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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愛你一樣

(2013-11-10 06:41:23) 下一個
可能是司文藝的維納斯規定的吧——“愛情”是文學藝術創作中“永恒的主題”,所以我們看到無數男歡女愛的故事。又大概有什麽人總結過:傳世之作多半是悲劇。於是,《紅樓夢》裏,黛玉聽說寶玉娶了寶釵,“淚盡而亡”;《安娜•卡列尼娜》裏,安娜誤以為渥倫斯基對她冷淡,失望到臥軌自殺;《咆嘯山莊》裏,希斯克利夫因愛人被奪去,報複起來不擇手段,弄得仇人家破人亡;等等。
 
後來,書看多了才發現,對待失戀,還有另外的處理模式:狄更斯的《雙城記》裏,醫生那美麗的女兒被一個年輕律師所愛,但是醫生的小姐已經心有所屬,那青年沒有橫刀搶親,而是對女孩兒說,我會為你所愛的人去死。正巧他長得很像女孩兒的丈夫,當法國貴族被處死刑時,這個失戀者設計替下了情敵。當然,他的死其實還是為了自己所愛的人。
 
還有一個故事與《雙城記》相映成輝,那就是俄國人車爾尼雪夫斯基的《怎麽辦》——女主角是薇拉,男主人翁有兩個,羅普霍夫和他的朋友。薇拉嫁給了羅普霍夫,婚後卻又愛上了丈夫的那個朋友,她一麵自我遣責,一麵割舍不掉新歡,倍受折磨。羅普霍夫終於察覺了此事,他毅然離開薇拉。分手的時候,羅向薇拉這樣說:對一個人有感情就是希望她幸福。而沒有自由便沒有幸福。如果你因為我的緣故受到束縛,你就會麵臨痛苦;為了不讓你痛苦,我唯有主動離開。那個失戀的丈夫甚至對妻子說:你不要這樣做(回避、自責),而應該怎樣對你更好才怎樣做。
 
不僅小說,詩歌裏也有這樣的例子。普希金有一首“我曾經愛過你”:
 
我曾經愛過你,
愛情,也許,
還沒有完全從我的心靈中消亡;
但願它不再煩攪你;
我一點也不願再使你難過悲傷。
我無言地、無望地愛過你,
我忍受著懦怯和妒嫉的折磨:
我那樣真誠、那樣溫柔地愛過你,
祝上帝給你另一個人像我愛你一樣。
 
當然了,正如人們常說的,詩人、小說家把自己實現不了的理想寄托在作品裏。那些動人肝肺之作,終究是紙上談情,當不得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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