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說過了:信念形成了規則,感覺促使人遵守規則,而按規則行事就建立了行為模式。如果我們想改變行為,我們就要按照這個反應方程式進行努力,為了改變規則,我們要先改變信念和感覺。
當我們認識到行為是信念和感覺的產物時,我們的行為開始變得有合理。
下麵我們討論兩組行為:屈服順從性和攻擊性行為。
在與父母的關係中,我的行為是:
屈服順從性行為
*無論我的感覺如何,我經常向父母屈服
*我很少告訴父母我真實的想法
*我很少告訴父母我真實的感覺
*我經常表現的我們關係很好,既使事實不是這樣的
*對父母,我經常是偽裝的和表麵化的
*我做與父母有關的事情時,經常是出於愧疚和害怕,而不是出於自由的選擇。
*我很努力地償試改變父母
*我很努力地讓他們看到和理解我的觀點
*我經常在父母間的衝突中扮演和平使者的角色
*我經常要痛苦在犧牲自己的生活以取悅父母
*我一直要扛負著家庭的秘密
*等等
攻擊性行為
*我一直與父母爭論,以顯示我是對的
*我知道父母不喜歡,但我還是一直要做,以顯示我就是我自己
*我經常跟父母大喊大叫甚至咒罵,以表明他們是不能控製我的
*我經常不得不控製自己不去與父母發生肢體衝突
*我已經把父母從我的生活中清理掉了,沒有任何關係了
*等等
如果有兩條或兩條以上行為適合你,那麽與父母的糾纏還是你生活中的主要問題。
不難看出,屈服順從的行為使我們不能獨立起來,但攻擊性行為的糾纏就不是那麽容易看明白了。攻擊性行為表現是與父母分離,這種抗爭隻是一個表麵現象。攻擊行為仍然是糾纏,因為這之間存在強烈的情緒。這種反應的重複性和可預期性,說明這行為不是自己的自由選擇,而是想證明與父母分離的一種防衛性需求。見過一個案例,他就向反應經常與父親衝突,因為他覺得父親一直看不慣他的作法,他出看不慣父親的觀念,並聲稱父親現在根本不會妨礙他,可是他在作夢還是與母親吵架,雖然已經多年不見父母了。
所以屈服順從性行為與攻擊性行為是糾纏這個硬幣的兩麵。
臨床中常有人發現自己已經是成年人了或中年人,甚至老年人,還是與父母有著糾纏,這令他們感覺很不好,有生氣的,有覺得恥辱的,導致的一個結果是父母在時有些會與父母有衝突,父母離世的人也很鬱悶,沒有機會去衝突以證明自己了。
實際這種衝動的行為並沒有好處,可能反過來傷害到自己。所以在情緒激動的情況下從治療師的角度建議,還盡量避免與父母的衝突行為,因為那樣會幹擾當事人的洞察能力和判斷能力。
我們都需要很長時間和努力去構建在生活中的覺察,但是我們要有個行動計劃。
這僅僅是個開始,治愈是個較長的過程。這個探索行為的活動隻是個開始。有俗話說:“遠怕水,近怕火”。外出有水時,我們不知道水之深淺,不知下麵是否有暗流,石頭,水草甚至危險動物,所以探清水情下水才比較安全。在家怕火,已經熟悉家周圍的情況,但起火會傷害到我們,打更的都叫“天幹物燥,小心火燭”。這個道理同樣適用於自我的探索,我們不可能一夜之間改變多年形成有行為模式。我們能做就是開始一點點挑戰那些限製的信念,自我挫敗行為,慢慢地但最終地拋棄它們,讓真實的自我慢慢回來。
在找回自我之前,我們要知道:我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