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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醫和科學的隨想 (8)科學定義的混亂與中醫科學性的爭論

(2014-10-21 14:48:33) 下一個

關於中醫和科學的隨想 8)科學定義的混亂與中醫科學性的爭論

 

 

(八)科學定義的混亂與中醫科學性的爭論

 

1.  兩種定義

 

關於科學的定義至今尚未一統。因而眾說紛紜。中醫是否科學的爭論似乎皆源出於此。

 

考察大多數人心目中關於科學的定義無外乎“廣義”、“狹義”兩類。

 

“廣義”的科學定義似乎可以本人“科學的基本定義”【見本人“關於中醫和科學的隨想 1)”】為代表:人類經由經驗和理性,係統地獲取可靠知識的方法。

 

“狹義”的科學定義似乎比較專指“現代科學”,而現代科學是以其方法學上的獨特之處區別於非現代科學(或前現代科學)的【參見本人“關於中醫和科學的隨想 234)”】,講求遵循一整套已獲公認的程序,並追求數學意義上的精確知識。

 

顯然,持“廣義”科學定義的一方認為中醫是科學。因為中醫的實踐符合上述定義;中醫實踐是“廣義”科學概念的一個外延。

 

“狹義”科學定義的一方認為中醫不是科學,這也是不錯的。不過應該強調你的意思是說,“中醫不是現代科學”。中醫的實踐不符合大家通常認識到的關於“現代科學”的定義。

 

兩者在各自的定義下對中醫的認識均合理(valid),隻不過需要在辯論前辨析清楚各自在討論什麽。牛頭對馬嘴一番論戰,沒有統一確認的定義基礎,不免頭腦混亂,越辯越糊塗,以至於最後是一番情緒的宣泄,理性和知性均沒有進步。

 

 

2.      定義的意義

 

定義隻是一種方法,一種為雙方討論某具體問題提供的平台,以避免因無思想交集而導致的無效爭論。

 

定義本身具有相對真理性和絕對真理性。

 

其相對性在於它是為了思考和討論的方便而人為確定的一個概念範圍;在相對意義上,不同的研究者可有不同的定義。

 

其絕對真理性在於每個研究者的定義在他自己設定的範圍內必須清晰、合理(valid);並且,不同的研究者之間可以該定義進行有效的(valid)交流,探討,從而能夠(potentially)最終達致一個公認的(consensus)定義。

 

定義是人為的。定義是相對的。定義可因人而異。但合理的定義是可靠的;這個可靠性必須是絕對的。

 

所謂“公認的(consensus)定義”指的是學者(即,嚴肅的討論參與者)約定俗成,廣泛認可的關於某具體概念的內涵限定。

 

所謂“統一的定義”恐怕就是那種有一個大家公認的權力機構所推行的公認的定義了。在西方,這種公認的權力機構往往是諸學術協會,以及在充分尊重學界意見基礎上行事的的其他權力機構。

 

今天中文論壇裏大多數公眾討論中的定義都屬於非公認、非統一的。

 

公眾討論通常始於無公認的定義,沒有共同思考的基礎,因而混亂無序,難以形成理性、有效的討論;如果這樣的討論不容死亡,大家便需要確認公認的討論基礎,意識到大家在討論同樣的一個問題。至少每個人應先讓自己和別人都清楚你在說什麽--你的定義;並尊重別人的定義--別人在說什麽。

 

關於“中醫和科學”的討論至今無外乎上述兩種“科學”的定義。在明確自己在討論何種範圍意義上的科學後,建議大家思考一下你如何困惑於與別人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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