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朋友,你希望生活在一個什麽樣的國家?先讓我們猜一猜你的答案:
你一定想生活在一個安全的國家,你的基本人身和財產安全不僅不會受到政府的隨意侵犯,而且在受到其他私人威脅的時候可以指望政府的保護,政府既不會動不動就來征你家住房下麵的那片地,更不會雇用地痞流氓來拆你的房子;
你一定想生活在一個健康的國家,你不用擔心自己吃的糧食經過有毒的處理、吃的豬肉注射過“瘦肉精”、吃的蔬菜噴灑過量的農藥、喝的牛奶摻雜過三聚氰胺;如果不幸大病一場,你不用擔心醫藥費過高,因為政府提供了可以承受的醫療保險,大病小病都能免費報銷;
你一定想生活在一個富足的國家,不僅衣食無憂、安居樂業,而且可以沒有後顧之憂地滿足合理的消費需求;你一定想生活在一個美麗的國家,這裏的山河依舊適合人類的生存,清新的空氣沒有太多灰塵,純淨的水沒有經過化工汙染;
你一定想生活在一個自由的國家,你可以在不損害他人的前提下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幸福和理想,可以說自己想說的話、做自己想做的事,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在網上批評或調侃一下自己看不順眼的領導,而用不著擔心自己經受不必要的幹涉甚至“跨省追捕”的恐懼;
你一定想生活在一個比較平等的國家,政府的法律規章不會因為你的戶籍、族群、性別、年齡、身高、相貌、政治麵貌或不相關的健康狀況歧視你,也不會允許其他人、企業或機構歧視你,你在農村也能接受和城裏孩子大致相同的基礎教育,你能上哪所大學全憑你自己的能力和成績,而和你父母的戶籍在哪個省無關;
你一定還想生活在一個秩序井然的法治國家,什麽事情都在公開的規則裏說得清清楚楚,辦事不需要看官員的臉色,子女上學不需要托人情、走後門,即使和官府發生爭執也完全可以在獨立公正的法庭上公堂對簿,而完全用不著通過跳樓、自焚等極端手段吸引公眾注意,最後貪官汙吏得到懲治,社會正義得到伸張……
二
要求確實不少,不過平心而論,都不算過分。歸根結底,我們作為人都想活得有尊嚴,你也隻是想過一種有尊嚴、值得過的生活而已。然而,所有這一切雖然不算奢侈,但也不純粹取決於你的個人努力。你可以潔身自好、獨善其身,這是個人尊嚴的起步,但是僅此未必就能活得有尊嚴。兩千多年前的孔子和亞裏士多德都說過,人類是群居動物;群居的需要與能力可以成就人類,也可以毀滅人類。在很大程度上,我們的境遇、我們的財富、我們的生活質量乃至我們的人格尊嚴都部分取決於別人的作為。
你想生活在一個美麗、清潔、健康的環境,他卻偏偏把一噸噸工業垃圾排入經過你家的那條河流,工廠煙囪整天冒著大把黑煙,你的夢想能實現嗎?你想吃新鮮水果蔬菜,但是農民偏偏為了增加收成在莊稼上麵打上大量農藥,外表還裝飾得很好看,其實都是通過對健康不利的處理,你能維持健康嗎?如果沒有一套法治規範的市場秩序,人人相侵、爾虞我詐、假冒偽劣產品滿天飛,在這樣的社會裏生活能有多少尊嚴嗎?事實上,如果人和人之間不能誠實合作,市場和社會分工都不存在,我們每個人都隻有回到自食其力、茹毛飲血的洪荒時代。在這樣的世界,你連一個人走路都不安全。一旦人類淪落到霍布斯所說的“孤獨、貧困、齷齪、野蠻與短命”的自然狀態,人人各自為戰,連基本生存和安全都保不住,哪裏還談得上什麽“尊嚴”!
