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來幾年前的一個案例:
一個貧窮的農村家庭, 7歲的小女孩每天承擔沉重的勞動。有天母親不見了5毛錢,堅持說是女兒偷了。小女孩平日沉默懂事,但那天堅持說沒有拿錢。
她母親惱羞成怒,說: “如果不是你偷的,就去把自己爪子剁了!”
小女孩一言不發,走到廚房,操刀砍下了一節手指。整個過程一聲沒吭,而且因為勁小,砍了幾次才斬落。後來記者去她家采訪,臨走跟小姑娘說: “你要聽爸媽的話,做好孩子,不要讓他們傷心”
我看到這狗 P記者的報道就來氣。一個成人可以如此把孩子逼到絕境,以至於她在背黑鍋和斬手指表清白之間不得不選擇後者。而內傻X記者還一廂情願的叫她聽話聽話
弱小的生命沒有力量表述和爭取,麵對一個錯綜複雜的龐大體係,隻有靠自殘來抵禦欺侮,非常的悲哀。
這是昨晚在本地網上看到的一段文字。我不知道那個混蛋記者對小女孩說的那些話算什麽話。當然他的話一點也不暴力,可能還顯得很溫柔很溫情很通情達理。
可是我看見一把殺人不見血的刀,在溫情脈脈地閃爍著鋒利的光芒,斬殺著一個孩子弱小無助的靈魂。
朋友昨晚給我電話,說,蜜瓜,我有個朋友被家暴了,鄰居報的警。她現在好像有憂鬱症的跡象,一點自信都沒有了。在家裏被老公虐待,在外麵的公司,老板整天罵人,雙重折磨,她感覺自己毫無用處,一無是處。
到教會尋求幫助,教會的人紛紛勸阻說不可離婚,愛是恒久忍耐,要寬容。朋友讓她不要去教會了,到卡爾加裏來散散心,順便讓我跟她談談。
愛是恒久忍耐,多麽慈悲正確充滿光輝的語言啊,當然沒有人敢說這語言充滿著暴力,但是我看見一把殺人不見血的刀,在溫情脈脈地閃爍著鋒利的光芒,不僅僅切割著母親的血肉,還連帶她身邊無辜的孩子。
在家暴組聽到這樣的故事,一個經濟獨立的妻子幫助丈夫拿到綠卡,打工養家不辭辛苦,可是一朝得了致命的疾病喪失了養家的能力“經濟獨立”的能力,血汗被榨幹之後,被丈夫天天辱罵,二十多萬刀的家產妄圖以二萬刀的代價將妻子趕出家門。這位可憐的女人處於崩潰的邊緣。
這個時候如果有人在旁邊喋喋不休地告訴這位妻子,你要想辦法獨立,離婚了人家憑什麽養你;你要施展摘心術,不愛了就心平氣和地放對方走;愛是恒久忍耐,你要寬容等等,當然你不能說這是語言暴力,可是我看見 一把殺人不見血的刀,在溫情脈脈地閃爍著鋒利的光芒,切割著一個柔弱的女人漸漸喪失的的生命力。
(在這裏我祝願所有的對受害者在這種情形下說過那些“永遠正確”的話的人們,願你們不僅今天有工作,以後永遠也有工作,不僅今天身體健康,以後永遠也身體健康,不會喪失工作能力。)
還有一些故事,男人娶一個離一個,動手的記錄在警局有備案,前妻打完了再打後妻,打人要受到懲罰就進行言語侮辱虐待,如果這個時候旁邊的人不顧事實胡說八道,說什麽男人的拳頭暴力是因為女人的語言暴力,而且一說再說,說了還說,當然你可能也覺得他這不是語言暴力,可是我還是看見一把殺人不見血的刀,在溫情脈脈地閃爍著鋒利的光芒,無情地刺傷著受虐女人們被拳頭和語言雙重暴力摧殘的身心。
就是有這麽一些人,你給出的專業理論他們不讀;你說的事實他們不見,隻是因為對你這個人有成見,跟在你身後無休止地胡攪蠻纏,為了打壓你這個人,不惜傷害你身後的那些受盡淩虐的弱者。
對,他們沒有語言暴力,他們告訴你,愛是恒久忍耐,你不可以生氣,你不可以反擊。
對,他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那麽今天我也行駛我言論自由的權利——
請你以後不要在我麵前說,否則,我要對你大吼一聲:天涯有多遠,你就滾多遠!
