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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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係列十五:姑息藩鎮之十七:南詔國打敗吐蕃與陸贄奏請均節賦稅

(2018-05-23 20:19:42) 下一個


貞元十年即公元794春正月十一(乙酉),唐德宗李適任命虔王李諒為朔方靈鹽豐節度大使,任命朔方等道行軍司馬李欒為留後。


這期間,劍南和西山的羌族和蠻人二萬多戶歸降朝廷,唐德宗因此下詔加劍南西川節度使韋皋為押近界羌、蠻及西山八國使。


韋皋的使者崔佐時到了雲南王的都城羊苴咩城,幾百名吐蕃使者已經先在那裏了。雲南王異牟尋還不想讓吐蕃知道他和唐朝來往,便讓崔佐時穿著牂柯的服飾前來。崔佐時不肯,還說:“我是大唐使者,豈能身穿小夷的服裝!”異牟尋不得已,隻好在夜晚迎接他。崔佐時大張聲勢地宣讀詔書,搞得異牟尋非常緊張和恐懼。他環顧左右,臉色蒼白。但已經歸附唐朝,他也隻好歔欷流淚,俯伏在地,接受詔書。傾向大唐的雲南相國鄭回秘密去見崔佐時,教他要這麽做,所以崔佐時完全了解內情。他接著勸異牟尋把吐蕃使者全都殺了,去掉吐蕃給他的封號,獻出金印,恢複南詔國舊名。異牟尋全都聽從了,並銘刻金質契約獻上。接著異牟尋帶著他兒子尋夢湊等人和崔佐時在點蒼山的神祠結盟。


先前,吐蕃和回鶻爭奪北庭,雙方大戰,死傷了很多人。吐蕃於是向雲南征兵一萬人。異牟尋借口國家太小,請求隻征三千人。吐蕃覺得太少,要求增到五千,雲南隻好答應了。異牟尋派五千人先行,自己率領數萬人跟在後頭,晝夜兼行,前去襲擊吐蕃。雙方在神川交戰,雲南軍隊擊潰了吐蕃。正月二十四(戊戌,《舊唐書》作六天前即壬辰。估計那天是神川大捷),雲南派使者來長安獻捷。


正月二十五(己亥),昭義節度使兼檢校司空平章事李抱真請求降官,唐德宗於是改授他為檢校左仆射。當時李抱真得病,巫師的禱祝說他必須降爵才能恢複,所以才有這一請求。


瀛州刺史劉澭被他兄長盧龍節度使劉濟所逼,請求到西部去守衛隴坻一帶。他帶領所部兵馬一千五百人,以及一萬多平民前往京師。他號令嚴整,一路上對百姓秋毫無犯,沒人敢偷拿民眾的雞犬。唐德宗十分嘉許,因此於二月初三(丙午)任命他為秦州刺史兼隴右經略軍使,治所設在普潤,以普潤軍為名。他軍中巡夜時不敲木梆,平時不設音樂;士卒病了,劉澭親自前去探視;有人死了,他也親自前去哭悼。


二月十二(乙卯),唐德宗任命給事中齊抗為河南尹。


二月二十二(乙醜),義成節度使兼鄭滑觀察使李融去世。兩天後,唐德宗下詔說:“君臣之間,情義深重。每次聽說大臣去世,朕總是深感悲悼惻隱。今後文武朝臣去世時,他們的月俸和料理應當全部發給,並準照本官的一月俸料,作為喪事的賻贈。”同時(《舊唐書》作三月初),他任命華州刺史李複為義成節度使兼滑州刺史。李複是李齊物的兒子。李複聘用河南尉洛陽人盧坦為判官。監軍薛盈珍多次幹涉軍政,盧坦總是據理力爭。薛盈珍常說:“盧侍禦說的都很公正,我自然也不反對。”


