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博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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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有錢能使鬼推磨

(2016-10-08 20:22:03) 下一個

譬如近年在矽穀的華人社區幾件影響深廣的案子,尤其是其中最著名的被華文媒體稱為“華裔版辛普森案”的蔡耀華妻子鄧鶯遊泳池溺斃案。原籍上海的被告華裔工程師蔡耀華 (英文名Jason Cai) 離婚後在2001年3月在網上聊天室認識上海某夜總會歌手鄧鶯。兩人交往兩年餘,在2003年5月10日蔡並將鄧帶回美國,兩人在美國登記結婚並計劃在7月26日在灣區舉行婚禮時。但在6月25日晚上,蔡回家發現鄧鶯失蹤後報警,警察和蔡同時發現鄧鶯死於家中的遊泳池中,蔡耀華當場被作為嫌疑人而被捕。

案件一直到2006年5月份審理。美國法律將殺人罪分為四個等級:一級謀殺 (First Degree Murder)、二級謀殺 (Second Degree Murder)、故意誤殺也稱為三級謀殺 (Voluntary Manslaughter also called Third Degree Murder)、和過失致死 (Involuntary Manslaughter)。檢方尋求的一級謀殺和二級謀殺被陪審團否決。至於檢方尋求的過失殺人陪審團以八票反對四票讚成流審 (Mistrial)。檢方當時尋求重審,但過了一年後因為沒有新的證據,最終蔡耀華被宣告無罪。

美國英國等英美法係的國家和地區實行陪審團製度。決定是否對嫌疑人起訴的大陪審團 (Grand Jury) 由23人組成,而常見的形事審理陪審團由12人組成。法庭轄區內所有公民每年都有一次機會可能被選作陪審員。法庭先從駕駛執照名單或選民登記名單中隨機挑選數倍於12人的陪審員候選人,然後由檢察和辯護雙方共同挑選決定12人陪審員人選。無論檢辯自然都試圖挑選同情己方的陪審員,而檢察方律師和辯護方律師的功力也在陪審員的挑選上。能挑選到傾向己方的陪審團,案子先就贏了一半。在陪審員挑選過程中,如果某位候選人表現出明顯的種族、宗教、性別等方麵的傾向,該候選人不會被挑中。

宇文博自己就有參加陪審員挑選的經驗。那是一件家庭暴力案,嫌疑人是一黑人男子,而受害者沒有在挑選陪審團時出庭,當然也不知道雙方組成的家庭是不是結婚的夫妻。宇文博被隨機挑中作為陪審員候選人。但他那時工作特別忙,確實不想在這案件上花上幾天甚至幾周時間。但擔任陪審員是公民義務,除非有特殊原因,工作忙是不會被豁免的。於是宇文博就在檢辯雙方挑選陪審員時表現出合法合理的傾向性讓自己沒有被選上。當然種族岐視的言論在任何場合都不能說,更何況在和政府打交道時。而且宇文博也確實不認同種族岐視。不過宇文博給出的理由非常的光明正大。

在庭審中檢辯雙方的關係是經典的博弈關係,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是零和博弈。當然也有部分情況被告和檢方達成認罪協議,甚至可能以用為檢方的其他案件作證作為交換條件換取較低的刑期,那就變成了合作博弈。檢辯雙方的博弈策略都圍繞著一個關鍵詞展開:“合理的懷疑” (Reasonable Doubt)。 隻有陪審團的全體成員一致表示對檢方提供的證據不存在任何“合理的懷疑," 陪審團才能裁定被告有罪。所以辯護律師博弈策略的焦點就是在檢方的證人、證詞、和證據中找出合理的疑點。而宇文博也正好利用了這個關鍵詞。

辯方律師對家庭暴力的解釋是嫌疑人是正當防衛。當宇文博被問到他是否對本案存在任何偏見或成見時,他說他並不認為自己有偏見,他理解“合理的懷疑," 但在本案中他認為恰恰應該是辯護方必須給出充分的證據,使得陪審團在沒有任何合理的懷疑的情況下相信嫌疑人是正當防衛。因為從統計學的角度,一個女性先主動攻擊男性的概率極小,幾乎可以忽略。當然在這通聲明之後宇文博被解除陪審員候選人的資格了。但宇文博覺著好笑的是,提出讓宇文博出局的竟然不是辯方律師而是檢察官,開頭令他不解。但後來明白了。無論檢方或辯方律師,他們最喜歡的陪審員是沒受過太多教育,容易被別人洗腦的那類人。象宇文博那樣受過良好教育而且習慣獨立思考的,檢辯雙方都不喜歡。難怪有不少人批評陪審團製度其實是逆淘汰。

