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字我看
有帖:李敖評價於右任和魯迅的字。不去管李敖說什麽。就這話題說說。
毛筆字栽給了硬筆字,有點像硬筆字栽給了敲鍵盤。這是真格的活該。
零零後的“哇!這是你寫的?!”就沒了,轉句說別的了。中華文化節,辦書法講座。“這次就算了,報名的人太少了”,主辦方說。
如聞時代腳步,哢哢的。
許多時候,辨別時代,根本不必動用智商情商….,聞聞空氣就夠了。可是…..
於右任就不。他耍毛筆耍得來勁,還一邊耍一邊說耍的要領。當然了,也換銀子。昨天見蘭亭獎獲獎者崔寒伯說於右任的書法已入“抽象藝術”雲雲。
真的別太責怪“多快好省”“彎道超車”,什麽事兒經得住於右任崔寒柏之類的磨嘰,掰扯?類似的,中啊西啊,舉國體製好還是民主好。方向盤一扭,一踩油門,蹭地向歐美潤,齊活。
魯迅呢?大清過來的人,哪有不用毛筆的。“寓在屋裏抄古碑”,當然用毛筆。抄日記時,還是用毛筆,但大部分時間用硬筆。讀過能讀到的魯迅文章,沒見過他說書法的。 魯迅說漢字有三美,他在《漢文學史綱要》中指出:漢字“意美以感心,一也;音美以感耳,二也;形美以感目,三也。”但這是說字,不是說書法。
魯迅有毛筆字癮,但也就是個癮,送給個條幅,也限在十分熟悉的人中間。有道,魯迅的字,談不上是書法。信然。魯迅寫的是毛筆字,不講究也不遵守什麽法度的。由著個人的審美喜好和用筆的習氣,寫到哪是哪。愛誰誰,是嘛嘛。這其實是個人之於事物變革之中真實的態度。如果說魯迅“書法”的意義,意義就在這旮旯。
中國人的笨以致於蠢,就是用毛筆兩千年。天天要用的東東,卻是個忒難用的;漢字認起來寫起來本來就頭大,偏還要用毛筆。真正的“人作孽,不可活”,該民族的識字人,到了清末給整成啥樣?寫毛筆字寫書法,逃不脫被罵。
硬筆字,一個耳光,把毛筆打到坑裏。該!中國文化傳統那些個東東,大都就這質量。所以,不用去想它們的,都是假問題,假思考。
附魯迅文章:論毛筆之類
國貨也提倡得長久了,雖然上海的國貨公司並不發達,“國貨城”〔2〕也早已關了城門,接著就將城牆撤去,日報上卻還常見關於國貨的專刊。那上麵,受勸和挨罵的主角,照例也還是學生,兒童和婦女。
前幾天看見一篇關於筆墨的文章,中學生之流,很受了一頓訓斥,說他們十分之九,是用鋼筆和墨水的,這就使中國的筆墨沒有出路。自然,倒並不說這一類人就是什麽奸,但至少,恰如摩登婦女的愛用外國脂粉和香水似的,應負“入超”的若幹的責任。
這話也並不錯的。不過我想,洋筆墨的用不用,要看我們的閑不閑。我自己是先在私塾裏用毛筆,後在學校裏用鋼筆,後來回到鄉下又用毛筆的人,卻以為假如我們能夠悠悠然,洋洋焉,拂硯伸紙,磨墨揮毫的話,那麽,羊毫和鬆煙當然也很不壞。不過事情要做得快,字要寫得多,可就不成功了,這就是說,它敵不過鋼筆和墨水。譬如在學校裏抄講義罷,即使改用墨盒,省去臨時磨墨之煩,但不久,墨汁也會把毛筆膠住,寫不開了,你還得帶洗筆的水池,終於弄到在小小的桌子上,擺開“文房四寶”〔3〕。況且毛筆尖觸紙的多少,就是字的粗細,是全靠手腕作主的,因此也容易疲勞,越寫越慢。閑人不要緊,一忙,就覺得無論如何,總是墨水和鋼筆便當了。
青年裏麵,當然也不免有洋服上掛一枝萬年筆〔4〕,做做裝飾的人,但這究竟是少數,使用者的多,原因還是在便當。便於使用的器具的力量,是決非勸諭,譏刺,痛罵之類的空言所能製止的。假如不信,你倒去勸那些坐汽車的人,在北方改用騾車,在南方改用綠呢大轎試試看。如果說這提議是笑話,那麽,勸學生改用毛筆呢?現在的青年,已經成了“廟頭鼓”,誰都不妨敲打了。一麵有繁重的學科,古書的提倡,一麵卻又有教育家喟然興歎,說他們成績壞,不看報紙,昧於世界的大勢。
但是,連筆墨也乞靈於外國,那當然是不行的。這一點,卻要推前清的官僚聰明,他們在上海立過製造局,想造比筆墨更緊要的器械——雖然為了“積重難返”,終於也造不出什麽東西來。歐洲人也聰明,金雞那原是斐洲的植物,因為去偷種子,還死了幾個人,但竟偷到手,在自己這裏種起來了,使我們現在如果發了瘧疾,可以很便當的大吃金雞那霜丸,而且還有“糖衣”,連不愛服藥的嬌小姐們也吃得甜蜜蜜。製造墨水和鋼筆的法子,弄弄到手,是沒有偷金雞那子那麽危險的。所以與其勸人莫用墨水和鋼筆,倒不如自己來造墨水和鋼筆;但必須造得好,切莫“掛羊頭賣狗肉”。要不然,這一番工夫就又是一個白費。
但我相信,凡有毛筆擁護論者大約也不免以我的提議為空談:因為這事情不容易。這也是事實;所以典當業隻好呈請禁止奇裝異服,以免時價早晚不同,筆墨業也隻好主張吮墨舐毫,以免國粹漸就淪喪。改造自己,總比禁止別人來得難。然而這辦法卻是沒有好結果的,不是無效,就是使一部份青年又變成舊式的斯文人。
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