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關於家暴的心理以及法律知識,澄清家暴的心理與法律誤區,幫助受家暴荼毒的姐妹,推動國內關於家暴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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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 請自重!
(2011-08-14 13: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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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請自重
(作者:花雨101)
很久以前聽過一個故事。說是某城抓住一個殺人犯,已經被判處絞刑。就在行刑前,一個人在懺悔室裏坦白自己才是真正的殺人犯,被判決的那個人是冤枉的。神父是不可以對外界公布聽來的懺悔的,但他感覺自己的良心很不安,於是他去找另一個神父懺悔。這樣不久後,全城的神父都知道即將被絞死的那個人是無辜的,而真正的殺人犯還在逍遙法外,但誰都無法向警察通報,於是那個可憐的人還是被絞死了。這個故事是被當成笑話來講的,諷刺的是宗教的虛偽。但我聽了怎麽都笑不起來。
我不是神父。我也不關心別人的私事。但如果我知道了一個故事,故事涉及到不道德甚至違法的情節,而且危害的範圍可能已經不隻是當事人,我不會守口如瓶。作為女人,我對自己的性別有很深的同情。在中國幾千年的曆史中,絕大多數女人的作用不過是男人的工具,但卻承擔了遠超過她們份內該當的責難。中國曆史上昏庸無能、殘暴嗜血的男皇帝數不勝數,可我們的曆史學家總能在他們身邊找出一位該當罪的女人,不是他們的母親就是他們的妃子;潑在僅有的兩個位至極尊的女性身上的汙水也遠超過她們的男性同類。幾千年的男權至上導致今天的很多男人仍對他們的性別有著某名奇妙的優越感。他們對比自己優秀的女人嗤之以鼻,認為如果不是撞大運的結果就肯定是潛規則;另一方麵,對所謂傳統的“賢良女人”骨子裏又透著一股輕視,認為她們是靠著男人生存的寄生蟲。對這樣的男人除了遠離我們沒什麽辦法。我所不理解的,是某些女人對女人的踐踏。
家庭暴力的話題經常觸動某些人的神經。
這個話題沒什麽可避諱的。在美國這樣女權運動興盛的國家,還有大約三分之一的女性在不同階段遭遇過不同程度的來自配偶或者約會對象的暴力。何況那些傳統文化上把女人當男人附屬品的社會了。
文學城裏經常聽到一些所謂的“好女人”為家庭暴力辯護,我猜測她們或者出於一直被“好男人”包圍著的幸運,或者出於對外界的孤陋寡聞,又或者,出於見怪不怪的麻木不仁。
我所困惑的是,某些為家暴助威的女性自己並非幸運兒,而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當初遭遇暴力之後也到處哭天搶地,就是不想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這樣的女人在傷疤癒合之後(或者傷疤還沒有愈合還在滴著血)卻馬上換了一幅嘴臉,大叫“打的和被打的都心知肚明”,甚至“很享受”。聽起來象是S&M,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你當初為什麽四處哭喊呢?或者我誤會了,你那是高潮之後的炫耀?
女人一定要自尊自愛。不是說自尊的女人不會遇到猥瑣的男人,但勇於捍衛尊嚴的女人確實會讓某些有不良企圖的男人望而卻步。
前一陣有個女id在城裏討伐感情騙子。我不知道詳細經過,但看到一些人對她的冷嘲熱諷。我其實很佩服她的勇氣。很多女人在被騙之後選擇沉默,所謂“打掉牙吞進肚裏”,這種行為實際上助長了某些猥瑣男的鼠膽,讓他們更加肆無忌憚地去尋找下一個目標。就象我前麵說的,國人對男人比對女人寬容太多了。醜聞公布出來不僅男人會罵那個女人,連某些女人也會跟著侮辱受害的女人。但讓人認識到那個男人的本質至少可以給某些人敲個警鍾,如果有一個女id因為你的警告而回絕了一個男id的挑逗,或者取消了見網友的計劃,你就算是做了一件好事。不見壇裏很多女文青、文中對網戀的心馳神往嗎?順便說一句,要約會還是去正宗的約會網站。一個讀了你幾篇文章就“愛”你愛到神魂顛倒的男人你最好別信。真愛要那麽容易這世界早就是玫瑰色的了。
沉默還不是被騙者最壞的選擇。還有一些吃過虧的女人上躥下跳繼續和“感情騙子”打情罵俏,幫助他們維護那層“好人”的畫皮,這就是助紂為虐了。聽過一些故事講的被綁架的女人最後加入了綁架團夥,被強奸的女人嫁給了強奸犯等等,有人可能會說誰騙誰還不一定呢。確實,如果這樣那她當初的指控就是欺騙了我的同情。
這篇文章就算是我在聲討感情騙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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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歲那年 我支持母親離了婚
“對家暴說不”群組鏈接【遭遇家暴的姐妹們,以及反家暴自願人士,例如社會工作者(SOCIAL WORKERS),律師,婦聯幹部、人大代表或者你們認識這樣的人,請自薦或者向她們推薦我們的群組和博客,期待你們加入此組,與我們一起並肩工作。請點擊此處申請入組。】請認準原創防偽圖標(如下圖紅色底板黑色字體的“對家暴說不”題圖),以及查對核實此群組管理員名單(漢代蜜瓜,尋ME,老姐,花雨101,Youshijie,隨意了,piao11,小泥山......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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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保護第一重要
保護好自己才能保護更需要你去保護的對象,例如孩子(很多的家暴源起他人或者自家的孩子~)~
君子不立於危牆
就是叫受害人盡早抽身。。。。遠離家暴!
【有些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了女人吃了虧也不敢聲張的心理才越來越囂張。】
這跟受教的文化傳統等有很大的關係。。。需要比較長的過程才能“進化”與先進文明國家的人文習俗“接軌”。
這就更需要我們有強烈的反家暴意識。
再謝花花~
謝謝林妹妹理解~對於公布醜聞或者家醜外揚有著根本的區別~
很多的施暴者著力於“家醜外揚”“惡人先告狀”,而受害人往往忍無可忍時選擇了“前功盡棄”~令人很痛心。
謝謝謝謝朋友理解和支持。
歡迎常來~為反家暴做努力~
我同意你的觀點。“公布醜聞”,不能解決什麽實質問題,而且真的能解氣嗎?
有時候,施虐者一方麵控製受虐者的對外接觸,另一方麵會在周圍撒謊以孤立受虐者。有些受虐者隻能以暴製暴了----整個大的。
網絡的力量是巨大的,也是不可控製的。任何事物都是上雙刃劍,還是慎重為妙。
Yes ,I agree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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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頂!
有關“公布醜聞”或者反擊的方式,我認為選擇的時候要慎重。最好是走法律程序。。。與人於己很重要~如果碰上無賴,我們反擊手段選擇不當反倒成為他人的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