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歲那年 我支持母親離了婚
——回顧我父母的家暴婚姻
(作者:花雨101)
我是從《全職太太》開始跟讀蜜瓜的小說的,發現這個寫手雖然年齡不大,自身經曆也並不太複雜,但對婚姻(特別是中式婚姻)的實質卻有一種很深刻的洞察。有些生活一帆風順的讀者認為蜜瓜偏激,我也理解。畢竟能一輩子甜蜜地生活不是人人都能奢求的福氣。讀了《非典》第一部,發現張允鑫和夢醒的婚姻象極了我父母的故事,隻是我母親沒有一個愛她的男人等在原地。雖然有寫點什麽的衝動,真要動筆才發現這個題材很沉重,沉重到牽動了我心底最希望忘卻的記憶。
母親是共和國的同齡人,雖然從來沒有享受過外婆家曾有的榮耀和奢華,卻一出生就背負著出身的陰影。解放初政治上和生活上的雙重壓力讓有“海歸”背景的外公時刻處於高度緊張狀態,脾氣也因而異常地暴躁,他的孩子們就成了他釋放壓力的沙袋。生性好動又倔強的母親小時候飽受皮肉之苦,頭骨上至今還留有一塊凹陷,那是外公用一根木棒敲出的印記。為逃避她冷酷的家庭,母親不到二十歲就參加了工作,後來又自願分流到異地。走前最後一次回家收拾東西時,據說外公外婆準備了一些吃的讓她帶在路上,母親看都沒看那個包裹一眼,至今也不知道裏邊裝的是什麽。有意思的是,離家後的母親卻成了五兄妹中最心疼父母的一個,也算是“棍棒底下出孝子”的範例了。
那時正是兵荒馬亂的文革,一個舉目無親的單身女孩在異地的生活也並不容易,何況她還背著出身於資本家家庭的黑鍋。不知愛情為何物的母親出於本能地開始尋求庇護,於是經人介紹認識了大她九歲的父親。父親頭腦聰明,還頗有藝術天賦。那時他們所在城市的很多宣傳油畫和條幅都出於父親之手,我大學畢業後看到了父親的幾十本日記和幾部小說手稿,雖然帶著時代的印記,但文筆還是很優美的。如果不是生不逢時,父親也應該是有所建樹的吧。父親和母親雖然在年齡和性格方麵差異很大,但兩個人的出身絕對是門當戶對的,連雙方的家庭結構都幾乎一致。和那個時代的大部分人一樣,沒經過什麽海誓山盟、驚心動魄的愛情,兩個都沒什麽資格挑剔的人很自然地組成了一個家庭。新婚伊始,不是沒有過溫馨的時刻的。父親算是有點情調的男人,用現在的話說是有點小資吧,對母親也還嗬護,兩個人頗有過一陣讓人羨慕的時光。不幸的是,這點溫馨很快被他們的長女,也就是本人打破了。第一次爭吵發生在我出生後不久:孩子的哭鬧讓做母親的失去了耐心,父親不但沒有安慰,反而抬手給了母親一記耳光。短暫的驚訝之後,母親能做的是抱起孩子去找“組織”,要求離婚。所謂的“組織”就是母親的直接領導和幾個女性黨員。離婚當然是不可能的,在“組織”的勸導下,父親道歉,保證不再打人,於是父母重歸於好。
人說“萬事開頭難”,有了開頭,下麵就順理成章了。家暴也是如此,有了第一個耳光之後,再打起來也就順手了,於是家庭戰爭成了家常便飯。母親從最初的單純尋求“組織”幫助,後來發展到和父親對打,當然總是吃虧的角色,最後大多以被聞訊趕來的鄰居拉到家裏收場。母親多次要求離婚,甚至有幾次從娘家叫來了她的父親兄弟為她做主。那時侯的人們幾乎是毫無例外地以把捍衛婚姻的完整性當作己任的,“一個巴掌拍不響”,“夫妻哪有不吵架的”,“為孩子著想”等等被反複地灌輸到母親耳中。父親多次在母親的家人和領導麵前痛哭流涕地保證不再犯,有一次甚至跪在了外公的腳下。“殺人不過頭點地,不要得理不饒人”,最後連脾氣暴躁的外公都心軟了,母親就這樣一次又一次地被說服。
