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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目中的美】烤乳豬

(2021-12-31 10:46:30) 下一個

英國人查爾斯·蘭姆(Charles Lamb,1775 - 1834)是寫隨筆(Essay)的聖手,隨筆在中文也叫做散文或者小品文,人們又把其中的上乘之作稱為“美文”。蘭姆的《伊利亞隨筆》堪稱英語美文的巔峰之作,人物刻畫細膩,篇篇旁征博引,語言文白相間(英文中夾雜有許多拉丁文)。錢鍾書曾指出:蘭姆的散文含英咀華、書味盎然,符合裴德(Pater)規定的文筆條件:A scholar writing for the scholarly(學術之學者文)。盡管如此,蘭姆的散文仍不失其獨特的詼諧幽默,這種幽默被後世稱為“含淚的微笑”。

看蘭姆的文章,非有注解不可,甚至還需要注解的注解,否則往往會讓人有一種不知所雲的感覺。盡管如此,在過去近兩百年來仍給許多人以無法抗拒的吸引力。中國老一輩文人對這位英國隨筆集大成者情有獨鍾,周作人稱蘭姆是“美文妙手”,呂叔湘先生曾對蘭姆入迷,馮亦代先生曾經撰文談蘭姆對自己寫作的影響,題目就是《得益於蘭姆》。上個世紀三十年代研究、介紹蘭姆的梁遇春先生說,蘭姆對於自己心靈的創傷是一種“止血的靈藥”、“止血的妙方”。

文學史家唐弢在《晦庵書話》裏又指出:“我喜歡遇春的文章,認為文苑裏難得有像他那樣的才氣,像他那樣的絕頂聰明,像他那樣的顧盼多姿的風格。每讀《春醪集》和《淚與笑》,不免為這個死去的天才惋惜。”梁遇春的北大外文係老師溫源寧回憶說:梁遇春為人謙虛,散文是一流的。其實梁遇春先生也被人們稱為“中國的伊利亞”或者“中國的蘭姆”。我覺得反過來也可以這樣說,蘭姆就是“英國的梁遇春”(盡管隻是梁遇春把蘭姆介紹給中國和中國人,而沒有人把梁遇春介紹給英國和英國人)。隻可惜梁遇春臨去世時隻有二十六歲,初唐大詩人王勃去世時也是這個年齡,真是天妒英才(Whom the god loves dies young.英國大詩人拜倫語,一語成讖,拜倫去世時也隻有三十六歲),令人扼腕。可惜歸可惜,中國古語道:閻王要人三更死,誰敢留人到五更?誰又能違反這一自然法則呢?

今天我們談一談《伊利亞隨筆》中的一篇與中國相關的《論烤豬》(A Dissertation upon Roast Pig,其實應該是《論烤乳豬》)。我個人認為這是人類有史以來,也可以說有文字記載以來,迄今為止關於烤乳豬寫得最好(不是“之一”哦)的“博士學位論文”。蘭姆之前以及蘭姆之後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看到有第二位博士、碩士、學士或者作家能夠寫出這樣的妙文。但這並不排除我讀書太少,有些高手的好文我沒有讀過的可能性。如果有哪位看官看到比蘭姆這篇關於烤乳豬的“博士學位論文”寫得更好的文章,不妨發給我,以便我來瞻仰對比一下。1922年曾有一位高中生仿這篇的敘述部分以蘭姆式幽默寫了一篇關於口香糖由來的文章,很值得一讀。這位高中生真地是少年才俊,才華橫溢,基本上吃透了蘭姆的寫作風格,不過我個人認為還是稍遜於蘭姆的這篇傳世之作。

蘭姆的這篇美文不到三千個英文單詞,但是字字珠璣,妙趣橫生,可以說是“絕世奇文”(錢鍾書語)。前無古人,後無來者,至少我也是這樣認為,我估計看過這篇的很多人也這樣認為。究其原因,我想蘭姆除了才高八鬥、學富五車以外,最主要的我認為他在寫作過程中時刻懷揣有一顆拳拳赤子之心和純真善良的童心。