對,這話很暴力,但是別忘記你說的,愛是恒久忍耐,請你們身體力行你們的大愛,忍耐我吧,你不可以生氣,不可以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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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於“對家暴說不”群組組員、著名網絡作家 網友 漢代蜜瓜 的個人博客.
原文鏈接為 [ 愛是恒久忍耐 ]
感謝漢代蜜瓜網友提供原文。
相關博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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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再次留言分享。 相信妹妹的這些切身體會,也能讓更多的人從中受到啟發。剛才過去了妹妹家的小園地。也很喜歡你的那些短文。歡迎你常過來看看。大家相互學習。
對於基督教會以及我以前在乎的所謂人當中的權威,他們也是人,有人的軟弱與罪,所以毫無必要看得過於重要。
神的話是對的,但也請注意這裏有翻譯上的問題。英語譯文中的這句是”love is patient, love is kind" 所以指的其實是耐心,而不是忍耐。
遭受了家暴,沒有必要忍耐。我們所做的應該是寬恕對方,然後保護好自己,不要再受傷了。因為一個總是受傷的女人,是沒有辦法在這個世界上象上帝所說的那樣去做光做鹽,給別人帶去美好和愛的。而一個好基督徒,應該是愛的源頭。
整個人類都需要很長時間來完善和諧目標。這不是這篇文章要討論的主題。回帖請不要偏題。我們要學會支持家暴受害者遠離家暴,而不是勸說他們繼續留在受害的壞境裏,用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
你在美國吧,好像是,我在英國。你是不是感覺到我們祖國的社會環境還需要一個很長時間來完善和諧目標?
你講到寬容這個問題,我也很感歎。因為在小組分享的時候,我也談到,我們雖然是受害人,但是還是要抱著寬容的心。我們一個受害人是這樣分享的:“我們可以學習原諒施虐的人,但是我們不要給他任何新的機會再來傷害我們。”
寬容是對於過去不再計較。寬容也同樣需要原則。當女人身處家暴環境的時候,她最緊要的任務是保護自己和孩子的安全。遠離施暴環境,重建生活信心是她首先要麵對的功課。
謝謝閩姑的留言,謝謝你的來訪。好感動喲~~~
現在組裏還沒有紐約州的,不過姐姐的心意記下了。會保持聯係。代表群組再次感謝!_({)_(})
祝你幸福。我是個無宗教人士,但是我尊重任何有虔誠信仰的人。
雖然我還沒有機會了解您的經曆,遭遇的傷害,我希望您知道我同樣理解傷痛的感覺。
而且我依然抱著這樣的願望,努力不要讓自己的言行也去無形中傷害他人。。。。
我已把您這兩次的留言刪掉,因為您這個評論,針對了某種特定的群體,不僅不夠妥當而且有失公正。請您參閱我們博客中的群組公告。希望您能夠理解。如果您仍然堅持自己的看法,那麽您可以去選擇其它的途徑表達您的想法。本博客保留自己的原則和態度。
謝謝您的關注。
作為文章的原作者,如果讓基督徒覺得被觸犯了,我向你表示遺憾。
雖然我自己是無宗教人士,我尊重任何宗教任何信仰,尤其是那些為了自己的信仰而拋棄可能的舒適生活去做慈善事業的人士,比如特蕾莎修女,我這輩子大約隻能遠遠地仰望,一輩子無法企及。
對於各國的宗教,我也有過一些粗淺的研究,《聖經》本身也跟著研讀過,比較偏重《舊約》。
我聲明一下,如果你真的認真地讀過這篇文章,而不是隻讀標題,你就應該能夠理解,這篇文章跟任何宗教都沒有直接的聯係,標題也可以改成“愛是慈悲”,或者“愛是舍身”等等。它不反宗教,反的隻是打著宗教或者非宗教“向善”“仁愛”的旗號來BLAME VICTIM的行為。
之所以用“愛是恒久忍耐”做標題,是因為在西方,基督教在主流社會占據著主流宗教的地位,打著基督的大旗BLAME VICTIM的現象比打著修煉或者別的什麽神的旗號來得常見一些。
討論至此,俺得出結論:對家暴零容忍,是防家庭暴力之患於未然的唯一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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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家暴零容忍,就不會用“愛是恒久忍耐”來要求家暴受害者對施害者的行為在愛的名義下進行忍耐。這一點上你認同了作者要表達的觀點。
