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的大致哭訴內容如下,家裏準備開 PARTY ,家中三個大人一個小 BABY ,老公和婆婆都在午休,此女一邊照顧孩子一邊打掃衛生為 PARTY 做準備工作,力不從心,把孩子交給老公。過一會兒聽到孩子在房間裏哭,還在睡,加上她此前布置在家裏休假的老公把 DECK 上的家具罩上,他沒罩——因此爆發了爭吵,戰爭升級,這男人吃錯了藥,惡狠狠地當著自己老媽的麵在老婆臉上打了一把掌。
這老婆傻了,居然說:你再打一掌試試!
這男人很英雄氣概地如她所願,又打了一掌,更狠更雄赳赳氣昂昂。
婆婆說是媳婦的錯,該打。
當天 PARTY 沒開,女的大約跑了,我猜她不會去婦女收容所,大約過一會兒自己回家,不理婆婆和老公了。
這男的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寫電郵給老婆道歉,把老媽送回國(這矛盾肯定跟積怨已久的婆媳衝突有關,露台桌椅孩子哭隻是導火索)。
這女的受辱感揮之不去,說在考慮離婚。
這種貼子,可以想象又是大水高樓貼,有勸合的也有勸離的,還有要當事人離家出走的。
在這裏我走一下題,想拜托女人不要再跟女人出這種很沒智慧的主意——你看看人家西方電影,無論男人提離婚還是女人提離婚,都是老外帥哥拎著自己的行李箱沉痛地走出家門,留下西方男人的高大背影讓全世界的婦女崇敬和瞻仰,樹立的都是西方男人的正麵形象,咋換了中國女人都是女的離家出走或者淨身出戶,給西方男人留下了東方女人的賢淑背影,把國男的光輝形象都襯得矮小萎縮了——咱國男矮小萎縮嗎?不!都是女人太高大太愚昧,把光輝國男的形象硬生生地給糟蹋了。
在西方,無論如何沒有讓女人和孩子流落街頭的道理,更別出這種讓女人拋開孩子離家出走的主意,被別有用心的男人利用了,她可能被控遺棄罪而永遠失去孩子的撫養權。
要走,把男人和他老媽趕出去,讓他們在外麵清醒清醒。
回到原來的主題,回貼七嘴八舌,但是我對這種很沒營養很愚蠢的貼子已經厭倦了,這麽回複——我說你不會離婚的,想離婚的話早就找律師開始法律程序了,最起碼先把男人趕出去分居,不會發這種貼了。你發這種貼,是為了給自己找個台階下,給自己一個不離婚的理由,因為這裏肯定會有人勸和的。我說你錯過了最佳的機會。
我上網的那台電腦中文輸入很慢,所以先發了這一段,緊接著打第二段——我說不過我勸你即使不想離婚,也要做出要離婚的姿態來——我說,男人打了老婆,沒有付出代價,他還會接著打,因為太容易解決爭端,太過癮太有效了,你準備著接著挨打吧。
嗬嗬,果然不出我所料,在我還沒打出第二段的時候,當事人對我的回複做出了激烈的反應,問我是不是 GURU ,否則有什麽資格這樣說話, BLAH BLAH 。
還好我有段時間對印度的各種風俗和宗教很感興趣,在閱讀關於錫克教的曆史的時候碰到過 GURU 一詞,是導師的意思,錫克教的宗教領袖被稱為 GURU ——她發貼的時候說,打算聽任何意見,可沒說隻聽 GURU 的,現在反應這麽激烈,為什麽?
因為我說中了她的心理(佩服自己一下,雖然我不是 GURU ),有這種心理,沒有在事發當時第一時間報警的女人,隻能浪費大家的表情和感情。
於是圍觀老兄的《 好國男打老婆,傻老婆去報警;傻國男打老婆,壞老婆去報警 》,這隻深受廣大國男喜愛的香噴噴的燒餅新鮮出爐,本文中的惡狠狠地打了老婆一掌還不夠,還要補上第二掌的自然是好國男,那個沒有報警的老婆,當然是聰明老婆。
我的看法完全相反——這個老婆一點也不聰明,是傻。
你讓我慢慢道來。
第一, 聰明的女人言出必行——你再打一下試試,這是她在挨了第一掌的時候說的。如果你做不下狠事,就不要說狠話,說狠話隻能讓自己更吃虧,這是我十六歲就明白的事,這位女人過了二十六了,還沒整明白。這話的潛台詞是,你再打我一掌,我會讓你付出代價。
會有什麽代價呢?第一,可能這位說狠話的“聰明女人”是個俠女,會中華武功日本柔道泰國拳,當即把施暴的老公象沙袋一樣扛起來向上呈拋物線一樣猛摔落在地板上,踏上一隻腳說,丫小樣的你敢打老娘,不給你點 COLOR SEE SEE 你當我是病貓!