文章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敘述,其實是以蘭姆式幽默的方式講了一個非常有意思的中國小故事。這個故事適合給小朋友講,當然也適合給成年人講。我家女兒小的時候(大概六、七歲的時候),我就繪聲繪影地給她講過好幾遍這個故事,尤其是模仿用手指摸烤熟的乳豬時,不小心被燙著之後把手指放到嘴巴裏療傷的情景。按照文中的描寫,應該一共有三次,其實許多事情都要求重複做到第三遍方止。這應該算是兒童文學、民間文學、神話傳說中普遍的一個記敘套路。所謂事不過三,三卯為準。子曰:“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複也。”英諺有雲:Third time’s a charm.(三而泰至),說得都是差不多的道理。蘭姆繼承並發揚了這一寫法,而且有創新,每一次的重複動作讀起來反而令讀者覺得很有必要而不顯累贅。於是每次講到用手指摸烤熟的乳豬時,我就不厭其煩地把食指放到嘴裏做示範,女兒也學著我那樣做(各位想想看,畫麵是不是很溫馨很美好)。我也曾經不止一次地給我的一些同事朋友在不同場合講過這個故事(當然得略去把食指放到嘴裏的示範動作了,所以我說這個故事一定要給小朋友講才有意思嘛),他們都一致表示很喜歡聽我講的這個故事(不管他們是不是真地給我麵子,愛不愛聽,但至少每次我講得還是很賣力氣,因為這個故事實在是太有意思了)。

第二部分為議論,可以說是整篇文章的精華,或者說是文章的靈魂。這部分隻可意會,不可言傳,精妙絕倫,至今無人超越。

整體來看,這篇“博士學位論文”結構嚴謹、夾敘夾議、相得益彰,英語散文的冠軍之作當之無愧。文辭之優美,敘述之幽默,議論之到位,引後世無數翻譯英雄競折腰。

先來看看敘述部分,蘭姆的老朋友托馬斯·曼寧(Thomas Manning)給他講了一個關於烤乳豬由來的中國古老傳說。曼寧原是劍橋大學的一位數學教員(這位數學老師很喜歡語文,尤其是中國語文),1799年與蘭姆結識,成為好友。曼寧於1803年到巴黎學習中文(事實上,惟有學中國文學的人非到外國留學不可。因為一切其他科目像數學、物理、哲學、心理、經濟、法律等等都是從外國港灌輸進來的,早已洋氣撲鼻;隻有國文是國貨土產,還需要外國招牌,方可維持地位,正好像中國官吏,商人在本國剝削來的錢要換外匯,才能保持國幣的原來價值。——這段摘自《圍城》),1807至1816年間曾居住在中國廣州,在東印度公司下屬的一個工廠裏擔任醫生(很多醫生很會講故事,而且文筆很好。比較有名的例子有契訶夫、毛姆、柯南?道爾、渡邊淳一、福樓拜(雖然不是醫生,但從小受到醫生父親的很大影響)等人;在中國,有魯迅、畢淑敏、池莉、餘華等。醫學,冰冷的科學實踐;文學,溫暖的人文關懷。看似兩個極端,卻又有必然的內在聯係。英國《衛報》曾發表一篇文章,闡述從醫對寫作的助益。“醫生被賦予特權,能坐在貴賓席觀察每個人的人生裏程碑,”包括懷孕、出生、童年、婚姻、疾病、老去、死亡等等。而在與病人溝通時,高度精確地微調自己的用詞,委婉地說明診斷結果,不僅能幫助厘清診斷,也對描述角色有益。毛姆就曾說:“我沒聽說有任何一種訓練方法能比鑽研醫學更適合作家的專業。”),並曾經到過北京和中國內地的其他地方,於1817年回到英國。蘭姆根據曼寧所講的故事,再加上自己的理解和豐富的想像力創作了這篇佳作。當然也有人說這篇文章所根據的原始材料並不是曼寧所說的中國古抄本,而是1761年在意大利莫地那出版的一部題為《豬頌》(或者翻譯為《豬讚》)的詩集。另外還有其他材料,都提到烤肉起源於牲畜被燒死後為人發現可食,當時在歐洲這種說法頗為流傳,蘭姆當然知道這個傳說。

