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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之古典與流行

(2016-08-01 11:18:51) 下一個

古今中外,人大都喜歡聽聽音樂,不少人自己還能積極參與,就算五音不全,趕上情緒飽滿的時候張嘴吼兩嗓子,這樣的事也常有。就因為人的這點小天性,還成就了卡拉OK這麽個大產業,造福了音階不正但是音量宏大的一批愛好者,順帶還催生了若幹熱門娛樂節目。

 

有大師說人類曆史發展兩大驅動力,一個是戰爭一個是愛情。打仗是為的多占幾片地好多弄點資源。資源弄來了,還得有人消費。愛情事關生養,這就保證搶來的資源不會浪費掉。可見愛情跟戰爭具有同樣重大的現實意義。

 

至於音樂,它既不能當飯吃也不能生孩子,可是人就會喜歡音樂。據說猿人們還沒學會說話就學會哼哼一些小調了。這事想想很有點玄妙。既然能有這種缺乏實用價值的愛好,看來人自詡為有靈的高級動物,還是有些依據的。怎麽說這也是一種精神追求。

 

音樂從古到今這一路的演化,也是個很有意思的曆程。基本上,這個曆程可以總結為:從猿人時期到貝多芬時期,音樂這東西,一路趨向複雜化。然後從貝多芬到邁克爾傑克遜(您要是不待見傑克遜您也可以把這塊換個名字。不拘是誰,但凡屬於“歌星”領域的都不妨礙行文),這過程又來了個反動,從複雜回歸簡單。

 

怎麽見得?

 

您想吧。猿人時期,他想複雜也複雜不起來。那時沒鋼琴小提琴。也沒儀器做啥波形頻率的分析。啥都是憑感覺。起先是大家一打到一頭鹿,開心了,就亮開嗓子吼。但一般人吼得都比較平實,呈直線無調性。後來有個家夥,天賦比較高的,吼的時候加上一點音調變 化,大致有點多來米少拉稀的意味,部落首領一聽悚然動容,說那誰,黃毛,你剛才咿哦咿哦的弄啥咧,怪好聽的,你再弄弄?黃毛一看頭頭愛聽,就再多來米了一回。首領很重視人才,當即就決定以後黃毛不用出去打獵了,就管弄那個多來米給大夥聽。這個就是史上第一個音樂家。

 

這個階段,還隻有聲樂。

 

後來黃毛不是不用打獵了嗎,他天天在家裏練唱。唱累了,有點懷念往日彎弓射獵的日子,就把弓拿出來把 玩。左手捏著弓背,右手扣著弓弦,悵然懷想,邊想邊撥拉弓弦,發出“嘣嘣嘣”的聲響。撥著撥著,忽然就發現,這左手要是捏著弓弦的不同地方,那“嘣 嘣”聲還能有不同的音調。黃毛由於近來專業研究多來米,對音律變化頗為敏感,當時就注意到了這個微妙變化,於是趕緊摸索規律。要不說黃毛是人才呢,有悟 性,沒出一個禮拜就練出來一手用弓弦彈奏多來米的技藝。練成了到酋長麵前一顯,酋長龍顏大悅,說童鞋們你看,我讓黃毛不打獵,專心研究這個咿哦咿哦的東西,你們背地裏還有意見。現在看到了?人家黃毛童鞋確實是能耐對吧。這東西,叮叮咚咚的多好聽,你們弄得出來嗎?大夥趕緊說那是那是,咱哪成啊。除了酋長您,也就黃毛童鞋有這能耐了。

 

於是音樂藝術又有了個質的變化,人類曆史上第一次有了器樂。

 

這個大約是十萬年前的事。到了一萬年前,音樂發展已經頗為成熟,地球各地的部族,通常都有百十個音樂師,管譜曲管演奏,有時還兼管跳大神,因為那時音樂基本都是祭奠的時候用。

 

