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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陳第 《東番記》?影本 ?組圖

(2013-07-18 23:31:11) 下一個

明朝?陳第 《東番記》?影本 ?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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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相片
 

陳第 〈東番記〉(周婉窈 標點·注解)

分類∶學術小品
 

說明∶
各位讀者好!由於有幾篇待刊文章還在修訂編輯中,本部落格最近更新嚴重落後,深感抱歉。今天貼出陳第〈東番記〉,附上標點和簡單的注解,以供參考。如果讀者中有高中老師,或許對教學略有幫助。由於電腦字有限,有些刻本的用字電子檔改采通行字,茲附上刻本圖檔,以供比對。關於這份文獻的研究,可參考拙作〈陳第〈東番記〉──十七世紀台灣西南平原的實地調查報告〉【下載檔案】(若連結有問題,請從台大曆史係網頁專任教師著作目錄直接點閱∶http://140.112.142.79/teacher/user-b.asp?teacher=wanyaochou#1b)。(周婉窈謹? 2012/10/03)
 

 

陳第 〈東番記〉

(周婉窈 標點·注解)

東番夷人不知所自始,居彭湖外洋海島中,起魍港、加老灣,曆大員、堯港、打狗嶼、小淡水;雙溪口、加哩林、沙巴裏、大幫坑,皆其居也,斷續凡千餘裏。種類甚蕃,別為社,社或千人,或五六百,無酋長,子女多者眾雄之,聽其號令。性好勇,喜鬥,無事晝夜習走,足蹋[1]皮厚數分,履荊刺如平地,速不後犇馬,能終日不息,縱之,度可數百裏。鄰社有隙則興兵,期而後戰,疾力相殺傷,次日即解怨,往來如初,不相讐。所斬首剔肉存骨,懸之門,其門懸骷髏多者,稱壯士!壯士!

地暖,冬夏不衣,婦女結草裙,微蔽下體而已。無揖讓拜跪禮,無曆日文字,計月圓為一月,十月為一年,久則忘之,故率不紀歲,艾耆老髦,問之弗知也。交易結繩以識。無水田,治佘[2]種禾,山花開則耕,禾熟拔其穗粒,米比中華稍長,且甘香。采苦草,雜米釀,間有佳者,豪飲能一鬥。時燕會,則置大 團坐,各酌以竹筒,不設肴,樂起跳舞,口亦烏烏若歌曲。男子剪發,留數寸披垂,女子則否。男子穿耳、女子斷齒以為飾也女子年十五六斷去唇兩旁二齒。地多竹,大數拱,長十丈,伐竹構屋,茨以茅,廣長數雉。族又共屋,一區稍大,曰公廨,少壯未娶者,曹居之,議事必於公廨,調發易也。

娶則視女子可室者[3],遣人遺瑪瑙珠雙,女子不受則已,受,夜造其家,不呼門,彈口琴挑之。口琴薄鐵所製,齧而鼓之,錚錚有聲,女聞,納宿,未明徑去[4],不見女父母。自是宵來晨去必以星,累歲月不改。迨產子女,婦始往壻家迎壻,如親迎,壻始見女父母,遂家其家,養女父母終身,其本父母不得子也。故生女喜倍男,為女可繼嗣,男不足著代[5]故也。妻喪複娶,夫喪不複嫁,號為鬼殘,終莫之醮。

家有死者,擊鼓哭,置屍於地,環煏[6]以烈火,乾,露置屋內,不棺;屋壞重建,坎[7]屋基下,立而埋之,不封[8],屋又覆其上。屋不建,屍不埋,然竹楹茅茨,多可十餘稔[9],故終歸之土,不祭。

當其耕時,不言不殺,男婦雜作山野,默默如也。道路以目,少者背立,長者過,不問答,即華人侮之不怒,禾熟複初。謂不如是,則天不?、神不福,將凶歉不獲有年也。女子健作,女常勞,男常逸,盜賊之禁嚴,有則戮於社,故夜門不閉,禾積場,無敢竊。

器有床,無幾案,席地坐。穀有大小豆,有胡麻,又有薏仁,食之已瘴癘;無麥。蔬有蔥,有薑,有番薯,有蹲鴟[10];無他菜。菓有椰,有毛柿,有佛手柑,有甘蔗。畜有貓,有狗,有豕,有雞;無馬、驢、牛、羊、鵝、鴨。獸有虎,有熊,有豹,有鹿。鳥有雉,有鴉,有鳩,有雀。