我們來看看蘭姆是怎樣給讀者講這個中國故事吧。首先把故事發生的時間推到七萬年前,這樣人們就無法追溯他所講的這個故事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了。並且提到孔聖人的名著《Mundane Mutations》(直譯為“塵世突變”,有人翻譯為《易經》、還有人翻譯為《禮運》、還有人翻譯為《春秋》)的第二章:“…where he designates a kind of golden age by the term Cho-fang, literally the Cooks' Holiday.”(孔夫子把這一黃金時代指定為“廚放”,全稱應該是“廚師放假”)。錢鍾書曾在上個世紀四十年代的《英文月刊》(The English Monthly)其中的一期中討論過這一問題(那個時期的中學英語教科書中這篇是必選篇目,可見其在當時中國的影響力之大。那時的中學生就能學到這篇名作,比現在英文專業的大學生都有福氣)。原文如下:“我想‘Cho’是廚房或者廚子(Cooks)的‘廚’字的切音,‘fang’是放假(Holiday)的‘放’字切音。曼寧在廣東住過多年,同時他學到‘Cooks’Holiday’的中文是‘廚房放假’而誤以為中文裏縮稱隻須從兩名詞中各摘取第一個字——廚房的‘廚’字和放假的‘放’字”。當然,在中文裏,這種簡稱方法有時是可以的。”但中文有時不遵守這個規則,蘭姆的這種縮寫方法就不大合適。比如“北京大學”可以簡稱“北大”,而“清華大學”就不能簡稱為“清大”,而隻說“清華”,這隻是人們的習慣問題。我所看到有關這篇文章的中譯本有兩位譯者就是采用“廚放”這一譯法,一位是筆問(應該是個筆名),另外一位是趙景深。不過我覺得把“廚房放假”簡稱為“廚假”似乎更妥一些,不管怎麽說,這些應該都是蘭姆的杜撰罷了。時下年輕人流行的一些網絡縮寫,也是采用這種摘取每個詞的第一個字的方法拚湊而來,很多讓人聽了之後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比如“喜大普奔”竟然是“喜聞樂見、大快人心、普天同慶、奔走相告”的縮略形式,表示一件讓大家歡樂的事情,大家要分享出去,相互告知,共同慶祝。另外還有類似“人艱不拆”、“累覺不愛”、“不明覺厲”、“啊痛悟蠟”、“男默女淚”、“細思恐極”……這些簡直就是對漢語言極大的不尊重和褻瀆。既然存在即合理,那就讓它暫時存在吧。不過我覺得這些東西隻是流行一時,和病毒差不多,不會流毒一世。

至於當年曼寧給蘭姆講的到底是孔夫子寫的哪本書(字麵意思好像比較接近《易經》,但是《易經》第二章絕對沒有記載烤乳豬的故事,《禮記·禮運》中倒有記載“炮豚”(烤乳豬)的做法,但是沒有烤乳豬的故事),現在已無據可查,或者根本就沒這本書,這很可能是蘭姆的又一個杜撰。

我們先來看看中國關於烤乳豬的傳說吧(我覺得這個還算比較“靠譜”,文言文是我根據傳說故事瞎編的,大家湊合著看吧,如果有哪些地方表達不清楚或者有錯誤,敬請不吝賜教):

