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花楹 作者:韋斯理
第三章(下)
再來說說叢林旅社酒館裏的那起凶殺案。
主管案件調查的警察局長威廉不斷在調查中發現新的證物和證言,於是,嫌疑犯越抓越多,從那天夜晚出現在酒館裏的人到旅社酒館的老板一家,再到酒館裏的所有廚師、跑堂的小二,他們都曾經被帶回警察局嚴審;然後警察們根據各種吻合的證人證言證據,逐一排除,理清線索,最後公諸於世的真相是:來自悉尼的木匠Robert Cox寇克斯帶著他之前砍伐和販賣蘋果樹所賺到的大量現金來到摩頓灣,投奔了他做叢林旅館當廚子的同性男伴Faye費耳。寇克斯和費耳都是從英國流放過來的犯人,以前是在同一個牢房號子裏的獄友。他們刑期結束後一個在留在悉尼伐木,一個來到摩頓灣當了廚子。因為外人不知的矛盾和謀財害命的企圖,費耳在和寇克斯同居的第三天夜晚,趁寇克斯酒醉,將他殺害。至於他們到底有什麽矛盾、寇克斯身邊到底有多少錢、費耳把搶來的錢藏在哪裏······這麽多疑問,警察沒有從任何一個證人那裏找到一個正確的答案。
沒有直接的證據和證人證言,那就隻好合理推斷了。
據說,費耳被抓時他的嘴唇有明顯的外傷,警察在事發後第二天勘察時發現寇克斯和費耳的同居住處有件血衣,警察據此推論費耳難逃其咎。同時,旅舍的老板說寇克斯一來酒店就特別顯擺露財,跟大家一起喝酒興致起來就拍出4個英鎊來說請大家喝酒,讓店小二把所有的酒賬都算在他身上,而且,店小二還看到寇克斯和費耳每天晚上都睡在同一個被窩裏,旁若無人地親熱。
在沒有其他犯罪動機的前提下,根據這樣的證物和證詞,可以推想出的情節是:都有犯罪前科的寇克斯和費耳是一對逆經叛道的同性戀人,費耳為了謀財就害了寇克斯的命。但是,市井裏一直還有一種傳言說,費耳拒不認罪,而警方也一直沒能找到寇克斯生前隨身攜帶的那筆巨款。
即便如此,基於費耳和寇克斯之間證據確鑿的同性戀人關係和費耳屋裏的血衣,警方還是快速結案了——費耳被描述成是一名有犯罪前科的說謊者、變態的同性戀、冷血的貪財鬼和嗜血分屍的惡魔。
在英國式的調查取證、審訊和上報過程後,這起轟動一時的謀殺案由新南威爾士高等法院受理。由於事關人命,這個案子理所當然屬於重罪範疇,需要由陪審團來做出裁決。根據證詞和證據,加上正常人對於有犯罪前科的同性戀者的本能厭惡,陪審團一致認定費耳是有罪的。
在羊群中抓出了披著羊皮的狼,這簡直是這個小城鎮乃至這個國家需要彈冠相慶的喜事,以至於對於費耳的最後處決,民眾們都相約著要去觀摩,仿若見證一場慶典。那種隆重,大約隻有17年後的柏曲克·梅恩的葬禮可以相提並論。
多麽滑稽而又殘忍的事情——我居然都在現場——人們蜂擁而至去一個死神發威的地方,隻為了滿足他們的好奇,他們的那種興奮程度徹底衝刷掉了事件本身的意義。
把死亡的凝重、恐怖替之以喧囂、沸騰,無論是否冠以正義的名義,我都是抗拒的。但是,費耳將被執行絞刑的那一天,我還是沒有免俗地加入到了人群中間,和整個摩頓灣的上千民眾一道,站在了行刑的現場旁。
我們在見證了一起殘忍的謀殺分屍案之後,必須要再次見證如何殘忍地將凶手絞死,以此相信惡魔被嚴懲、這件事情真的塵埃落定。
行刑的那個早上發生的場景,許多年後我都曆曆在目。那個帶著薄霧的清晨,後來終於變成了我無數個噩夢的背景。
費耳被押上了絞刑架,他走上刑場、環視我們在場所有的看客後聲嘶力竭地喊道:“我是無罪的,我是被冤枉的!”