再後來,這個音樂發展的規模和方向,出現了地區差異。大約在現今的維也納一帶,有一班人特能搗鼓,樂器上搞出小提琴和鋼琴,音色純淨,近乎零噪音。更有一批天縱英才的作曲家,比如莫紮特,巴赫,貝多芬之流。樂理上也挖得特細致,能從理論上解說音樂美感的來由。然後樂器的組合配器,跟人聲的和聲,也研究得頗為精深,於是有所謂的交響曲,就是把各種樂器弄一塊演奏。這個有講究。不是說不管啥樂器,抓來亂放一塊烏嚷嗚嚷地拉起來就算。那麽著會比鋸木廠開工還膈應。這樂器的搭配,就跟做菜似的,調配得當,滋味無窮。調壞了,就是木頭渣子味道。

 

巴赫、貝多芬他們,把音樂弄到了登峰造極的境界。這事,本來是好事,把音樂好好整,就能上個台階,出精 品出傑作。那時確實也有很多驚世之作,如今過了幾百年了,仍然能在音樂廳裏被反複演奏。不過,那時候讀書條件比不上現在,能這麽琢磨這種高層次音樂的,也 就是少數一撥精英,能欣賞它的,也隻是一幫貴族。那時進音樂廳,那是有身份的表現,所以還得打扮得人模人樣的,什麽燕尾服緊身褲之類。這麽一升華,音樂這 東西,本來就是大夥打完獵之後開心吼叫的事,如今變成大學問了,您要沒點資質,沒經過一番樂理訓練,那些歌劇交響樂,您還就聽不出好來。

 

這局麵維持了也有一兩百年。後來科技昌明,造紙技術改進了,活字印刷出來了,書越來越便宜了,連底層老百姓都有不少能上學識字。老百姓比以前明白事兒了,就開始要求民權,說憑啥就他們貴族才能弄音樂會?咱也要弄。那時候生產力也有了提高,生活改善,老百姓能有些閑 錢。買鋼琴不一定夠,但買個吉他手鼓之類的還行。於是湊幾個人在街頭後院坐地上就弄起來了。

 

老百姓嘛,弄的東西當然比較樸實,沒那麽高深的音律學,聽著悅耳就中。學院裏的老爺子們對這個很不待見,說這都能叫唱歌?這要是叫唱歌,那天下凡是能咳嗽的都能唱歌了。

 

不過老百姓不管。這種咳嗽歌,雖然沒啥中央C十二平均律之類的講究,可是它起點低不是?您不需要學啥樂理,聽著就覺得舒服,聽得入港還能滿身肉跟著抖。這種民俗音樂,雖然學院裏的教授們不喜歡,可是架不住老百姓人多。一有民間演唱會,嘩啦一下能有幾萬人圍上去。而 且去通俗音樂會還不用紮那種憋死人的領結。愛穿嘛穿嘛。穿拖鞋光脊梁都行(說的是男老百姓……)。可是人家的激情一點不比古典音樂會弱了。要碰上喜歡的 歌手上台,那歌手飛個吻,粉絲們能激動得暈倒在地。古典音樂有這衝擊力嗎?古典音樂會唯一一次暈倒,大概就海頓那回。那還不是靠的人氣。那廝惡劣,說是看 到那些貴族太太們故作纖弱,嘰嘰歪歪的非要音樂家們寫些個軟綿綿的音樂,於是心中鬱悶,就寫個曲子,前半截軟綿綿柔若蠶絲,中段冷不丁一頓打鼓加上號角齊鳴,當時就把一多半的貴婦們嚇得掉到椅子下麵吸嗅鹽。這個屬於惡作劇,跟如今粉絲們自覺暈倒那是不能比的。比如有這麽一部邁克爾傑克遜演唱會的錄像。小邁上場剛唱出第一個音符,台下一位少婦撫著胸口一聲尖叫就癱倒在地了。那叫能量,那叫氣場!