父親這個人我至今不懂。除了老婆和孩子,他幾乎從來沒對任何人發過脾氣。小時候每次到父親單位聽到的都是人們對他的誇讚之詞:多麽有才,多麽和善,多麽樂於助人等等。另外,他對我外婆家不是一般的慷慨。外公在文革的幾年中沒拿過工資,一家人幾乎是全靠我父母的資助生活的。父親從來沒有過任何抱怨,相反有時候甚至比我母親想的還要周到。直到今天我八十多歲的外公也常念叨說我父親是他們一家的恩人,這也是為什麽母親的娘家人都對他翻不下臉的原因吧。不吵架的時候,他對我母親也還算體貼。還有就是他很顧家,自己畫的油畫、做的家具讓好多人都稱道不已。
事情的轉機或者說進一步惡化是在八十年代。三十剛出頭的母親有些愛美之心,雖然也不過就是燙燙頭發或者穿一條滌綸褲子之類的。人到中年的父親有了危機感。和常人想象的不同,他沒有試圖緩和關係,用感情修複婚姻,卻希望用進一步的武力讓母親徹底臣服在他腳下。順便說一句,我學齡前的日子是在外公家過的,學齡後回到父母身邊感受的就是一觸即發的緊張。小小的我都學會了察言觀色,不該說的話不說,以免引發戰火。所以我從來不讚成所謂的“不離婚是為了孩子”的借口。母親那時的工作碰巧是要接觸人的工作,性格外向的母親頗有人緣。於是在父親眼裏,她的打扮就是為了吸引人的注意力,有“紅杏出牆”的苗頭。以預防為主,他開始對母親嚴加看管,甚至跟蹤盯梢。雖然沒發現什麽,但母親每次燙發、添置新衣都成了戰爭的導火索。在又一次夜半的嚴刑拷打之後,母親終於離家出走,投奔了她的好朋友一家。朋友的老媽媽當時看到母親的累累傷痕都忍不住掉下淚來,頭一次站到母親一邊,支持離婚。母親是個好強之人,雖然幾次鬧離婚,但從未把家暴的細節透露給朋友,那是頭一次給人看傷。即使這樣,我父親也是堅決不離婚,用他的話說是“我們還有感情”。在母親離家時期,父親一麵寫了幾十頁的長信回顧他們的婚姻,試圖用所有曾有過的溫馨時光感動母親,這封信也確實讓母親讀到幾乎流淚;另一方麵,卻對一個來家看望他的老朋友說了實話:女人就要用拳頭來收拾,回來後她要是不聽話我還打她,打到她心服口服為止。父親不知道的是,他的女兒已經懂事了,小小的心靈要比同齡人敏感很多。是的,是我把這句話轉告給了母親,成了壓斷他們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父親為此至今從心裏怨恨我。隻是他大概從未反省過,是什麽原因能讓他十來歲的女兒堅決支持父母離婚呢?
這段婚姻的結局是離婚後,母親被發現得了一種內分泌疾病,全身骨痛,一度被認為得了骨癌,差點都要托孤了。雖然手術拿掉了一個良性腫瘤後不再骨痛,但至今仍有後遺症。母親怕了男人,堅決不肯考慮再婚。父親倒是再婚了一次,無奈舊戲重演,以離婚收場,目前也是一個人生活。有人問過他們複婚的可能性,母親的回答是:“我寧願死掉”。在這場不幸的婚姻中沒有贏家。
如果你有耐心看到這裏,我奉勸各位千萬珍惜自己的枕邊人,因為破損的心是無法修複的。如果你還在不幸的婚姻中煎熬著,看不到出路在哪裏,我的忠告是:苦海無邊,回頭是岸。
分的痛苦是暫時的,不分的痛苦是永久的。
說的太對了,我們都是拿隻要對我好當作唯一的標準,最後又都在維持婚姻中煎熬,到現在分與不分都是痛苦的事了
別在這丟人現眼了,把那個詞的意思搞清楚了再用。
未必。
有的人可能就是喜歡SM。 我個人懷疑這個人的父親從毆打女人中獲得快感,第二任不也照打。這就是這種人的趣味,性的另類表達方式
"為孩子著想"其實就是為自己著想.孩子是自己生命的延續,孩子的幸福就是自己未來生命的幸福.有了孩子,兩個本來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就被綁定在一起-為撫育兩人共同的未來生命付出畢生的心血.
所以,男人在動手之前,女人在動口之前,考慮一下傷害婚姻的後果-如果你破壞自己子女生長環境,受害者最終是你自己-子女在破碎家庭成長,會對婚姻家庭失去信心,那麽你將來享受兒孫繞膝的天倫之樂的可能也就go bye bye了.