女人需要愛護,男人需要尊敬,不愛護妻子,是丈夫施暴的開始,不尊敬丈夫,是家暴之禍端。防患於未然,男人要從愛護妻子做起,凡是不愛護妻子的話不說,不愛護妻子的事不做,做君子不做小人,與”近之撒嬌,遠之撒潑“的可愛女人,斤斤計較,君子動口不動手,這才配做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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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的禍端,並不源於“不尊敬丈夫”。就像一位性感的女士被強奸,並不源於她的性感。這個你應好好學習。君子動口,要看動什麽樣的口,語言暴力的口,還是不要動的好。
女人嘛,就簡單了,尊敬丈夫而不是瞧不起丈夫,就不會使用”語言暴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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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反對任何人,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和男女性別無關。婚姻中,要互相尊重,任何一方,都不要使用”語言暴力’。你這句話給人誤導,好像隻有女人才使用”語言暴力’。事實並不如此。
如果說一句”愛是恒久忍耐“,就被歸於”施暴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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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把說”愛是恒久忍耐“歸於”施暴行為“是有前提的,請讀懂前提。作者強調了,”愛是恒久忍耐“本身不是語言暴力,但在一定的前提下,成為了暴力。和記者的話“你要聽爸媽的話,做好孩子,不要讓他們傷心”一樣,這句話本身並不暴力,但用在這一個特定的孩子的這樣的被家暴一件事上,實際上是在施暴,成為了母親家暴的幫凶。
謝謝你總結發言,反對“語言暴力”,我絕對和你是戰友。
蜜瓜這篇文章,有些用詞確實很激烈:“你就滾多遠”,“殺人不見血的刀”等等,不過,我不認為這是“語言暴力”。當然,你可以保留你的看法,我們不必強求一致。
用激烈的言辭去表達自己的觀點,好處是容易引起人注意,印象深刻;但壞處是,讀者可能隻看見了你的激烈,而忽視了你所要表達的觀點。我會把你的看法轉告蜜瓜。
你說“對家暴零容忍,是防家庭暴力之患於未然的唯一辦法。”,這一點我們的觀點是相同的,也是蜜瓜的文章要表達的意思。
不過,你說“不尊敬丈夫,是家暴之禍端”,這點我不能同意。如果你真的對家庭暴力問題有興趣,有心想要幫助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話,希望你找一些有關的專業文章看一看。當然,我無權要求你去這樣做。
我知道,持有你這種觀點的人,在我們的同胞中,還挺多的。我參加到這個“對家暴說不”的組群裏來,學習了一些知識,當然還要繼續學習。就我目前所知,你這樣的“不尊敬丈夫,是家暴之禍端”論調,其實就是在說家暴受害者,是在自食其果。這本身就是對受害者的第二次傷害。這是所有幫助家暴受害者的專業人員,明確反對的話。
我希望我們這個博客能夠開一個專題,對此進行一些討論。歡迎你繼續關注。
感謝樓上各位提出“語言暴力‘這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唯有“對家暴零容忍”,才能從根上杜絕家暴的發生,女人需要愛護,男人需要尊敬,不愛護妻子,是丈夫施暴的開始,不尊敬丈夫,是家暴之禍端。防患於未然,男人要從愛護妻子做起,凡是不愛護妻子的話不說,不愛護妻子的事不做,做君子不做小人,與”近之撒嬌,遠之撒潑“的可愛女人,斤斤計較,君子動口不動手,這才配做男人。
女人嘛,就簡單了,尊敬丈夫而不是瞧不起丈夫,就不會使用”語言暴力’了。
以耶穌基督的心愛每一個人。你放心,神與被壓迫被侮辱的人同在,也與“語言暴力”的受害者同在。
如果說一句”愛是恒久忍耐“,就被歸於”施暴行為“,照此邏輯,這裏哪一個不是”施暴者“?
”語言暴力“與”家暴“一樣,是有標準的,把不是“暴力語言”歸於“暴力語言”,還有比這更暴力的暴力語言嗎?
用愛心在主裏說誠實的話,願神祝福你,神與被壓迫被欺侮的人同在,無論是否有基督徒的身份。阿門!
