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級軍媒、黨媒大力宣傳“英雄”
1968年4月24日,《解放軍報》以幾乎頭版整版、第二版半半版的大篇幅報道一個“英雄戰士”劉學保,並配發本報評論員文章對其事跡和精神進行頌揚。
▲《解放軍報》1968.04.24頭版、二版報道劉學保“英雄事跡”
第二天,《人民日報》跟進,同樣以頭版顯要位置,轉發《解放軍報》劉學保報道和評論員文章。
▲《人民日報》1968.04.25頭版
眾所周知,文革中,《解放軍報》和《人民日報》標誌政治風向和最高層政治態度。由此,一個特大“英雄”橫空出世,熱級一時。
在此之後,《解放軍報》在4月26、27日還連續報道劉學保事跡,並刊出其日記摘抄,《人民日報》同樣轉載該日記摘抄。在往後的三年中,劉學保的名字還在《人民日報》被提及或專門報道,共十幾次。
▲1968年4月26日,《解放軍報》繼續報道時所配的劉學保學毛著照片
劉學保的地位,在被《解放軍報》和《人民日報》一路竄升,當年十一國慶日,作為全國286名代表之一,登上了天安門城樓,與國家領導人一起在觀禮台上參加檢閱。之後,被選為中共“九大”代表。
▲《人民日報》在1970.02.16還對劉學保做專門報導
同時,其“英雄事跡”被編入小學教科書,成為學習楷模。當然,將其“英雄事跡”和日記編成各種小冊子的出版物更多。全國上上下下都掀起向其學習的高潮。
但是,荒誕的是,這個《解放軍報》和《人民日報》樹立的特大“英雄”,竟然是一個極其凶殘的殺人犯,其偽造的“英雄”事跡,實際上就是惡意、凶殘殺人,並將自己偽裝成英雄。讓人無法想像的是,如編造的漏洞百出的“英雄”事跡,竟能通過軍方、官方各級組織,一直到最頂層。直到17年後,才被立案偵察,並水落石出。
案件真相
《解放軍報》和《人民日報》報道的劉學保事跡是:
劉學保懷著對毛主席的赤膽忠心,以大無畏的英雄氣概,隻身繼續追蹤反革命分子。前麵就是大橋。兩麵筆陡的大山,把公路和大通河夾在中間,地勢十分險要。突然,反革命分子迎麵跑來!劉學保大吼一聲:“站住!”話音未落,嗖——!一塊石頭緊擦劉學保的右耳飛過。劉學保一個箭步跨過去,想一把抓住反革命分子。這個受過專門訓練的國民黨特務,貓著腰向劉學保惡狼似地撲來,一下抱住劉學保的雙腿,用頭和肩將劉學保頂倒在地。劉學保想起毛主席的偉大教導:“這個軍隊具有一往無前的精神,它要壓倒一切敵人,而決不被敵人所屈服。”頓時增添了無窮無盡的力量。他猛地翻過身來,用鐵一般的右膝蓋,以泰山壓頂之力,向反革命分子的胸部壓下去,一下壓斷了四根肋骨。
大橋那邊有一排排齊整的工棚,那裏有修建大橋的工人兄弟。劉學保抬起頭來,正要叫人的時候,突然發現前麵八十米處的大橋橋拱支撐孔窗內,閃著藍色的火花。不好!反革命分子在橋上放了炸藥包!階級敵人要毀掉這座國家新建的橋梁!(⑴⑵)
橋上炸藥包的導火索冒著火花,劉學保的眼睛裏冒著對階級敵人的仇恨的火花。要立刻衝上去保衛大橋,保衛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成果!他馬上掏出腰間的斧子,朝反革命分子頭上砍去。由於用力過猛,斧頭脫落,飛出去老遠。他又順手揀起身邊的石頭,向敵人的腦袋狠狠地砸了下去。劉學保代表祖國人民給這個反革命分子以嚴厲的製裁,砸爛了他的狗頭。
在這場同階級敵人的生死搏鬥中,英雄戰士劉學保勝利了。但是,更嚴峻的考驗擺在他的麵前:橋上炸藥包的導火索在燃燒,大橋處於嚴重危險之中。
“下定決心,不怕犧牲,排除萬難,去爭取勝利。”毛主席的教導不斷在劉學保的耳邊回響。他仿佛看見毛主席在指揮自己戰鬥,渾身熱血沸騰,意誌無比堅定:“有我在就有大橋在!寧可犧牲自己,也要保住大橋!”