山最宜鹿,  俟俟[11],千百為群。人精用鏢,鏢竹棅鐵鏃[12],長五尺有咫, [13]甚,出入攜自隨,試鹿鹿斃、試虎虎斃。居常禁不許私捕鹿,冬,鹿群出,則約百十人即之,窮追既及,合圍衷之,鏢發命中,獲若丘陵,社社無不飽鹿者。取其餘肉,離而臘之,鹿舌、鹿鞭鹿陽也、鹿筋亦臘,鹿皮角委積[14]充棟。鹿子善擾,馴之,與人相狎習。篤嗜鹿,剖其腸中新咽草將糞未糞者名百草膏,旨食之不饜。華人見,輒嘔。食豕不食雞,畜[15]雞任自生長,惟拔其尾飾旗。射雉亦隻拔其尾。見華人食雞雉輒嘔,夫孰知正味乎!又惡在口有同嗜也!

居島中,不能舟,酷畏海,捕魚則於溪澗,故老死不與他夷相往來。永樂初,鄭內監航海諭諸夷,東番獨遠竄不聽約,於是家貽一銅鈴使頸之,蓋狗之也,至今猶傳為寶。始皆聚居濱海,嘉靖末,遭倭焚掠,乃避居山。倭鳥銃[16]長技,東番獨恃鏢,故弗格[17]。居山後始通中國,今則日盛,漳、泉之惠民、充龍、烈嶼諸澳,往往譯其語,與貿易,以瑪瑙、磁器、布、鹽、銅、簪環之類,易其鹿脯皮角,間遺之故衣,喜藏之,或見華人一著,旋複脫去,得布亦藏之,不冠不履,裸以出入,自以為易簡雲。

野史氏曰∶異哉東番!從烈嶼諸澳,乘北風航海,一晝夜至彭湖,又一晝夜至加老灣,近矣。乃有不日不月,不官不長,裸體結繩之民,不亦異乎!且其在海而不漁,雜居而不嬲[18],男女易位,居瘞[19]共處,窮年捕鹿,鹿亦不竭。合其諸島,庶幾中國一縣,相生相養,至今曆日書契無而不闕,抑何異也!南倭北虜,皆有文字,類鳥跡古篆,意其初有達人製之耶!而此獨無,何也?然飽食嬉遊,於於  [20],又惡用達人為?其無懷、葛天之民乎!自通中國,頗有悅好,奸人又以濫惡之物欺之,彼亦漸悟,恐淳樸日散矣。萬曆壬寅冬,倭複據其島,夷及商、漁交病。浯嶼沈將軍往剿,餘適有觀海之興,與俱。倭破,收泊大員,夷目大彌勒輩率數十人叩謁,獻鹿饋酒,喜為除害也。予親睹其人與事,歸語溫陵陳誌齋先生,謂不可無記,故掇[21]其大略。

 

附記∶〈東番記〉刻本原文掃瞄自方豪,《方豪六十自定稿》(上冊),台北∶作者自印,1969,頁835-844。

 

 
 

 


[1] 蹋同踏。足蹋,意思不明,姑理解成腳的底部。

[2] 佘,音ㄕㄜ,焚燒田地裏的草木,用草木灰做肥料原始耕作方法;亦指粗放耕種的田地。此處「治佘種禾」,佘為名詞,宜采第二義。佘,讀ㄩ?時,指開墾過三年的田地(後泛指田地),或耕翻土地使成熟田。由於陳第稱土著人民「無水田,治佘種禾」,此處應是描述土著民刀耕火耨(ㄋㄡ`)的種植情形,因此不采佘(ㄩ?)義。

[3] 室,妻子;當動詞用,則為娶妻、成家。可室者,可以娶為妻子的人。

[4] 徑,直接。徑去,徑自離去。

[5] 著(ㄓㄨ`),明示。代,父子相繼為一代。著代,明其將代父而為家長,語出禮記冠義∶「故冠於阼,以著代也。」禮記此句的意思是∶「在主人階上加冠,是顯示被加冠者是傳宗接代的人。」(王夢鷗注譯,《禮記今注今譯》)在這裏,「男不足著代」,與「女可繼嗣」對稱,指男子不能夠顯示他將代父而為家長,也就是無法傳宗接代的意思。

[6] 煏(ㄅㄧ`),用火烘乾。

[7] 坎,掘坑、挖洞;亦指掘墓穴。

[8] 封,積土為坟。《易·係辭下》∶「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孔穎達疏∶「不積土為坟,是不封也。」引伸為墳墓。

