 月 26 日,薩爾瓦多在一天之內發生了 62 起謀殺案,這是該國 30 年來曆史上死亡人數最多的一天。 大多數謀殺是由 MS-13 和第 18 街實施的。第二天,薩爾瓦多政府進入了為期 30 天的緊急狀態(例外狀態),暫停憲法規定的某些公民自由,派遣軍隊進入幫派控製的社區,隨後警察開始大規模逮捕幫派成員。30天後,在薩爾瓦多總統納伊布·布克勒(Nayib Bukele)的要求下,無限製延長了例外狀態。迄今為止,共有 66,000 多名涉嫌幫派成員被捕。
NPR的記者實地采訪後,發現在某些幫派控製的地區,現在人煙稀少,因為不少黑幫成員和家人都被逮捕了。在例外狀態期間,無論有無證據,警察可以隨時逮捕嫌疑犯。因此,常有成群結隊的母親在警察局前抗議,尋找或要求釋放她們無辜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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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采訪了不少當地居民,多數人擁護政府嚴厲打擊黑幫的舉措。有篇網文介紹,薩爾瓦多民眾十分擁戴布克勒總統,尤其是他提出的改革量刑標準,把刑事責任年齡從16歲降到12歲。同時,為了應付被捕者爆炸性的增長,開設新的巨型監獄。
布克勒總統相當年輕,今年才41歲(出生於1981年7月24日),祖籍巴勒斯坦,祖父是基督教徒,而他父親則歸附了伊斯蘭教,成為阿訇。布克勒大學畢業後涉足商界,自己開了公司,專營雅馬哈產品。2012年,布克勒開始從政,曾在薩爾瓦多的首都薩爾瓦多市任市長三年。2018年,他決定競選總統。
薩爾瓦多有兩大政黨,左翼為民族解放陣線,右翼為民族共和聯盟。布克勒決定以民族解放陣線的候選人參選,結果被開除出黨。於是他成立了自己的政黨——新意黨 (Nuevas Ideas),競選口號是改革。薩爾瓦多民眾一定也是受夠了兩大政黨的扯皮和低效,最後布克勒以53%的選票戰勝兩大政黨,成為總統。
說實在的,我一邊聽著播客,一邊希望美國也能出個走中間路線的第三黨,煩透了美國的極左極右,為了教條無休止地打口水仗,不幹實事,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
薩爾瓦多的布克勒總統,當選後便大力推行自己的決策,有人批評他無視法律,有一次為了通過他的提案,不惜出動軍隊進入議會廳,威懾持不同意見的議員。這類南美“獨裁者”形式的統治遭到西方輿論的非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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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議員能如此,對黑幫布克勒也不怕,他公開說,要讓被捕的幫派成員在監獄裏住個幾十年。同時還威脅道,如果監獄外的幫派成員繼續犯罪,就不讓被監禁的幫派成員吃飯。
他的威脅引發了國際人權組織的批評,安全確實重要,但不能以犧牲人權為代價。對此,總統不買賬,反駁道,人權組織在黑幫殺人的時候,不聲不響,現在剛抓了幾個黑幫成員,就說違反了他們的人權。這說明人權組織也在反對人權。
仔細思考一下,總統和國際人權組織都有其道理,因為人權包括的麵很廣,要同時保護方方麵麵的人權,很難做到。所處情境的不同使得顧此失彼成了常態。
人權包括哪些權利?聯合國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如感興趣,可點擊閱讀中文版全文)列出了30種人權。
簡單總結一下,人權宣言的前五條是:1)人生而自由平等。2)反對歧視。3)人有生存、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權利。4)禁止奴隸。5)禁止酷刑和不人道待遇。第6-11條表述了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第12-16闡述了人身自由(隱私、行動、國籍、婚姻、物權)。第18-22是關於言論、信仰、集會、民主、社會安全的自由。第23-29呼籲人人都有就業、教育、享受社會服務和文化的權利,並有守法的義務。第30條重申不能剝奪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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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把我們帶到“應然”與“實然”的命題。“應然”指的是應該的樣子,“實然”則是實際的樣子。因為兩者之間的差異,對每種人權,都會有不同的解讀。
比如有人質疑“人生而平等”,在他們看來,哪兩個人是生下來就平等的?孔老夫子的思想在西方被總結為:“分化和異化的學說”(a doctrine of differentiation),即把人分成不同類別,不同等級,如君臣父子,這是實際情況。但是應然的觀點是,雖然人生下來是不平等的,但應該有平等的權利。用大白話說,應然帶有更多的理想色彩,離實然是有距離的。
最理想的情況是,30種人權都能得到保護,但目前這隻是理想。環顧左右,不難發現,無論是個人還是團體,常常為了“當務之急”,弘揚保護某些人權,壓製漠視其他人權。如薩爾瓦多政府的當務之急是保護人身安全,至於那些黑幫嫌疑犯是不是被錯抓的,就被丟在腦後。
九十年代看到過新加坡總統李光耀關於人權的評論,各國對人權的解讀和重點不太一樣。對窮人或窮國來說,更重視“有形的”(tangible) 物化權利,如吃飯、住房、醫療、工作等,而西方往往會強調一些“無形的” (intangible) 非物化權利,如言論自由、信仰自由、民主等。從而談及人權時,常各執一詞,產生矛盾。
有些政府會借口先要解決當務之急,才能考慮人權,他們還振振有詞,這麽做也是為了保護某些基本的人權。也就是說,人權有輕重緩急之別。比如薩爾瓦多,個人權利在統治者的眼裏,可有可無。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包括曆害國在內的不少國家,國家利益高於一切,小民命如螻蟻,踩死了你,自認倒黴吧。就像五十年代初的肅反,被錯抓錯殺的所謂反革命,哪有權利可言?
