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家暴說不

普及關於家暴的心理以及法律知識,澄清家暴的心理與法律誤區,幫助受家暴荼毒的姐妹,推動國內關於家暴的立法。
個人資料
正文

我應該對他更溫柔嗎?

(2011-09-28 22:18:11) 下一個

作者 遊世界(請
點擊此處看原文以及Youshijie更多博文和資料

最近文學城上大家都在討論武漢女孩被殺一事,讀到網友“他曾經和我們一樣”,然後又有網友說,“他們夫妻和我們常人一樣,沒有什麽區別,矛盾充其量都是些雞毛蒜皮的事,屬“人民內部矛盾”,但為什麽演變成了敵我矛盾,讓丈夫狠心殺妻呢?”尤其是對有暴力傾向的丈夫,解決問題的辦法是妻子“化幹戈為玉帛,千萬不要輕易激怒對方,引火上身。”

文學城的另一位大俠“潤濤閻”的觀點是“在外麵耍流氓的男人絕大多數在家裏不打老婆、不打孩子;在家裏打老婆、打孩子的男人在外麵絕大多數不耍流氓。”

我沒有接觸過幾個在外麵耍流氓的男人,但接觸了一些在家裏打老婆、打孩子的男人,也學習了一些專家對家庭暴力施虐者的研究。同意這個結論“在家裏打老婆、打孩子的男人在外麵絕大多數不耍流氓。”根據這一結論就很好解釋為什麽說“牟鍾鳴曾經和我們一樣”。家暴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家暴的施虐者在家庭外是非常友好的,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可以是彬彬有禮的,甚至可能是很懦弱的,掙錢養家糊口,看似和我們普通人一樣。

其實”瘋狂英語“的創始人李陽就是很典型的例子。在他的家庭暴力被披露以前,他是個成功的人士,是個教學生感恩的老師,是精英人物,有一個幸福快樂的家。。。。在家裏就不同了,最近從他的訪談看他的內心世界,那是一個不懂愛為何物的東西。”那是文化裏的東西,改不了的。“既然改不了,但他還是對妻子道歉了(這是因為作秀的需要,不是真誠的道歉)。妻子對他更溫柔再溫柔,能溫暖一個沒有”心“的人嗎?不可能。

這是家暴施虐者的本性,骨子裏的東西。一個人骨子裏的東西是不可能改變的。要想家暴施虐者對你好?不是你對他溫柔再溫柔,而是徹底地離開他,成為一個朋友,一個熟人,一個因為孩子才聯係的人,而不是家人,他的妻子(但分手暴力要十分小心,剛分手的時候要特別注意自己的安全,因為那時你仍然是他的妻子)。如果你仍然是他的妻子,不論你怎樣做,你都不能讓他滿足。人誰又沒有個缺點啥的呢?要挑你的毛病,那還不容易。

我就是毛病一堆的人,無論我怎樣努力,都不會成為完人。隻有你成為一個”外人“以後,你的缺點在家暴施虐者眼裏,都成了優點了。我的家暴EX曾經說我“你根本就不象個當媽的。”和牟鍾鳴評價胡mm一個樣。然而就是這個人離婚的時候,為了能夠比較順利地找到下一任妻子,放棄了孩子的監護權,把孩子完全交給了一個”根本不象當媽的“的母親。多年以後說,孩子成長地快樂,健康,謝謝你。這不是很諷刺嗎?這就是家暴施虐者者的”內外之別“。

有人說,夫妻倆還有感情,所以還不能離婚,即使他打過你幾次,這樣的小case。牟鍾鳴也不過才打了他的老婆2次,有一次開打還沒有打著,small case 還是big case,接下來就成了巨大的case。有感情就要生活在一起不離婚是站不住腳的,如果這份感情不能讓雙方都健康地生活,還是不要生活在一起。你們還有感情,就成為朋友好了。尤其是家暴夫妻,你不同他成為夫妻,離開的時間越長,他越把你當外人,你就越能感受到這”內外有別“的好處。