三月初二(乙亥),長安到處都是黃色霧霾,日色無光。


同時,滄州刺史兼橫海節度使程懷直到長安入朝,唐德宗賜給他一棟安業坊的宅第和女妓一人,然後讓他回到鎮所。


三月初七(庚辰),南詔王異牟尋在神川大捷後,接著攻取吐蕃鐵橋以東的十六座城壘,還生擒他們王爺五人,降服了民眾十多萬。


三月初九(壬午,《舊唐書》誤作壬申,三月無壬申),唐德宗任命同州刺史盧征為華州刺史、潼關防禦、鎮國軍等使。


三月二十八(辛醜),他為延州刺史李如暹所部的蕃落賜名叫安塞軍,任命李如暹為軍使。


四月初一(癸卯),唐德宗赦免京城的囚犯。四月初六(戊申),京師地震,並於四月十一(癸醜)又震了一次。同時,恒州上奏,說那裏見到巨人的足跡。同時,唐德宗封雲南派來告捷的使者高細龍為左武衛將軍。


這月,太白晝見(金星出現在白天,是不吉利天象)。又有大鳥飛集宮中,吃各種混雜骨頭。這年春季,老是下雨,罕見晴日。


四月二十八(庚午),宣武軍發生動亂,留後李萬榮鎮壓了叛亂的士兵。先前,宣武親兵三百人曆來驕慢專橫,李萬榮非常厭惡他們,於是派他們到京西防秋(防禦秋季西戎入侵)。親兵們極為怨恨。大將韓惟清和張彥琳趁機引誘親兵作亂,攻打李萬榮。李萬榮率軍擊潰了他們,親兵到處搶掠後潰散,多數人都逃到宋州,得到宋州刺史劉逸準的厚待和安撫。韓惟清逃奔鄭州,張彥琳逃奔東都。李萬榮將參與叛亂的士兵連同他們的妻兒全都殺了,死了數千人。有幾個軍士跑到街市大喊道:“今晚大軍會過來,城池將被攻破。”李萬榮將他們搜捕後殺了,然後上奏,聲稱動亂都是劉士寧指使的。五月二十八(庚子),唐德宗隻好將劉士寧遷徙到郴州(《舊唐書》說汴州軍亂發生在七月而不是四月底,還說朝廷在七月二十八己亥將前汴州節度使劉士寧送到郴州安置)。


這期間,欽州蠻人酋長黃少卿反叛,包圍州城。邕管經略使孫公器奏請征發嶺南兵馬前往救援,但唐德宗不肯,而是派中使前往勸諭和解。


陸贄上言說:“郊祭大禮後的大赦已下達將近半年,而被發配貶謫的人尚未沾恩。”於是擬定了三道奏折,列出名單呈上。唐德宗派人跟他說:“按照慣例,被貶謫的官員在大赦後量移(即酌量遷移到近處),但也不過移近三五百裏。現在你的提議似乎超越了這一常規,多數又靠近兵馬集中以及接鄰大路的州縣。恐怕不太妥當。”陸贄又上言說:“王者以真誠待人;可以譴責發怒,但不能猜疑嫌棄;可以懲罰處置,但不能抱怨忌恨。貶斥遠方是用以警戒臣下不能恪守職責,甄別寬恕則是用以勉勵他們改過自新。如果不予警戒則逐漸導致臣下遭受威刑,如果不予勉勵則可能導致他們再次遭到黜削。這樣,即使屢進屢退,也並非愛憎分明的做法。實行律法暫時將臣下貶謫,念及才幹而逐漸重新敘用。知道能夠再被啟用,誰不更加修身養善!何必擔憂他們會亂了常論,也何必害怕他們會心懷怨憾!如果因為他們遭到貶黜,便認為他們奸邪凶殘,永遠將他們安放在閑置的地方加以防範,長期把他們放置在擯棄的行列不管不顧,那麽悔過的人就沒有理由自我補救,懷才的人也將始終得不到伸展。就人情而言,窮則思變。處境淒涼,便會思亂,也許正是這個原因。如今遷移被貶謫的人在三五百裏之內,那麽發配到邊疆的人將不離本道,水土也許比舊州更為惡劣。這將是徒有遷徙的辛勞,反而增加移動的煩擾。又有,當今的郡府,多的是軍兵;所在的邊疆,少的是館驛。這麽做隻能讓人覺得朝廷繼續猜疑他們,並非寬宏大量的做法。還請求陛下重新審慎考慮。”


