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有一個華裔女孩誕生在美國舊金山,她是地地道道的ABC,即美國出生的中國人。她姓馬,英文名字叫Michelle,音譯成中文,便成了馬曉。馬曉的爸爸馬國興在北京政府部門當幹部,另有家室。馬曉的媽媽黎丹苓原來是歌舞團的演員,後來成了她爸爸包養的二奶。她爸爸不惜代價付出大把美鈔,供她媽媽在身懷六甲時風塵仆仆從北京趕來美國待產,為的是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由此,馬曉呱呱墜地時成為響當當的美國公民,牙牙學語時美式英文琅琅上口。
當黎丹苓獨自在美國撫養馬曉,母女倆相依為命時,馬國興在北京早已包養了更年輕更漂亮的女人,對黎丹苓已經不感興趣。好在馬國興身居要職,出手闊綽,有能力用金錢來滿足黎丹苓母女。母女倆在美國有房有車,豐衣足食,逍遙自在地打發著日子。馬曉在成長過程中幾乎從來沒見過她爸爸,隻是在生日或過節時收到匯款和禮物,而馬曉的媽媽卻老是像影子一樣緊跟在她的屁股後麵打轉。
黎丹苓剛來美國時英語一竅不通,接著要照顧新生女兒,沒法去成人學校補習。後來女兒進了托兒所、幼兒園、小學、中學,學校裏講的是英語,回家來也隻會講英語,不講中文,逼得黎丹苓也隻能先用洋涇浜破英語勉強應付湊合著。成年累月下來,漸漸地日常英語會話自然而然無師自通,黎丹苓居然可以與女兒用英語交談對答如流,連語音聲調也模仿老美,學得惟妙惟肖。有時自個兒回想起來真覺得不可思議,禁不住噗嗤一聲笑出來。
馬曉小時候,她媽媽開車送她去上鋼琴課、學芭蕾舞、做牙齒矯正等,寸步不離地陪著她,嘮叨不休,叮嚀不停,使得她在小朋友跟前沒麵子,很惹她厭煩惱怒。後來上中學了,她媽還是把她當小孩子一樣悉心嗬護,更使她惡感泛濫恨意橫生,逐漸形成叛逆性格。
馬曉應邀去參加同學家裏的聚會,前來接她的男朋友已把車停在她家門口,不耐煩地按著車喇叭。她穿著袒胸露臂的白色洋裝超短裙,正要衝出去,被她媽媽一把抓住。
黎丹苓厲聲喝道:“你穿的什麽衣服啊?這根本是內衣嘛,穿著遊泳還行,怎麽可以穿這樣的衣服出門去同學家裏做客呢?給你同學的爸媽看見,像什麽樣子?他們會以為你在家裏沒教養。”
馬曉白了她媽媽一眼,“唉呀,媽媽,煩不煩哪,你別老土了,這是今夏巴黎最新潮的式樣,很流行的名牌服飾耶。”
黎丹苓不依不饒,死拖住女兒不放,“趕快去換掉,不許你穿這樣傷風敗俗的衣服出門!”
馬曉用力一甩手,掙脫她媽媽的糾纏,頭也不回地奔出家門,跳上等在外麵的車子,揚長而去。
黎丹苓從窗口對女兒大喊:“十點之前要回家,不可超過十點鍾喔!”
無奈女兒男友的跑車已經馳遠,媽媽的呼喚根本是耳邊風。
馬曉從小吃慣漢堡、薯條、熱狗、比薩餅,不喜歡媽媽燒的中國飯菜。偶爾媽媽為她煮碗麵,用料必須是意大利通心粉加起士和番茄醬。用山東拉麵或港式蝦子麵做的麵條,馬曉是不吃的。黎丹苓擔心女兒在同學家的聚會上吃不好,晚上回家會喊肚子餓,就用超市買來的現成火雞肉做好三明治,放在冰箱裏讓她回來吃。
馬曉在同學家爬梯,果然忙得顧不上吃東西。她先喝了幾杯酒,酒後興致勃勃地大跳迪斯科,跳舞跳累了,就到樓上臥室倒頭睡覺,其間有好幾個男生進進出出與她同床共眠。朦朧中有人遞給她半枝大麻煙,她吸了幾口,勾魂攝魄,心神恍忽,飄飄欲仙,如癡如醉。接著馬曉又喝起酒來,一陣惡心,衝進廁所間對著馬桶嘔吐。有個雞冠發型的龐克男孩跟在她後麵進入廁所,趁機向她兜售海洛因。他在一塊小玻璃板上倒點白粉,自己先用鼻子對著玻璃板上的白粉吸一下,又讓馬曉也照他的樣子吸。馬曉正要依樣學樣,隻聽得樓下客廳裏尖叫哭喊吵嚷聲驚天動地,原來是發酒瘋的同學們鬧事打起群架來了。馬曉最喜歡瘋狂毆鬥場麵了,絕不可錯過,她飛快蹦跳下樓與男女同學嘻嘻哈哈廝打成一片。