可惜我們這位“聰明女人”顯然沒有這個本事,又如她所願,挨了第二掌。
第二, 如果第一掌情有可原,你沒報警,那麽第二掌罪不可恕,你該報警了吧?否則你讓他試什麽?他試了你讓他付出什麽樣的代價?更兼老公母親在旁邊說打得對。沒有,沒報警,自己吞下了。不知道這口氣有沒有吞成硬傷。
理由是,我把他送進去,還得花更多的時間把他折騰出來——我倒!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真把自己當救世主了。家裏現成的倆英雄好漢,老公和老公的英雄母親,用得著你去撈人?你不是說打得對嗎?去跟警察說去,別哭著喊著讓我去找人保釋請律師。跟老婆呈英雄算什麽本事?跟警察鬧鐵漢才算英雄本色。
還可以請圍觀老兄手舞中華傳統,去跟美國法官解釋打人的哥們兒是好男人,請琴清女士去跟法官辯論司法條例中打人有沒有 CONTROL 的意圖,相信這兩位俠男俠女一定讓英雄的國男無罪釋放,所以報警也沒什麽大不了的後果,為什麽不報?
第三, 好,你善良,你不想害他犯罪記錄,好合好散,那就把他趕出家門準備離婚吧,否則你讓他“試試看”,看什麽?看你被打後浪跡街頭有家不能回?然後自己還不舍得旅館錢,灰溜溜回家?這種好戲,我也愛看,再多打幾掌無妨。
現實中網上,經常看到一種傻女人,心軟得像豆腐,怕離婚怕得要死,可是麵對夫妻矛盾和婆媳矛盾,嘴又硬又碎,喋喋不休,還專愛挑小刺兒,等到矛盾衝突級別上升,戰火紛飛,男人施暴了,要離婚了,她們就荒了神,六神無主,變得像個扶不起的阿鬥,這種女人,才是真正的傻女人。
這裏給大家普及一些家暴小知識,讀到姐妹可以講給需要的姐妹聽。
1. 家暴發生時,警察即使把男人帶走,發出禁止令,他打官司,同時也要負責家庭所需的一切開支(如果他原來就負責的話),租房承擔房租,還貸接著還貸,他自己另找住處,費用也要自己負責。所以女人完全不必擔心男人進去了,自己會生活無著。
2. 家暴會影響施暴者的綠卡,被施暴者可以單獨申請家暴綠卡,這是一項很人道的法律,鼓勵被施暴者報警。
3. 從法律上來講, VERBAL ABUSE ,諸如,侮辱謾罵,說你靠他養,垃圾,白吃飯,拿你跟別的能幹女人比等等,都屬於家暴範圍,但是因為取證的難度,很難在法庭上定罪。如果你想離婚,在離婚的時候對自己分割財產,拿孩子的撫養權有利,要做好證據工作,比如在被 ABUSE 的時候打電話給婦女救助組織,或者去看心理醫生,留下書麵記錄。記住,你自己在婚姻裏不要犯這些錯誤,否則也可能被對方用這種手段對付,失去孩子的撫養權。
4. 被配偶暴力襲擊一定要當時報警,這樣容易取證,事過後很難,因為很多傷痕消失得非常快。當然,如果你錯過了機會,也有辦法留下上法庭的證據,這個我不能在這裏說,有需要了解的可以私下跟我聯絡。
一個女人被人用暴力方式羞辱,她報警討回公道,是她的合法權益;男人犯了錯犯了法,被法律懲罰了,回來要求離婚,遷怒於報警的太太,那是他不知悔改,這種人,離了好,離了清靜,女人何傻隻有?
不報警隻會說狠話的女人才傻。請你安安靜靜做隻任勞任怨的工蟻吧,別找打了。