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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早期華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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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 抗拒華人居住的地區

(2024-10-30 06:10:49) 下一個

這些資料整理很久了,一直考慮是否上傳。

華人自移民到澳洲開始,毀譽皆有。文化差異及生活習慣所造成的偏見及歧視,是正常的社會現象,也給整個社會帶來壓力及困擾,幾乎每個種族的移民都深有體會。

作為後來者,大可不必為前人“背鍋”。至於“反思”則視乎從那個角度去看了,假如從華人的整個種族而言,反思是有必要的;而以個人而言,則是借鏡曆史,為自己及後人創造更好的生活環境。

大多學者都有研究華人被限製行業或職業之類的,各個省份都有出現過。即使是家俱製作,窩打魯的華人一如上世紀香港無線電視的宣傳是“日日夜夜陪住你”被坊間改作“日日夜夜嘈住你,無線望你快的死”的境地也沒有被抗拒居住,這說明華洋之間的忍耐及相處情況而定。

“個人行為不代表華人”,這是當代許多人的說法或想法。那一些廣場舞大媽的惡劣行為,也並不能代表跳廣場舞大爺大媽們這個群體。

下列四個地區所出現抗拒華人居住的例子,俱來自不同時期的雪梨中文報紙的報導。抗拒的理由不一,結局也不一樣。隨著時間的轉移,烏路庇Willoughby的例子依然有效,其它三個就不會出現了。

所引用的原文,按原繁體字一字不改,也可以看到當年華人是如何看待這些事的。

1. 打令頓 Darlington (1896年)

“大凡生意之盛衰,視乎其司事之美惡。其人係春風可掬者,則貨客不必招之來;而自來其人係戾氣不堪者,則貨客不必麾之去而自去。何必彼此憎惡?謂無滋他族寔逼處,此夫亦不近情理之甚也。即如八月廿九號禮拜六洋報雲及,本埠打令頓地方即是火車頭透至烏當口之地。該處有華人,做番人雜貨店數家。洋人謂華人平價相頂,則起妒忌之心。故晚夜在該地方亞碧哥朗被街,酒店名英倫之內共有六百餘人聚議,其會掛銜名爲打令頓工人聚集會。從此以後專要忤逆華人到該處地方或作生意﹑或爲居住。其會中爲頭人者,名奇露士。此洋人對衆言曰,凡華人在左右鄰近作生意者,俱要設法下逐客之令。此黨聚會四圍傳信,招請尊長生意家到場。其鄰近列墳之尊長俱不欲到場,惟付信回答,請祈寬量等語。又有一洋人名巴利所發一議論,雲及在此聚會,我等衆人決意聯絡凡居列墳地方,不論軍民人等務須一德一心,將華人到我屬地兼僭生意﹑凡上街賣小販﹑或來此處安居,我等寔意托囑妻子﹑親屬﹑朋友,決不與此華人交易。斯時有打令頓地方之尊長,一名活,言此人說得有理,故活將他言語批準。以後其屋內衆口一詞,務須將此事早日舉行。又有一洋人名多文,有發一議論:我等務須早日設一方法,嚴禁我同會之人居此地方者,不與華人交易﹑或入華人店中﹑或華人小販者,買貨俱應受罰。及後洋人名的列罷,稱說多文講得有理,眾公則將此事立即舉行。照此論之,何必紛紛多事乎” (“同行如敵國”:廣華益報1896年9月4日 第3頁)。

2.  岩石區The Rocks (1908年)

“洋人仇視華人之惡劇,多存勢不共立之心。本雪梨埠舊太古洋行碼頭鄰近之地,洋人呼為洛士,即岩石也。蓋該地前是海邊山岩,今受屋宇遮蔽,此地有羅馬教堂。昨禮拜一晚,洋人群眾鹹集。有紳衿姓腰士說,洛士地方自受皇家取回,華人漸多來居。本會各員決意會同往見本省丞相,阻攔此事。以上數言,俱已登於紳衿議事部內矣。腰士又說,華人到此地土居寓,斷不合本處人民之心;何華人不遷至海邊,涼爽之地。斯時聽講者,各發一笑。雖有雲說華人品質美妙,但我曾到美國舊金山及別處各埠,見華人之行為真令人嫌。同為街坊者,皆受其虧。近聞國家理此事者說,從洛士地土所得之利,尤覺豐肥。但我不願將地,租與黃人。白人遷徙到別處,而黃人來居;日多雖得其利,亦為不美也。我前在英京亦將黃人不雅之事對眾直陳,受聽講者指罵;雖然如此,亦難遏我之心憎厭也。該時眾人鼓掌,讚其智勇兼全。後有政局議員馬氏,讚腰士紳衿之言合理。八年前我在政局,欲將雪梨洛士地土更改,裱成地圖,置於政局檯上。自該時後國家不理其地,局內紳士亦欠小心防範。我亦知十四處之屋宇被黃人賄服屋主之心,趕去白人,後招黃人居寓。該白人亦是本土降生者。照我之心須效舊金山之法,將黃人趕逐一隅,不準散居別處,可免遊客從別國而至者,偶見海邊華人汙穢屋宇與乎票店煙館等,則擬雪梨之人一律相同。且我白人兒女,有受他教曉吸煙及別等無恥之所為。羅倫士及別位紳者皆讚所言是道,遂定期往見首相,求準禁止華人來居。論白人之惡黃如此,既惡之而不宜與之交遊矣。何事白人屢逼中國開埠通商,何不以遠避華人為高也。且命教師到中國勸人行善,其實名是而心非。當今之世殺人奪地,除去白人不為,則無人為之也” (“誓不共立”:廣益華報1908年3月7日第3頁)。

3.  衣士活 Eastwood (1923年)

“雪梨埠外衣士活埠某西人函告市政局﹐謂近日漸漸有華人遷來衣士活居住﹐請市政局如何應付之。市政局接函後﹐俟下日會議可定辦法雲”(“衣士活埠之華人”:民國報1923年8月25日第6頁)。

4.  烏路庇Willoughby (1934年)

“上星期一日本埠太陽報載﹐稱本埠對海烏路庇地方近有居民十六家投訴自治局﹐言荷士厘路之華人菜園﹐所用肥料﹐招惹蚊蠅﹐殊為討厭。是地民房稠密﹐於衞生上殊屬不合雲雲。局員允於本年歲底勒令菜園遷徙雲”(“華人裁撤勒令遷徙”:東華報1934年9月29日第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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