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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洋外傳(5):“美國是講法律的地方,可你會用法律嗎?”(1):“對,咱要去法庭上討個公道…”

(2016-01-17 13:01:40) 下一個

     這是美國一個縣政府宏偉的辦公大樓,大樓的底下四層是大大小小的法庭,用來審理各種各樣的法律案件。雖然還不到上班時間,大樓裏已經有不少來去匆匆的人,有夾著公文包的政府工作人員,有西裝革履的律師們,有形形色色,穿著各異的前來打官司的人們。這些人匆匆忙忙從四麵八方走來,湧入大樓,又消失在各個樓層的法庭裏。
    龍春亮穿著一套深灰色的西裝,雪白的襯衣,打一條暗紅色格的領帶,外麵披著黑色的呢大衣,夾在人流裏向這辦公大樓走來。他怎麽會到這兒來了呢? 這可說來話長。
    在美國,人們天天要開車,而交通法律很多,一不小心就會違反交通規則。例如,高速公路的行駛時速在城市附近是每小時55英裏,遠離城市是65英裏。當年龍春亮剛開車的時候,嚴格按這個限速開車。可他很快就發現,在高速公路上他的車是開得最慢的,幾乎所有的汽車都在超越他的車。他這才了解到,人們一般把車開得比限速快百分之十左右,而警察對稍稍超速的汽車也是睜一眼閉一眼。可是哪天警察要是認真起來了,那要抓超速開車的人,就好像在養魚塘裏撈魚,一撈一個準兒。你要是被警察抓住了,不但要罰上幾十到一百多美元,更糟糕的是你的違規記錄會被全國聯網的保險公司發現,你汽車的保險費則會飛漲,而且一漲就是三年,到哪家保險公司,你都跑不了這種特殊待遇。所以,龍春亮和魏曉霞開車都格外小心,生怕違反了交通規則。可人要倒了黴,喝涼水也塞牙。這不,那天在路上,警察就把龍春亮給截住了。
    那是個周三的下午,龍春亮在去魏曉霞的學校接她的路上,經過一個三岔路口。在路口有一個要求停車再通過的交通標識牌,這要求所有車輛行駛到這路口時要先停車,觀察路況,確保在安全的情況下再通過路口。龍春亮在這個交通標識牌前的白線處把汽車停了下來,仔細觀察另外兩個路口。由於那兩個路口有一個被路邊的灌木叢擋住了視線,龍春亮就鬆了刹車,把汽車慢慢向前滑行,等看清兩邊的路上都沒有來車後,他才打方向盤轉彎向學校駛去。
    龍春亮剛剛開車轉過彎,走了沒多遠,就見到一輛警車迎麵駛來。隻見車裏的警察搖下駕駛位的車窗,伸出手,向龍春亮揮了揮,又指指路邊。這時龍春亮有點糊塗,搞不明白這個警察的意圖。如果他認為我違反了交通法規而要我停車,他應亮起車頂的警燈,或鳴警笛 (在美國,巡邏的警車是不閃車頂的警燈的。隻有發現了違章車輛或執行任務時才會閃警燈,鳴警笛)。可街上又沒有其他車輛,他向我揮手,指路邊又是什麽意思呢? 為了保險,龍春亮還是把汽車停在了路邊。那輛警車隨即掉了頭,停在了龍春亮的車後十多米的地方。那警察並不著急下車,而是又用警用電話呼叫來了另一輛警車。等第二輛警車停穩後,兩個警察就一左一右地慢慢從後麵向龍春亮的汽車走來。
    龍春亮從汽車的後視鏡裏看到這兩個警察如臨大敵,右手緊握著腰間的手槍把,那架勢是隨時準備拔槍射擊,左手舉著扁平的無線通話器話筒在不斷地說著什麽,看來是在報告這裏發生的一切。這也難怪,美國槍支泛濫,龍春亮聽說警察在執行任務時經常遭到襲擊而造成人員傷亡。這使得警察都成了驚弓之鳥,格外小心謹慎。龍春亮明白這時他要做的事和隻能做的事就是千萬別動。因為任何身體部位的挪動,警察都可能認為是反抗或襲擊他們,而對你采取行動。那你可能還沒明白是怎麽回事,就挨了警察的槍子兒。這種冤大頭的事時有發生,龍春亮也早有耳聞。他隻好把車熄了火,靜靜地坐在車裏,從反光鏡裏注視著這兩個警察的一舉一動。