[9] 稔(ㄖㄣ√),莊稼成熟;年也。

[10] 蹲鴟(ㄉㄨㄣ ㄔ),大芋。因狀如蹲伏的鴟,故稱。

[11]   (ㄅㄧㄠ ㄅㄧㄠ),跑動的樣子。俟俟( ㄙ`ㄙ`),行走貌。《詩·小雅·吉日》∶「瞻彼中原,其祁孔有。  俟俟,或羣或友。」毛詩∶「趨則  ,行則俟俟。」

[12] 棅,柄也。鏃(ㄗㄨ?),箭頭。

[13]  (ㄒㄧㄢ),刀刃銳利也。

[14] 委(ㄨㄟ`)積,聚積、堆積。

[15] 畜(ㄒㄩ`),飼養。

[16] 鳥銃(ㄔㄨㄥ`),一種火槍。明宋應星《天工開物·火器》∶「鳥銃∶凡鳥銃長約三尺,鐵管載藥,嵌盛木棍之中,以便手握。」清納蘭性德《淥水亭雜識》卷三∶「中國鳥銃,利器也,倭人來始得其式。」

[17] 格∶相匹敵。

[18] 嬲(ㄋㄧㄠ√),糾纏、煩擾;戲弄。嬲戲,狎弄。

[19] 瘞(ㄧ`),埋葬;墳墓。

[20] 於於(ㄩㄩ)∶自得貌。  (ㄎㄢ`ㄎㄢ`),和樂貌。

[21] 掇(ㄉㄨㄛ?),選取。


說明∶
各位讀者好!由於有幾篇待刊文章還在修訂編輯中,本部落格最近更新嚴重落後,深感抱歉。今天貼出陳第〈東番記〉,附上標點和簡單的注解,以供參考。如果讀者中有高中老師,或許對教學略有幫助。由於電腦字有限,有些刻本的用字電子檔改采通行字,茲附上刻本圖檔,以供比對。關於這份文獻的研究,可參考拙作〈陳第〈東番記〉──十七世紀台灣西南平原的實地調查報告〉【下載檔案】(若連結有問題,請從台大曆史係網頁專任教師著作目錄直接點閱∶http://140.112.142.79/teacher/user-b.asp?teacher=wanyaochou#1b)。(周婉窈謹? 2012/10/03)
 

 

陳第 〈東番記〉

(周婉窈 標點·注解)

東番夷人不知所自始,居彭湖外洋海島中,起魍港、加老灣,曆大員、堯港、打狗嶼、小淡水;雙溪口、加哩林、沙巴裏、大幫坑,皆其居也,斷續凡千餘裏。種類甚蕃,別為社,社或千人,或五六百,無酋長,子女多者眾雄之,聽其號令。性好勇,喜鬥,無事晝夜習走,足蹋[1]皮厚數分,履荊刺如平地,速不後犇馬,能終日不息,縱之,度可數百裏。鄰社有隙則興兵,期而後戰,疾力相殺傷,次日即解怨,往來如初,不相讐。所斬首剔肉存骨,懸之門,其門懸骷髏多者,稱壯士!壯士!

地暖,冬夏不衣,婦女結草裙,微蔽下體而已。無揖讓拜跪禮,無曆日文字,計月圓為一月,十月為一年,久則忘之,故率不紀歲,艾耆老髦,問之弗知也。交易結繩以識。無水田,治佘[2]種禾,山花開則耕,禾熟拔其穗粒,米比中華稍長,且甘香。采苦草,雜米釀,間有佳者,豪飲能一鬥。時燕會,則置大 團坐,各酌以竹筒,不設肴,樂起跳舞,口亦烏烏若歌曲。男子剪發,留數寸披垂,女子則否。男子穿耳、女子斷齒以為飾也女子年十五六斷去唇兩旁二齒。地多竹,大數拱,長十丈,伐竹構屋,茨以茅,廣長數雉。族又共屋,一區稍大,曰公廨,少壯未娶者,曹居之,議事必於公廨,調發易也。

