樸實的心聲

我多麽期望有一天,我們的民族能夠把自由、民主和人權大寫在自己的旗幟上,從而以嶄新的麵貌,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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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貞臻:你想過自己會怎樣離開嗎?

(2018-03-25 08:11:19) 下一個

2016年,拜訪完一家位於美國北卡州的臨終關懷機構後,我淚流滿麵。

本以為會因為生命的終結感到陰霾,沒想到在我心中留下更多的是強大的力量以及對生命的敬畏。它溫暖著我,讓我看到了希望。

我們都敬畏生命,樂觀地對待生命,正如我們的文化,在《周易·係辭上》中所表達的:“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 而 “死亡” 永遠是“陰”的一麵。

垂死掙紮的生命一定要用各種方式搶救過來,因為我們相信:隻要人活著,就沒有什麽做不了的事情。

在我的個人認知裏絕對不會放棄自己愛著的人,無論花多少錢,多少代價,隻要能活著,總有辦法。而活著,對於家人來說是一種莫大的安慰。隻要還有一口氣,就覺得愛的人還在身邊。

然而,當昔日硬朗的家人全身插著管子,已然神誌不清,虛弱到誰都認不出,輸著液,睜不開眼,說不出一句話,你覺得,這會是Ta想要的一幕嗎?在最後一刻,我們拚命地想要抓住什麽,想盡各種辦法,筋疲力盡,卻都是徒勞,因為病床上的人,其實早已離去。

但如果,這樣的活著毫無生氣,如果Ta一直被折磨,我們還會堅持下去嗎?如果明知治療無用,時光倒退,是選擇帶Ta去看風景,品美食,做好疼痛管理,還是陪Ta在醫院接受各種磨人的治療度過最後的時光?

我想我會希望用美好留住記憶,至少Ta是快樂的。

據美國的一項調查稱,病人在醫院臨終前常常忍受著巨大的痛苦,而接受臨終關懷的病人,他們的疼痛的症狀卻能得到很好的調理。

一個生命垂危的人,為什麽一定要隱忍地承受痛苦,咬著牙,皺著眉離開這個世界?難道真的像加州旅館(Hotel California)這首歌裏唱的一樣嗎?“You can check in anytime you like, but you can never leave. 你可以隨時到來,但永遠別想離開。”

現在提起臨終關懷或安寧療護(Hospice)/緩和醫療 (Palliative Care)大家已不似以前那般陌生了。許多力量都在為生命最後的關懷做著努力。

根據美國國家臨終關懷/安寧療護照護組織(National Hospice and Palliative Care Organization)的官方定義, 前者臨終關懷/安寧療護(Hospice)針對生命有限(常常被醫生診斷為3-6個月生命期),並且放棄治療的患者。這時,醫療團隊不會做任何阻止病情發生的治療,但是團隊會為病人提供正確的方式保障患者的生活質量,治療並發症,給病人做情感和靈性的支持。

臨終關懷堅信每一個人都有無痛去世和保持尊嚴的權利,而我們的家人會因為病人這樣的選擇而得到支持。緩和醫療(Palliative Care)與疾病程度無關,任何時間,疾病發展的任何階段患者都可以選擇使用。

臨終關懷/安寧療護注重“關懷”,而非治療。在大多數的情況下,病人在家中接受服務。他們也可以去到臨終關懷診所、醫院、護理機構和其他的長照機構。這項服務無關年齡,種族,宗教信仰和疾病。

在美國這項服務還得到了保險的支持。聯邦醫療保險Medicare,州政府頒發的低收入人群保險Medicaid及大多數的私人保險都會幫助支付一部分的臨終關懷費用。

通常情況,病人會有一個授權人幫Ta做決定。臨終關懷團隊會定期拜訪患者,了解其情況,調整照護計劃,這樣的服務是24小時在線的。

一般來說這份照護計劃會由多學科團隊成員共同完成,包括病人自己的主治醫生,臨終關懷機構的醫生、護士、照護者、社工、神職人員,專業培訓後的誌願者,語言、康複治療師等等。

他們做著各種事情,比如幫助病人管理症狀和疼痛,提供情緒需求,幫助服藥,提供醫療器械,為家屬提供專業的照護指導,提供專業性康複理療,安排緊急轉診治療,悲痛舒緩服務等等。

——摘自National Hospice and Palliative Care Organization,本文作者翻譯

有些人雖然被診斷生命隻剩6個月,但是在臨終關懷呆了一年,這時重新診斷不符合要求,就會回到別的住所,但常常人們因為得到了臨終關懷的照護而恢複健康,但脫離照護又惡化的不在少數。

生前預囑( Advance Directives )

那麽,如何在生命末端以我們想要的方式離開呢?

