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禦樹林楓 轉載
以下所使用受暴者、受暴婦女、受暴兒童等用語,並非要標籤這些受到家庭暴力的人,而是為了說明施暴與受暴的的相對位置之便,這些名詞隻是他們生命中曾有的經驗,不代表他們成了受暴化的人生。
一、常見的迷思
迷思
隻有低收入家庭、教育程度低的人,才會發生家庭暴力,而且家庭暴力不會常發生,即使發生也是馬上就和好了,不會變得更嚴重。
事實
錯!家庭暴力存在於各種經濟、教育、種族、宗教背景的家庭中,並且家庭暴力並不是偶發行為,會隨著時間而越演越烈,傷害的程度也隨著時間成正比。
迷思
家庭暴力的發生,多半是受暴者向施暴者挑釁,導致施暴者忍無可忍而動手打人,不是受暴者故意的,更不是施暴者願意選擇的。
事實
錯!事實上,家庭暴力的本質是權力與控製,施暴者通常認為自己比家中其他的人更有權力,因此可以決定用任何形式(包括暴力)處理及控製行為不符合自己要求的人,也因為如此,他/她的上司(比施暴者權力更大的人)向他/她挑釁,他/她就不敢對上司施暴,以免對自己不利,可見施暴者的暴力行為是經過選擇的,甚至是有意識的行為。
迷思
家庭暴力很少發生,即使偶爾發生也不會惡化。
事實
錯!有太多的家庭暴力因為社會對被害人的不支持,而使被害人沒有勇氣公開,因此實際發生的案件數,遠大於報案的數字。曾有專家學者估計,婚姻暴力的發生比例可能在17.8∼35%之間,這些數字還不包括兒童虐待與老人虐待的數字。而且,一而再、再而三的暴力行為往往是得寸進尺,越演越烈的。
迷思
夫妻吵架「床頭吵,床尾和」,大事自然會化小,小事也會變成沒事,何必插手。
事實
錯!家庭暴力往往是循環式的發生,不但不會自動終止,更會越演越烈,需要專業人員的介入,和長期的努力才能改善。
迷思
家庭暴力的最好方法是在完整的家庭中解決,而不是家人分離兩地。
事實
錯!家庭暴力問題往往呈現一個糾結混亂的家庭關係,一段時間的分開,可使置身暴力家庭的人不再掉入舊有的行為模式,而能真正看清問題的根源,並以一種新的認知和有效的方法來處理問題。
迷思
忍耐可以改善一個施暴者的暴力行為。
事實
錯!暴力行為不會因為消極的忍耐就好轉,必須了解暴力的本質,雙方都做好自我管理、學習新的行為模式,才能真正改變。
迷思
暴力是為了渲洩情緒,應該是可以被接受的。
事實
錯!學習一種有助於情緒壓力的抒解,又不會傷害他人的方法才是治本之道。
二、對受暴婦女的迷思
迷思
受暴婦女的教育程度都很低。
事實
錯!受暴婦女的教育程度從小學到博士都有。
迷思
受暴婦女不是自己犯錯在先,就是有被虐待狂。
事實
錯!許多受暴婦女長期扮演著委屈求全的好妻子好母親的角色,而施虐者仍然我行我素。即使受暴者繼續留在婚姻中,也往往是為了孩子、經濟因素或背負了傳統要求『好女人』是必須維繫整個家庭的責任等等原因,而不得已繼續留在暴力關係中,絕對不是有被虐待狂。
迷思
受暴婦女大可以一走了之,應該不是什麼難事。
事實
錯!由於許多受暴婦女抱持著相當保守的家庭觀常一味地認為自己必須為整個家庭健全負完全的責任,再加上缺乏獨立自主的能力,或想要離開但施虐者卻揚言對其不利,因此,受暴婦女常常在真正離家前有許多的掙紮。
迷思
受暴婦女似乎很神經質,要不就是精神失常。
事實
錯!由於遭受暴力的長期壓迫,使得受暴婦女不得不採取一些看似不太尋常的生存方式,究其原因其實是長期的焦慮、恐懼、緊張造成極度的無助、敏感、依賴等心理症狀,進而產生社會適應不良的行為反應。適當的心理輔導可幫助受暴者重建愉快自主的生活。
迷思
受暴婦女往往會再選擇同樣暴力的人作為配偶。
事實
錯!隻要受暴婦女成功的走出家庭暴力,他們通常會更審慎地選擇下一個伴侶。 (按:有資料顯示,她們的經曆容易被施暴者所利用成為施暴者的獵獲目標,所以要小心.)