為了讓每個人都安分守己,我們需要一個政府。所謂“政府”,就是我們授權讓它為大家做事的機構或“國家機器”;我們每個人都通過納稅等渠道為這台“機器”輸血,讓它招兵買馬、研製兵器,目的是保護我們不受其它民族的侵犯,同時也禁止和懲罰國內那些傷害他人的行為。當然,這台“機器”不能自說自話、自行其是,而是要受我們控製的;禁止什麽、允許什麽,都有法律的明確規定。這樣一來,暴徒不敢殺人了,否則《刑法》會治他的罪;工廠不敢冒黑煙、排汙水了,因為政府會依照《環境保護法》的規定罰款,使其得不償失;農民不敢以違規的方式噴農藥或在奶粉裏摻加三聚氰胺,因為一旦被發現就得承擔《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法律責任,輕則罰款、重則坐牢甚至掉腦袋;製造、銷售假冒偽劣的奸商收攤了,否則要按照《消費者保護法》為出了問題的產品買單……市場誠信建立起來了,你我就安居樂業了,至少能達到“衣食足、知榮辱”的境界。
這下該有尊嚴了吧?且慢,你我享受的這等生活全都是靠政府才得到保證的,但“政府”是誰呢?它就真的那麽好嗎?它為什麽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呢?一旦問起這些問題,就牽扯出一大套學問來;正如美國先哲麥迪遜(JamesMadison)所說,人類統治的最大難題是如何以人統治人。原來“政府”不是什麽神秘的“機器”,就是你我這類有血有肉的凡人而已;政府機構就是由你我這些凡人填塞的實體,即便國家領導人也不過是你我凡人而已。他們靠我們養著,幫我們做事,但是為什麽我們凡人會殺人放火、會假冒偽劣、會汙染空氣、會三聚氰胺,他們卻隻會依法辦事、為人民服務呢?這似乎沒有道理。
確實,政府應該但是未必隻做好事、不做壞事。我們之所以創建並供養這個政府,還給它那麽大的權力,本來是要政府這群人為我們做好事的,但是他們也完全可以用這些權力去做壞事。警察本來是要抓壞人、放好人,但是他們為了完成上麵交給的任務,可以捏造證據把一個好人抓起來刑訊逼供、屈打成招,甚至錯判死刑、濫殺無辜;政府的基本義務本來是保護人民的財產,但是如果可以利用手中的權力攫取人民的財產,又何樂而不為?如果可以強征農民的土地、強拆城市的房屋,征收補償很低而收取開發商的土地出讓金很高,征地拆遷豈不成了政府無本萬利的生財機器?政府本來應該檢查食品安全、懲治環境汙染、取締假冒偽劣,但是如果肇事者偷偷給執法人員塞錢請其“高抬貴手”,他自己可以繼續違法牟利,執法人員則犧牲執法換取外快,“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他倆“雙贏”了,你我的食品安全、環境衛生、產品質量還能得到保證嗎?無論是《刑法》還是《食品安全法》、《環境保護法》、《消費者保護法》,如果不能執行就是一張廢紙。
因此,要保護自己的基本尊嚴,我們既不能指望過著看似逍遙自在的無政府生活,也不能建起和供養一個政府就丟下不管,因為你不管它,它遲早會來“管”你。一個不受政府統治的民族是野蠻民族,一個乖乖接受政府統治的民族是奴隸民族;無論是奴隸還是野蠻人,都算不上有尊嚴的人。要生活得有尊嚴,我們不僅要維持一個政府,而且還要建立一套製度或規則,讓政府為我們大家而不是為自己服務。要做到這一點,我們每個人都要比自己眼前這點利益看得遠一點、做得多一點。如果你受了欺負隻得忍氣吞聲,那你還是乖乖接受欺負吧,別指望政府會來保護你這樣的人,因為你自己就太弱了。欺軟怕硬是人的本性,由人組成的政府也一樣;如果隻能是它對你如何如何,而你不能對它怎麽樣,它憑什麽來保護你?它袖手旁觀甚至助紂為虐,你又能如何?既然已經把自己定位於一個奴隸,又怎能指望政府把你當主人對待?
三
繞了一大圈,挺玄挺複雜的。“尊嚴”二字說說容易,要實現起來則不容易;做奴隸容易,埋頭幹活就完了,做主人則有許多操心事。你還想做一個有尊嚴的人嗎?如果還是回答“是”的話,那麽——就來學憲法吧!因為憲法說到底隻做一件事,就是如何保證政府隻做該做的事、不做不該做的事。要實現你的夢想,也隻有通過落實憲法,或者說實行“憲政”;如果憲法不落實,政府想做什麽就做什麽,我們人民對政府沒有發言權,那麽我們的利益就不可能得到保護,我們大家也就不可能過有尊嚴的生活。
