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香港最近發生的占中運動令人瞠目結舌一點不為過。它的原初理由至少在字麵上也隻是基於美好但失卻荒謬的理想,如果我們暫時不考慮其它隱藏的動機如經濟社會方麵的不滿的話。
我很同情香港人民希望有充分的民主權力選出自己心儀的領導人。無疑這是一個很好的理想。民主是一種政治方式。既然是政治方式,就無可避免會出現多種可能選擇。在多種選擇麵前,不同的相關方便會有不同的選擇傾向。某一方當然有充分的權利讓大家知道自己的訴求。應當謹記的是,你的訴求讓別人聽到便可。剩下的才是如何通過現有機製讓你的訴求進入政治決策過程,如果你的訴求合理而為多數人認可的話。
在這場有點混亂但總體和平的訴求運動中,我看不到為什麽一定要上街進行曠日持久的示威。中央政府及港府方麵所要做的無非是通過資格審查一類的的篩選來確定未來的港府領導人--特首,有資格成為一個地方領導人。而這個資格的門坎實在是很低,那就是忠於國家。放眼全世界,哪個國家沒有這樣的最低資格要求?
這樣的資格篩選對於任何一個國家的公務員是基本的。我實在看不出這樣的資格篩選會讓2017年的普選成為“假”普選。比方說,美國憲法要求每個公民忠於國家。它自動要求美國總統候選人不得做傷害美國國家利益的事。 這是一個候選人最起碼的資格。你會說美國總統選舉是假普選嗎?當然,美國是聯邦製國家,我不知道一個主張夏威夷獨立或讓夏威夷交給日本管理的人是否可以參選夏威夷州長。至少中國不是聯邦製,中國的憲法要求任何一個地方領導人必須無條件地忠於國家,聽令於中央政府。中國人大及港府有充分的理由製定他們認為合適的方法對這一憲法條款進行實際操作。一個二千人的資格審查委員會,或者 “過濾”委員會不能說是不合適的。當然,這二千人如何產生是另一個問題。不過這是另一個操作方法問題,完全可以另行討論。我還沒有看到在這個問題上中央政府和港府做了什麽樣不恰當地事情。無論是為了取消這樣的資格限製還是對資格審查委員會的組成有異議而發動占中實在令人瞠目結舌。
占中及支持者,你說人大的選舉方法“假”普選。請你認真分析後告訴我,這個普選辦法“假”在何處?
其次,早期港府試圖用催淚彈驅散示威人群。我再次瞠目結舌地看到,媒體上鋪天蓋地大罵港府暴力執法。用詞之嚴厲,似乎又一次六四已然發生。催淚彈一類西方常用的對付示威者的方法,對於一個具有傳統心靈的中國人確實具有衝擊力,令人難以讚同。然而,在西方催淚彈一類是與民眾示威緊密聯係在一起的常態政治文化。如果你想引入西方式的民主政治,那你就要準備好迎接催淚彈,胡椒水,手銬一類。不要抱怨。
我一直以來堅持認為,中國的民主運動給政府方麵單方麵施壓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民主方式的可操作性探討。並且,比可操作性還要重要的是民眾和官員的民主素質的培養。民主是一個水到渠成的事,無法一蹴而蹴。從網上的民眾反應來看,很多占中支持者的民主素質並不比90年代台灣立法院的議員們強。比如,有人討論了美國警察遇到占中一類的狀況有堅定執法的經驗。不料立馬就被扔到了批鬥會上。比較講事實的批鬥者舉了一些在執法中警察“違法”而對受害示威者賠償的例子,好像要證明類似的執法是違法的。 其邏輯讓人瞠目結舌。其他文革式語言和情緒更是不一而足,令人感歎假如大陸地區馬上實行類似的直選恐怕無法避免混亂。類似占中的群眾運動對中國的民主化進程實在不具有多少正麵意義。
不過,到目前為止,港府沒有更進一步的嚴厲手段。這當然不是它無權采取強硬立場。我看到更多的是政治對手之間的博弈。港府一方更勝一籌。其實從一開始,筆者就覺得對付這類荒謬的群眾運動,最好的辦法就是以不變對萬變。最終的清場將是溫和而自然。從一開始到現在,中央政府及港府沒有什麽可指責的地方。在這樣的立場上,我對占中運動的結局是樂觀的。
“而這個資格的門坎實在是很低,那就是忠於國家。放眼全世界,哪個國家沒有這樣的最低資格要求?”
“忠於國家”?很動聽的說辭。
如果這個“國家”是以中華民族做定義,國民黨不忠於國家了嗎?六四的萬眾學子不忠於國家了嗎?提出憲政、提出公民社會、提出民主的學者大眾不忠於國家了嗎?---但他們都被滅的滅,殺的殺,關的關,摸黑的抹黑。
如果這個“國家”是共產黨的一家黨產私利,以至非我黨之意誌即為異己,皆誣之為“反華”,必誅之,那這“國家”不成為國人之國家,隻是“黨國”的國家----而其“國家意誌與利益”並不,起碼隻是部分,反映人民意誌,而本質隻是反映共產黨的意誌與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