男朋友把爛醉如泥的馬曉送回家時已是淩晨一點多了。
馬曉倒在自己臥室的床上,睡得死豬一樣,任憑她媽媽幫她脫掉洋裝衣裙和尼龍襪褲,換上棉質睡衣褲。黎丹苓赫然發現女兒屁股上有大片刺青,大吃一驚。心慌意亂中看不清刺的是什麽玩意兒,好像是鷂鷹,又像是蟒蛇,也有點像恐龍。馬曉夢囈中突然翻轉赤裸身子,又使她媽媽一陣悸動,心跳加速,嚇出一身冷汗。隻見馬曉的肚臍眼邊刺穿了幾個洞孔,每個孔眼裏裝飾著金屬環環,閃閃發光,晶晶錚亮。
黎丹苓悲從中來,失聲慟哭。她一邊猛力搖動馬曉的身子,竭力推醒她,一邊大聲問個清楚,“馬曉!馬曉啊,你醒醒,你醒醒啊,你為什麽要穿刺這樣的環孔啊?還穿刺在肚臍眼,這有多痛啊!你為什麽要瞞著媽媽,這樣殘害自己的身體呢?你為什麽要刺青?隻有流氓地痞幫派惡霸才以刺青來顯示威風,你一個青少年小女孩,為何要這樣作踐自己啊?馬曉啊馬曉,你快醒醒,告訴媽媽,是誰逼你這樣做的?一定不是你自願的,你是好女孩,一定有人教壞你,你快告訴媽媽呀,嗚嗚嗚……”
黎丹苓伏在女兒的床邊痛哭流涕,嗚嗚咽咽,直到天亮。馬曉終於醒過來了,“媽媽,我好端端的,又沒死,你哭個啥名堂呀?”
黎丹苓止住哭泣,厲聲罵道:“你這個不知羞恥的壞孩子,你老老實實告訴媽媽,是誰逼你在屁股上刺青的?是誰逼你在肚臍眼穿孔的?”
馬曉不屑地努努嘴,“沒人逼我,是我自己喜歡這樣做的,這樣子好酷嗬!我喜歡,不慣你的事。你不要老是管教我,我已經長大了,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負責,不必要你多管閑事。”
黎丹苓氣急敗壞,真想把女兒狠狠地揍一頓。可是她還是耐著性子,壓下火氣,告誡自己不可把事情搞僵鬧大,絕對不可動手打女兒。如果媽媽打了女兒,這在中國大陸是不作為奇的,周圍鄰居熟視無睹;可是在美國,一旦女兒或鄰居報警,警察到家巡視查辦,吃虧的是媽媽唷,萬一判下個虐待親子罪什麽的,媽媽是會坐牢吃官司的呀!
隨即,黎丹苓擺出平心靜氣和顏悅色的態度,“你倒是對媽媽說說呀,為什麽要在屁股上刺青,在肚臍眼穿孔呢?”
馬曉晃晃腦袋,“這有什麽好奇怪的?我的同學們大多都在身體各部位刺青或穿孔。刺青的圖案瑰麗燦爛充滿藝術感,穿孔的部位可佩戴琳琅飾物,多帥啊,多酷啊!我的同學可比我大膽,他們有鼻環或舌環,在舌頭上穿孔是很痛的喲,所以我不敢做。還有很多人在耳朵上穿孔,咦?媽媽,你做過紋眉紋眼線,這也是刺青呀,你的耳朵上不是也穿了孔眼嗎,戴上耳環才漂亮呢。”
黎丹苓無意中伸手摸了下自己的眉眼和耳朵,心想自己確實有做紋眉紋眼線,也穿過耳朵孔。不過她還是反詰道:“你如果隻在耳朵邊穿個孔以便佩戴耳環,媽媽是不會反對的,但穿在肚臍眼就怪怪的,令我驚心動魄。”
馬曉抱住媽媽親親,“我正因為怕媽媽看見了要難過,不喜歡,才選擇在屁股上刺青,在肚臍眼穿孔的,這些部位你應該是看不到的吧。唉,想不到還是被你看到了,讓你難過,媽媽,對不起,對不起嘛。”
黎丹苓心想,這些刺青和穿孔木已成舟,就到此為止算了吧。
不料馬曉接著說:“如果媽媽喜歡我在耳朵上穿孔,我一定再去做,不過,不是每個耳朵隻穿一個孔喔,而是像我的同學一樣,每隻耳朵連著一排刺穿十個孔,兩個耳朵總共刺穿二十個孔,密密麻麻戴上一連串耳環,這才過癮呢,哈哈!”
黎丹苓聽得頭暈目眩,差點昏過去,正要竭力阻止,再三思考後還是不提為罷。她懂得女兒的叛逆性格,媽媽越是反對的事,女兒越是隨心所欲地去做,媽媽不在乎的事,女兒倒不一定有興趣去做。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