此外,法庭會給予檢辯雙方相等數量的否決權票,檢方或辯方如果不喜歡某位候選人,但又沒有充分理由否決他或她,就可以動用手中的否決票。這是檢辯雙方在庭審前決定性的較量,歸根結底說白了這是雙方可動用資源的較量。象辛普森那樣財力雄厚的被告可以請到全美排名前十的最佳辯護律師。有些辯護律師還聘請心理學甚至超心理學的專家幫助篩選陪審員人選。當然這些都是錢堆出來的結果。蔡耀華案中陪審團的裁定結果並不意外,因為他的辯護律師東尼·塞拉 (Tony Sera) 是一位全國知名獨立特行的庭審律師。


圖一 蔡耀華案辯護律師東尼·塞拉畫像。來源:Wiki 詞條 “Tony Serr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ony_Serra)

塞拉是法律界的一位傳奇人物。他的事跡曾在1989年被拍成電影《法網終結者》(True Believer)。電影的情節基於曾獲普利策提名的韓裔記者K. W. Lee關於舊金山唐人街一件幫派謀殺案的係列報道。1973年,韓裔Chol Soo Lee涉嫌謀殺舊金山唐人街幫派頭目Yip Yee Tak,被陪審團裁定一級謀殺罪名成立,判處死刑。媒體報道使得Chol Soo Lee案被重審並經由塞拉的辯護,Chol Soo Lee獲得無罪釋放。塞拉曾數次獲得律師行業全國性獎,並在2000年被加州刑事律師協會評為世紀十大刑事辯護律師 (California Attorneys for Criminal Justice, 2000, "Ten Best Criminal Defense Attorneys of the Century")。

金錢從來不是塞拉的生活目的。以他的知名度他可以開出天價律師費。但他經常為貧窮的社會底層嫌疑人辯護,就象上麵說的韓裔Chol Soo Lee。他還曾為黑豹黨 (Black Panther) 及其創始人牛頓 (Huey P. Newton)、白豹黨 (White Panther)、環保主義和女性主義者 Judi Bari 對聯邦調查局的案件等辯護。他服從“神貧”(Vow of Poverty) 聖願,將絕大部分收入分給其他合作律師,自己隻剩下能維持最低生活的一小部分,因而一直過著斯巴達式的簡單甚至匱乏的生活。他開的是一輛老破車,所有的衣服、鞋帽、辦公箱包等都是二手貨。他為了抗議小布什總統的伊拉克戰爭,拒絕交納所得稅因此在2005年7月29日被判入獄10個月。本書作者盡管並不讚同他的政治主張,但對其人格仍然充滿敬意。

尤其對於象謀殺案,陪審團必須在全體陪審員一致同意的情況下才能裁定被告有罪或無罪。這就是為什麽陪審員的挑選對檢辯雙方如此重要的原因。隻要其中有一位陪審員對檢方的證詞和證據有合理的懷疑,陪審團就不能達成裁定,這次審判也就變成所謂的“流審”(Mistrial),審判又得從挑選陪審團開始從頭再來。這對被告的錢袋當然是一個嚴峻的考驗,但無論如何也勝過被宣判有罪強吧。

