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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警察故事,西方犯罪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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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馬裏奇疑案 10

(2017-03-30 14:22:29) 下一個

10

前麵說了,在凱文大律師趕去香港出庭之前,法庭聆訊已經開始。一些證人已經完成了出庭作證。法庭上,家屬方麵的臨時代表,是凱文大律師特別委托的大律師,雷梅迪奧,他的一位香港名律師朋友。可是,由於雷梅迪奧並不十分了解案件的全貌,所以在未與凱文大律師見麵溝通之前,他並不能向這些證人做深入提問。況且,驗屍官科菲爾德也答應過他,等家屬律師來了,所有這些證人的證詞都會交給他過目的。如有疑問,凱文大律師可以隨時召回這些證人,當麵質詢。

如圖:當年報紙報道記錄了驗屍官科菲爾德的這一承諾。

很顯然,科菲爾德是說一套,做一套。當他察覺到這位新西蘭大律師拒絕配合,而是抱著自己的驗屍報告,並且一來就直奔主題。甚至擅自聯係政府化驗師,將案情曝光於媒體,,,對他們的既定目標形成威脅的時候,他非但沒有給凱文大律師半點機會向證人提問,而是徹底地將他一棍子打回了新西蘭。

在這一節裏,根據所有能在各檔案館裏找到的現存資料,我將把之前的一些證人作證情況,向大家做個交代,盡量補齊。

1)一名王姓出租車司機出庭作證說:10月30日上午10點30分左右,他在通菜街和亞皆老街路口(也就是現在的旺角女人街附近)見到一名歐裔男子,正是死者,在路邊招手截車。該男子有一隻手提箱,一個塑料旅行袋,胳膊上還耷拉著一件羊毛衫。上車後,男子坐前排,並對王司機說話,但沒一句是聽得懂的。王司機遂順著男子手指的方向,沿彌敦道奔尖沙咀而去。

等到了尖沙咀,王司機心想男子該到站了,卻見他東張西望,不肯下車。以為客人是沒找到認識到酒店。王司機於是又接連轉了幾條街,每到一間酒店就放慢車速,並提醒男子特別辨認一下。但男子並不予以理會。

最後,當出租車開到金巴利道的王子劇院(香港人稱樂宮)邊上時,該男子忽然著王司機停車,然後打開車門,徑直下車,也不付車費,也不拿行李,就這麽就走掉了。王姓司機開著車,跟隨其後,一邊招手示意他還有行李沒拿。但男子仍然自顧向前,不予理會。如此,走過兩三個路口,男子然後橫穿馬路,王司機因此無法跟上,眼看著男子消失在人群中,時間大約是10點40分。

王司機車上載著此人的行李,便不敢再接載其他客人。於是就近去了尖沙咀警署報案,將行李交給了警察。王先生描述,該男子當時混身不斷流汗。但未嗅到他身上有其他異常氣味,比如,酒氣。

2)尖沙咀警署的一名警長作證說:10月30日上午10點過,得有一名王姓出租車司機至警署填表報案,稱有歐裔乘客舍棄行李,離車而去。他遂將物品送報警方管理。警長清點了那些物品,包括一個手提衣箱,一個塑料手提包,裏麵也裝的是些衣物。另有一個玻璃瓶,裝有半瓶液體,(那應該是約瑟夫姥姥讓帶的那半瓶子梨酒引子。)和幾個裝有液體的小瓶子。

3)一名尖沙咀藍煙窗貨倉碼頭(也叫太古倉碼頭)的門衛,英文名叫泰勒(Taylor),出庭作證說:10月30日下午2點左右,他正當值,守護碼頭入口大門。見一歐裔男子,正是死者,步履跌撞,欲進入碼頭。泰勒看此人裝束不整,鞋麵,衣襟沾有塵土,一身酒氣,一副醉態,手背還有擦傷,便以為他是外輪上的海員,欲返回自己的船隻。但在詢問當中,泰勒感覺到該男子英文吐字不清,除南斯拉夫一個單詞外,其餘聽不懂他在說什麽。於是泰勒順手在一頁報紙上畫了一隻大大的船形,示意該男子寫下他的船名。男子接過紙筆,在船形當中寫下字母MEM。(不會是要找廁所,又不會寫Toilet吧?)

泰勒認為這名外籍海員是找錯了碼頭。於是沒讓他進入藍煙窗貨倉碼頭區,而是將他指往九龍碼頭方向。海員隨著泰勒所指的方向,怏怏而去。

20分鍾後,泰勒看見這名海員又原路找了回來,並堅持表示,還是要進入碼頭大門。泰勒不允,但那海員趁泰勒轉身之機,闖入碼頭,朝東門而去。泰勒在半路追上他,將他帶回到門衛室。不知如何招呼這個語言不通,又顯然需要幫助的洋人海員,泰勒於是打電話報警。期望警察來了,或許能為該海員提供更有效的幫助。

在門衛室裏等警察時,泰勒給海員倒上了一杯茶。可他卻說他想要生力啤酒,San Miguel。(這可能又是一個誤會,約瑟夫應該是在對泰勒說Thank you,口齒不清,說成了Sam cool。而泰勒則聽成了San Miguel。)海員說著,一邊喝下第一杯茶。泰勒接著又給他倒了第二杯,他沒喝。

泰勒作證說:死者當時顯得很沮喪,也很害怕,將腦袋撲在桌子上,忍不住要哭的樣子。忽然,他脫掉鞋子,讓泰勒看他的雙腳。(證人不可能知道,約瑟夫此時一定非常傷心,自己無端端遭此境遇:去不到新西蘭,流落香港街頭,錢沒錢,說話又無人能懂,還落到警察手裏,,,)

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這必是約瑟夫自從在加爾各答被拒絕登機後,到此刻,完全的思想感受。而眼前,居然有人給他遞上了一杯茶水。這杯茶水,瞬間稀釋了他絕望而脆弱的心。泰勒肯定無法理解,約瑟夫憑什麽要謝他謝成那個樣子?甚至聽錯了他是在說謝謝。以為他跟所有孤獨的海員一樣,在問他要生啤,要借酒澆愁。

約瑟夫也絕對沒有想到,這個給他端茶倒水的好心人,正在向差人(粵語,差人即警察)報案。很快,他便再次被警察,從藍煙窗貨倉碼頭,帶走。時間:大概不到下午3點。

證人作證的情況,到這裏,已經存在不少疑問。

首先,前有九龍警察署的阿諾德警監,親自叫出租車送約瑟夫去機場,怎麽就沒送到?那輛出租車的司機為什麽找不到,出來作證?

而王姓司機的證詞疑問更多。約瑟夫先是招手打車,後又棄車而去,置行李於不顧。以約瑟夫當時的情況來說,沒錢怎麽還敢亂打車?行李物品對他是那麽的珍貴,怎麽說棄就棄?還不知道自己是在哪兒呢,就到處瞎亂走。就在2小時之前,已經因為亂闖闖出禍來了,怎麽還不接受教訓?所有這些,聽著就不太符合邏輯。像是描述一位被追殺,為擺脫殺手而慌不擇路的人。又如果約瑟夫真的是惶恐逃竄,那他是在躲避擺脫什麽人呢?是警察嗎?不應該呀?警察證人不是作證說了,剛剛,半小時前,才放了他嗎?

更多的疑問,還在後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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