三、對受暴孩童的迷思
迷思
不打不成器,怎麼打都是為孩子好。
事實
錯!父母親以教養子女為名,對子女形成虐待,不能用「不打不成器」來加以搪塞。
迷思
父母通常會適時控製自己,而不會造成孩子的傷害。
事實
錯!父母為了發洩個人情緒壓力而施虐子女,這往往是非理性的行為,有時甚至不能或不願克製自己。舉例:邱小妹家暴事件
迷思
受虐兒童青少年必然有錯在先,才會被虐。
事實
錯!形成虐待的真正原因,其實是父母親不知道如何處理本身所麵臨的情緒壓力,而把壓力轉嫁發洩在子女身上的行為。這種發洩行為是往往非理性的,有時甚至不能或不願克製自己;發洩行為與子女的行為有時沒有必然的關連。
迷思
隻要兒童沒有直接被施暴,繼續生活在目睹暴力的家庭中(隻有看著其他的家人被打而已),總是比離開這個家庭好。
事實
錯!一個充滿暴力的環境並不是一個「健康」的環境,即使子女隻有目睹家庭暴力的衝突場麵,而沒有直接被施暴,對其心理與行為仍會造成很大影響,因此對子女而言最重要的,是營造一個健康的環境,而不在於給他們一個家庭成員俱在,卻不健康的完整家庭。
四、對施暴者的迷思
迷思
施暴者必然是失敗者,少有成就,而且缺乏愛心、長相凶暴的人。
事實
錯!許多施暴者並非如我們所想的,是愛喝酒、缺乏愛心、長相凶暴、少有成就的人;高社經地位的加害者比比皆是,有某些施暴者是醫生、律師、政治家等專業人士,而且長相斯文體麵,甚至有時施暴者是相當善體人意,頗有情趣的。他們不是對所有的人都暴力相向,他們往往隻在家裡施暴,但在其他的社交場合,卻可能非常溫文有禮,言行舉止都很有分寸。舉例:王靜瀅家暴事件(陳威陶先生)。由於他們懂得掩飾暴力的方法,比如打在衣服可遮掩的地方、技巧性的施暴以躲過驗傷檢查,或隻找自行開業的醫師商量施暴情形以避開旁人目光,使得高社經地位者不容易被指控,以至於多數人誤以為加害者主要出現在低下階層
迷思
施暴者都有賭博、酗酒或吸毒的習慣。
事實
錯!幾近一半的施暴者並沒有酗酒或用藥的習慣,酒醉施暴的比例遠低於意見不合、金錢問題和工作不順利這三個理由。酒癮、藥物和賭博上癮,隻是擴大施虐的可能或加重施暴的程度,而不是施虐的原因。
迷思
施暴者對所有的人,都是暴力相向的。
事實
錯!許多施暴者隻在家中施暴,在其他的社交場合卻可能是非常溫文有禮,言行都有分寸的人。
迷思
施暴者都是有精神病,而且對自己的暴力常是樂在其中的。
事實
錯!研究顯示大多數施暴者之身心狀況與常人無異,而在暴行後,施暴者甚至常後悔自己的衝動行為,但是若不經過治療,施暴者是很難終止其暴力行為的。
迷思
施暴者沒有能力改變或控製自己的暴力行為。
事實
錯!隻要施暴者願意承認暴力是不對的行為,又願意自我負責,並接受心理諮商或治療,學習新的行為來替代暴力行為,施暴者的改變是相當可能而且有效的。
資料來源:
林美薰、丁雁琪、劉美淑、江季璿(2004)。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人員服務手冊。台北: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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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切實的幫助了許多的中國男人,看了不少的case。 而你們呢,卻是用下三濫的卑鄙的手段,逼rolia的斑竹,還要威脅告rolia,如果不封我的id,就采取法律手段。最後斑竹被你們逼走了, 但是看看現在的rolia婚版,除了那個漢代啥瓜(她的三個馬甲)自說自話外,還有啥呢,人都走啦。這種“文革”的革命小將的手段,你們覺得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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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工作”恐怕在哪裏都難容身,因為替暴力鼓吹開脫是反社會的,就如同恐怖組織。以上是我的個人觀點。
你在rolia的故事,我也有所耳聞。反家暴工作組犯不上理你。
你要是再在這裏進行人身攻擊,就是閉門羹了。
你說我:“毫無事實根據的信口開河”。
請你們這幫人有點自己的創意,好不好,
不要老是在那裏,照搬洋人的東西,
搞翻譯的無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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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的這篇就是來自台灣的。
每一篇博文都是在7-8篇合格文章中選出的,中文就轉載,英文就翻譯。我們不說沒根據的話。我們可不比你敢“創意”(在論壇教別人說要自殺)---這不就是“毫無事實根據的信口開河”,這是在害信賴你的人。
加拿大的很多女權機構和屬下的家庭輔導機構,雖然說掛的牌子都是NGO, 他們做的case,辦“家暴離婚”講座 是受政府資助的。。。,隻幫女人,對女人都是免費。如果男人到這些結構,她們就轉接到其它的地方,其實就是“我不服務你,給你一些名片,找這些律師去”。其實就是變相的拒絕男人, 是對男人的性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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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所在的安省就有男性家暴避難所:Post-Traumatic Stress Recovery Program,www.homewoodhealth.org
看你們的blog裏說的絕大都是: 他是家暴分子,她是受害者。。, 這樣做。。太片麵了。
好。。, 即然你們說,你們的反家暴是不分性別,那你們也給男人開個欄目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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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早開了,自己去看。
心理學、社會學、行為學、犯罪學等領域的很多研究對象是基於女性受害者,要是真象你說的數據那樣,早有大批學術文章出來了。社會上針對女性是受害者的資料的遠遠多於男性受害者。
由於有很多相似之處,區別已經列出。我們建議男女受害者互讀資料,你的心裏放的要是反家暴,而不是反女人,你也應該能讀。
我們都知道你們是在做marketing的工作,你們機構的錢是按接的case向政府收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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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真能信口開河啊。證據在哪裏?哪個case政府給我們錢?哪個政府?中國?美國?加拿大?法國?阿富汗?澳大利亞?
