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繼續討論一點點用什麽方法能重掌自己的權利。
聲明立場
這是又一個行動技巧,可以幫助我們減少情緒反應和被推向自毀的道路可能。
聲明立場就是明確我們的想法和信念。立場的說法我是從歌唱雷鋒聽來的,他是“立場堅定”。在心理健康層麵上立場對我們很重要,我們什麽願意做,什麽不願意做;什麽是可以商量的,什麽是不可以商量的。這個範圍可以從對一個電影的看法到對自己的基本生活態度。當然在聲明立場前,我們要知道我們的立場是什麽。
在臨床中,有不少人不知道自己的立場是什麽,他們因為各種原因被壓抑著,他們害怕,以致於沒有機會去想自己的想要什麽。
還是上篇那個女人的案例,我們可以稱她小莎,她大部分生活中的感覺都是過度關注著父母。以前如果沒什麽機會來做自己的功課時,到眼前就很難來界定自己是誰。比如她父母因為自家裝地毯要求到她家住,同時她丈夫有個大項目要完成,不方便家裏來人,因此造成矛盾。可以提出三個可能的基本立場來考慮:
1,我不願意他們來我家住
2,我願意他們來我家僅僅住幾天
3,我願意他們來我家住並想住多久就多久
她其實是根本不想讓父母來的,但那樣對父母太突然了,所以,她選了一個拆中的辦法,就告訴父母來住一周,這樣既能維護自己的需要,聲明自己的立場,同時也一定程度地安撫父母的情緒。當她選擇這個立場時,她起碼是有選擇的,這也為以後的進一步改變創造了條件。
重新規劃“我不能”
小莎還不完全滿意她自己的解決方案。畢竟在與父母關係和丈夫關係上都有不滿意的,她還認為這是她軟弱的原因。這時她歎了一口氣:“我猜我不能與父母有衝突”。我請她換一種說法再說一遍,把“我不能”換成“我還沒有與父母衝突過”。
“我還沒有…”意味著以後還有選擇,但“不”和“不能”就意味著完全地終極地否定。沒有選擇就直接導致隻能走上糾纏之路了。沒有選擇就象鎖一樣把孩子緊緊鎖住,孩子隻能聽從成人的命令。但如果說“我還沒有”,就為未來打開一扇門,就擁有了希望。
選擇對自我界定很重要。任何基於選擇的決定都讓我們離簡單的反應更遠一點。比如:一種是我們要變通,因不想與父母吵架,而選擇有條件的讓步;一種是我們感到無助而自動投降;這兩種情況是很大不同的。選擇意味著向自我控製的方向邁進;膝跳反射式的反應意味著退化到被控製的地位。既使有人沒有感到太大的進步,但我們的經驗還是很肯定這種進步的。
試著以這些方式與父母交往
有些人學到這些新方法很興奮,等不及要去實踐;有些人還是擔心使用非防禦策略或聲明立場時,會引起父母的生氣,甚至暴怒。“有毒”的父母習慣於按孩子的按鈕。當他們按下按鈕沒有看到如期所見的反應時,當然是很吃驚的。也就是說這種反應是極有可能的。
我們有建議,但由你決定:去做,這事早晚都得做,越早越好。實踐證明花太長時間去考慮,隻有增加過程的焦慮。
我們是成年人,我們要能承擔為達到自己目標而產生的不適。
實際做起來沒有象想象那麽糟糕。我們不需要一下子去處理與父母很重大的情感衝突。我們可以試著用非防禦策略去響應父母在生活中小事不一致,比如衣服樣式,吃飯多少等。
我們建議小莎在小事上反複練習非防禦策略和聲明立場技巧,多表達自己的想法和觀點。說話以表達觀點的方式進行,比如“我想”“我認為”,這樣慢慢建立自己的基礎,而不是去挑戰。減少刺激情緒反應的機會。
當然小莎還是有很多顧慮,雖然她知道那些新的行為不去做她還在走老路。但她對父母有能力改變的可能性很悲觀。她反複問如果不奏效該怎麽辦?我們提醒她,父母不必改變。如果她按自己的方式去響應(不是反應),她已經在單方向改變了與父母的關係,這能導致父母的改變。如果他們沒有改變,她也親手打破舊的權力平衡,局麵與以前也大不一樣了。
當我們能變得能自我界定,當我們變得能響應而不是反應,當我們能清楚表達自己的感覺和想法,當我們能設置界限什麽是願意做的和什麽是不願意做的,我們與父母的關係就一定能發生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