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問題是中國曆史特征之一。有學者指出:民族融合、民族同化和民族文化融合是民族關係的三個類型和方麵,看似都圍繞著分與合。所謂民族,人種血統、文明文化、宗教信仰是其分野,區別帶有“本能和本質”性。所以,世界文明史上,民族融合非常艱難;當下充斥國際社會的民族鬥爭,政治隻是誘因或表現形式,更深層次的原因隱藏在曆史進程中。
中國的民族史也是類似。若以朝代為大致階段,先秦:民族構成劇烈變動;華夏族產生、與蠻夷戎狄交融。秦統一後,中國境內各民族統稱“秦人”,正式開始民族同化、融合或分裂的曆程。
秦漢時期:“秦人”之稱易作“漢人”。四百年間,民族構成相對穩定、界限比較清晰、民族偏見強烈,築起間隔,但有共同的敵人“匈奴”。對外戰爭起著凝聚國內各民族的作用。
魏晉南北朝至隋唐:匈奴、鮮卑、羯、氐、羌“五胡亂華”,周邊少數民族湧入中原和避亂的大遷徙,使漢、胡雜居並長期混處,漸漸融為一體,最終形成多民族一體化的新的共同體“唐人”------文化“慘勝”血緣,過程十分殘酷、結果危機四伏。
到了宋遼夏金元:民族政權對峙、戰爭不斷,偏見強烈、壁壘森嚴。同一政權下的各民族關係緊張。元朝實行嚴厲的民族分化和歧視政策,民分四等,人口最多的漢族倍受嚐盡壓迫,對“非我族類”的成見與忌恨,深植漢文化。
明清:明朝報複似地推行大漢族主義,與其他民族關係非常緊張。滿清入關,民族地位翻盤,滿蒙等族占上風。民族色彩強烈的歧視和壓迫政策,直接給今天中國境內的民族關係留下嚴重的後遺症。此事不妨就近從清朝版圖說起:
有清之前,中國主體王朝與周邊地區的關係呈現親疏層級,大致以秦朝疆域為核心地區,其次是羈縻地區、然後是藩屬國、再次是朝貢國、沒有往來的是化外之地。清廷施行因俗而治的地方行政製度,意在不同民族分而治之。稱“核心地區”為“中國內地”,有十八個省份,與其它地區的界限主要是長城及青藏高原。
乃至十八世紀末,西方竟出現了“China proper”等詞,意為“中國本土、中國本部”,指漢族聚居、儒家文化統治的主要區域;與之對應的地區,則稱“Outer China”,指中國外圍或曰中國疆部、外部中國。初始,國人對於這樣的“劃分”不以為意。不料,卻從概念上給“西藏等地與內地的關係”,埋下爭議的伏筆與依據。
這個沒有得到及時糾正、厘清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把本來人種、文化、宗教等頗有不同的新疆、西藏、青海、蒙古等地區之間及與內地分隔開了。加之明朝嚴格限製邊地人口流動,使邊疆地區與內地的經濟、文化交流長期遲滯,向心力減弱,領土不斷被列強蠶食。而中國自己也有“內地十八省、關內十八省或漢地十八省、兩京十三省”等說法。所以,我們才奇怪地看到辛亥革命史料,以“武昌城頭舉起義旗,十八省紛紛通電響應”,表示全國都在反清雲雲。
孫中山的革命口號中,最響亮的一句是:驅除韃虜、恢複中華”。在中國分為“內外”的背景下,其與黃興、章太炎等於1906年製訂的《中國同盟會革命方略》,沒有把這個概念的含義說清楚------韃虜驅除到哪裏去?中華的範圍有多大?倒是有過“在十八行省恢複建立漢族國家”的意思,他說:“支那國土統一已數千年矣,中間雖有離析分崩之變,然為時不久複合為一。近世五六百年,十八省之地幾如金甌之固,從無分裂之虞”雲雲。沿用了清兵入關前,漢族大部人口聚居區域為中國的概念。孫氏向以繼承明太祖朱元璋的事業自勉,他曾說:“明太祖驅除蒙古,恢複中國,民族革命已經做成……。”而“驅除胡虜,恢複中華”一語就是摘自朱元璋的“討元檄文”。
黨國元勳最早設計的中華民國國旗為“象征十八省漢族鐵血團結”的十八顆星,似乎視滿、蒙、回、藏等少數民族聚居地為可有可無之。客觀上為日本等外國勢力提供了侵華、亂華的口實和可乘之機;還導致地處邊疆的維、藏、蒙、滿、回等民族,對內地加深嫌隙,對國民革命充滿疑懼。後來曆屆中央政府民族政策中的不妥與失誤,也使民族矛盾雪上加霜,致使今天衝突不斷,加速離心。
由於民族爭鬥帶有“人類文明原罪”的性質,所以,古今中外,民族融合即便少許成功,動輒也要千百年,過程無不痛苦而又血腥;載歌載舞融為一家的例子,未之見矣。
“十八省”是狹獈民族主義,遇事就在“民族”上找原因、扣“民族”的帽子,也是一種狹獈民族主義,有時起著煽動、上綱和火上澆油的作用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