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兒從事服裝設計,最喜歡媽咪琳琅滿目的首飾,最好據為己有,不願讓哥哥姐姐分享,接口道:“媽咪的珠寶首飾應該屬於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是不可以被子女作為爹地的遺產分配的。”
二媳婦以法律界精英人士自居,權威地歸納分析,“小妹說得對,媽咪的珠寶屬於她的個人財產,暫時不能分,要等媽咪也過世時,才能分。房子是爹地和媽咪在舊金山政府房地產登錄處以夫妻聯合擁有產權的名義登記的,按房地產法和遺產法規定,媽咪作為遺孀,具有百分之百擁有權,因此,房屋已由夫妻共同財產轉化為媽咪的個人財產,子女已無分配權益。很明顯,變賣參茸行的資本利得及爹地用經營參茸行所得利潤購買的金條完全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理應由子女分得一半。”
二兒子是學數學的,在保險公司任精算師,講什麽話都要以數字為準則,“參茸行的售出資本利得淨值四十八萬,爹地和媽咪共同財產的一半為二十四萬,我們五位兄弟姐妹,每人可分得四萬八千元。金條方麵,大、小金條重量不同,成色不同,不必計算價格,隻要按重量、成色、條數分配就可以了,每人分得後或留待升值,或買賣兌現,悉聽尊便,如何?”
大家聽著精算師的斤斤計較,不知如何回答,怕自己會吃虧,防別人會算計,瞠目結舌,啞口無言。
大媳婦雖然長期在家照顧三個孩子,沒有在社會職場上的工作經驗,但為人精明,心思縝密,考慮周全,她的提醒讓大家坐立不安,“唉呀,如果媽咪知道我們要分錢、分金條,早一步把銀行存款提出去,藏起來,把保險櫃裏的金條轉移開,這叫我們如何是好啊?”
二媳婦斬釘截鐵,咬牙切齒地回答:“哼!這個不怕,我們美國人憑法律行事,依法治國,依法治人,如果媽咪觸法在先,怪不得我們依法治家!”
小兒子是心地善良的忠厚人,在一所高中教化學,他對二嫂鐵石心腸,六親不認的作風相當反感,駁斥道:“嗬,你是誰呀?你憑什麽來法治媽咪?媽咪的錢是她辛勤勞動一輩子賺來的,她有資格自作主張支配養老,關你什麽事啊?與你有何相幹?你現在靠自己本事賺來的錢,將來你的兒子也用法律來威逼你交給他,你會怎麽樣?你會有報應的!”
小兒子的話振振有詞,在情在理。二媳婦的臉一陣白,一陣青。
二兒子看不得自己的老婆受委屈,一時氣憤,脫口罵道:“你這混小子不知好歹,你又不是媽咪親生的,你不過是女傭翠花的雜種!翠花懷孕八個月時,媽咪還逼著她喝打胎藥,結果,你雖生下來了,你親娘翠花卻因產後身體虛弱而去世。老實告訴你,是媽咪害死了你的親娘!”
小兒子的身世,大家略知一二。聽說媽咪衛桂枝在醫院裏生產第四個孩子,即小女兒時,爹地梁錦鵬獨居在家,寂寞難熬,安耐不住,與女傭翠花搞上了,而且家醜就發生在媽咪的臥室,在媽咪的床上。媽咪發現的時候,翠花的肚子已經七個月大了。媽咪叫店夥計把自己臥室裏的整套法式雕花柚木家具拉到後院,劈開當柴燒了,還把爹地和翠花睡過的床墊拖到馬路上去扔掉。
大家隻知道翠花後來生病死了。如今聽二哥的說法,媽咪曾逼翠花喝打胎藥,好像是媽咪殺死了翠花,這似乎是人命案了,就非同小可。現在由二哥在討論分配爹地遺產時舊事重提,並與他當法律助理的老婆“以法治家”的理論相結合,將會給媽咪帶來多大的災禍呢?衛桂枝雖把搶她丈夫的女傭翠花置於死地,但卻把小兒子視為己出,悉心撫養他長大,這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