上古有獵野豕者,其妻生子,名曰火帝。帝稍長,父母晝入山獵豕,令帝居家管仔豕。一日,帝偶拾火石(火帝應該不知道這是火石)數塊,於豕棚旁鼓弄敲打(上古時期估計也沒有什麽安全性比較好的玩具,這個年級的小男孩喜歡玩火、玩水、玩土、玩沙之類的東西,當然也不知道這些東西的危險性,不像現今社會有青少年兒童保護法),忽火花四濺,飛至茅棚,火大起(人類開始第一次使用火的時代開始了)。帝少不更事,窺棚起火,亦不憂懼,唯聞柴草之劈啪聲,火中仔豕之嚎叫聲,甚喜。少頃,棚倒屋塌,豕聲息,火隨之滅。一縷異香忽刺帝之鼻,帝異之。循味求之,豕棚之下,仔豕皮焦,豕油猛熱,吱吱作響,誘其色,饞其香,令帝垂涎。因以食指撫一彘肩,指痛,急置於口,以唇熨痛指,而忽嚐美味(這應該是人類曆史上嚐到的第一口烤乳豬的美味)。父母狩獵歸,見棚屋皆化為灰燼,仔豬俱死,父欲怒呼帝審問之,帝則獻叉燒一道——乃焦紅油亮、異香撲鼻之烤乳豬矣。父轉怒為喜,非但不責子,而智其子之作食豕肉新術矣!烤乳豬未必需燒房毀屋,帝父試數年,製烤肉架,烤乳豬技藝自此始。

蘭姆大概就是根據這個傳說,展開其豐富的想象,將獵豬人的名字改成火帝(Ho-ti,有翻譯成“何蹄”、“何德”、“胡悌”、“何悌”,不過我覺得應該是火帝,也就是燧人氏,有一個譯者幹脆就翻譯成燧人氏),並捏造了火帝之子寶寶(Bo-bo),然後開始手握生花的妙筆用英文詳細描繪了人類從發現火到發明烤乳豬這種烹飪方法的全過程。這樣一來,寶寶就成了開創人類使用火烹飪的先驅者和烤乳豬的發明者。如果放在現今社會,僅這兩項(一項發現、一項發明)足可以讓寶寶當上科學院院士,甚至可以進入世界著名的科學家名列。如果申請專利,專利費和燒烤架子賣的錢不知道要比現在的世界首富比爾·蓋茨的錢還要多多少倍呢。要知道,中國向來講究“民以食為天”,遠古時候中國人為能吃到烤乳豬甚至不惜把房子都燒了,買個燒烤架子又能花幾個錢?當然這不包括穆斯林,即使中國穆斯林以及不喜歡吃豬肉的人(按一億人計)不算在內,那中國至少還有十三億人喜歡吃烤乳豬吧,這還不包括其他國家喜歡吃烤乳豬的人。

柏拉圖(Plato)在《理想國》(Republic)卷十中提出了三張床的理論,即世界上存在著三張床。第一張是理式之床,這張床是人類未有之前就已經存在的。柏拉圖稱之為床的真實性,這是關於床的最高真理,是理念的床,即“上帝之床”。第二張床是木匠按照理式之床做出來的現實之床,是可以被人所看見和觸摸的實在之床,即“木匠之床”,這張床是對理式的摹仿。第三張床是畫家摹仿木匠的床創造的藝術之床,是虛無的,即“藝術家之床”,這是一種摹仿的摹仿,兩次脫離真理(twice removed from the truth)。換句話說,藝術世界依存於現實世界,現實世界依存於理式世界,而理式世界卻不依存於其他兩種較低級的世界。

蘭姆這這篇文章正是柏拉圖所說的“藝術家之床”,雖然兩次脫離真理,但是不失為文學藝術之精品。我個人倒認為藝術世界才是最高級的世界,理式世界是最低級的世界。人們在滿足物質生活(甚至有時候物質生活尚未得到滿足)的前提下,會更向往那個並不實際存在的“藝術家之床”。