看!英雄的劉學保衝上去了!他以驚人的勇敢,衝上了橋墩下麵的護坡,到達大橋橋拱的支撐孔了!
看!英雄的劉學保抱起了炸藥包,把它挾在左腋下,飛快地離開大橋,跑下了護坡!
劉學保一邊跑,一邊拔導火索,拔不下;撚導火索,撚不滅。“多朝前跑幾步,大橋就多一分安全!”劉學保隻有一個念頭,離大橋遠一點!再遠一點!保住大橋,就是保衛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劉學保一邊跑,一邊高呼:“毛主席萬歲!”“毛主席萬萬歲!”
《解放軍報》《人民日報》對劉學保的定性是:“他懷著對偉大領袖毛主席的無限忠誠,懷著對階級敵人的刻骨仇恨,隻身同反革命分子英勇搏鬥,冒著炸藥爆炸的危險搶救大橋,創造了驚天動地的業績,譜寫出又一曲毛澤東思想新時代的壯麗凱歌。”
然而,真相完全相反。
該案的真相,2013年出版的《中國共產黨永登曆史》(中共永登縣委黨史辦公室編)有個一個簡要的定性介紹:“鐵一般的事實證明,‘12.17’事件純屬劉學保編導的一出鬧劇。為了達到名利雙收的卑鄙目的,劉學保精心策劃了‘反革命分子’炸橋的假現場,製造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殺人案。於1967年12月17日將李世白騙至池木哈橋南80米,乘李不備用斧頭、石塊將其擊昏,然後到橋南30米處,用雷管炸殘自己的左手,編製了李世白炸橋與他搏鬥的假案。”
官方塑造英雄經過
1967年12月18日,事件發生第二天,劉學保所在部隊,即行文蘭州軍區,為其請功。
12月29日,永登縣革委會常委會議決定“慰問支左英雄劉學保”,並發動全縣群眾寫慰問信。
1968年1月10日,蘭州軍區授予劉學保英雄稱號。
1968年1月22日,永登縣革委會發出全縣人民學習劉學保“英雄事跡”的通知,組織全縣幹部群眾到池木哈大橋參觀,並將該橋命名為“學保大橋”。
1968年4月24日,《解放軍報》重磅報道和評論。
4月25日,《人民日報》《甘肅日報》等轉發軍報報道和評論。各地紛紛轉載。
之後,劉學保被定為榮立一等功,提拔為副營級教導員,出任蘭州軍區黨委委員。愛慕英雄的女青年,紛紛向其發出求愛信。
1968年國慶,劉學保在天安門城樓觀禮台參加檢閱。
1969年4月,成為中共“九大”代表。
案件真相查明經過
1978年,連城林場職工和永登縣人民群眾紛紛給縣委來信,提出該案的許多疑點。
1982年9月,永登縣委、蘭州市委信訪怴討論複查此案。
1983年7月,蘭州市委、蘭州軍區組成軍、地七部門聯合調查組,作了大量的調查工作。
1983年11月9日,蘭州市委決定將此案交市公安局偵察,並對李世白家屬子女安置工作作了安排。
蘭州市公安局經認真的複查、取證、現場偵察實驗,終於查明案件為劉學保精心策劃的殺人案件。
1984年4月21日,蘭州市公安局將“英雄”劉學保依法逮捕。
1985年7月16日,中共永登縣委做出了《關於為李世白同誌平反的決定》。
1985年7月19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學保無期徒刑。同日召開宣判大會。
無人為製造假英雄擔責
李世白被殘害至死,其一家也慘遭迫害,李妻被紅衛兵從蘭州遣送定西農村,後四處流浪,被迫與一瘋老頭結婚;李的長子被誣陷燒“劉學保事跡展覽館”而投入監牢;李的長女不堪批鬥而過著“黑人黑戶”的生活。
劉學保在編造謊言時漏洞百出,要證明其撒謊本來是很容易的事,但軍方不顧一切將其樹立為典型,以國家權力製造“假英雄”,以致將凶殘的殺人犯,當成“英雄”大肆宣傳,並使其在政治享有很高地位,這在曆史上絕對是奇觀,但最後這些製造“假英雄”者,卻沒有聽到被追究責任,也沒有看到他們有公開的懺悔,對遇害者及其受難家屬公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