沒有人理會他。
劊子手機械而不容置疑地把他按著跪在地上,把繩索套在了他的頭上······
本來,底下的木板抽走的那一刻就應該是費耳斷氣的時候,結果,套他的繩索突然斷掉,已經被勒斷脖子的費耳轟地一下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他剛被死神帶走的軀體重新回到了人間,隻是,此時的他,已經不成人形:他的身體扭曲著掙紮著,他的眼珠鼓得就像要離弦射出的箭一樣,那樣淩厲而又無奈地瞪著我們。我們眼睜睜地看著費耳垂死前絕望而又求生的一舉一動,看著劊子手們手忙腳亂地重新套好繩索,看著費耳像一攤爛泥一般被人托起又重新塞進絞套中,看他終於呼出了生命中的最後一口惡氣,把身體從疼痛的扭曲拉直成一條直線······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就是傳說中的報應。
天主教徒的字典裏似乎沒有“報應”這個詞語,但我們的人生中有,我們對人生的理解中從來都沒有回避過有關“報應”一類的事實存在。
我聽見身邊有人說,他還應該被折磨一百次、一千次。
我還聽見人們說,同性戀的本來就該絞死。
我不知道這些聲音都來自怎樣的心靈,但我知道,他們不能代表我,我也不能被他們左右。
我相信這世間或許真的有惡魔的存在,但更讓我害怕的是,這些人嘴裏的惡、心裏的惡、他們傳揚的惡,以及今天我們看到的活生生的惡。這些,比寇克斯謀殺案本身、比費耳臨終前倍受折磨的場景,都更加讓我毛骨悚然。
我想,我們都需要得到救贖。
我始終記得費耳在脖頸已經被勒斷以後掙紮時的怒目圓睜。
透過人群,我覺得他似乎是在向我求救;而我,早已緊張得無能無力。那天,柏曲克就站在我身邊。如果沒有他的支撐,我猜想我當時可能都會癱軟下去。
那一天,我平生第一次緊緊地貼住了一個男人的肩膀。
那一天,我相信了,站在我身後的這個魁梧的男人,是我願意一生依靠的。
人群散後,柏曲克送我回去。
我們肩並肩地行走在陽光明媚的鄉間小路上,深一腳淺一腳地邊走邊說著話。
那種感覺真好,我知道我可以握住他的手,也許他也知道我遲早會抓住他的手,可我們就是不慌不忙地走著,偶爾擦到肩膀,偶爾碰到手臂。
我抬眼仰視著他的側影,仿佛這張好看的臉頰就是我眼裏能看到的全部風景。
我問他:“費耳到死都高喊說他是被人冤枉的,你相信會有這種可能嗎?”
柏曲克搖搖頭說,這個我哪裏知道啊?要相信警察和法官的判斷,他們都是聰明人。
我又問,他們都說費耳是謀財害命,但是,警察找到了他偷走的那些錢了嗎?
柏曲克再次不置可否道:“你想得可真多呢!”
我申辯道:“也不知道為什麽,當我看到費耳最後躺在地上掙紮的樣子的時候,仿佛看到他的眼神裏裝滿了委屈。要是警察真的沒找出寇克斯丟的那些錢,也許這事真的就是冤枉了費耳呢?”
柏曲克安慰我道:“你就別想那麽多了,想多了會做惡夢的。你應該趕快忘記這些事情。早知道今天的事情讓你這麽害怕,我就不該答應讓你也一起來。”
“可是,你要知道,全城的人都來這裏了啊。”
“以後,你成為我的女人,我就不讓你來湊這種熱鬧了。”
柏曲克的話,讓我覺得我仿佛看到了我想要的那個未來。
那時候,我是個沒見過世麵的女孩子,和自己還不怎麽熟悉的未婚夫在一起,就想跟他多聊點兒什麽,但是,說些什麽好呢——“其實,我是不喜歡湊熱鬧的。不過,聽說你們男人們喜歡找人多的地方喝酒起哄。你打工的那個肉店也在袋鼠角,你們是不是沒事的時候都喜歡去叢林旅舍那家酒館湊湊熱鬧啊?”