作者隻是指出有些人在受害人被虐的情況下,仍然以“愛是恒久忍耐”來要求受害人忍耐施暴者,是同樣的一種施暴行為。難道不是嗎?作者請讀者忍耐她說“有多遠滾多遠”,如果這位讀者用“愛是恒久忍耐”來要求受害人忍耐施暴者,那她就用同樣的理論,請這位讀者用“恒久忍耐”的愛來愛她。
這位姐姐你對信仰的虔誠讓我感動。但是你對一個主裏的姊妹輕率的批評有失偏頗,讓我無法認同。 我看不到這篇文章是對聖經金句的全盤否定, 我理解的是我與作者所同樣反對的,人們的斷章取義,或者缺乏了解地去片麵解說聖經原則。錯誤的(場合和方式下)使用聖經裏的教誨,無形中會造成了對他人的傷害,這是對神的不敬。
我需要你尊重我對你我共同的信仰的真誠。誰也不要拿不公正的帽子,強加給自己主裏的姊妹。我再次呼籲我們的對話,以此為止。感謝你的尊重。
俺要求非基督徒?就算你我都是基督徒的話,俺也不能要求你把聖經當做一麵鏡子,你也不能要求俺與你一樣把“愛是恒久忍耐”當做一把殺人不見血的刀。就算你咄咄逼人地一句接著一句地慷慨陳詞: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俺也隻能告訴你:聖經是俺的一麵鏡子,麵對家暴受害者,與她們同哭,同流淚,感同身受地安慰她們,盡可能地提供法律援助,這是聖經對俺的要求。
事實上,對反感基督教的非基而言,聖經什麽都不是,至多是個批判的靶子。對於不反感基督教的非基而言,把聖經做為一麵鏡子,於人於己都有好處。把聖經當做批判基督教的一隻探照燈,家暴受害者當然有這個權利,如果批判基督教能平息非基督徒的憤怒,那就批判好了,基督徒的信心在批判聲中成長。
如果你不是基督徒的話,我到很能理解你對聖經金句的反感。如果你是基督徒的話,
如果你還承認”愛是恒久忍耐“是真理的話,你就不會以”愛是恒久忍耐“為名,行批判”殺人不見血“之實,如果連”愛是恒久忍耐“都是殺人不見血的刀”,聖經還有“不是刀”的教導嗎?
你要求一個非基督徒把聖經作為一麵鏡子,對照檢查自己。請問你的根據在哪裏?你作為一個基督徒,麵對部分教會裏有一些偏離聖經的錯誤行為,你的態度應當如何?你是希望那些教會去麵對自己的問題,還是要一味的反擊提出批評的人?
從你的評論中,我沒有看到你對家暴受害人的關愛。我隻能看到你對於一個作家在她的雜文中,引用了聖經經典,來批評的一些在教會裏和社會中存在的問題,而帶著的極大的不滿。你為什麽要期望一個作家能象基督徒一樣去解讀聖經?你為什麽,要咬住那些文學詞句,去猜疑人家把聖經和教會作為出氣筒?作者批評的是,人們曲解愛的意義,她反對那些對家暴受害人一味勸阻忍耐的態度。從這一點上來看,她的憤怒並不難理解。
對一個非教徒的信仰問題的探討不屬於我在此評論的主題。對於家暴受害人的關懷和幫助,也非你留言裏所關心的問題。請原諒,你對此文的回複,我將不再跟貼。 謝謝你的分享。
不用對不起,也不要以為,“言者無意聽者有心”的事情,並不少見,”愛是恒久忍耐“這句話,能讓聽者滿腹怨氣,以至於不怒吼一聲”天涯有多遠,你就滾多遠“,都不足以平息,就是”言者無意聽著有心‘的最好詮釋。
所以,我說你還是糊塗的好,太有心了,太愛琢磨了,是自尋煩惱,自己跟自己過不去。愛是恒久忍耐,忍耐猜疑,是人學會愛人愛己的必修課。
“這樣就不至發生誤會,以至於讓愛”有多遠滾多遠“。”
我以為你是說這是蜜瓜的意思,既然你說不是,那就是我誤會了,對不起。
但我還是有點糊塗,既然蜜瓜沒說,那是你的意思?還是你說,蜜瓜的文章,會讓人有這樣的誤解?““讓愛‘有多遠滾多遠’”,這樣引用,不算斷章取義吧?