配偶都是人不是神,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壞毛病.配偶是和自己共同撫育孩子的拍檔.尊重你的拍檔,和拍檔充分合作,隻有這樣才能給自己未來生命提供最好的發展前途.
mizi好~ “咱老祖宗”遵奉的孔聖人好像說過“唯女子和小人難養"是吧?還有什麽“女子無才便是德”,女性必須遵從的“三從四德”,所以雖然沒有白紙黑字“打女人”的指令,但女子必須服從男性,這樣的信息在社會家庭各個層麵無所不在,因而男人認為打老婆是天經地義。好在曆史已進入二十一世紀,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這種性別歧視的荒謬。
手頭一本書叫“她身體的界限”(The Boundaries of Her Body: The Troubling History of Women's Rights in America)談到美國女性的掙紮,讓我看到性別歧視,家庭暴力,等等,還不是中國文化的專利品,大概是人類需要共同麵對的曆史遺留的問題。
花雨的父親有文化素養有“小資”情調,按道理應該不會對女人動武動粗了,可是事實並不如此。看來,家庭暴力是與個人教育程度和文化修養不相關的。追根溯源,是我們社會中千百年積澱下來的男尊女卑的曆史和傳統。要清除這些千年沉渣還十分艱難。
支持反家暴工作組。反家暴工作組來得很及時!
你大該沒明白什麽是做錯了事和什麽是做了違法的事。你媽媽無端指責你爸爸當然不對,你爸爸若因此打了你媽就犯法了。
你為他人犯法行為找理由。按你的邏緝,我一定能找出理由為什麽強盜應該上你家搶東西的。
“我處理的方式就是: 如果你數落我, 看不起我, 就去找你看得起的人. 但是我不能忍受你的數落, 你的埋怨. 我們都是普通人, "平等的", 我沒有義務, 也沒有能力一定讓你過上無憂無慮的生活.”
這不是說的好好的嗎?咋地要慫勇人家犯法?(你肯定會狡辯你沒有,但你的帖子裏說的就是給打人的找借口,你想想是不是情節惡劣?)
所以在外裝好人,回家打老婆。很多家暴男在外都是人模狗樣,熱心熱腸的樣子的。他們臉上不寫字,你也分辨不出來啊。
支持蜜瓜。一般來說,武斷的人總是看著人家覺得武斷。
嗬嗬,不是我們武斷,是你自己武斷,判定丈夫打妻子一定是妻子先埋怨丈夫。你之所以形成這種看法,隻可能有兩種情況——第一,你父親動過手,你覺得他動手有理;第二,你父親沒動過手,你覺得你父親應該對你母親動手。
否則你的結論是哪裏來的?
在你父親母親的關係中,如果你父親沒動手,那麽他是被你母親ABUSED一個人,在ABUSIVE RELATIONSHIP中,你父親是弱勢,你母親是強勢。你說的不錯,他是沒有必要忍的,就該讓你母親誰強找誰去。
我們從來就沒說過,家暴一定是男人對女人的。請參見之前我們轉貼的一篇文章,“家暴的十個誤區”,第10個誤區就是“男性不會遭受家暴”。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106&postID=5377
隻是通常,男性在體力方麵占據絕對優勢,近代社會形成的男尊女卑的傳統文化慣性,造成的男性家暴比例上占大多數。
男性遭受家暴,我們照樣隻提一個建議——WALK AWAY FROM THE ABUSIVE RELATIONSHIP.
我們既不提倡動手,也不提倡忍受。
你母親當初數落你父親,你就推斷全世界所有不和諧的婚姻都是因為女人數落男人造成的,這裏誰更武斷、誰更咄咄逼人哪?你沒有說打人者是對的,但你認為被打的都有該打之處,我沒說錯吧?婚姻不和諧的因素很多,忍受不了可以離婚,但邁出打人那一步就觸犯了法律,沒有任何借口可以讓家暴變得合理合法。
你是不是暴力我不清楚,但你不能忍受女人和你平起平坐是真的。
1, 我沒有一點暴力傾向. 從來沒有打過人, 更沒有打過老婆, 兒子;
2, 我隻是猜測故事中丈夫打妻子的原因, 並不是說他打老婆是對的.
3, 可以看得出你們兩位女士都是很武斷, 咄咄逼人. 沒有遇到家暴是你們的幸運或者不幸: 你們的老公都是很能忍的人. 或者以你們的堅強性格, 不欺負老公就不錯了, 哪能被"家暴".