由於合理的懷疑對陪審團的裁定如此重要,辯方策略的焦點自然就是在檢方的證人、證詞、和證據中雞蛋裏挑骨頭。一個高明的辯護律師最常用的策略之一是質疑檢方獲取證據的程序的合法性。邁克爾·康納利 (Michael Connelly) 成名作《林肯律師》(Lincoln Lawyer) 第二章裏有一段情節,一個黑幫成員在其居住的庫房種植大麻 (Marijuana)。警察在他居住的農場的庫房找到2,000 多株大麻,63磅已經收獲袋裝大麻,以及大量偷竊來的武器。犯罪證據可以說是鐵證如山。但他的辯護律師卻仍然成功讓這一關鍵證據變成了無效,而他使用的有效方法就是證明警方獲得證據的程序非法,所以不能在法庭中使用。因為大麻生長過程中需要光照,被告在家得寶 (Home Deport) 購買大功率燈泡時被便衣盯上,跟蹤到了他的農場。然後警方通過直升飛機熱成象儀拍得被告庫房有大麵積熱源,進而確定被告種植大麻,然後在法官那裏申請到搜查許可。但被告的律師請專家通過對熱成象儀圖像分析及熱成象醫的焦距,確定直升機是在農場上空不超過200英尺的高度飛行時拍的。而洛杉磯地方高等法院 (Supreme Court) 裁定,當執法方對嫌疑人的私人場所進行偵查,隻有當飛行器在公共空域時,才不被認定是侵犯個人隱私。另一方麵,聯邦飛航管理局的資料顯示被告的農場不在飛機場的航線之下。在此情況下,公共空域的定義是在農場上空1,000英尺以上。執法部門明顯侵入被告的私人空域,所以收集的證據因程序不合法而無效。

現實中警方受到的限製甚至可能更嚴厲。毒品是美國社會一大痼疾,無論聯邦還是地方警方都投入大量警力打擊毒品販子。但舊金山警方在打擊天怒人怨的毒品販子時,居然因為程序不合法,涉案警察可能會有牢獄之災!2010年12月,舊金山警員阿沙德·拉薩克(Arshad Razzak) 在得到線人舉報後另一位警員一起在舊金山亨利旅館 (Henry Hotel) 的一座房間內逮捕了一名男子,並在房間裏發現毒品海洛因 (Heroin)。但阿沙德當時沒有搜查證。據阿沙德的說法,他們是得到開門的一位婦女的同意之後進入房間實行逮捕。但他的說法不被陪審團認可。最後陪審團裁定阿沙德有罪,可能麵臨入獄十年。而那名男子被則被無罪釋放。

對檢方證據的質疑過程可以變得非常的醜陋。雙方和案子有關的人員,包括被告、被害人、以及雙方的證人都會被檢察官和辯護律師以及他們的調查人員仔細調查。如果有任何不當和不檢點的行為,尤其如果有違法、被逮捕、甚至被判刑的曆史,都會被檢察官或辯護律師當庭盤問。如果有隱瞞,可能會被控偽證罪。美歐文化中本來就沒有天朝“死者為大”的傳統。為各自的利益,即使是已經死亡了的被害人同樣照此辦理。

在蔡耀華案中對檢方關鍵證據的質疑就起了決定性的作用。檢辯雙方對鄧鶯被溺斃並無異議。但在是被謀殺還是意外的判斷上發生分歧。檢方的驗屍官法醫官格萊格·舒曼克醫生(Dr. Gregorry Schmunk) 和他的兩名助理認為死亡原因不明,而他的另一名助理茱蒂·麥林內克 (Judy Melinek) 認為是他殺。 辯護方專門出具了第三方專家鑒定的“死因不明死亡分析”綜合了舒曼克和麥林內克雙方的報告,並分析了警方的其他報告,得出結論死因不明最終被陪審團認可,導致裁定蔡耀華謀殺鄧鶯一案不成立。

歸根結底,盡管有知名律師塞拉辯護,蔡耀華贏得無罪的另一個同樣重要的因素是足夠的資源。為了支付官司費用,他把位於庫珀蒂諾市的住房給賣了。2003到2007年正是2008年次貸金融風暴之前房地產泡沫鼎盛時期,而庫珀蒂諾則是矽穀著名優秀學區。蔡的房子價格肯定在100萬美元以上,應該在100 至200萬美元之間。一場官司打下來,一百幾十萬打了水漂,而且沒有贏家。鄧鶯父母痛失愛女,而蔡耀華則失去了妻子、房子、家產和工作,真正是家破人亡了。

刑事訴訟大部分伴隨著民事訴訟。當年辛普生盡管被陪審團裁定無罪,但他的前妻好和另一位被害人的家人提起民事賠償案,辛普生敗訴,被判賠償3,350萬美元。鄧鶯家人在蔡耀華被裁定無罪後同樣提起要求賠償1,500萬美元的民事訴訟。這時候的蔡耀華已經山窮水盡,沒有能力再打官司了。此後鄧鶯家人的主要律師趙霞被殺,蔡耀華被作為被告再次被起訴。這次代理他的還是塞拉。案件在2010年9月第一次庭審時因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裁定而流審,但最終在2012年7月重審被裁定有罪,並被判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其實這前後兩件案子無論有無錯判都是司法係統的失敗。如果鄧鶯確實是蔡耀華所殺,那第一次的有錢能使鬼推磨讓蔡耀華被無罪釋放,成了第二次趙霞被殺的直接原因。如果鄧鶯確非蔡耀華所殺,當然第一次的無罪釋放是正確的。但第二次的判案那顯然是個錯判,因為如果蔡耀華沒有殺鄧鶯,那更不會殺趙霞。

