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吐溫的《湯姆·索耶曆險記》裏麵,那個聰明、淘氣的小湯姆,一天在課堂上看到來了個漂亮的新女生,心裏喜歡她,就一邊同她搭訕,一邊用粉筆在手裏的小石板上畫點什麽給她看,小女孩很快就被吸引了。小湯姆看看得計,就又在石板上寫了點東西,卻不給她看,小女孩兒急得扒開他的手,隻見石板上的粉筆字是“我愛你”。
這大概是兩百年前的美國鄉間,已經如此開化。我十二歲上中學的時候,雖不清楚情為何物,更不明白性是什麽,但是對這兩者,已經開始好奇,對比人家美國小學生湯姆,我的表達手段可是瞠乎其後了。
那是一九六八年初,文革中的學校男女同班,卻實行“男女界線”──男女不相授受,當然談不上親近。記得我們班上,座位是單行的,我在講台左麵靠牆的排頭。我向老師看時,眼光一定要路過右邊那行第一個的那位女生。鬼使神差,我就注意起她來了。
記得那個女孩兒生得不算好看,臉上還頗有幾個雀斑,我從來沒有同她講過話。她一向安靜,是班上一個有可無也可的人,確實不曾有過多麽令人“驚豔”的表現。可是我竟還記得她。
在此之前,我家同院一個女孩子,比我大三歲,胖胖的、長像沒有缺陷,好像很喜歡和我一起玩,有的時候,她還會緊緊抱住我。但是,我根本不懂領她的情。後來看到書上常有“小時候暗戀的情人”、“少年偷愛著的姑娘”之類的事,引起的聯想都是初中班上坐在我旁邊、除了悄悄地看著,從未與她打過交道的小女生,而不是那個早熟的鄰家女。
為什麽會這樣呢?大概就是因為那個安靜的女同學,是我在本能的驅使下第一個主動注意的異性吧。就像我們多半能記得此生第一次做的那些事──站在三米跳台上,本來擺得是“燕式”,但是眼睛是閉住的,顫抖的雙腳往前一蹬,“冰棍”著就下去了,心在空中猛得被提起……。
我想,給我們印象極深的,並不都是影響了我們一生的重要人物和大事件,但多半是我們生活中的裏程碑。它不一定巍然聳立,卻是生命的劃時代,從那兒開始,我們就……。
這樣的事情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它飄然而至,不容選擇,比如那個長著雀斑的女生。其實,如果當年坐在我右邊位子上的是另一個女孩兒,我也會記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