對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我從來都是這個態度: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既然本文與聖經金句‘愛是恒久忍耐“有關,那就應該了解聖經對每一個人的意義。無論是否基督徒,無論是否信仰聖經,聖經對每一個人而言,是一麵鏡子,對照聖經檢查自己,於己是生命的成長,於人是生命的祝福,如果把聖經當做探照燈,換來的則是滿腹的怨氣,於事無補。
看清楚引號的位置,你把引號往前一挪移,意思就變成你的意思了,所以呢,把每一個標點符號都還原到本來的位置上,就不至於斷章取義鳥。
對所有的受害者我都會說: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自衛。
你說:“對待家暴當然不能隻談“愛“不談”法“,偏偏”法“這一塊不歸教會,到教會訴苦沒有錯,教會本來就是一個傾聽弱者呼籲的地方。涉及到法律的那部分,就要找有關的部門了。這樣就不至發生誤會,以至於讓愛”有多遠滾多遠“。”
前麵沒看到你說的這些話。蜜瓜有說“讓愛有多遠滾多遠”嗎?
你看一下這個網址裏的“迷思與事實”這個章節。我感到你對家庭暴力的問題不大了解。受害人不是那麽簡單的去找律師打官司就一切解決問題了。我們群組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女人被經濟控製,根本沒有錢打官司。如果她再去接受要忍耐的勸說,情況隻能是越來越糟。
http://www.whcchome.org/chinese/WebArticles-TC/Default.asp?AN=126
避免家庭暴力的發生不取決於受害的人。施暴者是因為長期家庭教育,生長環境等因素而造成的價值觀上發生的問題。施暴者沒有反省能力。避免進一步的家庭暴力,受害人的選擇就是保護好自己和孩子,然後離開施暴人。麵對家暴完全不應該譴責受害的人,要給予她們信心和勇氣去離開施暴的環境。
這篇文章的重點是討論當家庭暴力已經發生,作為旁觀者應該如何去幫助和支持受害者。我不否認“如何避免家庭暴力的發生”很重要。
我想問問你,對蜜瓜文章裏的幾個受害者,你會怎樣說?
對待家暴當然不能隻談“愛“不談”法“,偏偏”法“這一塊不歸教會,到教會訴苦沒有錯,教會本來就是一個傾聽弱者呼籲的地方。涉及到法律的那部分,就要找有關的部門了。這樣就不至發生誤會,以至於讓愛”有多遠滾多遠“。
如果不是是你提出譴責這個問題,俺根本就沒往這個問題上想。所以,俺才勸你,不要思想是譴責“愛”還是譴責“滾”,有時間,多想象如何避免家庭暴力的發生。
做為丈夫要經常反思自己是不是做到了“愛護妻子”,做為妻子也要反思自己是不是做到了”尊敬丈夫“?唯有如此才不會讓你麵對家暴不知道”應該譴責那些讓她生氣的言論,還是譴責她生氣?“
謝謝你的坦誠交流。
我不認為任何人,可以“任意撒氣”,包括你我她。不過,我覺得蜜瓜她沒有“任意”,她有根有據的。
庸醫誤人,當有人要求庸醫提高業務水平,可庸醫固執幾見,不思進取,還要繼續行醫,你會感謝這樣的庸醫的“善意”嗎?
歡迎你繼續關注這個博客。
那你是不是說, 但凡有她生氣的事,她就可以任意撒氣?
張牙舞爪和自強自尊是不同的, 這點我友情提醒一下。
我前麵的留言已經表明了我的意思, 她在本篇引用愛是恒久忍耐是個謬誤,批評教會和教會的弟兄姐妹缺乏善意,好了,到此為止吧。
我想說明一下,本文的作者並非基督徒。文章也不是專門評論教會對待家暴人的態度。教會裏有這樣事例的發生,我們基督徒並不是要懷疑我們自己的信仰,而是應當更加全麵的來理解聖經,理解神的旨意。
“愛是恒久忍耐”取自聖經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當人們談到聖經裏關於愛的評論,這是一句經常被引用的經文。它說的是愛的恩慈。同樣的一段經文中,聖經裏談到了愛的正義。聖經這樣明確告訴我們:“不喜歡不義,隻喜歡真理”。
這裏一個例子中的教徒,對待家暴問題,隻談“愛是恒久忍耐”,是對聖經這段經文沒有全麵的理解。這樣的斷章取義,雖是無心,但卻仍是錯誤而且需要糾正。
本文出自一個非教徒的作家朋友。文筆十分充滿激情是其作者本人的風格。我看不出她是特意拿教會或者聖經撒氣。非教徒都能夠看到有些經文被人曲解其意,我們為什麽不能麵對?這不是什麽屬世的標準。 個別教會裏的這種人為的錯誤, 首先違反的是聖經的原則。我們作為教徒,如何還要去表示所謂的捍衛?
