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34)
2017 (48)
2018 (45)
2019 (37)
2020 (62)
2021 (74)
這是我嶽母告訴過我很多次的案例。我嶽母的大姐夫30年代上海複旦學法律畢業,後回重慶工作。大姐夫在複旦有個同學,姓衛,兩人關係很好。大約1943~1944年間,衛同學患了肺結核,無法工作,通過我大姐夫的關係,到我嶽母家居住休養,有半年之久,期間數次吐血,病情嚴重,我嶽母印象較深。後來我嶽母的父親找到當地一個普通農民。那個農民到山上找來一些草藥,說:和雞一起煮,一起吃掉。如果吃了一次後吐血有好轉,再來找我。如果無效,就不必再來了。衛同學吃了一次後,吐血果然有好轉,就再請他幫忙找草藥。幾次以後肺結核痊愈,沒有再犯過。但40年代末,我嶽母的兩個哥哥也得了肺結核,他父親再去找那個農民要草藥時,那個農民的兒子說他父親已經突然去世了,他也不知道是什麽草藥。失傳了。
嶽母大姐夫的那個同學早就是中共地下黨,曾勸說大姐夫入黨。大姐夫怕死,不幹。49年國共政權易手之前,大姐夫是國民政府當地法院的首席推事(法官)。衛同學找到大姐夫,說:你怎麽還在幹這個,趕快辭了。嶽母大姐夫聽了他的話,辭職回家。後來雖有一些麻煩,不得重用,但得以善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