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家暴說不

普及關於家暴的心理以及法律知識,澄清家暴的心理與法律誤區,幫助受家暴荼毒的姐妹,推動國內關於家暴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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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婚姻,兩種不同的感受2

(2011-10-17 09:01:35) 下一個

來源自反家暴義工Youshijie的博客

我的前夫有著溫文儒雅的外表,不抽煙,不酗酒,為人有禮貌,有做一桌味美的菜的手藝(偶爾也會做給我或朋友們吃),家務也幫忙幹一些,比如基本上是他剪草,基本上是他掃雪,他倒垃圾。孩子很小的時候,他回家就會抱著孩子。我懷孕的時候,聞了油煙就會吐,我把菜,肉切好,佐料準備好,一直都是他下班回家炒菜。懷孕的後期,蹲下去係鞋帶有困難,他幫我係鞋帶,尤其是在別人家做客後出門的時候,是一定會幫我係鞋帶的。。。家裏的賬單都是他付。。所以外人看來,他是一個不錯的丈夫,又能掙錢,還要管家,菜也燒得好。離婚的時候我也很糾結,感情肯定有,一起生活了7年,是肌膚相親7年的伴侶,最窮,最苦的日子一起走過,更何況,還是我孩子的父親。

 
第一次被肢體家暴是我們吵架,我很生氣,他過來從後麵緊緊地抱住我,不準我動彈。我左衝右突,他放了手,我很生氣,但似乎也沒采取什麽措施。和他溝通,說我不喜歡被限製,他就打太極,說好好好。後來他開玩笑式的到處叫冤,說我打他用胳膊肘傷了他的胸。那時候也沒孩子,感情也極好,也沒有誰受傷,他窮學生一個,所以很快就過去了。
 
我發現他在家裏有個毛病,就是如果他想要我做一件事,我如果沒有立刻照辦的話,他就會發脾氣。我試圖溝通,覺得他這樣是不對的。我可能會有其它的事要做,他請我幫忙,自然應該尊重我的priority。我把我的意見說了,他沒有表示反對。
 
他工作以後,我們搬了家。有一次他讓我幫他找文件,我說,你現在要用嗎?他說,明天用。不急,我明天幫你找。他說現在,我說明天。多幾個回合,就在沒有先兆的情況下,突然他用手掐住我脖子,我往後退,從客廳他一直把我推到廁所浴缸邊。。我沒反抗,一點都沒有。浴缸邊我已經沒有退路了,腰已經向後彎了,他突然放了手。之後,他拔掉電話線,跪在地上,自己掐自己,自己打自己的耳光。求我原諒。他說,我太了解你的性格了,你一定氣不過,你一報警,我這輩子就完了,我就有犯罪記錄了,你氣不過,我就打自己,直到你答應不報警。我就看著血印子一道一道的被他自己掐出來。。我答應了不報警。整個過程中,我們說話連聲音都沒有高。我氣壞了,他竟敢對我暴力。我沒有受傷,甚至自始至終都呼吸通暢。我知道這是家暴,而且性質惡劣,我的生命受到威脅,我應該報警,但我沒有。我曾經讀過瓊瑤的一部小說,小說裏的男主人公就是家暴,跪請原諒,和好,再家暴,請原諒。。。當時看得那一個憋氣,女主人公為什麽不離開?現在這事到了我的頭上,我該怎麽辦?也許他不是真正的家暴施虐者,隻會有這一次。原諒他這一次。我甚至答應了他說,不要對外人講,要保住他在外麵的名聲。我家裏的人也不要講。都答應了。我也遵守了我的承諾,沒有告訴任何人。所以這一次事件,朋友,家人沒有誰知道。回過頭去看,我覺得他的道歉其實都不真誠,隻是為了get out of trouble。並沒有對我受到的傷害愧疚。
 
我知道有人要說,如果你聰明的話,你就會按他說的做,立刻給他找文件,不就啥事沒有了嗎?那你就是隻看到了表象。你敢保證今後他要我做事的時候我都立刻就做?我一點異議都沒有?如果我有任何一點異議,那麽家暴伺候!還有,你覺得他的舉動是普通人會做的嗎?就為這麽一點小事,搞出個肢體家暴?還明知給報警就有大麻煩的情況下? 
 
第二次被肢體家暴的具體事件已經不記得了,那是有了孩子以後,住在新買的房子裏。又是意見不和,聲音都還沒高上去呢,還沒有平時吵架的聲音高。我抱著孩子,突然走過來,照著我的左胳膊就擰下去,當時就擰出瘀青。一樣的表演,拔電話線,跪在地上,自己打自己。我這一次仍然沒有報警,不過,我給他父母告了狀,他母親說,不論怎樣,打人是不對的。又把她兒子叫去聽電話,她怎麽對兒子說的,我就不知道了。我也告訴了一位朋友,如果以後有什麽的話,至少還有人給我作證。我母親每天都會見到我。手臂上那麽一大塊瘀青自然會引起她的注意,問我怎麽回事,我說,不小心碰到的。老媽還說,怎麽這麽不小心。那片瘀青,一個多月才完全消失。
之後不久,我去政府辦事,讀到了一本小冊子,“對家暴零容忍”。這是我第一次接觸家暴權威理論的讀物。我讀過後,頓然明白了很多道理。比如,家暴施虐者都肯定不會隻有一次,都會是動手,道歉,和好,平靜,動手這樣循環來著。這解釋了瓊瑤小說中的那一個男主人公。所以對家暴,一定要零容忍。
 
我回家把冊子給前夫讀了,我跟他說,沒有下一次動手的事了。我現在對家暴零容忍,這是政府號召的。你下一次動手,我就報警。
 
表明對家暴零容忍很有效,高懸的法律之劍,讓他在之後我們共同生活的時間裏,沒有對我動手,如果不算那一次:
 
準備回中國,就電話問朋友要帶什麽東西,前夫就在離我1.5m遠的地方聽著我打電話。聽見我的問話,就朝我搖手,輕輕說,我們帶不了東西,我聽見了,就對朋友說,大東西帶不了,小東西還是可以帶的。他手上一個空的礦泉水瓶子,就向我扔過來。他連電話那頭朋友要帶什麽東西都還沒有聽見呢,朋友請我帶兩張CD。這件事我該怎樣做才是聰明的,不會被扔礦泉水瓶子呢?也許立刻就說,我們沒法給你帶東西會有效。問題是,我做不到。任何人都做不到。
 
以前讀過一篇科幻小說,印象深刻。說的是男人太多,女人太少,所以有的男人就隻能娶機器人老婆。這一個男人喜歡百依百順的女人,所以就把機器人設置成百依百順,最後他把機器人砸了,因為她的百依百順也照樣惹惱他,她沒有任何建議,一點意思都沒有。也就是說,百依百順開始還行,虛榮心得到滿足,時間長了,也同樣不能讓他滿意。
 
施暴者施暴要有理由嗎?要,但其實他們找的理由都不是真正的理由。實質是:家暴施虐者從對配偶施暴的過程中得到什麽好處?權欲的滿足。控製欲的滿足。那麽,對配偶,他們是不會尊重的。沒有尊重的婚姻,是不可能有真正的交流的。 

寫了這麽長前夫的肢體暴力。遊強從未對我肢體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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