 

不過呢,通俗音樂雖然觀眾數量上是不怕跟玩古典那幫人比,但玩通俗音樂的,把音樂琢磨的時間長了,有時候也有點覺得底氣不足。

 

如今說話,要是說大了,說到國際上去了,人家常常就說“歐美國家”。其實這個“歐美國家”的說法,主 要是從經濟實力來分類。要是從人文藝術來說,歐和美還真不是一個檔次的。就說這音樂吧,美國雖然有爵士,藍調,搖滾,重金屬等等,那都是站通俗這一撥的, 在維也納周圍的歐洲佬看來,俗,不上檔次。就算把音樂劇搬出來,也就是樂隊規模能跟交響樂團比。內容還是通俗一派。要歐洲人說,美國人就不懂啥叫交響樂。 你想吧,美國文化哪兒來的?還不就是兩百多年前一幫不安分的浪人,坐著五月花號從舊大陸跑到美洲大陸,然後拚拚殺殺橫裏砍出來的一個新天下。這幫人的素質,類似闖關東的漢子們。他們開拓精神足,能吃苦,講實效。可要說文化素養,就不好往太高裏描畫。就算後來有錢了,想弄點有文化的東西,畢竟根基上就比較粗放,所以弄出來一些迪斯尼啊好萊塢啊什麽的,那些東西門票收入很可觀,要說文化內涵,跟它的歐洲先輩比,那就不光是有度的區別。那得說是有質的不同。

 

這是說如今。要是再早些年,去到十九、二十世紀,那就更荒蠻一些了。

 

比如二十世紀初,美國本土的音樂,基本就是爵士、藍調和音樂劇之類的。當時有個作曲家,叫格什溫的,名氣相當大了,藍調音樂到他這可以說就是巔峰。音樂劇也寫了不少。但這些東西再好,到了圖書分類學裏,還是通俗類。歐洲的老爺子們還是撇著嘴噴噴鼻子,不做評價。

 

那時美國人騰飛很猛,有錢有地位,就是文化方麵,老被歐洲爺們鄙視,心裏不免氣短。有些個憂患之士,就 為此深感痛心。比如有個叫懷特曼的老先生,是個樂團指揮。老懷有一天痛下決心,說要搞一點革新,把大家的口味往高層次上帶。於是他就著手組織一個“現代音樂實驗”。他想了個點子:格什溫不是有名嗎?他不是會寫藍調嗎?那咱來個嚴肅音樂跟藍調結合,請格什溫寫個藍調交響曲,這不是很有美國特色的高尚音樂嗎?

 

格什溫這人吧,雖然一直練的就是大眾音樂,但他跟懷特曼倒也有同樣的憂患,從小就有心寫點嚴肅音樂。 隻不過身居美國這麽個務實的國度,不能立馬創立門票記錄的東西,是很難找到人讚助的。所以一直就沒能有機會嚐試那種高品位的東西。如今居然有人自己找上門 來要讚助自己寫交響樂,格什溫喜上眉梢,當即一口答應。

 

不過格什溫忘了問懷特曼具體的時間表。三天之後懷特曼興衝衝地跑來告訴格什溫,說演出時間已經安排好 了,三個星期之後演出。格什溫一聽差點中風,說大爺,寫曲子那得有靈感啊,你不能說我曲子還沒出來你就定了演出時間了。那到時我靈感不上來我寫不出來咋 辦?寫出來了還得排練啊?咋的你也得給半年時間吧?

 

懷特曼一聽急了,說那可不行,宣傳機器早就開動了,票都賣出一大半了,不能取消啊。你努把力,趕一趕,怎麽地也得弄出來。

 

格什溫這下可嚇毛了,趕緊推掉一切其他單子,躲到人找不著的地方狂趕。他躲得結實,有幾天連懷特曼都 找不著他。把老懷急得,滿世界打聽。有歐洲遺老聽說他是為這事,笑得假牙都打晃,說誰?格什溫?他寫交響樂?靠!你找不著他那就對了。我估計吧,他這會 兒正躲在哪家書店裏翻書,琢磨啥叫作交響樂呢。你到紐約城裏的書店去找找吧,說不定能找著。

 

把老懷臊得滿臉青紫,差點沒跟人打起來。

 

一個星期之後,頭發散亂胡茬子老長的格什溫出現在懷特曼的辦公室裏,把一摞譜紙扔給老懷,說喏,就它了,我起了個名字叫《藍色狂想曲》。好不好就這樣了。你自己看著辦吧。然後就癱在椅子上不動了。

 

懷特曼拿了曲譜就直奔樂團立馬開練。好不好都得上。票都買出去了。

 

