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這一句在“婚姻裏,難道你就沒有錯誤嗎?”真是個放之四海皆永不犯錯的標準問話啊。我立刻就被咽住,想想對啊,難道我沒錯嗎?我的確在婚姻裏有過好多錯啊。這樣一想,好像我離開我的施虐者前夫,從此不再被他施虐,真的對不起我的施虐者前夫似的。我來問問我這句話的讀者一句:“難道在你的婚姻裏,你就沒有錯誤嗎?”我敢肯定你不敢回答沒有,你不僅犯錯誤而且一定還犯過很多很多。是個人就會犯錯,不是嗎?這世上不犯錯的隻有存在我們心中的神。是不是犯錯的人就會被家暴?肯定不是。那歸根到底,在家庭裏,在婚姻中存在有一個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才導致家庭暴力的發生,而不是因為受害者犯錯導致家庭暴力的發生。
有很多種家庭暴力是觸犯法律的犯罪,肢體的家庭暴力就是其中的一種犯罪的行為。無論受害者犯下多大的錯誤,施虐者的犯罪仍然是犯罪。這裏的受害人,可能是配偶,也可能是子女,父母,任何的家庭的成員。在經濟上,無論配偶犯下多大的錯誤,另一方麵,哪怕根本就沒有在社會上掙錢(這不是什麽錯誤),都應該是同另一配偶有著同樣的經濟支配權。這些是法律規定的基本權益。一個人對另一位家庭成員犯罪,旁觀者(父母,兄弟姐妹,朋友)讓受到犯罪傷害的受害人找自己的錯誤,這不是很可笑可悲嗎?這跟讓被強奸的受害人找自己為什麽被強奸,長得太性感,有區別嗎?一個人殺了另外一個人,不譴責殺人的人,讓被殺害的人反省一下被殺的原因,同讓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反省自己的錯誤,也有異曲同工之處。
再說我的第一次婚姻,那是一個前夫對我有著肢體暴力犯罪的婚姻;前夫也對我有情感暴力,但因為情感暴力量刑困難而無法定罪,但並不意味著這樣的錯誤就是可以忽略,可以寬容的。離開施虐者是受害者最好的選擇。那麽,婚姻失敗,離婚的責任由誰負責?當然是我的施虐者前夫。從他對進行我肢體暴力的那一刻起,他就觸犯了法律,也打碎了婚姻存在的基礎,婚姻失敗的責任也就是由他100%的承擔。
看婚姻失敗還是成功,還真不是看形式上的。兩個人還住在一起的婚姻就是成功的婚姻?那可不一定。有家庭暴力的婚姻即使兩個人仍然住在一起,我看來也是一樁失敗的婚姻。這一次的婚姻失敗,不等於人生失敗,不等於將來的婚姻失敗。家暴受害人自己,受害人的家人,朋友,要明白的一個道理,心理學家講述的道理:婚姻要靠兩個人維護,但破壞婚姻隻需一個人。家暴婚姻就是一個人就破壞掉了的婚姻。所以如果你的婚姻破裂了,你的家暴婚姻破裂了,作為受害人,你不要為此內疚,那不是一樁常態下的婚姻。家人朋友也應該給受害人一個寬鬆的輿論環境,讓受害人了解施虐者的本性,能夠更容易的離開施虐者。施虐者不會改變他們是施虐者的本性,受害人無論怎樣做,怎樣一聽見“難道你沒有錯嗎”這樣的話就返回受虐婚姻裏去提高自己的本事,修養,還是會受虐,甚至被殺害。有知識的普通的非家庭暴力的婚姻谘詢師,很多都不會對有過肢體暴力的婚姻進行婚姻谘詢,因為進行婚姻谘詢,輔導的目的是解救婚姻危機,而有過肢體暴力的婚姻,不通過家庭暴力專家的輔導,是不可能回複到婚姻的常態中的。就是通過家庭暴力專家的輔導,也隻有很少的一部分施虐者,會成為婚姻中的正常配偶。
也有讀者說,我勸我的朋友離開家暴施虐者,她就是不願意,我該怎麽辦?家暴的受害人,可能也再次選擇回到施虐者身邊。無論怎樣,離開施虐者,要靠受害人自己的覺醒,但,我們,朋友,家人,教友,給他們一個寬鬆的輿論環境,尊重他們,尊重他們的選擇,給他們反家暴的知識,不勸他們回到家暴婚姻裏去反省自己的錯誤,提高自己,讓自己成長;讓他們看清施虐者的本性,為家暴的受害人最終能夠走出家暴婚姻提供一切幫助。
“一個巴掌拍不響”,這個話隻有在巴掌拍空氣的時候正確。如果巴掌拍到受害人的臉上,身上,不僅會響,而且會非常地響亮。家庭暴力就如同施虐者的一個巴掌拍在受害人臉上,身上,照樣很響亮,但受害人本身,並沒有出任何巴掌。
今天—11月25日是國際反家暴日,我們大家一起來反對家庭暴力,對家庭暴力--父母對子女的,子女對父母的,配偶之間的。。。一切家庭成員對家庭成員的暴力,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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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正確 , 不用懷疑 ,遠離施暴者 ,好男人是不打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