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耕畜不能用來直接建造堤壩,因為耕畜的蹄子會陷進柔軟的淤泥之中。聰明的華工發明了一種馬掌,用枔木條製成,長25公分,寬20公分,馬掌空隙之間織上厚厚的網,然後用特殊的釘子把馬掌固定在馬的兩個前蹄上,從而將馬的自身重量分散到比較大的麵積,從而避免馬蹄陷入淤泥之中。後來經過改良,改成鐵製馬掌,成為開墾沼澤地的標準配置。
普通的犁鏵無法完成這項工作,必須使用帶有鋒利刀具的特殊工具來切割腐爛的銳藨草泥炭層。一旦草皮被打碎,經過幾年的耕種之後,泥炭就會變成一種非常細小的灰塵,滲入房屋、人的鼻孔和皮膚的毛孔中。當地地主能夠找到的唯一勞動力隻有華人,華工從事土地開墾工作,隨後負責耕種泥炭土地。他們是19世紀80年代之前在三角洲開墾的許多“手推車生產隊”的主力,所組成的佃戶“銳藨草農民”群在當時規模最為龐大。
在1879年引進殼式挖泥船後,重型設備最終取代了華工的人力開墾工作,殼式挖泥船是一種在長臂末端有兩個大爪子般水桶的駁船,用於將沼澤中的淤泥舀出,同時將這些淤泥作為填充料堆積到堤壩上。在19世紀至20世紀之交,日本人接管這些土地之前,華人一直占主導地位。
在19世紀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由於加州地區的淘金和修鐵路的機會開始減少,許多華人對工作絲毫不敢挑剔,而不管條件有多惡劣,報酬有多低。盡管在白人放棄淘金夢之後,華人仍然堅持淘金,但到了19世紀60年代,大塊土地的開采權已經用盡,中國礦工沒有足夠的安全感(因為白人礦工將華人從好礦區趕走,絲毫不留任何情麵),無法投資昂貴的機器來挖掘地表下的黃金。當第一條橫貫大陸的鐵路——該鐵路的建設雇用了超過一萬名華工——於公元1869年完成時,中央太平洋鐵路公司解雇了成千上萬的華工。鐵路公司在勞工隊伍中使用華工,使其他企業家產生了在大型建築工程中雇用華工的想法,沼澤地開墾和堤壩建設就是這樣一個例子。
公元1849年在考特蘭(Courtland)附近定居的先驅Reuben Kercheval和19世紀70年代中期到達三角洲的荷蘭移民P. J. van Loben Sels,都雇用了幾十名華工為他們修建堤壩。但是,使用華工數量最多的開墾工作是由喬治•D•羅伯茨(George D. Roberts)進行,他是舊金山和奧克蘭資本家在1869年成立的潮汐土地開墾公司(Tide Land Reclamation Company)的總裁。羅伯茨通過黑白兩道從加州政府獲得了幾十萬畝的沼澤地。公元1876年,他在國會委員會作證時估計,他雇傭了三千至四千名華工,開墾了三萬至四萬英畝土地。他與華工承包商(主要是中間商)安排,雇用勞工建造指定長度的堤壩。承包商按挖出和堆起的填土立方數獲得報酬,每位華工每天大約掙一美元。開墾的平均成本是每畝一美元,由於羅伯茨隻支付了30美分購買每畝未開墾的土地,並以每畝3美元至16美元的價格出售開墾過的土地,因此他獲得了豐厚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