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散記
(增訂本)
徐家禎
第卅二章
鄰居之死
(三)
(接上文)另一件事也與二號門前那塊草地有關,不過,那對年輕夫婦已經搬了出去,與他們無關了。
在我搬進那棟房子之前,他們六家就有一個規定: 請一位經理照管公共地段的保養、維護及房屋保險等雜事。我搬進去之後,當然也就遵循舊俗。每年三月初,那位經理總要召開一次年會,討論去年的情況和來年的計劃,大多是經濟問題: 明年房屋保險要保多少值,公共地帶要不要維修,等等。雖然我們一共也不過六戶人家, 但一切手續、程序都十分正規化: 會議前經理寄發書麵通知,並附上去年一年年度報告; 如果不能參加會議,要書麵請假,還要請第三者簽名作證,當然也可請代表參加; 會後,又寄發書麵決議。從這件小事,倒可以看出西方人的法製精神。
今年三月,照例經理又召集六戶住戶開會,討論今年事項。我有別的事,請假不去。
過了幾天,我去門口拿信,正遇到洛太太。她留住我說: 二號房子賣掉了,買主是位年輕婦女。她會上提出要將她門口那塊公用草地改建成一個停車場,因為其他房子都有車房,隻有二號不知為何沒有。後來,會上大家一致同意了。洛太太在告訴我此事時麵露不滿之色,說,這樣一來,今年管理維修費用又要增加了,為什麽二號私人的事要加到公眾頭上來呢? 洛太太的話很對,但我不懂為何她在會上不提,也投了讚成票,現在卻在我的麵前發牢騷。我自己沒有參加會議,別人已作了決議,當然隻能服從,無話可說。
又過了十多天,我為別的事給那位經理打電話,順便也問起二號門前那片草地的處理問題,並談了自己的不同意看法。經理說: “你能不能用書麵寫個意見給我?”
第二天,我就簡單地寫了封信,開頭先為自己未能參加會議道 歉,然後說,二號門前草地的問題既然已經作了決議,我也無法推 翻,然而我尚有不同意見,希望提請其他住戶注意。接著,我提出將草地改成停車場的三大不利:
第一,破壞周圍環境,這樣就會影響我們六棟房子的房價;
第二,二號沒有車庫,這是既成事實,因此二號房價本來就比其他幾號便宜,這點,二號房主在購此屋時一定已經知道,因此, 現在要用公用土地為自己建停車處是不合理的;
第三,我認為,任何住戶都沒有權利要求為了個人目的而利用公用土地。如果二號開了先例,他人以後也有可能提出類似的要求。
信寄給經理後不幾天,我得到經理一信,說: “根據章程,任何重大決議都要六戶一致同意才可通過。現在因三號住戶的反對, 所以改建停車場的決議案否決了。”
在保衛草地的鬥爭中,我又取得了重大勝利,這倒要感謝洛太太的通風報信呢。我以為她以後看見我一定會講起此事。誰知,以後見了,大家都沒有再提起此事。 (未完待續)
謝謝徐先生總是詳細回複我:)我有點明白了這次投票過程。
至於那個“出頭luo子”,應該是“出頭椽子”,普通話裏"椽“讀chuan。上海話讀yuan,杭州話讀luao,還是luan?我不清楚。
謝謝橫河橋讀得那麽仔細,還提出評論和看法。謝謝了!
經理在3號住戶沒有參加,也可以決定建停車場?他還可以公開“是3號住戶反對”,而不是保護隱私,聲稱“是某住戶反對”?第三條對大家的確都好。
“鄰居之死”係列,感覺可以直接演話劇。這些空間好像現成的舞台,燈光,人物,對話。
觀眾靜待下一場開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