唐德宗生性比較猜忌,不肯信任臣下,官職不論大小,總要親自選拔任用;宰相進擬的名單,很少讓他稱心如意。臣下一旦遭到譴責,往往終身不再錄用。他喜歡根據人們的口才識別人才,所以得不到敦實的士人。他在提拔進用方麵十分吝嗇,因此造成人才的滯留。陸贄因此上奏勸諫,大略意思是:“一般說來,進位用以獎勵功勳,黜退用以懲處過失。二者交替應用,道理就像循環一般。進位後發現有過失則加以懲處,懲處後知道能改過則重新進位。這樣,既不廢棄律法,也不拋棄人才;即使連纖細的過失也加以懲處,但任用的人才也還不至於匱乏。所以能使黜退的人克勤自勵,求得重新起用;能使進位的人警戒自律,恪守臣下職責;從而做到主上沒有滯留猜疑,臣下也不心懷怨望。”他又說:“明主不以言辭判斷人才,也不以好惡選拔士人。如果因為個人的好惡而不挑選能用的人才,因為喜歡臣下的言辭而不檢驗他們的操行,進退根據主上的個人愛憎,離合出於陛下的看法異同,那等於是舍棄墨繩而要裁定曲直(木匠用墨繩找直),放棄權衡而要估計輕重。這麽做,即使是精微的事也未必不會出現謬誤。”他又說:“一般智慧的臣下,都各有長處。如果真能區別使用,授予適當的職位,讓他們各自適應自己的秉性,各自發揮自己的能力,也都能夠成功。這和任用一個全才沒什麽兩樣。關鍵在於陛下明鑒大度,駕馭有道而已。”他又說:“靠一兩句令人稱心如意的好話就判斷一個人的能力,而不去考核他的虛實;因一兩件忤逆聖旨的事就決定一個 人的過錯,而不去考察他的忠邪。對他稱心如意就對他信任無涯,毫不考慮他不夠的地方;因他忤逆聖旨就對他大加指責,決不寬恕他缺乏的能力。這麽做正是導致所謂‘職司之內無成功,君臣之際無定分’的原因。”但唐德宗不聽。


陸贄又請求平均並節省稅賦,總共提出六條意見:


