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花楹

讓生者有著不息的愛,讓死者有著不朽的名。記憶比生命更加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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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篇曆史小說《藍花楹》第一章(下)

(2016-04-14 18:26:29) 下一個

藍花楹

第一章(下)

作者:韋斯理

 當我還是父母的心肝寶貝兒的時候,我過著貧窮但安穩的生活,母親教會我朝前看,我因此換得了一種和他們不一樣的活法。

後來,我守著英俊的丈夫、伶俐的孩子,過著富有且貌似安定的生活,我還是總朝前看,因為生活的節奏總讓我有種被追趕得氣喘籲籲的感覺。

再後來,丈夫早逝、兒女不順,我被世人圍攻、被同鄉鄙夷、被債主追討,那時,我隻能朝前看了又看,哪怕前路一片迷茫,但迷茫中也有微小的希望能給我些勇氣和力量。

“澳大利亞在哪裏?”我問。

“一個很遠的地方。”母親回答道,其實,澳大利亞距離我們愛爾蘭到底有多遠,她也不知道。

“那我去了以後什麽時候才能再回來呢?”我又問母親。 母親當然回答不出來,其實在她心裏,我是否還能夠再回來,她都沒有定論。這就是在1841年用我換來18英鎊的代價。

她遲疑了一下,說:“等你先去了那裏再說,”母親頓了頓,仿佛又想起了什麽似的,接著說:“也許你在那裏過得好,把我們都接過去了呢!”

——母親的這句托辭,後來竟變成了我的一份責任。我就是這麽一個簡單的女人,相信自己的家人,把他們的每句話都格外的當真。有些宴席,還在召集的時候人們或許就已經知道,散場的那一刻便是後會無期。那不是聚首,也不是告別,那就是一場宴席,我們盡興地吃一餐,樂一頓,享受食物的美味,欣賞著彼此的笑容。那是一場值得紀念的宴席,要知道,在你回憶的時候,你大概記不住味道了,剩下的隻有時光,而時光,其實也是早就溜走了的。

“那我什麽時候出發?”我問。

“下個月。明天起,你不用到農田裏去了,你跟文森特叔叔他們一起去鎮上。想去澳大利亞的勞力,要先去鎮上拿個什麽證明的紙才行。”

——沒有任何質疑的,我接受了母親的決定。

去了鎮上以後我才知道,母親說的“證明的紙”是一個身體檢查和勞動能力的證明。從愛爾蘭到澳大利亞,路途遙遠,能熬過海上的行程都對體能有很高的要求。那些充當保證人的中間人,在經年累月的販運勞動力的生意中也積累了不少經驗和教訓。他們要保證他們花18英鎊采購到的這個勞動力商品是價廉物美、貨到即可使用的。不僅如此,中間人還專門開了間小教室,教我們這些要去澳大利亞的人識字認數。在那間教室裏,我第一次當學生,第一次拿筆寫字,第一次感覺到:讀書認字是一件實在太美好的事情。

母親給我準備行裝隻需要16分鍾,家徒四壁,能讓我帶走的,她早已精心考量過。

也許,我的母親準備這份行囊花了16年。

在這個行囊裏,她裝進了我們這個家族裏最富有的性格——勤勞與堅毅,以及我父親身上最富足的情感——信仰與愛,這是他們能夠給予我的最豐厚的財富。

作為回報,我給了母親18個英鎊。這是中間人說好的、我給人家幫傭3年的酬勞。白紙黑字寫下來的合約,當我簽字拿到錢的時候,我就失去了三年的自由。按照當時的行規,中間人給我買船票,送我上船時預付我3年的薪水,感覺就是一場錢貨兩訖的買賣。18英鎊這筆錢放在1840年代的愛爾蘭普通家庭,是筆數目很大的款項了。

直到許多年以後,我也開始張羅著把愛爾蘭老鄉運送到澳大利亞的時候,我知道,如果想在澳大利亞本地找個勞工,每周的薪水大概就有0.5到一個英鎊;一年算下來,少說也是30英鎊了,要找個3年的長工,主人家至少要出100多英鎊。所以,當個這樣倒運勞動力的中間人,隻要有信譽和運氣,你運到澳大利亞的勞工沒有遇上海難或者死在途中,就靠掙這些勞工的剩餘價值收益就很可觀了。——這些知識,如果我一輩子生活在愛爾蘭,我將永遠都不會知道。

臨行前的頭一個晚上,我像個嬰兒一樣緊緊地偎在母親的被窩裏。我很驕傲地告訴母親,我已經會寫自己的名字、會記賬算數了。在1840年的愛爾蘭農村,通常情況下,一個女人一輩子都不需要學會寫自己的名字。

母親點頭,誇我說:“你是我的聰明孩子,以後你還會學會更多的東西。”

母親提醒我說:“記得以後寫自己名字的時候,要工工整整。”

我點了點頭。

母親想了想,又說:“如果你在外麵遇到合適的好男人,就跟著人家成家好好過日子。不管你以後跟誰姓,你永遠都是我的小瑪利。”

我叫瑪利,這是我父母給我取的名字。我的媽媽叫瑪利,因為愛我,她把她的名字傳襲給我。帶著這個名字,我離開了我的母親。

曆史書記載,1841年,愛爾蘭人口820萬,但隨後幾年裏有150萬愛爾蘭人死於饑荒。上帝要懲罰人類的時候,首先會剝奪人類的食物:愛爾蘭人最依賴的食物——土豆居然會染上“瘟疫”!我的目不識丁、身無長技的母親搶在饑荒和土豆瘟疫到來前,把我送上了遠渡的貨船。那簡直就是我們家的諾亞方舟。我駛離了貧瘠的土地去異鄉做工,而我留下來的工錢幫家裏人在災荒中換來了活下去的食物。

1842年3月,春天還沒來及喚醒我們的寒冷,我就跟隨著文森特叔叔一家,輾轉著從家裏那個小鄉村來到了利物浦。

第一次見到了大城市的繁華和喧囂,還來不及驚訝和感歎,我們又被帶上了一艘巨大但破陋的貨船;我們和許多做著淘金夢的愛爾蘭年輕人擠一起,去了那個遙遠的孤島,一走20年。

那艘船叫做“冠軍號Champion”,它像是一個美好的預言,仿佛我的未來也能像這個名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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