    兩個警察一邊一個慢騰騰小心翼翼地靠近了龍春亮的汽車的尾部,命令龍春亮把車鑰匙,駕駛執照,汽車的行駛證和汽車保險單掏出來,一起放在駕駛座位上方的車頂上。龍春亮一一照辦了。其中一個警察慢慢地靠過來,伸手抓到這些證件和車鑰匙,命令龍春亮在車裏別動,然後他們倒退著回到第一輛警車裏。龍春亮從反光鏡裏看到他們邊在警車的計算機裏查著什麽,邊在無線電通話器裏講著什麽。他猜測警察可能是在查他是不是什麽犯罪嫌疑人,這車是不是偷來的,等等。他想, 查吧,我啥事兒也沒有,他們隻能是瞎子點燈白費蠟,瞎耽誤功夫。
    一會兒功夫,警察從汽車裏出來,走過來把龍春亮的車鑰匙和證件遞給他。龍春亮接過來一看,這裏麵多了一張交通違規的罰單。他再仔細一看,罰單說他在要求停車的地方沒有停車,於是罰款將近一百美元。龍春亮頓時吃驚不少,他想自己明明剛才在要求停車的交通標識牌那兒停車了,怎麽得了這罰單呢?他著急地向那警察解釋,可警察根本不理會他說的話,隻是板著臉公事公辦地說,你要麽交罰金,要麽到法庭上去申辯。然後兩輛警車就一前一後地揚長而去。 留下龍春亮呆呆地楞在車裏。他想,剛才他還在觀察美國警察如何辦公,這會兒手裏就多了一張罰單,真是冤枉呀。
    等回到家中,龍春亮向魏曉霞一五一十地講述了事情的經過,自然遭到了曉霞的一通數落和教育。這使得龍春亮越發覺得冤枉起來。這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得到交通罰單,有點不知所措。這不單是罰款,還有汽車的保險要漲三年,再加上不良駕駛記錄。他越想越冤,越想越氣。突然,一個念頭閃過他的腦海,那警察不是說可以去法庭申辯嗎,我就去打這個官司去!非在這事上討個公道不可。龍春亮的那種工程師的擰勁又上來了,凡事總要較個真兒,鬧明白。他把這想法和魏曉霞一說,曉霞想了想說,“美國是個講法律的地方,可你懂這兒的法律嗎? 就是你懂了,你會用法嗎?” 對呀,要打官司,就得要往贏裏打。龍春亮想,咱現在是不大懂美國的法律,不知道如何在美國打官司,可誰也不是天生就懂的。不懂, 咱不會學嗎?!咱得好好研究地一下法律,而且打官司要有證據,咱要多準備有利的證據才是。學了,咱不就懂了嗎.
    於是,龍春亮這段時間仔細地研究和惡補了相關的交通法規,在事發地拍了各種照片做為證據,精心準備了為自己的辯護詞,還讓魏曉霞扮法官,想盡各種可能出現的問題,並認真演練了幾次。聽說在法庭上要穿正裝,龍春亮今天穿上了西裝,挑了一條他喜歡的領帶,在臉上多抹了一些搽臉油,還少見地在稀疏的頭發上滴了幾滴頭油。俗話說,人靠衣裳馬靠鞍。龍春亮這樣一打扮,的確顯得精神了不少。臨出門前,魏曉霞擁抱了他一下,叮囑他不少話。這不,他精神抖擻地來這兒打官司來了。
    話說到這兒,龍春亮無論在中國還是在美國都從來沒有打過官司,更沒有上過美國的法庭,這次要用英語和美國警察對簿公堂,你覺得他能打贏這場官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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