雖然是網絡,還是提醒你,你對你說的話是要負責任的。
對家暴說不小組成員由女性組成。很多是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在這樣的情況下,仍然關注著男性家暴受害者。這樣的心胸,很遺憾,你這樣的大老爺們,沒有。
家暴是犯罪,同性別無關。無論誰是受害者,是什麽樣的性別,我們都希望我們的博客能夠讓他們受益。
但是,你這樣的毫無事實根據的信口開河,讓我看到家暴施虐者的某些品質。
我們都知道你們是在做marketing的工作,你們機構的錢是按接的case向政府收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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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你小人吧,別不服。反家暴群組的義工完全義務貢獻時間和技能,不服務於任何機構,憑的是社會責任感。群組裏有醫生、工程人員、主婦、作家等,每個人在社會中都有自己的位置。
海智子,你近日在法壇口口聲聲反對女性暴力,卻連最基本的信息知識都不具備。你要還是爺們,就花時間花精力去收集整理翻譯材料信息,拉起旗子為男性受害者踏踏實實地做事。可惜你沒這個覺悟。
你們派到rolia裏的“漢代濫瓜”,已經在rolia裏呆不下去了,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如果是想找份工作,做啥不可以,一定要做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呢.我們都知道你們是在做marketing的工作,你們機構的錢是按接的case向政府收錢的。即使如此,你們也不能如此沒有公德的“製造”“催生”家庭暴力的案子吧。這裏的老移民都知道你們是幹啥的也不會找你們,你們也隻能欺騙那些新移民的家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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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隻有“漢代蜜瓜”,我也去rolia了,沒人派,網絡是公開場所。我和蜜瓜在那裏都好得很,不勞你掛念,倒是有個叫“海之子”的在rolia裏很不爽啊。
如果你們把性別作為家庭暴力的前提的話(隻是不斷的腔調男人如何暴力女人),那麽你們永遠都不會成功!!。北美的這種gender-discrimination是非常明顯的。你們是一幫所謂的社會工作者,更準確的說:你們是一幫“女性的社會工作者”,這是對男人極其不公平的,你們的後台是女權分子機構,和男人對立。整天想的做的都是如何“戰勝”男人。男人和女人都是平等的,是要合作的,不是敵人。希望你們不要再做那些傷天害理的撕裂家庭傷口的缺德事了,家庭需要的是愈合,這樣的工作是反人類的。。看看你的傑出的,在BC的同事吧!,搞的胡MM一家家破人亡!!!,Markham的一家男女都死了,也有你們的“傑出的貢獻”。關門吧,如果真的有暴力,讓警察按法律來管。不用你們在有某些小問題的家庭裏“煽風點火”,“惟恐天下不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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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家暴工作組眼裏,隻有施暴者和受害者。在你眼裏是“把性別作為家庭暴力的前提的話”。看看你所有的發言,和你論壇的言論,海智子,你太小人了。 你的理念同反家暴工作組不在一個層麵上。
你們為何一講家庭暴力,就隻說女人是受害者?,卻從來不保護男人受害者呢?,有非常多的case,是女人在家庭暴力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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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博有男性專欄。我們建議女性受害者閱讀男性受害者的文章,也建議男性受害者閱讀女性文章,因為在暴力虐待的問題上,很相似,不同之處已經單開文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