憲法如何幫助我們控製政府呢?憲法說到底就是一套基本規則,告訴政府不該做什麽、該做什麽以及如何去做;我們人民呢,則不能把憲法丟在一邊不管,而是要按照憲法規則在一旁監督評價,政府做得對可以掌聲(或選票)鼓勵,做錯了則至少要給予“圍觀”壓力並要求它及時改正,將錯就錯、一錯再錯的必須讓它下台換人。譬如說,怎麽保證政府製定的法是對大家有利的良法呢?我們每個人都自私,我立法對我有利,你立法對你有利,政府立法對官員有利而對我們大家不利;要製定一部對大多數人都有利的法,我們所有人都得對立法有發言權,最後采取多數讚成的方案。但是我們平時有別的工作,沒時間也沒那麽大興趣直接參與每一部立法,那就委托一群叫“議員”的人幫我們立法,他們的工作就是在一起開會商量立什麽法;他們可不是白幹,而是從我們納稅人這裏拿了相當高的工資才做這件事情。
這樣,我選最能代表自己利益的議員,你也選最能代表自己利益的議員,最後看我們和你們誰選的議員多,多數議員通過的法就是代表多數人利益的良法;如果代表我這邊利益的議員上台後變卦了,我下次就不選他;不選他的人多了,他就下台了,而他想要在台上拿那份工資就得好好代表我們的利益。
再譬如說,法律製定出來還得執行,如何保證執法人員如實執法呢?如果他不依法辦事,我可以去他領導那裏告他;如果那個領導不行,就再去領導的領導告,一直告到最高領導人那裏。最高領導人也袒護他怎麽辦?憲法可以規定,我們人民和選議員一樣把他選掉,或緊急的話沒到下一次選舉就把他罷免掉,或通過議員間接把他彈劾掉;總之,我們大家認為如何有效就如何規定。如果執法者違法,還可以上法院告他。不過這個問題就更複雜了,怎麽保證法院如實按照法律來判決,而不會買他的人情或受他控製呢?要保證法院依法判決,法官一定要獨立;如果我今天判你敗訴,你明天就把我免了,我怎麽還敢依法審判呢?因此,要保證判決公正,必須保證法院和行政、機構和機構之間一定的分權;否則,正如法國先賢孟德斯鳩早已洞察,所有的權力都掌握在一個機構甚至一個人手中,他呼風得風、喚雨得雨,那就一切全完了。
你也許會說,這麽高深、這麽繁瑣、這麽頭疼啊!這個“尊嚴”我還是不要了!要想生活得好,我不僅得努力工作,還得選舉啊、訴訟啊、請願啊,這些事情可都要受領導批評的。再說即使我學會了這些並按照書上說的去做,我一個人有什麽用呢?我一張選票能把不合格的代表選下來嗎?我一句批評能把那些貪官汙吏撤下來嗎?我喊破嗓子,司法改革能往前進哪怕一小步嗎?麵對體製,個人的力量太微弱了;與其以卵擊石,我不如放棄。
是的,做人不易,做一個有尊嚴的人更難。一個有尊嚴的人就是儒家以前所說的“君子”,當然比自私自利、鼠目寸光、狹隘短視的“小人”難做。君子不但有道德、有遠見,看得到家人、社會以及更遙遠的製度和自己的關係,而且有擔當、有勇氣,雖然未必需要為了真理舍身成仁或“摩頂放踵為天下”,但是至少除了家裏的油鹽醬醋之外願意為這個社會付出一點額外的努力,而不會坐等搭別人的便車。憲法保障我們每個人的尊嚴,但是我們自己首先要有尊嚴,才有資格享受憲法保障;一群狹隘自私的小人斤斤於眼前一點蠅頭小利,本來便撐不起憲政的宏偉大廈,最後也確實得不到憲法賦予的實惠,更談不上什麽尊嚴。
其實難者不會,會者不難;一旦憲政成為我們大家的一種生活習慣,這套東西很快就會成為一種常識。我們可以保證,隻要你有考上大學的智商,就不會有任何困難掌握這本書的內容;隻要你有和商販討價還價的耐心和勇氣,就沒有困難將其付諸實踐,做一個有尊嚴的共和國公民。當然,你一個人努力會碰到不少釘子,但是如果我們大家都一起認真對待憲法,按照憲法的要求監督我們的政府,你馬上會發現人民的力量是何其不可小覷;反之,如果你不在乎憲法,如果我們每個人都不在乎憲法,官員連高興還來不及呢,但是那樣一來大家就慘了。我們希望你沒有對自己失去信心,沒有對自己生活的這片土地失去信心;也希望如果我們重複開頭的那個問題——你想生活在一個什麽國家,你不會回答說,有尊嚴的生活隻有在你們畢業後想方設法移民出國才能討得到……
憲政難乎哉?不難也!隻要每個人為落實自己受憲法保護的權利多做那麽一點點,你會很快發現自己生活的這個社會和現在何其不同。如果你不願讓自己的天賦權利被剝奪、自己的正當利益被瓜分、自己的內在尊嚴被踐踏,如果你不願意戰戰兢兢地生活在一個不受批評、不受監督、不受控製的政府高壓管製之下,如果你不願意提心吊膽地居住在隨時可能被拆遷的房子裏、呼吸被盲目“發展”嚴重汙染的空氣,或用微薄的薪水為製度造成的高房價、低保、“三公消費”買單……那麽就來學憲法吧!這部憲法就是為你製定的。它至少能告訴你什麽是有尊嚴的生活,並在全體公民努力下實現之。讓我們一起認真對待自己的憲法,共同建設一個有尊嚴的憲政國家。
(圖片取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