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花楹
作者:韋斯理
第二十章
(中)
對於馬修來說,他沒能搶在水災之前把他那搖搖欲墜的小客棧以高價賣給柏曲克,這也許是他的巨大損失,但對於我們來說,就算避免了收購馬修客棧的一些潛在風險,也並沒有緩解我們的壓力。可以這樣來解釋,對於柏曲克名下的各種地產、物業、商業投資來說,幾千英鎊的虧損或者盈利,並不會對經營有什麽明顯的影響。
一場不期而遇的水災讓柏曲克和我都明白了,他的弦繃得已經太緊。
水災過後沒幾天,在柯因主教的協調下,柏曲克重新被提名和當選為市政議員,他所代表的選區正是曾經對他攻擊得最厲害的幸運穀和疊穀區。能在最靠近市中心的幸運穀選區當選為政府議員,代表的都是居住在這一片的布裏斯班的達官貴人的利益,對柏曲克而言,這是他重新得到公眾認可的一個重要標誌。這條在大家看來的重大好消息,放在此時此境的柏曲克身上,卻似乎並不能讓他輕鬆和愉悅起來,就像一個毒癮極深的人不會對輕微的致患劑產生興奮感一樣。梅恩家族的成員——柏曲克、安妮和我,也沒有因此而感到特別的榮耀。
我們的日子遠不是旁人所想象的那麽無憂無慮。當我們一方麵要謹慎地算計著常規性的各種費用開支、另一方麵仍然要籌措和安排因這場意外的水災而帶來的額外費用時,我們隻能用美好的前景來自我激勵。在生活中的窘迫麵前,人才能真正意識到,政治,其實是一件無關痛癢的華服。對於無處可逃的天災來說,人禍其實是可以避免的。
那段時間,我會常常去教堂禱告,那裏的寧靜與肅穆,能讓我變得純淨和輕鬆許多。
每次在教堂裏禱告的時候我都相信,走出這片低穀的最需要的力量就是對一切還充滿希望。但我們沒有想到的是,世間的事情,除了能給你帶來希望,也能帶給你失望;除了給你一次打擊,還能接二連三地不斷打擊下去;讓你無處可逃的,除了天災,還有人禍。——這就是我們的生活。
生活就是老天爺一定要把你最不願意發生的事情都及時地展現在你麵前,然後,讓你在驚慌時突然就懂得了,與其恐懼,不如麵對。
1864年4月11日,我們還沒來得及從一個月前的水災中喘過氣來,一場大火又從天而降般燃燒了整個皇後大道。
14間並排在一起的店鋪就像捆紮得緊緊的柴火堆,無處可逃地任由火苗的舔舐。珠寶店、皮靴店、生鮮水果店、裁縫店、藥店、牡蠣店、蜂蜜店以及一個巨大的蜜蜂倉庫,頃刻間都變成了地獄般猙獰的容貌。殘垣斷壁歪七扭八地架在路邊,空氣裏彌漫的都是焦糊的惡臭環繞著的各種厲聲哭喊。我們梅恩家的肉鋪夾在這些木質的店鋪中間,就那樣眼睜睜地看著瘋狂的火焰從隔壁家的窗口跑出,撩起我們家的窗簾,然後被著火的窗簾布裹挾進去,瞬間把火種撒滿整個房間。
那天正好起了大風,風力成了大火的幫凶。
已經來不及去等待那些姍姍來遲的警察和消防誌願者了,人們隻能自己想辦法滅火。由於沒有配套的專用消防水管,心急如焚的人們一邊尖叫著,一邊不停地用鐵桶、水盆這些容器從附近居民家的雨水蓄水缸和水井裏找水來撲火,還有些店家又不死心地差人想從火勢中搶救些值錢的物品出來,那種忙亂很快又帶來了新的麻煩——從火裏搶出來的物品堆放在就近的街邊,街道上充斥著滅火的、運貨的和觀望的人群,在那些擺放在街邊的貨物的間隙邊來來往往;然後,一些陌生的、貪念的人們,也迅速地加入其中。當大火終於撲滅的時候,許多剛從大火裏搶救出來的商品,還是沒了蹤影。終於趕到現場的警察們沒趕上滅火,但卻接手了新的任務:追查趁火打劫的小偷們。這場大火再次讓我們大傷元氣。被大火摧毀的14間店鋪一多半都是找我們租的店麵和我們梅恩地產公司自己經營的鋪子。