在這樣的大環境裏,當NPR記者訪問幾位被錯抓又被釋放的嫌疑犯時,他們不是不敢說話,就是自認倒黴。這些無辜的人在監獄裏受到不人道待遇,而且因為被捕壞了名聲,影響到他們日後的人生,但是他們不敢要求政府道歉。
這時候,國際人權組織站出來,提醒薩爾瓦多政府要注意保護人權,甚至是嫌疑犯的人權。能在“一邊倒”的情況下,發出一點不同的聲音是好事,或許能讓一些無辜者擺脫牢獄之災。更重要的是,提醒一下人類,如果不尊重人權,每個人都可能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喪失個人權利,成為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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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今世界,但凡是政府,常把批評視為敵意的挑釁。難怪布克勒總統大罵國際人權組織反對人權,在他看來,他應該受到讚揚,這麽多瘋狂的黑幫,動不動就血拚,還傷及無辜平民,能把他們抓起來,容易嗎?
布克勒總統受到美國福克斯 (Fox) 台卡爾森(Tucker Calson ) 的注意,去年十一月他專訪布克勒總統,要求總統評論一下美國的治安。布克勒的一席話讓一些觀眾頗有共鳴。
布克勒說,美國的主要城市充斥著犯罪和混亂,30年前的美麗城市現在變成了一片荒地。“我來自中美洲的第三世界國家薩爾瓦多,親眼看到了這些城市後,我不想住在這裏。這在 30 年前是不可想象的,一個薩爾瓦多人不想住在美國的主要城市?”之所以不願意住在洛杉磯、舊金山、費城、巴爾的摩、紐約和芝加哥這樣的城市,是因為他擔心自身安全。
接下來,布克勒主動幫美國找原因,這一切混亂是美國政治體係內的“敵人”有意為之。可不是嗎?美國兩黨關係已演變成“敵我矛盾”,你死我活,爭相指責對方要搞垮美國。薩爾瓦多總統倒是一針見血:“美國的滅亡隻能來自內部,沒有任何外部敵人可以造成如此大的破壞。”在他看來,為警察提供資金是“顯而易見”的解決方案。
相信不少人讚同布克勒的觀點,當人們的自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比較容易接受較為極端的做法,哪怕侵犯到一些人的人權。
NPR記者舉的一個例子引人深思,911事件後,美國從阿富汗抓了一批基地組織成員,把他們囚禁在關塔那摩灣拘留營(Quantanamo Bay),一關20多年。抓來的嫌疑犯中,或許也有無辜,卻不明不白被囚禁多年。在對待這些囚犯的時候,美國完全避開了“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因為這是為了“反恐”。也就是說,反恐比人權更重要,為了安全,不少人接受了政府的解釋。
現在薩爾瓦多的打擊黑幫,也是為了民眾的安全,因此大家也接受了大規模逮捕。據最新民意調查,90% 以上的薩爾瓦多人讚同總統實施“例外狀態”。
行文至此,我也糊塗了,因為進入了一個無解的道德難題。我們雖然承認每個人都應該享有各種人權,但在實際中,卻並不在乎犧牲某些人的權利去保護另些人的權利,或者放棄某種權利去保護其他權利。隻能說,人性和人類社會的複雜會導致一些永恒的道德難題。
如果犧牲極少數人的人權來保障絕大多數人的人權,是否傾向於合理?
見識了。謝謝海風提供的翔實信息。黑幫問題,人權問題,以及如何處理和平衡兩者之間的關係的確很重要。
如你所說,“隻有社會相對公平,人心向善,才是終極答案吧。”
隻有社會相對公平,人心向善,才是終極答案吧。問好海風姐!
亞洲這邊孟加拉人最多,為了留在歐洲他們真是無所不用其極,我知道的一個家庭,女方年齡30歲左右,已經生了4胎了,他們每到一個歐盟國家就生一胎,前三胎都是這麽輾轉不同國家生的,到芬蘭後,他們算好了時間生了第四胎,孩子出生後一直到18歲,芬蘭政府是不能驅逐他們家的,他們把移民法琢磨得透透的,但其實他們根本就照顧不了這麽多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