以前我和EX經常為他說我”好吃懶做“吵架,不僅說我好吃懶做,還說xx地方的人都好吃懶做。xx地方就是我的家鄉。網上多少人都會說xx地方的女人漂亮能幹又勤快。而他就不一樣。因為我是他的老婆。後來離婚,他也再婚了,我們基本上不交流。多年後的有一次他來看兒子,說了一句:”她(指他的現在的老婆)沒有你能幹。“”你不是曾說我好吃懶做嗎?”他沒有回答,快速地離開了。他老婆真的沒有我能幹嗎?可能不是,隻是因為我是“外人”了,所以能夠得到家暴施虐者的尊重了。

現在我認識的ex的那些朋友都知道,他現在的老婆不是個溫柔的老婆。我認為,多半都是因為他在外麵“黑”了他的老婆,好為自己的家暴行為開脫。,正如當年說我是“好吃懶做”。遊強認為我是個好老婆,朋友們也認為我是個好老婆。朋友們的認識來自於當年的集體生活,住在一套房子裏的不同房間,多少人吃過我做的飯菜,才得以對我有一個清醒的認識。不過,我ex仍然向別人宣揚,他做學生的時候我不做飯,他中午都是去外麵買的pizza。試想一個靠學生貸款過活的人,多年後家庭收入10多萬,結婚紀念日我給自己買了40多塊錢的禮物,就說我太會花錢,養不起的人,舍得頓頓花錢買pizza?所以我認為他又在“黑”他的老婆。

有些人認為家暴施虐者的老婆一定是在語言上激怒了他們,他們才“失手”打了老婆。因此老婆要反省一下自己的語言的言行,從此天下太平。我認為這是強盜邏輯。在外被別人用語言激怒一下,“失手”打了別人,是啥後果?你去責怪他人的語言激烈,你把人家打了一頓?法律懲罰的是你,不是那個語言激烈的人。而且我會認為你很沒有“品”,控製不住自己的情緒,是一個需要學習自我控製的人(看心理醫生),而不是責怪其它任何人,包括你老婆。要找“被打的人”的錯,肯定是能找出來的,但她不犯罪,你的“失手”是犯罪。如果你“失手”的後果是反過來被打得鼻青臉腫,我敢保證,你一定不會“失手”,那些勸你老婆反省的人,也一定會教育你不要“失手”。(李陽訪談裏說,一個監獄裏有30多個女犯人,因不堪家暴,殺死了自己的丈夫。)

家暴施虐者其實除了肢體暴力外,往往同時伴隨的是語言,情感,經濟暴力。我自己的親身經曆和我所接觸到的受害人就是如此,而不是什麽女人語言暴力,男人“失手”肢體暴力。比如我要想在這邊念書,EX說:“你根本就不是塊讀書的料。”說我是垃圾,說我沒文化,忙著沒打扮,EX說:“看你憔悴的,沒人要你。”打扮一下,說:“你打扮得像花蝴蝶似的,給誰看呢?”我帶著幾個月大的孩子,幾乎包幹家務,做份小生意,收入超過一份打工的收入,EX說,“你有一雙手,為什麽你不打工養活你自己?”這樣的情感虐待下,保持快樂的心情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要有強大的自我認知才行。那麽不快樂,偶爾哭一下,又有說的了,“你哭啥呢?別人見了,還以為我欺負你。”有人說,你的幸福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中,做個快樂的媽媽。我很同意,隻有你離開那個施虐者,你才能真正割除你不快樂的毒瘤。

我離開了施虐者,再婚婚姻幸福,才能得以給自己“洗白”,證明我沒有問題,不是個施虐者,語言的,情感的。我隻是個受害者。就這樣,還有人說, 你EX現在的“悲慘”生活,你是不是也要負責任呢? 我的天,這是什麽世道?

人無完人,家暴受害者一定有很大的空間自我提高,但受虐待,不是她的錯!無論怎樣溫柔,都捂不熱施虐者。反而是自己受到更大的傷害,和自己心中的人生,愛情,幸福的生活,相去甚遠。

(男女平等,我雖然是女性,我的觀點同樣適用於男性家暴受害者)

相關博文鏈接:

你為家暴助威為的是哪般?

提問:我怎樣才能幫助受到虐待的女兒,姐妹或朋友?

哪些虐待是犯罪,哪些虐待還不構成犯罪?

我住家暴避難所的經曆

麵臨家暴危險,女性須備的個人安全計劃(譯文)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