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警阿豬的博客

皇家警察故事,西方犯罪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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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姆·索恩綁票案 4

(2016-04-24 05:09:17) 下一個

不像史蒂夫一家似的,有屬於自己名下的房子,索恩一家一直是租住。他們在在愛德華街79號樓下的兩房一廳,雖然離悉尼地標邦迪海灘也就一街之隔,可那也是租的。巴希爾的妻子弗麗達,和史蒂夫的妻子瑪格達一樣,也是家庭主婦,在家相夫教子。偶爾去舞蹈班搭把手彈彈鋼琴,那是興趣愛好,不掙錢。弗麗達是鄉下人的孩子,跟巴希爾是在他當獄警的時候認識的。他們的第一個兒子,也是先天殘疾,一直養在殘疾兒童醫院裏。開銷之大,使得巴希爾無論如何的努力,往往還是入不敷出。澳大利亞,進入五十年代後期,現代化的大中型連鎖商貿,正逐步取代像巴希爾這樣跑單幫的小商小販。在夾縫中求生存的巴希爾,不得不靠走得更遠,和更加的早出晚歸,來平衡收支。

 

巴希爾每天走得早了,弗麗達便沒法送孩子去上學,因為家裏就隻有一輛車。8歲的格雷姆每天早上要自己走一段路,然後有同學的家長接上去學校。為了讓兒子受到良好的教育,巴希爾和弗麗達舍近求遠,讓格雷姆讀的是教會私立男校,斯考特學院。而女兒貝琳達那時才3歲,在家裏有媽媽守著。

 

史蒂夫家也隻有一輛車,但性格張揚的他,開的是輛跑車——格哥摩敞篷小跑車。(如圖)

 

 

巴希爾家也沒個電話。中獎的消息,還是鄰居幫著打電話通知他的。中獎之後,弗麗達首先想到的就是找電話局,給家裏裝上電話,方便聯係。除此之外,中大獎這事兒並沒有給巴希爾一家帶來多大的變化。他們本可以用那些錢買豪宅,豪車,去豪華旅行,,,可是,勤勞本分的巴希爾沒有這麽做。一家人仍舊保持著原有的生活方式,他每天去差旅,兒子每天去上學,弗麗達每天在家做飯,守著女兒,等兒子放學,等巴希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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