到演出那天,人真不少。爆滿。不過不少人不是慕名來看格什溫彈鋼琴的。他們就是聽說這場音樂會是“美國人的交響樂”,覺得這個特別搞,就要來看個笑話。

 

所以等大幕拉開,指揮上場,樂隊成員拉琴的把弓架上了,吹號的把號嘴啃牢了,按例這時候觀眾就應該肅靜了。可是今天不。因為台下許多人就是抱著看猴子拉琴的心情來的,所以指揮的胳膊都舉起來了,他們還在那兒竊竊私語:喲,喲,瞧瞧瞧瞧,還是全套管弦樂隊哪,誒喲!連小提琴都有,跟真的似的哈……

 

懷特曼知道美國人玩交響樂這是頭一遭。這曲子,他自己聽著不錯,可是以往一直弄的通俗,如今忽然換交響樂,觀眾會咋個反應,他自己一點底都沒有。所以台下亂哄哄,他也沒敢發作,忍著氣一抬胳膊,開始。

 

一般的交響曲,開頭多半是咣當當管弦樂一起上,大筆觸渲染出氣氛。格什溫沒那麽幹。藍色狂想曲一開 頭,一支單簧管很低調地發出一段有點猶豫彷徨的顫音,仿佛一個幽靈在晦暗的後街小巷裏徘徊。然後這低音打個小回環,忽然急速向上走,有如一串水晶體旋流衝天而起。要說一支單簧管跟整個樂隊的音量那是沒得比。可是這串低調回旋然後一飛衝天的音流,其殺傷力直如黃藥師的蘭花拂穴手,當時滿場的觀眾刷啦一下就凝 固了,從那一刻開始,直到全曲演奏完畢,全場就再沒有人出聲攪擾。演出一結束,全場觀眾,包括那些特地要來起哄嘲笑的遺老們,都狂熱地鼓掌喝彩。要單用一個詞來形容觀眾反應的話,開場單簧管上滑那段,觀眾是叫做“震了”。到全場演出結束,觀眾那是叫做“化了”。許多人是激動的哭了。有人是這麽總結的:在這 之前,交響樂開篇頭一句就能把人給震了的,隻有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從《藍色狂想曲》開始,有兩部了。《藍》的第一句,震人的烈度,跟《命運》的第一 句是同一個級別的。

 

美國人熬了多年,一直被歐洲人認為有錢沒文化。《藍色狂想曲》出來,格什溫的地位,雖說跟貝多芬、巴赫還是沒法比,但總算能排得上是世界級的音樂家。好歹歐洲老爺們不能再那麽沒遮攔地說美國人不懂啥叫交響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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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苦丁山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Fieps' 的評論 : 謝謝 :-)
苦丁山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西風-西風' 的評論 : agree. 30 years ago I heard 'Summer time' for the first time and it was like a strike to the soul. Could never forget that piece of melody ever since...
Fieps 回複 悄悄話 能把高深的東西簡單概括,還很有趣,高手。佩服。
西風-西風 回複 悄悄話 "Rhapsody in Blues" is truly master piece in 20 century .
also " porgy and bess" is master pieces in opera.
苦丁山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匡吉' 的評論 : 謝了 :-)
匡吉 回複 悄悄話 好文章,不讚不行!
苦丁山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元龍歸思' 的評論 : 嘿嘿我本來就是喜歡把魚子和紅薯混合處理的人。
元龍歸思 回複 悄悄話 不懂音樂卻不知不覺讀完了。糊塗自己是怎樣進來的。有人在旁邊說"標題黨"!但能把山珍海味與番薯芋頭妙炒成碟,還讓你吃得幹淨,就應得起這個標題了。謝過,有趣中學習了。
苦丁山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荔枝100' 的評論 : 這個肯定是的。此一時彼一時。實際上現在在網上搜 classical,出來的未必是巴赫時代。70的重金屬都已經有人叫它 classical 了 :-D
苦丁山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done_that' 的評論 : 謝! :-)
荔枝100 回複 悄悄話 寫得有趣。很多古典音樂在當年也是流行音樂。
done_that 回複 悄悄話 寫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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