這時候,生前預囑就尤為重要了。在美國,人們在意識清醒的時候,會選擇簽訂一份預囑,交待清楚在無意識情況下想要怎樣被對待,以及讓誰來為自己做決定。

比如,不要做搶救。特別是對認知症患者來說,生前預囑尤為重要。因為當失去行為能力、決策權的時候,需要一位最信任最親近的人來安排生活,打理財產等等。有的長者會早早的就與當地醫院簽好協議,捐獻遺體。

並不是西方人把生命看得很淡,而是他們在以最高級的方式尊重生命——既然我陽光地來了,為什麽不能好好地走,以我想要的方式。

生前預囑十分個性化,是一個人價值觀和信仰的體現。因為會發生什麽我們都不知道,但是我們知道,對自己,什麽是最重要的。傳達自己的觀點和期望,會讓家人和醫生在緊急情況下舒一口氣,不用猜測我們想要的到底是什麽。

生前預囑的簽署有幾種方式,有上千萬人都選擇有Age with Dignity網站設計的《五個願望 The Five Wishes》。這份文件由美國律師協會法律與老人問題委員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s Commission on Law and Aging)和美國頂尖臨終關懷專家共同撰寫。

如今,五個願望已經被翻譯成了25種語言,並且具有法律效力。任何18歲以上的人都可以在官網購買填寫。單購一份是5美元(不到35元人民幣),也可以在網上填寫。填寫好之後需要簽名,並且公證。這份文件在美國的42個州都已經具有了法律效力。

Five Wishes 有這樣五個部分:

指定一個人在我無法作出醫療決定時替我作主的人。

第一個願望:指定一個在“我”無法作出醫療決定時替“我”做主的人。這個人可以是信任的任何人,配偶、家人不見得是最佳的人選。要確定這個人能夠同意並尊重實現您的願望。醫療代理人必須年滿18歲。

我希望或不希望接受的醫療方式。

第二個願望:寫下“我”想或不想接受的種種治療。比如說,拒絕臨終急救的願望,又或者是希望減小痛苦,服下足夠的止疼藥,即使會因為藥物而嗜睡。

我想獲得的舒適。

第三個願望:“我”想要的讓“我”舒適的方式。比如,在臨終時,一直聽喜歡的音樂直到離開這個世界;發燒時,希望有一塊清涼的濕布放在額頭;希望能有人幫忙擦拭身體,保持幹淨等。

我希望別人對待我的方式。

第四個願望:寫下“我”希望如何被別人對待。比如有人一直陪著,有人在身邊為“我”祈禱,希望家人能夠體貼的照護,希望人們來看“我”時不要感到悲傷,而應該為我這一生感到驕傲。

我想對親人說的話。

第五個願望:寫下“我”想對親人說的話。比如,陷入昏迷,無法告別時,讓他們知道“我”愛他們,希望家人知道死亡對“我”來說不是結束,而是一個新的開始,希望家人即使不同意“我”做的臨終選擇,也能給予尊重。

除了使用Five Wishes 。人們也可以去州政府的網站上簽署政府提供的模板。一般來說,需要三份,一份給自己,一份給家人,一份給醫生。

記得一位台灣的奶奶曾經告訴我,她跟女兒談論身後事時,她的女兒們總說,媽,你好討厭啊,你會活到一百歲的。

她說:

不不不,如果我有一天真的出了很嚴重的車禍,或者真的治療無效,請你們千萬要放我走,如果我能夠不受折磨地咽下最後一口氣,你們要為我感到高興,因為你們的媽媽走得沒有痛苦。

我很敬佩這樣的勇氣,在我們國家,執業者們任重而道遠。我們無需盲目樂觀以快速達到歐美的層次,因為我們的普世價值觀和文化的根深蒂固,意識的改變會慢些,但也請別悲觀,從簡單的話題談起,希望有一天,我們也有這樣選擇的權利。

因為生活不易,很多東西都沒法掌控,但至少,請讓我們好好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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