“那家酒館是袋鼠角唯一的一家的酒館,不過······我很少喝酒。”柏曲克說。
“為什麽?”愛喝酒好像是男人的天性,聽到柏曲克這麽說,我特別詫異。
“是真的,我不愛喝酒。我喝了酒以後身體會覺得難受。”
“那你在叢林旅館裏遇見過費耳和寇克斯嗎?”我問。
剛從刑場離開,我信手拈來的話題還是離不開這些人和事情。
“······在地獄裏,我們都會相見。”柏曲克輕描淡寫地回答我。
“為什麽會是地獄呢?”我追問。
“也許,因為我是屠夫吧,每天都在屠殺,掙的也都是Bloody money。”
柏曲克這樣說著,然後笑了起來。
然後,沉默。
然後,他駐足、凝視、把我攬入懷中,像個深情的戀人那樣,深情地擁吻了我。
和他比起來,我那麽瘦弱和矮小,我不得不踮起腳尖來迎合他的擁吻。這種踮起腳的愛情,是我們剛剛好的熱度。
和柏曲克相比起來,我好像特別愚鈍、木訥,除了謹小慎微的一點說辭之外,我甚至不知道在麵對他的時候我該說些什麽、做些什麽。
我喜歡過男人嗎?是的,一定有的,但他在我心裏聖潔得不染塵埃,我知道哪怕是一丁點兒的流露都會玷汙到我對他的尊崇,所以,和他的交往,除了恭敬和仰視,除了恪守我們無法逾越的距離,我沒有學會哪怕一絲和男人打交道的技巧。而柏曲克呢,他是那麽渾然天成、充滿活力的一個年輕人,說話的聲音雖然洪亮但不聒噪,舉止動態雖然不加修飾但非常沉穩,他說他在肉店的工作就是肢解動物、分離動物們的脂肪,然後把它們做成火腿、做成肥皂,但是他的那雙手一點也不粗糙······
從小到大,我見過的男人們除了神父和軍官之外,剩下的都是農民,形形色色的土生土長和土裏土氣,柏曲克看上去真和那些農民們不太一樣。他身上有一種天然的吸引我的力量,讓我耽於他的凝視和擁抱、讓我在被他擁吻的時候竟然有些感動。
這是愛情嗎?很多年後我一直在尋找這個問題的答案。
當我所經曆的一切人生事物都淡化成黑白默片的時候,我看到所有的背景都消融在了歲月裏,我的視線也變得模糊,那時好像就隻能看得見一個人,他眉目如畫,輕語淡笑,站在我的身邊,要來牽我的手。
他握住我的手的時候,手心是那樣的溫暖,充滿的是故鄉的氣息。
他依然年輕,穿一件貼身的馬甲,籠一雙及膝的高靴,就像他第一次擁吻我時的那樣。
我原先以為,所謂幸福原本就是如此的簡單——阡陌田野上的仰視、踮起腳尖的擁吻、無油無鹽的對話·······
我不覺得一定要千山萬水地走遍過所有的不幸後我才能聞得到幸福的氣息。但是,上帝也許真是公平的,如果他讓你在最初的開始就摸到了那個叫做幸福的東西,他一定還會讓你把所有該吃的苦都嚐一遍,把所有該摔的跤都摔一遍,把所有的山都爬一遍,然後,你會在許多個似曾相識的豔陽天中,腦子裏被某種神秘莫測的東西順其自然地抓回到年輕時的一份記憶中,閃著光,愉悅著穿過驚世的噩夢,陶醉於那一刻的浮世清歡。
對我而言,最初的時候,我們的相愛,是一層欲說還羞的紙,不敢碰;最後的結局,我們的相守,是一堵堅如磐石的牆,不能碰。
都說時間會帶走一切,無論美好或者醜陋;可是後來我才知道,隻有時間會把回憶變成枷鎖,把你深深地套牢在那些過去之中,無休無止。
我從在回憶中絕望地尋找著藏身之地,慢慢變得不躲不藏、不卑不亢,直到最後,我和回憶融為一體。在我被柏曲克擁抱得緊緊地、緊得似乎快要把心髒都擠出來的時候,我知道,心還在胸口,但是,原先曾住在心裏的那個圓圓臉的男人,走開了。
我的心房很小,裝不下兩個男人。
誰進入我們的生命,那是神的安排;誰駐留我們的人生,那是我們自己的決定。
選擇了一個男人,便是選擇了一種人生。
在我給遠在愛爾蘭的母親寄出家書之後差不多半年的時間,終於收到了媽媽的回信。
“我們最最心愛的瑪利,
每次收到你的來信,家裏就像過節一樣。
你這次的來信裏你說你要結婚了,我們簡直是太高興了!