其一,他談論了兩稅的弊病,大略意思是:“從前賦役的方法稱作租、調、庸。男丁每人接受百畝農田,每年交納兩石穀粟,稱作租。每戶根據地方不同交納兩丈絹或綾或絁,和三兩綿;不能養蠶的地方則交納二丈五尺布和三斤麻,稱作調。每個男丁每年要服役,代替服役的則要征收他們的庸,即每免一天即交納三尺絹,稱作庸。天下一家,法製平等,即使你想遷移到其他地方也無法免除,所以不容易弄虛作假,人心也不容易動搖,事情也都有定製和常規。當羯胡亂華,民眾困擾時,國家的版圖縮小,朝廷到別處避難,隻好為了支持軍隊而破壞正常的稅賦法。建中初年(780),朝廷全麵革新,執政大臣知道必須改革這些弊病,然而做法卻失去了原來的目的;知道可以簡化稅賦征收,然而做法卻沒有得到要領。要改革弊病,通常必須徹底弄清弊病的來由。如果是時弊(即時代造成的弊病),那麽隻要改變時事就行了;如果是法弊(即製度的弊病),則必須進行全盤改革。所為必當,其悔乃亡(語出《易經》:‘革而當,其悔乃亡。’意思是改革恰當,就不會後悔)。自從動亂以來,朝廷的花費沒有限度。這算是時弊,並非法弊。而朝廷卻匆忙去更改租、庸、調的征稅方法,分遣使者,搜刮郡邑,校驗簿冊,每州根據代宗大曆期間一年稅率最高的標準,作為兩稅的定額。財富的產生必須根據人力,所以先王製定稅賦收入時,必定根據人丁數量作為根本。不因為糧食種多而增加稅賦,也不因為穀粟減產而減少租賦;這樣百姓就會播種得更多。不因為家產增多而增加征收,也不因為流浪他鄉而免除租調;這樣人們就會留在自己的家鄉。不因為勤勉努力就加重徭役,也不因為懶惰怠工就蠲免收庸;這樣民眾就會辛勤勞動。都能做到如此,那麽人們將安居樂業,竭盡全力。兩稅的訂立,隻根據資產而不以人丁作為根本,卻不明白在資產之中。有藏在衣襟懷裏或袋子篋盒裏的,也有價值高昂而人們卻不認得的;有堆積在場地園圃或糧倉裏穀粟,價值雖輕而大眾卻以為富有;有到處流通還能繁衍升值的貨物,數量雖少而每天都在收取贏利;還有廬舍裏常用的器具商品,價格雖高而終年沒有利潤。如此等等,名目繁多,一概通過估計折算成錢緡,自然未必準確,也會助長弄虛作假。於是那些不務正業而喜歡流浪的人,總能避免徭稅;而從事本業而居家置產的人,總被稅役困擾。這等於是引誘人們作奸行騙,驅使他們逃避徭役,以致官府得不到勞力,朝廷征不到租賦。加上兩稅製新創不久,顧不上統一公平,征收的方法有煩瑣和簡易的區別,地方長吏也有能幹與否的差異。各地的徭役租賦,輕重十分懸殊;朝廷派出的使臣,意見也各不相同。估計的數目一旦上報,隻能有加無減。又有,大曆中年,供給軍隊和進奉朝廷之類的稅收,都包括在兩稅裏了。而今天在兩稅之外,又加了這些額外稅收。還希望陛下稍微減輕賦稅,使之更為平均,以拯救凋敝的百姓。”


其二,他請求征收兩稅以布帛而不是錢數為定額,大略意思是:“國家的賦稅征收通常都必須量力而行,因地製宜。所以征收的一般都是布、麻、繒、纊與各種穀物而已。先王害怕物品的貴賤失去公平,而人的交易難有標準,所以又建立了泉布即貨幣製度,用以調節物品的輕重。貨物的收集或發散,物品的短缺或緊張,都必須由貨幣決定。理財的重大權柄,關係到國家的巨大利益,必須由官府掌管,不能交給下頭。穀物和布帛是百姓生產的;金錢和貨幣則是由官府製作的。所以國家製定法令,租出於穀,庸出於絹,調出於繒、纊、布;何曾有過禁止民間鑄錢而要用錢充當稅賦的事情!今天的兩稅,獨獨和原來的章典不同,隻是估價資產的差別,便以錢穀定稅,臨時折算各種雜物的價值,每年的稅收五花八門,隻計算得到的利益,而不管征收的難易。所征收的未必就是人家的產業,而人家的產業也未必征收;因此造成加價購買他們沒有的東西,減價出賣他們已有的貨物。這樣一增一減,耗損已經夠多的了。還希望朝廷核查各州最初征收兩稅那年的絹布數量,比較當今的時價,該加價的加,該減價的減,酌情選取中值,然後總計相應的稅錢,折換成布帛的數目。”他又說:“地上生長的萬物盡管巨大,畢竟都有限度。獲取必須適當,使用也必須節儉,這樣就能經常滿足需求。如果獲取毫無限度,使用也毫不節儉,那麽就會經常覺得不足。物產的豐富和歉收取決於天,使用物品的多少則取決於人。所以聖王建立製度,量入為出,這樣即使遇到災難,民間也不會因此窮困。一旦治理失當,則反其道而行之,量出為入,那樣就無法對付困難時期。夏桀有整個天下還用度不足,商湯隻有七十裏地盤還有剩餘。所以用度的盈餘和欠缺,隻是在於節儉與否罷了。”