根據康德的美學觀點,“上帝之床”是好的(Good),“木匠之床”是美的(Beautiful),但是“藝術家之床”是升華(Sublime)。普通人隻有第一想像力(Primary imagination),隻有一小部分人有第二想像力(Secondary imagination),因為這一小部分人是上帝派到人間給人們帶來快樂的天使,蘭姆正是這樣的一位天使。

蘭姆散文時下流行比較好的中譯本有兩個,我覺得其他版本可以不看。一個是劉炳善譯本,另一個是高健譯本。在此我要向把《伊利亞隨筆》翻譯成中文介紹給中國讀者的這兩位譯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高健先生並不是那種名震四方的翻譯家,而是個刻苦、嚴謹、成績斐然的“陣地翻譯家”,風趣、博洽、通達、小有怪癖的性情中人。

請看以下這段兩個中譯本:

英文:There is no flavour comparable, I will contend, to that of the crisp, tawny, well-watched, not over-roasted, crackling, as it is well called—the very teeth are invited to their share of the pleasure at this banquet in overcoming the coy, brittle resistance—with the adhesive oleaginous—O call it not fat—but an indefinable sweetness growing up to it—the tender blossoming of fat—fat cropped in the bud—taken in the shoot—in the first innocence—the cream and quintessence of the child-pig's yet pure food—the lean, no lean, but a kind of animal manna—or, rather, fat and lean (if it must be so) so blended and running into each other, that both together make but one ambrosia result, or common substance.

劉譯:什麽滋味也比不上哪爽口的、黃褐色的、細心照拂著、烤得既不過火、名字也恰如其分的“脆皮“——它引誘著牙齒去咬破那一層酥酥脆脆的薄皮兒,好享受那美妙的盛饌——連同那粘糊糊、油膩膩的……啊,千萬別把它叫做脂肪——那是長在皮下的一種無法用言語形容的珍饈——雪白的脂肪開放出的嬌嫩花朵——在含苞待放之際加以采集——在嫩芽初吐之時加以收割——還處在初生的天真無邪之中——這是由幼豬的純潔養分索匯聚而成的精華——說是瘦肉,又不算瘦肉,而是一種肉食中的嗎哪——或者不如說,肥中有瘦,瘦中有肥,肥瘦相間,互相融合,形成為一種渾然一體的飲饌神品。

高譯:我始終認為,天下再沒有哪種美味比得上在烤工極佳、火候絕妙的高超技藝下精製出的那種一嚼即碎、稍抿即化、香酥爽利、棕黃嬌嫩的乳豬脆皮兒,而這脆皮兒一語再無其它的詞可以代替——它不由得你不想去咬咬那層酥軟津道的嬌嫩薄殼,以便去盡情享受那裏麵的全部美好內容——那凝脂般的膏狀粘質——脂肪一詞太虧了它——而是一種近乎於它的難以名狀的溫馨品類——它乃是油脂的花朵——在它的蓓蕾初期才采擷到——在它的抽芽之際便攝取來——在它的天真無邪的階段就……——那仔豬的細肉的妙品和精華——那似瘦而又非瘦,簡直是肉中的瑪哪這類高貴神物——或者說,是肥與瘦、脂與肉(如果非用這類的詞不可)的罕有的美妙結合,這時這兩者早已交融一道,密不可分,因而化為雨露瓊漿一般的超凡逸品。

兩個版本放在一起比較一下,不難看出孰好孰劣(當然不能說孰好孰劣,應該說孰好孰更好才對),高譯應該略勝一籌,這點應該大家都能看出來吧。

我們再來看看高先生翻譯的另外一篇英語美文的片段。

Some fishing boats were becalmed just in front of us. Their shadows slept, or almost slept, upon the water, a gentle quivering alone showing that it was not complete sleep, or if sleep, that it was sleep with dreams. (Mark Rutherford)

眼前不遠,漁舟三五,凝滯不前,檣影斜映在水上,仿佛睡去,偶爾微見顫動,似又未嚐熟睡,恍若驚夢。

英文三十九個單詞,還原中文仍然是三十九個字,不光是形似,簡直就是神似,原作者的風格躍然紙上。其中五個英文單詞sleep(睡眠)在譯文中的處理方法,真是令人拍案叫絕!即使不懂英文的讀者看了之後,也能體會到英文原作者的風格了吧。誰說風格不可譯?