分享一下我的經曆: 我的父母關係也不和諧, 母親總是抱怨, 數落父親. 可是我父親從來不打人, 實在氣壞了也就是喊幾聲. 其實我小的時候是站在母親這邊的, 也覺得父親沒有別人有本事, 賺的錢多, 也沒有做什麽官. 但是我長大了以後, 也能夠理解父親了. 人都有弱點, 都有偷懶的時候. 父親當然不是成功的人, 但也不是壞人, 對父母/兄弟姐妹/老婆/子女都很好, 為為什麽總要被人埋怨, 數落呢? 其實我父親比我母親的條件好很多: 外貌, 能力, 人際關係, 我母親唯一的長處是家庭比較好一些. 可是女人總覺得自己有權利向丈夫要求一切, 如果對生活有什麽不滿意的, 就是丈夫的過錯: "因為我都嫁給你了, 我當然都要靠你了". 這是中國女人的共同思維.
我處理的方式就是: 如果你數落我, 看不起我, 就去找你看得起的人. 但是我不能忍受你的數落, 你的埋怨. 我們都是普通人, "平等的", 我沒有義務, 也沒有能力一定讓你過上無憂無慮的生活.
建議你老婆來看看你的貼,你是個十足的暴力傾向男。
你怎麽知道女人想通過數落讓男人屈服呢?男人為什麽一定要控製女人呢?夫妻為什麽一定要是控製和反控製的關係呢?男人女人難道就不能是平等的關係嗎?你的思想有點問題哈。
跟你說個事實,想控製老婆的男人通常是內心不自信的男人,也是沒有平等觀念的男人。他們敢欺負老婆,是因為他們“以為”不用承擔後果。就象你說的,如果老婆特別強勢的話,他們比誰都馴服。這就是為什麽他們不敢欺負別人的原因。如果他們的老婆那麽糟糕,那他們為什麽一次又一次地哭喊著不肯離婚呢?難道虐待別人的人自己就是個受虐狂?
如果你真關心家暴,不妨多看看有關的文章。大部分打老婆的人都不是暴力狂,而是控製狂。
可是想一想: 為什麽丈夫要打老婆? 是他天生是個暴力狂? 他為什麽又對自己的母親和老婆的家庭那麽好呢?
其實是一個控製與反控製的較量. 在夫妻的較量中, 丈夫在言語等方麵站不了優勢, 被激怒了, 隻好發揮自己的優勢: 武力.
忠告男人, 如果你覺得這個女人太厲害了, 就不要嚐試去控製她. 不是女人你都可以控製的: 鄭海霞, HILARY CLINTON, 西太後, 都是不好控製的女人.
忠告女人: 如果這個男人你看不起他, 就不要嫁給他, 不要期望通過數落他來讓他屈服.
我的後遺症是不把幸福的希望寄托在任何人身上,不給任何人傷害我的機會。
讀了你的評論,我也淚眼婆娑了。。抱抱你。
從來不願意也沒勇氣看有關家暴的文章,今天被誤導進來,淚眼婆娑作個記號:到此一遊。
男女都一樣的。暴力女一樣有!
你說得對。研究表明,家暴家庭裏成長的孩子,男孩容易成為施虐者,女孩容易成為受虐者。
問候寧寧。
所以說,為了孩子不離婚,是不正確的觀念。孩子在家暴婚姻裏,也倍受煎熬。
名存實亡的婚姻,還是走出來啊,至少還有機會重新開始。。在一莊不幸福的婚姻裏,很難positive。不positive的話,對孩子的影響,同樣不太健康。
倔強的女人又不是不講道理,講道理的女人遇到講道理的男人,一樣婚姻幸福。施虐性人格的人,才是碰到怎樣的女人,都不會幸福。因為他們不懂平等為何物。
長期受虐的人精神上已經失去了獨立性,被施虐者洗腦的結果。
傳統的中國文化孝順是美德,而妻子是身上的衣服,破了就扔還可以再換件新的。
可惜你和你的姐姐也成了不幸婚姻的受害者。不過我覺得,什麽時候走出來都不晚。
幸福是選擇,是做對自己負責的一個決定。
很同意Mizi的觀點,幸福是一種能力,能力不夠的人,就隻能靠運氣好了,運氣不好就很悲慘。希望有那種單身媽媽團體,可以互相扶持互相幫助,對走出家暴應該很有幫助。
照你的邏輯,即使女方強勢,男方妥協不就得了。
寧寧啊,你也在這裏啊。
扼殺人性的婚姻, 就是殺人。
會不會你爺爺對你奶奶不好。所以你爸爸心痛你奶奶,表現得孝順。可是,你爸爸不知不覺中傳下了你爺爺的壞毛病。
一般來說:父母有暴力行為,子女因為沒有安全感,或是也變得暴力,或是很懦弱。
胡說八道!!!!
一派胡言!!!
一派胡言!!!