其三,他談到要根據地方的戶籍增添、租稅增加、開辟新田考核長吏的政績,大略意思是:“地方長吏很少能理解遷徙更地的情況,不能本著一心為公的意願。他們相繼施點小恩小惠,爭著引誘奸民盲流,以傾奪鄰境為智慧和能力,以招誘流民為理政和教化。那些舍棄那裏搬到這裏的人,作為新近接納的人口可以免稅;來去飄忽不定的人,又因為要恢複家業得到優待。隻有那些懷念故土安居樂業,始終沒有遷移的人,稅賦的負擔日益沉重,官府的征斂日益增多。因此導致固定居民總要替代遊手好閑的人交納租賦和從事徭役。這不等於是逼迫他們輾轉遷徙,教誨他們訛騙欺詐?這都是因為地方大官不懂得變通,隻是考慮自己地區利益導致的。”他又說:“國家立法管理民眾,時間久了難免沒有弊病。治理百姓的人如不知道適時調整,那麽弄虛作假的事情就會萌生,也總是因為不聽勸阻而滋長。請陛下命令有司部門,詳細製定考績標準。如果在管轄區內,人口增加,土地殷實,原定的稅額還有省餘,那麽可以允許他們根據戶口平均減稅,根據減數的多少作為考績的等級。和管轄區通常稅收相比,每戶十分減三的為上等,減二的其次,減一的又再次。如果管轄區內很多人口流亡,不得不讓留下的戶籍增稅,那麽對那裏的長吏也應實行相應的懲罰。”


其四,他談論了稅務期限的緊迫,大略意思是:“建製官府和創立國家,是為了養育百姓。向民眾征收賦財,是為了維持國家。明君不會為了增加國家的資產而去傷害他們養育的百姓,所以他們總是先辦好百姓的事情,然後才借取他們的剩餘勞力;先讓百姓滿足家用,然後才征斂他們多餘的財富。”他又說:“養蠶的事剛開始,官府就急著要征收縑稅;農田的事還沒完,官府就忙著征斂穀租。上司的限令非常嚴苛,下吏的威暴就更加急促。有東西的人隻好急著賤賣,結果損失了一半的價值;沒有東西的人隻好到處借貸,結果得加倍償還。還希望陛下重新詳細製定征稅期限。”


其五,他請求用茶稅錢設置義倉以防備水旱災害,大略意思是:“古代有九年和六年儲蓄的說法(語出《禮記·王製》: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凶旱水溢,民無菜色)。這是根據全國包括官和民統計的,並非隻為了官府的糧倉,而不計算編戶民眾。近來有司部門奏請征收茶稅,每年大約可得五十萬貫錢。先前陛下敕令將該收入貯存在戶部,用以救濟百姓的凶年和饑荒。現在如果改成儲蓄糧食,恰好符合陛下先前的旨意。”


其六,他談到兼並土地的富豪,私斂重於公稅,大略意思是:“如今京畿地區之內,每畝農田征官稅五升,而有些私家收租竟然高達每畝一石,等於二十倍的官稅。即使中等的也有一半。土地是王者所有,耕稼農夫從事生產,而兼並土地的富豪,卻坐享高利。”他又說:“希望陛下對所有侵占農田的人,約定限製條款,裁減田租,務必做到便利窮人。法律可貴的地方在於必須嚴格執行,應當慎重的地方在於防止深嚴苛刻。充實法製用以方便民庶,嚴格律令用以懲處違法。臣覺得必須稍微減少點富豪的利益,用以幫助窮人。這樣,富豪的損失不會影響他們的富裕,而窮人卻得到了及時的賑濟。這是安富恤窮的好辦法,陛下不能舍棄。”


要想知道唐德宗是否采納他的建議,請看下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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