有網友以散文詩的形式翻譯這段如下,讀來另有一番風味。當然這不符合翻譯其中的一個基本原則“信”,至少在形式上是這樣。

漁船停佇在眼前,星星點點

影子浮蕩於水麵,若隱若現

好似沉睡,又如淺眠

那似有若無的輕顫

仿佛在呢喃

呢喃著一段似夢非夢的生命禮讚

筆者譯文如下,但還是遠不如高譯來得傳神。

漁舟數隻,橫泊麵前。檣影鋪於水中,似睡非睡,偶見顫動,實尚未熟睡,或已安寢,亦是酣然墜入夢鄉。

早在南北朝北魏時,賈思勰就把烤乳豬作為一項重要的烹飪技術成果記載在《齊民要術》中了。其中卷八《灸法第八十》中“灸豚法”詳細記述烤乳豬的具體方法:將吃奶的乳豬,雌雄皆可,洗得極幹淨,小穴開腹,塞滿茅草,用木棒貫穿,在文火上烤,不停轉動,不時遍塗潔白豬油或麻油。烤熟的乳豬,他這樣寫道:“色同琥珀,又類真金,入口則消,壯若淩雪,含漿膏潤,特異凡常也。”這個很像上麵那段蘭姆描寫的乳豬烤好後的情形,要麽是曼寧把這段文言文翻譯成英文講給蘭姆聽了,要麽就是蘭姆吃過烤乳豬。我覺得應該在“入口則消”後可以加上:“肥而不膩,瘦而不柴,齒頰留香。”

據相關史料記載,烤乳豬在廣東已有超過二千年的曆史,在南越王墓中起出的陪葬品中,便包括了專門用作烤乳豬的烤爐和叉子。在廣東或香港的婚宴中,烤乳豬仍然是必備菜色。按廣東傳統的婚禮習慣,新娘出嫁後三天返回娘家探望,稱之為“回門”。倘若新娘出嫁時仍是處女,回門時男家會以乳豬或燒豬作回禮,今天的婚禮已不會再傳遞這種意思。但乳豬仍然被留在婚宴中,並且蛻變成了各項菜色中的主角。除了被留在婚宴的桌上以外,在粵語的俚語內,“豬”亦被用作暗指女子的童貞。

希臘、羅馬有道名饌“特洛伊豬”,是在大野豬腹中塞滿雞鴨等禽類,後經燒烤而成。亦可在豬腹中放小鹿,鹿中放小兔,兔中放竹雞,雞中放黃鶯,簡直是套五寶了,這個類似於俄羅斯套娃。還有更離譜的,古羅馬一篇小說裏寫一暴發戶大宴賓朋,其中主菜為烤野豬,廚師當眾剖開豬腹,裏麵竟呼啦啦飛出一群畫眉鳥。真是貧窮限製了我的想像力,有錢人真會玩!

一部《西遊記》,妖魔鬼怪無數,我認為人氣最旺的應該是豬八戒,而不是孫悟空。貪吃、好色、貪財、懶惰、怕死,這些缺點(貪吃和好色應該不能算缺點,因為子曰:食色,性也。)難道不都是人的共性嗎?豬在圈裏畢生的事業就是“吃、喝、拉、撒、睡”,人們居住的家又何嚐不是為了滿足人的這五項基本生理需求呢?所以倉頡造的“家”字是屋子底下一口豬,而不是一口人。即使人死之後的另外一個家,“塚”字仍然是用土蓋著一口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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