謝謝你的批評指正,但我保留自己的看法。
我沒有看到作者譴責“愛是恒久忍耐”這句話,她想說的是這句話不是時時處處都合適。
你說“與其思想說”愛“說”滾“誰該受譴責,倒不如想想如何避免家庭暴力。如何做到丈夫愛護妻子,妻子尊敬丈夫。”看到你這句話,可以說,讓我更加理解那些到教會訴苦的人的體會了。
提高整個社會對家庭暴力問題的關注及正確處理方式的了解,與如何避免家庭暴力是相輔相成的,我不明白你為什麽要用“倒不如”這樣的詞。我認為這兩方麵同樣重要。
我們的博客,兩方麵的文章都需要,歡迎你為我們推薦好文章。謝謝你。
愛是恒久忍耐——你覺得需要譴責嗎?
發發怨氣讓愛”有多遠就滾多遠“,也不是犯了天條的髒話,用不著譴責。
關鍵是受害者的問題解決了沒有?與其思想說”愛“說”滾“誰該受譴責,倒不如想想如何避免家庭暴力。如何做到丈夫愛護妻子,妻子尊敬丈夫。
一方麵尋求教會的安慰,一方麵尋求法律的援助,這一點都不矛盾,教會隻能是受害者訴苦伸冤的地方,而不是解除婚姻的法庭。如果訴苦伸冤能夠解決家暴的問題,就不會有人發出讓愛“有多遠滾多遠”的怨恨。
到教會訴苦伸冤之後,又嫌沒有解決問題,把聖經當做出氣筒,這樣的做法才是矛盾的。
“有多遠滾多遠”的怨氣, 我也看到了。很明顯,這個作者是很生氣,她為某些人的言論很生氣。那麽,你是覺得應該譴責那些讓她生氣的言論,還是譴責她生氣?
同一篇文章,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讀,這很正常。你有權保留你的看法,恕我不能同意。
我看這篇文章,覺得作者想說的是,溫柔的語言一樣可以傷人。“愛是恒久忍耐”這樣的金句,如果用錯了場合和對象,可能是有害的。
作者指出有些教會裏的人,由於種種原因而誤用了“愛是恒久忍耐”,這就是“拿教會撒氣”嗎?我不這樣看。
我不是基督徒,憑我對教會的理解,那是一個教徒交流思想感情,尋求精神支柱的地方,打了911,找了警察,難道就不能去教會?依我看,這個時候,應該是更加需要教會朋友們的支持。所以我對樓下的獨孤小鶩朋友的話,很不理解。
“老婆如果不離婚就不足以找回公道,那就要走法庭路線,而不是到教會訴苦伸冤。” 這兩者是矛盾的嗎?
家暴與聖經的教導背道而馳——這是我們之間的共識。家暴產生的原因,是因為人的罪性,人唯有對付自己的罪性,才能不讓自己成為必遭法律製裁的施暴者,如故事中的虎媽。無良的記者。
家暴是對聖經金句“愛是恒久忍耐”的反動,與“有多遠滾多遠”的怨氣,是一對雙胞胎,所以,要避免家暴,唯有回到聖經的教訓裏,承認男女有別——女人需要愛護,男人需要尊敬。丈夫不愛護妻子,是罪,妻子不尊敬丈夫,同樣是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個丈夫不愛護妻子,妻子不尊敬丈夫的家庭,即使沒有發生家暴,也是一個名存實亡的畸形家庭。
對你的說法不敢苟同。
“愛是恒久忍耐” 是聖經裏對愛詮釋的著名金句, 參照上下文和新約的其它書卷, 就知道它包含的真意。 這篇文章曲解其意,在自己的謬誤之上, 對教會和持不同意見的人施行謾罵和論斷, 讓人痛心。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但參與其中的弟兄姐妹並非聖人, 而是有罪之人,但樂意被神所改造。用屬世的雙重標準來橫加指責教會和教會的弟兄姐妹, 隻能說明自己的不成熟,正如獨孤小婺說的, 法庭和911自有其功用,不要拿教會撒氣。
感謝你的留言和分享。那些看似聳人聽聞,不可思議的悲慘故事,在現實生活中確有發生。家暴情形即使不是如此惡劣,受害人所麵臨的困境,和走出家暴的艱辛,也非常人可以想象。精神上的理解和支持,以及生活中具體的關懷和幫助,對於當事人都非常的寶貴。雖然遭遇不幸,有的時候,甚至法律上的援助都十分有限。
