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我們聽慣的一個說法是,人民大眾身受君權、神權等幾座大山的壓迫;婦女的苦難更深一重,她們的頭上還壓著夫權,夫權也是革命的對象。於是,婦女被鼓勵乃至強迫放下家務、走出廚房,參加到“建設社會主義建設的洪流”之中。那是個尚武的時代,要女人改變溫良、柔弱的形象,個個都做穆桂英、花木蘭。毛澤東也熱衷倡導此事,他的一首七絕“為女民兵題照”道:“颯爽英姿五尺槍,曙光初照演兵場;中華兒女多奇誌,不愛紅妝愛武裝。”便成了官方主導的“女權運動”的依據。
大抵,人們對新生事物多有躍躍欲試的好奇心。所以投入和支持那種婦女解放方式的人很是不少。幾十年裏,真像毛說的:“時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樣,男同誌能做到的事,女同誌也做得到。”男女同工同酬了,婦女出來作官的越來越多了;性別歧視無論公開還是私下都沒有什麽市場。但是,矯枉過正,事情也就走偏了。
別處女權運動的情形我不清楚,我隻知道中國的婦女解放是以女人男性化為目標的。那時候,社會的主流道德觀念鄙視柔媚、溫存、細膩一類的女人味,女性的標準像被規定為:黑紅的臉龐、健壯的胳膊、如風的步履等等。什麽粗重、危險的工作都有女性參與。好像這些就是女人翻身解放的標誌。其實,人的生活、婦女的幸福觀哪裏這麽簡單。
幸虧,勉為其難的事不能持久,就像胡蘭成先生說的:“人是從生活的不可忍受裏去懂得製度的不可忍受的。”時間長了、經過的事情多了,人們發現,一種行為模式不能適宜於所有的人,因為人性是多重的、會變的。男、女的差異原是造物主給人類安排下,讓我們分工合作過日子的。男女有別,行為方式不同,生活才有意趣;陰陽調合,剛柔相濟,生活才豐富、才完整。
事實上,人有個體差異。闖天下、打江山並不是男人的專利;蒔花烹飪、教子持家也不一定非女性不為。所以無分男女,講到人權還得個案分析,作風、性格,主外主內總要各得其所,方才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