娶則視女子可室者[3],遣人遺瑪瑙珠雙,女子不受則已,受,夜造其家,不呼門,彈口琴挑之。口琴薄鐵所製,齧而鼓之,錚錚有聲,女聞,納宿,未明徑去[4],不見女父母。自是宵來晨去必以星,累歲月不改。迨產子女,婦始往壻家迎壻,如親迎,壻始見女父母,遂家其家,養女父母終身,其本父母不得子也。故生女喜倍男,為女可繼嗣,男不足著代[5]故也。妻喪複娶,夫喪不複嫁,號為鬼殘,終莫之醮。

家有死者,擊鼓哭,置屍於地,環煏[6]以烈火,乾,露置屋內,不棺;屋壞重建,坎[7]屋基下,立而埋之,不封[8],屋又覆其上。屋不建,屍不埋,然竹楹茅茨,多可十餘稔[9],故終歸之土,不祭。

當其耕時,不言不殺,男婦雜作山野,默默如也。道路以目,少者背立,長者過,不問答,即華人侮之不怒,禾熟複初。謂不如是,則天不?、神不福,將凶歉不獲有年也。女子健作,女常勞,男常逸,盜賊之禁嚴,有則戮於社,故夜門不閉,禾積場,無敢竊。

器有床,無幾案,席地坐。穀有大小豆,有胡麻,又有薏仁,食之已瘴癘;無麥。蔬有蔥,有薑,有番薯,有蹲鴟[10];無他菜。菓有椰,有毛柿,有佛手柑,有甘蔗。畜有貓,有狗,有豕,有雞;無馬、驢、牛、羊、鵝、鴨。獸有虎,有熊,有豹,有鹿。鳥有雉,有鴉,有鳩,有雀。

山最宜鹿,  俟俟[11],千百為群。人精用鏢,鏢竹棅鐵鏃[12],長五尺有咫, [13]甚,出入攜自隨,試鹿鹿斃、試虎虎斃。居常禁不許私捕鹿,冬,鹿群出,則約百十人即之,窮追既及,合圍衷之,鏢發命中,獲若丘陵,社社無不飽鹿者。取其餘肉,離而臘之,鹿舌、鹿鞭鹿陽也、鹿筋亦臘,鹿皮角委積[14]充棟。鹿子善擾,馴之,與人相狎習。篤嗜鹿,剖其腸中新咽草將糞未糞者名百草膏,旨食之不饜。華人見,輒嘔。食豕不食雞,畜[15]雞任自生長,惟拔其尾飾旗。射雉亦隻拔其尾。見華人食雞雉輒嘔,夫孰知正味乎!又惡在口有同嗜也!

居島中,不能舟,酷畏海,捕魚則於溪澗,故老死不與他夷相往來。永樂初,鄭內監航海諭諸夷,東番獨遠竄不聽約,於是家貽一銅鈴使頸之,蓋狗之也,至今猶傳為寶。始皆聚居濱海,嘉靖末,遭倭焚掠,乃避居山。倭鳥銃[16]長技,東番獨恃鏢,故弗格[17]。居山後始通中國,今則日盛,漳、泉之惠民、充龍、烈嶼諸澳,往往譯其語,與貿易,以瑪瑙、磁器、布、鹽、銅、簪環之類,易其鹿脯皮角,間遺之故衣,喜藏之,或見華人一著,旋複脫去,得布亦藏之,不冠不履,裸以出入,自以為易簡雲。

野史氏曰∶異哉東番!從烈嶼諸澳,乘北風航海,一晝夜至彭湖,又一晝夜至加老灣,近矣。乃有不日不月,不官不長,裸體結繩之民,不亦異乎!且其在海而不漁,雜居而不嬲[18],男女易位,居瘞[19]共處,窮年捕鹿,鹿亦不竭。合其諸島,庶幾中國一縣,相生相養,至今曆日書契無而不闕,抑何異也!南倭北虜,皆有文字,類鳥跡古篆,意其初有達人製之耶!而此獨無,何也?然飽食嬉遊,於於  [20],又惡用達人為?其無懷、葛天之民乎!自通中國,頗有悅好,奸人又以濫惡之物欺之,彼亦漸悟,恐淳樸日散矣。萬曆壬寅冬,倭複據其島,夷及商、漁交病。浯嶼沈將軍往剿,餘適有觀海之興,與俱。倭破,收泊大員,夷目大彌勒輩率數十人叩謁,獻鹿饋酒,喜為除害也。予親睹其人與事,歸語溫陵陳誌齋先生,謂不可無記,故掇[21]其大略。

 附記∶〈東番記〉刻本原文掃瞄自方豪,《方豪六十自定稿》(上冊),台北∶作者自印,1969,頁83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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