矽穀另一件案子就是金融風暴後房地產投機失利又被公司解雇的吳京華槍殺三名原來服務的西珀特公司,殺死了三名公司管理層。不知道吳京華是不是也對法庭指派的公共辯護律師不信任,他曾試圖自己為自己辯護。但他自己有限的法律知識實在無法應付複雜的謀殺罪辯護,所以召回公共辯護律師,又將他開了,來來回回折騰了三次。最後代理他的還是塞拉。最終也是被裁定有罪,被判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從2008年11月14日發案到2013年8月2日判決,案件拖了將近五年。

在後兩件案子中,塞拉似乎寶刀鋒銳不再。以塞拉的理念和人格,應當不是因為在被告那裏賺不到錢而草草結案,而是被告沒有能力支撐昂貴的打官司費用了。蔡耀華在趙霞案裏已經沒有任何可用的資源了。而吳京華是在房地產投機失敗後殺人,也沒有足夠的資源可支持打官司的費用。就算不考慮律師費,其他諸如私人偵探調查費用、專家作證費用 ….. 都不是那時候的蔡耀華和吳京華能負擔得了的。

歸根結底,還是衙門八字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 沒有錢,你根本就沒有可能證明你有理。宇文博浙江老家有句老話,生不人公門,死不下地獄,信然!

宇文博對所有這些都非常清楚。但即使如此,他的選擇仍然很有限。且不論公共辯護律師基本上就是個聾子的耳朵。首先宇文博現在並沒有被捕和被起訴,根本就不會有公共辯護律師指派給他。再者以宇文博的財產狀況,他也不符合被指派公共辯護律師的低收入資格要求。最後,即使宇文博現在自費請律師,弄不好成了此地無銀三百兩,警方也許隻是想找他調查案件有關情況,本來沒把他當嫌疑人。他自己用力過度如臨大敵,反而促使警方把他列為嫌疑人了。他本來一直心裏對妻子瑪塔 (Marta) 心裏有愧,如果再把自己卷入一場打官司的無妄之災,害得瑪塔人到中年再流離失所,那他真的要罪無可逭了。權衡再三,他決定還是盡力和警方合作。

進入桑塔菲會議室,在長條會議桌麵向門口的那邊坐著等宇文博的是一位便裝的警探。沒穿西服,標準的淺藍色商務襯衣,深灰色領帶,頭發梳理得特別整潔,表麵看起來溫文儒雅。但稍加注視,來客虎頷鷹目,顧盼之間,雙眸星光閃爍,掩不住的精悍堅毅。

宇文博伸出右手:“你好,我是宇文博。“

警探的握手有力,典型受過軍事訓練的軍人或警察的方式:“警探喬治張“ —— 喬治對宇文博第一印象不錯,握手有力,手掌幹燥,不象有些被調查問話對象,手心都是汗,典型無法自我控製的緊張。

宇文博笑著說 “警探先生請坐。“

兩人先後坐下。喬治答道:“叫我喬治吧。“

宇文博說道:“好的“ —— 他開門見山不繞彎子:“喬治,今天是不是為了雅可布-那桑案來的?我能幫你做些什麽?”

“是的” —— 喬治答道。“我們正在排查和雅可布-那桑有業務關係的有關人員。阿爾法公司是雅可布-那桑最大的幾個投資組合之一,我們想了解你們公司和雅可布-那桑的有關情況。”

“主要是關於哪些方麵的呢?”宇文博問道。

“博,在高科技創新你是無庸置疑的專家。但謀殺案件調查應該不是你的專業強項。一些你覺著不重要的線索也許對破案至關重要。所以請你從頭開始盡量詳細介紹你們和雅可布-雅桑的關係  ……”

宇文博寬厚地笑笑:“好的,沒有問題。那得從認識楊師中的那天開始。”

那又是一個指向未來的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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