你並不知道誰先動的手,判斷是否施暴的標準是受傷人的傷勢,誰受傷嚴重,對方就是施暴。 研究反複證明,(1)有施暴行為的人通常指責對方先動手,而事實並非如此。(2)被傷害的人因為屢次遭受暴力,通常不采取任何主動攻擊的形式。正義感還是應該有的。所有有道德的人,有良心的人是不會采取暴力的,也不會為暴力行為尋找借口。
“老媽的教會裏有個被丈夫屢次暴打的年輕女性,上周又一次逃到老媽的家裏避難。結果教會來個四個人硬是架著把她送回了家。”
這個教會在美國嗎? 我聽到過好幾個類似事件,中國人聚集的教會無條件的反對離婚,不從人權和男女平等角度辦事,總是教育當妻子的要忍辱負重維持婚姻,不管那婚姻是好是壞。 如果你說的這個教會在美國,告訴那些遭家庭暴力或虐待的姐妹們去當地政府機構尋求幫助。他們可以提供免費食住,免費谘詢等等。不管青紅皂白應把人家拖走,太猖狂了。誰給他們的權利?或許你的母親也該考慮這樣的教會是否是她真正想要的。
你那麽小年紀就經曆了那麽多,或許因為這個,你很愛家知道如何尊重他人,因此也得到了你丈夫的尊重。為你高興。 你的媽媽很偉大。那個年代長大的人不容易走出那一步。 也非常為她高興又你這麽一個好女兒。
謝寧寧!好久沒見了。
你說對了,象鄭海霞那樣的體格,我倒想看看哪個男人敢先動手。仗著身體的優勢欺淩女人,這樣的男人骨子裏是懦夫。
不能接受對方的個性可以離婚,用暴力壓抑對方的個性是犯罪。
我性格上還真繼承了我媽的倔強。不同的是我有個好老公,他尊重我的個性,從不強迫我做我不喜歡的事情,我對他也是一樣。我很幸福。
家暴不管由誰開始都是犯罪。但對方犯了錯誤,並不等於就給了你犯同樣錯誤的權利,你說是嗎?
你這句話說到點子上了,家暴的根源是一方對另一方的控製欲,說到底是沒有把對方當成平等的個體來看。我老媽現在身體不是太好,主要是當初的骨代謝病留下的病根,精神從離婚後就一直不錯。老媽是個很樂觀的人。那段婚姻實在是壓抑了她的個性。
謝謝你的關心。
婚姻確實是妥協,但是應該是雙方的妥協,而不是強調一方的妥協;
另外,再妥協也不能向暴力妥協。
動手的男人是不會有幸福的婚姻的,切記切記。
你可以有你媽的才氣, 別熱仲你媽的性格.
實際上很多家暴是女人開始動手的
遺憾的是今天的中國在家暴認識方麵好象也沒什麽太大進步。老媽的教會裏有個被丈夫屢次暴打的年輕女性,上周又一次逃到老媽的家裏避難。結果教會來個四個人硬是架著把她送回了家。她老公態度極其惡劣,數落了她一大堆的不是,她怕人走後再次挨打,又跑了出來。就這樣那些人還不肯放棄,說什麽“你不聽話才會挨打,以後聽他的話就好了”,“我們當初都是這麽過來的,現在不也挺好?”,聽得我都要氣瘋了。腦筋搭錯的人還真不少。
也許正是因為是作者的親身經曆,讓我這種對家暴沒有任何實際感受的,都能從心底覺得一定要對家暴說不。
我想文中的父親,一來可能是腦中的“女人不打不服”的觀念(真不知道這觀念是哪兒來的,咱老祖宗好像也沒教育過要打女人啊),二來從現在的眼光看,絕對是有心理問題的。這種男人可怕在他別的地方都很“正常”,真的隻有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才知道他的另一麵啊。
我從來就不讚同所謂的為了孩子而湊合的婚姻,可惜我們傳統文化中的“寧拆千座廟,不拆一門親”的觀念,真的讓許多人無形中當了“幫凶”。可是最重要的還是做女人自己要知道怎樣愛自己,怎樣保護自己。好在時代在進步,這樣的信息幫助也越來越多,但願悲劇越來越少。
問樓下的飄姐好,這些天在瞎玩,好久沒去看姐姐了,雖然心裏一直惦著你那大鍋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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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聽著真可怕啊~
不知道心裏是怎麽想的~“不服”能夠靠打征服?又不是三歲孩子。
尤其帶有家暴性質的瀕臨破碎的婚姻,如果母親的身心沒有了安全(感),從何談起有利或者保護孩子?
有朋友受害,我們應積極幫助她/他尋找當地反家暴組織,律師核執法人員。看到任何人傷人,都該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