我們相信在神父的安排下,你嫁的一定是一個可靠的男人,就像你的父親一樣——希望他能給你帶來一個美好的家庭和美滿的未來。我們每天都在為遠方的你祈禱。
感謝神明,終於讓我們的寶貝兒瑪利有了歸宿。我們還將日夜為你祈禱,祝福你和柏曲克一生幸福。
我們這裏今年的收成依然很糟。土地裏流行的土豆瘟疫害得村子裏餓死了很多人。但你不要為我們擔心,你離開家的時候留下來的錢幫了全家的大忙,我們用它買到了夠吃的食物和好的種子。要不是因為你,可能我們已經餓死或者正在等死。村子裏的很多家庭都很羨慕我們。他們也在尋找合適的機會想把家裏的孩子們送到澳大利亞去。
親愛的瑪利,你是家裏的福星。有時候我們會想到,可憐的小瑪利現在在那麽遙遠的澳大利亞,她苦不苦?累不累?餓不餓?有沒有人欺負了她、傷害了她?想到這些事情的時候,我就覺得特別愧疚。
親愛的女兒,媽媽不能保護你、照顧你,我們隻好每天向上帝祈禱,希望他能為你帶來幸福和安康。
替我們向柏曲克問好。
希望他能愛你,就像我們一樣。
永遠愛你的,
媽媽”
1849年4月9號,我從Mary McIntosh改名為Mary McIntosh Mayne,人們不再喊我瑪利,取而代之的是梅恩太太。
那一年,我23歲。
那一天,在柯因神父的主持下,25歲的柏曲克把戒指套在了我的無名指上。
那一瞬間,我看到了自己的未來——從今天開始,我們相互擁有、相互扶持,無論是好是壞、富裕或貧窮、疾病還是健康,我們都彼此相愛、珍惜,直到死亡才能將我們分開。
值得回憶的是,1848年的這樁寇克斯謀殺案是柏曲克和我結婚的一條引線,而在出席我們婚禮的親朋好友中,有代表官方的警長威廉、還有柏曲克的同鄉好夥伴麥格瓦斯和馬修——麥格瓦斯和馬修,都曾經作為寇克斯謀殺案的嫌疑犯被抓到警察局問詢過;在寇克斯被謀殺的那天晚上,柏曲克和他的這幾個好夥伴都曾在叢林旅舍的酒館裏和寇克斯一起喝過酒。柏曲克是唯一一個提前離開酒館、並且有充分不在現場證據的當事人,據說出事的那天,他雖然插科打諢,但是滴酒未沾,清白得連恨不得要掘地三尺找證據的警察都不曾對他有過一點懷疑。至於警長威廉,因為履曆上有成功破獲如此大案的記載,無論是在殖民政府官方、還是在布裏斯班民間,都享有了無可替代的威望。
冥冥之中,我們的婚姻,和這樁案子,似乎有些說不清楚的糾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