如果都要等到被打被施暴才認識是家暴,這樣的警覺是不夠的。精神虐待經濟控製,語言暴力對當事人的傷害同樣屬於家庭暴力。這裏有一些相關的資料,是我們在婚姻幫助中需要了解的家暴常識。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103&postID=7276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103&postID=30516
http://www.whcchome.org/chinese/WebArticles-TC/Default.asp?AN=126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是要活出神的真理,而不僅僅是經文朗朗上口。具體到家庭暴力,那就是無論有理沒理都不要做施暴的一方,如果不幸成為家暴的受害者,那就必須勇敢麵對,動用法律手段,來維護生命的尊嚴。
教會對婚姻的態度,是眾所周知的,屬於人民內部矛盾的,彼此以愛心互相包容就好了,家暴已經觸犯法律,生命攸關,教會不是婚姻法庭,老婆如果不離婚就不足以找回公道,那就要走法庭路線,而不是到教會訴苦伸冤。
這是群組推薦轉發的文章。我不認為這篇文章直接的目的是抨擊聖經。並沒有以偏概全,有失客觀公允。
受害人被勸阻離婚,在教會內有發生,在教會之外也是屢見不鮮。這同我們的舊文化有很大關聯。 但是我們也不要否認有一些基督教徒,因為對聖經沒有全麵的認識,並且對家庭暴力的知識不夠了解,無意識地對受害人有所誤導。這個問題,是需要引起重視。
神的話是永恒的真理。但是人對神的旨意需要正確地認識。提高對家暴的認知性也是基督徒的責任。一個真正的基督徒,需要的是宣傳神的真理,而不要俱怕麵對人的軟弱甚至是錯誤。
家庭暴力是一個複雜的社會問題。受害人並不是簡單的打911報警,去法庭就能解決他們的困境。我們呼籲社會各界關注與幫助家暴受害人群體。
是你在轉發這篇文章嗎? 看似你對聖經理解全麵, 那為什麽要轉發這樣以偏概全,有失客觀公允的文章呢?
非常同意你的觀點。現在華人的教會對待家庭暴力也有了更多的認識。群組裏有一位在加州的受害人,去華人教會的家庭輔導。 她說“那裏主任對我家暴離婚就很支持,這對我是有很大的鼓勵”。
改變我們舊文化的影響,提高對家暴的認知,需要一個過程。讓我們大家都來共同努力。謝謝你的分享。
謝謝你分享聖經裏的這段經文。「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來自舊約瑪拉基書(Malachi)第二章。新約中亦有相關的經文。 歌羅西書三18-19:「妳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麵是相宜的。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
希望基督教朋友們更加提高對家庭暴力的認知性和警覺性。奉獻出更多的愛心來關懷,支持家庭暴力的受害人。謝謝大家的努力。
謝謝老姐和Anniesky的留言。這些故事看了,確實會讓有正義感的人,感到憤怒。怎麽能如此對待孩子和女人?
我相信這些施暴徒自己會有被審判的一天。
謝謝你的留言。你的回複將這段聖經經文說明的很好。你的補充也非常合情合理。
在我遭遇家暴離婚的過程中,我所在的教會弟兄姊妹給我很多理解支持和幫助。教會裏還有專門針對家暴受害人的心理康複輔導。牧師告訴我們,遭遇家暴,不是受害人的錯,而完全是施暴者的罪。當我認識到是家庭暴力的問題之後,我所在的西人教會並沒有讓我無條件忍耐。
我覺得我們華人對家庭暴力問題的認知和警覺性有待提高,包括有宗教信仰以及沒有宗教信仰的人。斷章取義的理解聖經經文不對。片麵的以個別事物來反對某種宗教思想也是缺乏根據的。
斷章取義不好,全麵了解聖經之後, 你就會曉得“愛是恒久忍耐”一點也沒有縱容施暴狂猖虐的意思。如果是人民內部矛盾, 到教會尋求開導幫助,春分化雨接受熏陶教育, 如果是敵我矛盾非得爭個你死我活,找911上法庭,這也算基本常識了。
可憐的女孩兒,狠心的娘。
“愛是恒久忍耐”要看忍什麽的。
被老公打了還忍,是犯賤。什麽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