店家是丟了東西,而我們是既丟了東西、更沒了房子。這些一個月前剛被洪水浸泡過的店鋪剛被太陽曬幹了其中的黴腐之氣,還沒來得及好好整修,卻又被一場大火把它們當成了一堆幹柴一般幹脆燒了個一幹二淨。
三天後,警察們抓到了19個在火災中偷竊的男男女女,警察雖然救火不力,但是追贓有功,於是,這19個盜竊犯的審判又成了當下的一條重要新聞見了報。看到報紙上那些有功的警察們的笑臉,我們卻是一點都笑不起來——追回的贓物對於我們這些受損的商家來說,簡直就是杯水車薪。
拿著刊登有警察緝贓消息的那份報紙,柏曲克在家裏自我解嘲說:“想起來我也算是有憂患意識的了,之前給消防誌願者捐了那麽多錢,結果居然是這麽荒唐地把我的房子給燒了!這是個什麽世道啊?也好,這火燒得挺及時,省了我們一筆裝修的錢;如果再晚幾個月等我們的店鋪重新裝修好了以後再燒,那才叫虧大了呢。”
“是啊,上帝還是挺心疼你的,一次性給你燒幹淨,省得你修修補補,讓你好幹脆就去蓋個全新的。”安妮順著他的話苦笑著說道。
“你可別這麽說啊,這次燒了十幾間鋪子,可沒有把我們家的鋪子全燒幹淨啊!”柏曲克把這個玩笑真真假假地繼續開了下去。
——不知道柏曲克這話是不是注定就是讖語,四個多月後的9月4日,結束了晚餐後的人們正在醞釀著一個安恬的睡眠,突然,一支從愛德華大街街角書店裏莫名其妙就冒出來的火苗,順著街道的走勢迅速蔓延開來。
這一次,警察們在淩晨一點左右的時分及時趕到了,他們在現場判斷了火勢,很“明智地”推倒了一幢房子,算是阻斷了火源。
比起其他的幾起火災,這起在1864年的城市年誌中都可以被忽略不計的災禍,但我們無法忽略掉——因為那幢被推倒的房子,是屬於梅恩家族的。
這一次,又有十幾幢住房及商鋪被夷為平地。
兩次火災讓柏曲克忍無可忍。他之前幾次對消防中心的捐款並沒有讓他在實際遭遇火災時減少損失。他知道這不僅僅是多買些報警的鈴鐺、多鋪些路麵旁的水管就能解決問題的,他覺得有必要加強防火措施的立法條款,從根本上來預防火災;同時,我們更切身地體會到,火災的治理不能光靠管理治安的警察和民眾中的誌願者來維護,這座城市迫切需要成立一支專業的隊伍來完成這項事業。
1864年10月,作為幸運穀和疊穀區的議員代表,柏曲克聯合其他選區的議員共同提議城市建設要製定詳細的消防條款,首當其衝就是要以磚房和石建施工作為市區商業中心的基本建築標準。
之後,《布裏斯班快報》上公布了一份經昆士蘭立法會議的長老們一致認可的、布裏斯班城市建築的評比結果,梅恩家族在安妮大街、愛麗絲大街和索爾大街建設和持有的那些物業都屬於安全性能達標的頂級建築“First-class”,同時,殖民政府以法律的形式限期要求這些主街區的樓房都要陸續按照梅恩家族的建築標準改建成防火的磚瓦房。遺憾的是,柏曲克關於迅速組建消防編隊的提議被漠視擱置了,大概政府認為這是一個花錢但並不一定會排上用場的機構,就像早已誕生的保險事業在布裏斯班一直推廣不力一樣。
從政府到民眾,當視野還普遍集中在溫飽階段時,對於財富的捍衛總是滯後的。我們也沒有能力對這個新興的政府有更高的苛求,唯一能自保的,就是購買昂貴的商業保險,等到再有災害來臨時,能有個幫我們分擔苦難的夥伴吧。
直到1881年——也就是這個無妄的火災之年的17年後,昆士蘭殖民政府才宣布組建了有名無實的布裏斯班消防隊,第二年任命了第一任消防指揮官約翰·新頓;之後又過了7年——在1889年,才終於誕生了第一個專職的消防隊員。1889年,距離我們家的大火之殤,已然相隔了25個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