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譚仕沛的“閱曆遺訓”中有這麼一段 “吾堂叔聞此消息,將我房屋按典,得資一百六十元,由省萬全珍珠舖滙來穀當萬全安店折合英金三十二鎊,以為我父子歸家舟費之用”。換言之,在1876年時1英鎊為5個大洋;當時佛銀流行,故以1英鎊等於5佛銀計。
1878年譚仕沛“吾見採金究同海底捉月,又顧而之他。傭工酒館,每月可得工金兩磅。是年除用外,實存工金貳拾五磅壹拾六司令六片士” 。這一段可知譚仕沛在酒館傭工每週工金為10先令,固定工作且包住包食,才能年存25磅16先令6便士(52週而不必要其他開銷)。
對比在早期華人的收入狀況(14)中各職業的收入,每週10先令並不算高,但收入穩定,這也是當年不少華人陸續轉入其他職業的主要原因。
然而1876年1英鎊等於5佛銀,並不能說在1854-1862年間英鎊與佛銀的兌換率也如是,原因在土客大械鬥及洪兵事件已成過去。那我們則參照1842年,耆英、伊裏布在一份奏報中提及清朝與英國進行首付款(600萬銀元)談判時說:“再三駁議,始約定每圓以紋銀七錢一分折給,共應折銀四百二十六萬兩。”這就是說,一元西班牙銀元(佛銀),相當於七錢一分庫平銀。而一英鎊等於6.8755庫平兩白銀,亦即9.6838佛銀,或者略低(當然,這是官家兌換率)。
在劉平著的”被遺忘的戰爭“第115頁有這樣一段:鹹豐四年五月,開平大饑,米貴,升米錢70文,人多饑死”。按該年白銀能兌換2270文,也就是說每両白銀約可購米32.43升(1升米現在重1.25斤),約合40.5斤米。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以1英鎊等於5佛銀計,澳洲華人當年每寄回家1英鎊可購米約在150斤左右,足夠家中兩老一妻兩子女不用勞動也能度饑了。
回過頭來再看正常年份,在劉平著的”被遺忘的戰爭“第145頁也有這樣一段:(同治五年)十一月,廣東當局出示,將恩平等縣客民所遺田塘地宅招充定價,上田每畝八両,中田每畝銀六両,下田每畝銀四両,村塘地宅每畝銀十両,委道員梅啟照為督辦”。也就是說,上田每畝是1.6英鎊,中田每畝1.2英鎊,下田不過0.8英鎊, 村塘地宅每畝是2英鎊。按當年華人希望打道回府時能有100-200鎊足矣,上者可買田建屋娶新婦,下者也能讓家人有所溫飽。
我在1964年以上山下鄉青年到農村,在9年中每天能得到的是人民幣0.15-0.22元之間,我弟則每天僅夠買一個寄信求救的郵票0.08元。1975年去了香港,最初在酒樓當雜工,工資月薪320港元,當時換值人民幣約115元,即使省一半薪金,也比我媽的工資高20%。當然,是節省不了,僅堪糊口。
時下留學生來澳能獲取居留的,艱難的起薪點也在5萬澳元以上,換算人民幣25萬了。
我們是常人而已,求的是無災無難的平穩生活。前人如是,我們也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